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第二天(星期五)一早,心里抑制着“洛洛”说的“看我的E-mail”的冲动,我打开了邮箱。她的邮件,让我顿觉咆哮的热血直涌脑门:
“Dear Professor,My Dear:
此刻已是午夜转钟两点,我睡不着,偷偷爬起来给你写信——这样我会好受些。今天下午,聆听你的教诲,和你一起打球,更让我觉得你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年轻男人。尽管你的实际年龄是50岁,但你的容貌,我看起来怎么也不到四十岁,而你那潇洒的气质和活脱的谈吐——这大概就是心理年龄的外在表征吧?无论如何也没有三十岁。要我说吧,你是一个年轻(跟我一样)而又成熟(我不如你)的男人。我就喜欢你这样的男人!你是我心目中一直在追寻的真正的男子汉!我要说——尽管你不愿意听,我爱你!爱你!…… 我从你第一次上课的时候,就爱上了你!
唉,也许你会认为我是一个不懂事的、莾撞的女孩儿,一个不懂爱情的俏皮的小妞儿,正在拿“爱情”这个神圣的东西开玩笑。我不是开玩笑(坦白说,我过去曾开过这样的玩笑);至少,我不敢在你面前开这样的玩笑。我是认真的!顶顶认真!
在你的小说中,你的男女主人公都是一见钟情的。那为什么就不能让我对你也一见钟情一回呢?是的,我认识你还不到三天!掐指算一下。不过就是星期二下午一点(那天你第一次上课),至此刻星期五的凌晨二时。时间确实不长,但在莎翁的《罗密殴与朱丽叶》中,他们的整个爱情故事,总共也不过持续了四天!而我们,才刚刚开始呢。爱情嘛,本来就是这样子的!
如果是因为我的“轻率”、“无知”和“放肆”而使你看不起我,那你就是一个笨蛋,一个“老”傻瓜,一个虚伪的骗子——我再也不会看你的那些一见钟情的骗人小说。我发誓!
要是你还理我的话,我希望下星期二你上完课后,我请你去酒吧坐坐,像星巴克什么的。但愿你能赏光!
见附件。我从小到大的一组照片。
爱你的,旖旎
好一个“爱你的,旖旎”!真是大胆无畏的女生啊!天啦!更要命的是,当我打开那一组迷死人的、勾魂摄魄的、妖魅的照片时,我几乎要幸福得眩晕过去了!
让我冷静点,再冷静!心跳不要这么快,眼睛也用不着这样昏花。我的理性,神经科学家所说的那个前额叶皮质,被适时启动了,正在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向我的大脑边缘系统(据说是主管情绪的脑区)频频地发出抑制性的信息:你快进入苍颜华发的人了,本该过了容易感情冲动的年龄,怎么会被一个淘气小女孩,被她的一封情书——何况我一生中,曾多次收到过这类情书——搞得神魂颠倒哇?
是的,我已经多年没有过爱情的体验了。多少年?若从上一次恋情算起,也有整整八年了。而且,随着知天命能力的到来,当一次未曾料到的爱情不期而至时,我也会冷静地坐下来,深切地反思一下:爱得,还是爱不得!我不能为没有意义的“爱情”,付出太多的精力和时间。尽管我知道我需要爱情(我小说中有一句口头禅:“爱情是我的生命,是我创造力的唯一源泉”),但收到这样一封署名为“旖旎”的女孩的情书之时,我还是不敢轻举妄动。
是呀!我一生钟情于女大学生。这是我的真实——既与我的职业有关,更是由我的天性所使然。十八岁至二十二岁,多么让我痴迷、陶醉、巅狂的年龄段!她们的身体发育完全成熟,全身的每一个部位,我认为至少有十个特别的部位(古希腊男人还聪明些,他们说是有“二十二处一被触摸便会销魂”的部位),都散发出诱人的性感。她们的美貌、青春气息、性魅力、苗条、最佳的腰臀比率、丰硕的乳房、浑圆光滑的臀部等,是其他年龄段的女人身体全然不具备的。事实上,我写的爱情小说有一个核心主题:对于男人来说,性即是爱。这里的“性”,你不要理解得太促狭,不是指狭义上的性行为。男人的爱情,千头万绪、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男人爱女人的身体,不爱女人的“身外之物”——这也许是男人爱情不同于女人的最大的心理差异(我声明,我不是心理学家。你们别把我的话当真)。如果说,世界上真有“纯爱”的话,那么男人的纯爱,就是直接指向女人的身体本身。这是实实在在地,对女人身体的爱!
