谁摘了别人的桃子
许定基
我钟情于《世界日报》,是源于认识“家园”版开始的。
我喜欢“家园”,因为它是大家的家园。它没有咄咄迫人的架子,也没有故作清高的矜持。里面的文章娓娓道来,如行云流水,亲切美妙感人。它平易近人得如慈祥的母亲怀抱,总让你感受到无限的快乐与温馨。无论你身在美国何处,来自那个地方,讲何种方言,你大可以随意走进去,分享这个大家庭的人和事,喜与乐,苦涩和欢笑……
我爱“家园”,因为在“家园”这个百花齐放的园地里,只要你是一个喜欢写作的人,你就可以拿起纸和笔,或者使用电脑。在这个肥沃的土壤里,播种、浇水、施肥,用自己辛勤的汗水,耕耘出篇篇文章的桃子来。
承蒙编辑园丁的厚爱和帮扶,我才有幸在这个绚丽的园地里,结出颗颗有些幼稚、也不失浅薄的小小果实来。更叫我感激不尽的就是,有相识甚至不相识的读者朋友,在他(她)们的支持和鼓励下,我才有勇气和信心,在这个文学园地里努力耕耘下去。
突然有一天,有个热心的读者,透过电子邮件,不无兴奋地向我郑重其事祝贺。如此一往情深,仿佛我是她的亲人。这样的深厚情谊,令我非常感动。原来,去年四月,我发表在“家园”版上的散文“失业的日子”,被国内多家大型网站改成“在纽约失业的日子”后相互转载,影响面广,一时间,颇有点洛阳纸贵的味儿。但我高兴不起来,心里只感到很不是滋味。因为到目前为止,我没有收到过任何人、任何网站有关转载我作品的知会,这显然是对原作者的不尊重,或多或少也算侵权了。再者,相信就原载媒体而言,也是不公的。
我向来是格守,作为一个作者,在文章发表之前,向纸质媒体编辑做出的郑重承诺的。绝对不会为蝇头小利一稿二用或者一稿两投,这是道德观的大问题,不应该视为小事一桩。现在倒好,因为别人的肆意,我反倒成了被动的一稿多投了。
诚然,自己的文章,能够被多家媒体转载,当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不但扩大了文章的影响力,也增加了作者的知名度。在别人看来,这可是一家便宜两家好的惬意事,作者不应该对转载媒体有微词的!但我以为,这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是对作者劳动成果的轻视。
按说,转载作者的文章,就算没有知会作者,也要按规定向作者支付稿费的。然而,已经几个月过去了,仍然是音信全无,没有谁联系过我这个有关的事儿。据说,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他们就是看准了作者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维权而肆无忌惮的。
这事,很容易就使我想起唐人街上的某些侵权行为。比如,你只要化一美元买个盗版光盘,你就能随意欣赏几十集的连续剧了,可谓价廉物美。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吗,当然知道。都是因为侵权者心里明白,彼此山长水远,谁也奈何不了他。
盗版与侵权,受利益的驱使,相信是难以从我们身边消失的。那么,能改变的,就只有自己的心态了。心系精神家园,埋头笔耕。别人喜欢用,就由他拿去好了。在这里,我只想拜托一句,不要连作者的名字也换掉就行。
雨林 (2013-01-16 00:38:53) |
真是无奈。 |
纽约站 (2013-01-16 02:31:02) |
好在无奈中还算有安慰。问好雨林! |
henrysong (2013-01-16 05:10:01) |
这种事情很无奈啊,我相信每一个网上写手都遇到过的。等到哪天人们意识到了对别人权利的尊重,也许就会好些吧。 |
木桐白云 (2013-01-16 05:47:48) |
面对现状只能只顾耕耘了。 |
好奇 (2013-01-16 08:09:27) |
有这样的事啊! |
panda13 (2013-01-16 19:59:09) |
是啊。我也来少见多怪一把 |
予微 (2013-01-18 04:24:43) |
问好老乡! 换个角度想,你的文章,有更多的人读了;你想表达的向好的思想,有更多的人体会了。说不定,你的文章,在世界上某个角落,解救了一个忧郁的人。 |
海云 (2013-01-20 18:56:58) |
我记得微软刚开始进入中国市场时说:如果中国人喜欢盗版,那就让他们盗版我们的微软!我也认同这点。如果能一直做那被盗版的原版,也是一种资本和骄傲!想像今天,谁不用微软?! |
纽约站 (2013-01-27 04:11:44) |
这么说我应该高兴才是。问好海云! |
纽约站 (2013-01-27 04:13:09) |
但愿能起到你所说的效果! |
纽约站 (2013-01-27 04:13:48) |
谢谢你的盛情! |
纽约站 (2013-01-27 04:14:40) |
我也想不到。 |
纽约站 (2013-01-27 04:15:20) |
我也这么想。 |
纽约站 (2013-01-27 04:16:44) |
谢谢说到点子上的安慰和憧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