如此看来,我倒有点像“亨伯特·亨伯特”。但只有那么一点点儿像——仅仅限于爱女人的身体这一点上。而且,我不爱他(这个“亨·亨”!)爱的那种身体——“洛丽塔”的身体,“性感少女”的身体。你看那个“亨·亨”爱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什么“娇弱的、蜜黄色的肩膀”啦,“柔软光滑、袒露着的脊背”啦,“可爱的、收缩进去的肚子”啦,“抽动的鼻子上那五颗不对称的雀斑”啦,“苍白的蓓蕾似的乳房”啦,“一小撮细小的阴毛在隆起的丰满的下腹部闪闪发光”啦,等等,等等。不知怎的,我对如此这般发育不全的女孩身体,不感兴趣!
而最令我不解的,是亨·亨为什么那么讨厌——甚至是咒骂——女大学生,特别是她们的“体形”。厌恶她们的什么“松垮笨重的骨盆”呀,“粗壮的小腿”呀,“惨淡的肤色”呀 …… 而究其原因(他不含糊地说),“大概因为我在她们身上看到了粗糙的女性肉体的棺木,而我的性感少女就给活活埋在里面。” 当然,你不好简单地(实际上是武断地)说,亨·亨是性变态,或“恋童癖”。这种说法,就像我此刻死死盯着我鼻子上的一个苍蝇却不去赶走它那么的可笑!话说回来,我也不是想为亨·亨辩护(尽管我真的同情他),他的神经系统多少有点儿毛病,但我不是精神病患者,我是一个心理健康的男人。这一点不假。
我情愿向我热衷于爱情的读者泄密:女大学生的可爱之处(值得我为她们献身),除了她们的身体之外,还在于她们心理上正处于“纯纯的”爱情阶段。我敢打赌,如果说女人真的相信爱情的话,那么只有她们这个年龄段的女孩,才可能有纯粹的爱情——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要不然,你在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找不着爱情了。我的这个观点,亦可用反证法来证明:一当她们走出大学校门,她们的爱情就再也不可能纯了。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为我提供这方面的论据。我肯定!
我爱——我今天还敢爱——女大学生,还是我迄今爱情经验的总结。回想起来,在我正儿八经的两次婚外恋中(还不包括某些风流韵事,也不算那些我没有追到手的女人),基本上都是大学生,或与大学生的年龄相差无几(我想起了我的瑶瑶!她本不是大学生,但后来是)。其秘诀在于,女大学生很容易崇拜她的教授——因为她们正处于渴望知识、渴望创造性的年代。而教授,我是说,真正的教授,正是那种知识渊博、富于创造性的人才。当然啦,我要限定一下:如果再加上,你这个教授还是一个高大英俊、阳刚潇洒、魅力无穷、幽默风趣的男人(就像我),那么那些渴望知识和创造性的女孩,就会义无反顾地,投向你的怀抱了。哦,我本不该,一下子透露我这么多的爱情秘诀的!
作为我的成功经验(也权且算作失败的教训),我告诫自己(也顺便提醒我的读者),不要试着去爱硕士生,如果你也是大学教授的话——除非她是从本科生直升上来的,不管是“保送生”,还是凭能力考上的,因为只有这样的女生,才一般不会超过二十五岁,到她们毕业的时候。说句真话,我没有认真地,痴情地,倾心投入地,爱过超过了二十五岁的女人。这就是我!也许你会说,老余啊,你这是在吹牛啊!你现在都已经五十了,你还吹这样的牛,有意义吗?
有意义,真的有意义!常言说,男人三十一朵花,女人三十豆腐渣。千真万确!对此我深信不疑。我断定,亨·亨,正是在这一点上,与我站在了同一条爱情战壕里。他最讨厌“成熟、丰满、标致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可能是个十分讨厌的粗俗的人,既不机敏又无品位”(“亨伯特太太”);可能是“呆瞪瞪地陷在人类知识海洋中的一些身材臃肿的年轻女子”(图书馆里的女大学生);可能是“大屁股的年轻护士”,等等。我虽不像亨·亨那么极端,那么偏执,但我爱的女人有一个上限(刚才我已经说了)。至于这是为什么,我还是把它留给心理学家去回答。我们文学家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
只能说我的运气不佳。我从三十四岁(任副教授)开始带硕士,竟然没有几个从本科生直升上来的(是呀,是有那么几个,可都长得不好看),大多数女生,不是至少超过了二十五岁,就是达到了可怕的四十岁。我记得,我真的带过几个这样的女生!而且,这些硕士生成分复杂、多变——特别是近些年研究生全国统考以后。不是她们根本就没有学过文学——你不要指望她们读过莎士比亚、乔伊斯或普鲁斯特,或看过几本经典小说,或学过西方文学史,就是文字功底太差,错别字连篇,大多都分不清“的”、“地”、“得”的用法。而更要命的,是她们对文学毫无激情;而对文学没有激情,说到底是她们的天性中根本就没有激情!Passions,她们缺少的正是这个。“情感淡薄使人平庸”——狄德罗呀!
像我这样多情的人,我不能说,我没有心仪过我带的硕士生,但最终我失败了。究其原因吧,除了上面所说的以外,还有她们读硕士不过就是想混个文凭而已——有从偏远落后地区考来的希冀改变命运的人,有想跳槽的人,有神经质的一时发文学疯的人,如此等等。你压根儿就别想在她们中间发现一个值得培养的文学人才。在我四十多岁的年龄段,我真的壮志满怀,希望能够在我自己的硕士生中,直接培养可以攻读博士学位的女生。十多年过去了,得到的结果却是绝望——永久性地打消了我这个愚蠢的想法。
至于女博士生嘛,那你就更不要,也不必,打她们的主意啦!我三十八岁开始招博士生(三十七岁破格晋升教授呀!),在生源极度匮乏、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也招过几个身材臃肿、面色灰黄、眼神呆滞,甚至博士论文还要我亲自动手写才能勉强过关的女博士生。机智的读者可以预料,今天,我再也不会招这样的人了。网上搞笑说,现在有三类人,即男人、女人和“女博士”。把“女博士”从女人类别中划分出来,虽说有些过分,但也有一定的道理。这样的女人,通常都是三十多岁的人,那就必不说四十五岁的人了,在我们这种社会背景下,已经被窘迫的生活磨蚀成了世故、势利、粗俗和麻木的女人了。要我说,她们致命的问题,是已经失去了追求和享受爱情的能力——她们不再爱任何男人;你千万不要奢望她们还有什么浪漫的情怀可言。如果说有的人还可以去“爱”的话,除非是带有功利性的动机。我的一个好朋友,本系的博导,就时常被他招的女博士生困扰得不行:入门前,考上博士生以前,万般风情、温柔似水;入门后,反目为仇、恶言相向——把你贬损得一钱不值!作为大学教授,还有什么比这更可叹的事吗?我虽没有糟糕到他这步田地,但也从来没有在女博士生那里,感受过什么我所渴望的女人味。天地良心!
…… 于是,女大学生,就成了我的最爱!你还要我给你提供什么别的理由吗?
我在电脑前,就这么浮想联翩地沉思着,直到我妻子安琪叫我吃早餐。一个突发事件,一封突如其来的电子情书,我怎么办?要不要给这个前几天的“洛洛”、今天的“旖旎”回复(对了,我得查一下《教师授课任务书》,看看上面有没有这个名字)?怎么样回复?一时拿不定主意。那就等等看吧,观察一下事情的态势。
既然无所适从,那遥远过去的一幕,又在我的脑海里打开了……
十二
我根本不相信我的韵儿会死去。我赶紧给她父亲打了个电报,这是那个时代最快捷的通讯方式。电报的内容是我要赶回她的老家去。他父亲的回电是“不用了”。十天后我收到了她父亲的来信。韵儿在我走后的第二天开始发低烧,但情绪一直非常好,家里人也没怎么在意。五天后,陡然发起高烧,她父亲和弟弟把她送到县人民医院。医生尽了最大的努力,但无力回天。一个星期后,韵儿离开了人世。他父亲还说,韵儿曾给我的老家写了封信。就在我收到她父亲来信的第二天,我又收到了我父亲从我老家转寄给我的那封韵儿的绝笔信。
那是一段多么悲恸、绝望的黑暗日子啊!我怀里揣着韵儿的信,一刻也不曾离开我的心脏,整整哭了一个星期,常常是半夜里嚎啕大哭!哀音似诉,别有伤心无数。那一时期我流出的眼泪,比我后来30年所有流过的眼泪之总和,还要多!这并不是夸张。情之所至,我没法不这样。我并不是一个爱哭的人,从小就很坚强;后来的人生,纵然风风雨雨,也没有什么值得让我流那么多的泪。这也就是让我梦牵魂绕一生的韵儿之根本原因。
我的韵儿不在了,我的爱情之旅便合乎情理地沉寂了三年,直到我二十八岁。这三年,我没有和任何一个女孩交往过。个中的原因,就是今天我也说不清楚。也许,那是我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一种类似于内疚感的东西,在起作用?韵儿在我走后的第二天开始发烧,是不是与她在水中着了凉有关?是不是因为她的伤风感冒而加重了她的病情?假如那天她不是因为在水中戏嘻而太累、太虚弱的话,是不是她根本就不可能死去?更为严重的是,她父母会不会把她的死与我的到来联系在一起?他们会不会怪罪于我?尽管这最后一个疑问一次次地被我否定,但仍然还有无尽的猜想在萦绕着我,折磨着我。当然,我沉寂这三年,一个最没有说服力的托辞是——就像今天那些愚蠢的年轻人可能会说的那样,我没有遇到合适的人。
是的,我已经二十八岁了。我那些老同学们都纷纷结婚生子了,而原来和我挤住一舍的另两个老师,他俩的老婆也先后从他们老家调到校内来了。我现在一个人住了。也该谈个女朋友了吧?
于是,我开始接受好心人的介绍。本来嘛,就在我沉寂的三年中,我始终是媒婆们觊觎的目标。若是按现在时髦的话说,我那时的配偶价值,也就是通常说的“身价”,太高了。我嘛,恢复高考后堂堂第一届大学生,那可是真正的天之骄子啊!我敢说,再也没有哪一个词,能比“天之骄子”更适合用来形容我们那一届大学生了!不像现在的大学生,活脱儿就是一个扫盲过的多余人,灰不溜瞅的。
且不说媒婆们踩破了我的门坎,就连校内我的那些老师们,也纷纷打起了我的主意。他们觉得我这个年轻人有培养前途,今后不仅是块当教授的好料,而且也是个靠得住的好女婿。说起来,我真要感谢那个年代既是我老师又是我同事的教授们!他们自己虽然穷了一辈子,还要承受一波又一波政治运动的冲击,但他们始终看好大学教师这个职业。他们真心希望我能成为他们女婿中的一员。于是,今天这家请我吃饭(夏天的周末,能吃上一顿绿豆稀饭,真是奢侈呀),明天那家请我去看电视(那时有电视的家庭可不多哟),后天又有老师弄来两张电影票,要我和她女儿一起去看电影(多么自然的巧妙安排!既得体,我又不能不尊从)。可是,我最终还是令这些老师失望了。现在回想起来还颇有不安呢!
我接受介绍、至少见过一面的女孩,少说也有像部队编制那样的一个排——如果不说一个加强排的话。如今在我记忆的长链中,这一段似乎已成为被缺失了的一环,被无情的岁月荡涤得模糊不清了。只有几次令我尴尬的约会场景,尚能依稀浮现出来。一次,我们教研室一位女老师,善意地要我去见政治系一位教授的女儿,就在那教授的家里。当我走进教授的书房时(不知为何要安排在这里见面),对他那位见我就满脸通红(红得就像猴子的屁股似的)、小眯眯的眼睛、黑黄獠牙的女儿,并没有多看一眼,却对那四壁书柜里满满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肃然起敬。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我那约会对象,懒洋洋地蜷缩在她父亲的办公椅内,一只腿还在椅子的扶手上荡来荡去的,竟然见面不足十分钟就要上厕所,介绍人只好有点尴尬地说,她最近有点肠胃不好。喏,肠胃不好还搞对象?我没好气地走了。
还有一回。我们系一对我极为尊敬的教授夫妇(我确实在他们家蹭饭不少),把他们的侄女介绍给我。出于礼貌,我拟倾情投入。约好在一个叫做起义公园的公共汽车站见面,可我不知道,还有一个方向的问题没搞清楚哩。结果,我懵里懵懂地,在那个车站的完全相反的方向上,傻等了一个多小时(多么痴情啊!)。最终还是这位小姐聪明,屈尊地跑过马路来,找到了我。然后我们正式约会。我和她慢慢登上旁边的一座小山,还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山”呢。她确实长得不错,皮肤白皙,眼睛大大的,双眼皮,小巧的鼻子,樱桃小口(大概是由于大红色口红的强化所致),亮丽的黄褐色长发垂至双肩,发梢的部分还自然卷曲。那个年代,留长发的女人屈指可数。仅此一点,我自然对她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就她的外貌而言,要说有不足的话,就是她笑的时候,会露出上牙床太多的牙龈。不知怎的,对此我的感觉总是不顺。还有,当她表情丰富、面部肌肉运动时,额头上和眼角上微显出淡淡的皱纹(该死,为什么那时我对皱纹如此敏感?)后来,我们又约会过几次,但一次比一次别扭,我们双方似乎都有这种感觉。说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也许是我后来知道了她比我大三岁。这就是我们停止约会的原因吗?还是把这个问题留给心理学家去解释吧。
我二十八岁的大好年华,就这么一天天地逝去。还是我那些老同学着急,又帮我安排了一次新的约会。这次是在我同学家里。挺好的,自然,不别扭,在轻松的气氛中相亲。我的同学这样对我说。这是一个大学本科毕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中专女教师,学经济学的,讲全校公共政治课《政治经济学》。虽然我那时并不明白,怎么会有这样一门学问,能够把“政治”和“经济”这两个不同的东西搅在一起,但我还是为能交上这样一个女朋友而高兴,因为我知道,文学是不能当饭吃的呀!你不能空着肚子,还雅兴大发地吟诗吧?你也只有在酒足饭饱之后,才能有闲情逸致欣赏小说。她肯定是个有经济头脑的人,说不定她还能养活我呢!正是基于这样一个有点自私的想法,在阳春三月的某个星期天,我俩见了面。
十三
爱情这个东西就是这样,你没做准备时,它往往不期而至;当你勉强或刻意去寻找的时候,它就必定会想办法愚弄或报复你一下,叫你下不了台。我这一生,曾有多次这样的感受呢。
见面的场景非常浓重。我同学知道我生性浪漫,生怕这次安排格调不够,便弄得像个老同学集会似的。客厅里的茶几上,摆满了鲜花、各种各样的水果,还有一瓶大香槟酒,一块大蛋糕。在那个老百姓生活并不富裕的年代,有这个样子已属奢侈了。我正有些过意不去。这时,我那见面对象,在她的一个同学陪伴下进来了。
我一眼望去,首先给我的感觉是,我判断不出该是哪一位。便想当然地认为,应该是那个穿戴漂亮些、又显得时髦的女士,但又觉得不对劲,因为看上去她的年龄偏大。我向我同学使了个眼色,表示了一下困惑。她会心一笑,向另一边那个年轻的,呶呶嘴。
我瞥了一眼。人长得可以,至少不丑。但她那个整体形象,我总觉得与房间的喜庆氛围,有点格格不入喔:她穿的竟然是一件绿黄色军用上衣,下穿一条上下一般粗的肥大灰长裤。我的天啦!尽管在那个年代确实还有人穿军装,可这是搞对象呀,是约会人第一次见面呀!看到我那显出失望神情的脸色,我同学赶紧把我拉进厨房,提醒一下:别以貌取人!这是别人在考验你的眼力呢。我一想也是,我同学总不至于把完全配不上我的丑女人,凑合介绍我吧?
我主动热情地和她打招呼,自我介绍了一通。她面色绯红,勉强地应付着,似乎在盼望着这样的情景早点结束。她叫张少颖。一看就是个爱羞色、腼腆的人。这时我看得清楚些了:黑亮的眼睛,不大,但也不算是小眼睛(我不会喜欢小眼睛的);眼皮在眨动时,呈时双时单状,可以肯定不是单眼皮(我从来就不喜欢单眼皮的姑娘)。最好看的是她的鼻子,鼻梁、鼻孔的线条,柔和纤细,轮廓俊秀。嘴巴呢,也属中国传统美女型,小巧,上下唇丰腴,小唇边缘的线条,苍劲干练,更强化了其性感。精巧圆润的下巴,平滑秀美的脖颈。整个身材不高。当时,我就看清楚了这些。
她说有事先告辞了,就和一起来的同学走了。我不知还有没有必要再见面,但我那些同学们都坚持说“值得再见”。我不想扫他们的兴,就答应了。第二天,我同学把电话打到系办公室,说是她也同意“了解了解”。
于是,了解就这样开始了。第一次单独约会,是在靠近她们学校的郊区田野上。我并没作什么指望,像例行公事似的。我的衣服穿得很随便,而且上面还有污垢。可是,当她出现在我眼前时,我不得不刮目相看了:她穿了件紧身米黄色羊毛衫,脖子上系了一条装饰性的细纹绸巾,下穿一条白色的粗布小喇叭裤。也许正是这条喇叭裤,从根本上扭转了上次我对她的一般化印象。因为那时,如果说也有什么时尚的话,那就是“喇叭裤”了。据说是唐朝时期最流行的服饰,还分“大喇”和“小喇”两种呢,前者裤脚口张开得大些,后者小些。她今天的着装,整体上看去很协调,特别是腰部和臀部的线条对比度强化了:腰被束成了像葫芦一样细的尺寸,臀部圆润丰厚,微微向后翘起,性感极了!
从此,我的生活似乎有了新的节律:每周一次雷打不动的见面。星期天一大早,我骑一辆刚买的“飞鱼牌”自行车,约骑30分钟的路程(也是够远的,可有激情驱动呀!),到达她校内的教工宿舍。她为我准备好早餐。当我来到学校最南端她住的那栋楼前时,她正在一楼的阳台上,笑盈盈地迎接我呢。有一阵子,我真的以为,我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了。
她真的是个好姑娘。纯洁、质朴,心眼好,善解人意。我们有许多相通的地方。她来自农村,父母是典型的农民,而我是从大山中走出来的纯自然之子,墩厚豪放,搀不得半点儿杂质(我是不是把自己拔高了?请读者明鉴)。她父亲高度重视女儿刚交上的这个男朋友,在不到三个月的时候,还亲自进城对我作了一番考察。结论是“可以继续谈”。她自然相信了她父亲的判断,似乎对我更放心了些。
但渐渐地,我感受到了我们之间的差距;随着交往的加深,这种差异感便愈来愈明显。她是个理性的人。爱学习,喜欢读书。但她整天抱着本《资本论》,让我着实感到她阅读兴趣的单一,或狭窄。我向她热烈地推荐世界文学名著,试图培养她的文学兴趣。我给她讲莎士比亚、普鲁斯特和福楼拜,尽管我那时也只是一知半解(我正在攻读西方文学史的硕士学位)。我给她力荐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可她说“我不相信一见钟情”;我又要她看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她花了至少三个月才看完,结论是“男人都是靠不住的。爱玛的自杀就是明证。”后来,我又说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不错,她说她讨厌像伏伦斯基那样的“花花公子”。
我只好安慰自己:不喜欢文学没关系,只要我们有爱情。可她在情感上——且不说爱情上——太拘谨、太古板,甚至有太多的莫名其妙的偏见。也许是因为她是学政治的?以至于我们交往了半年,连手都没有牵一下。说来今天的读者都不相信,可那时的我们就是这样!诚然,这也表明,准确说是推测,她在大学期间没有谈过男朋友。她后来一再向我声明这一点;她没有什么爱情经验,更说不上什么性经验。后来我亲身验证了这一点。她可说是非常非常的纯洁。我曾有相当一段时间,为此自鸣得意呢!(可笑!得意什么呢?你不就是希望得到一个处女嘛)。
后来,在我不懈地努力下——我毕竟是有过爱情经历的人,终于有一天,我拥抱了她一下。那还是在一个我特意营造的浪漫气氛下。初秋的一个夜晚,明月皎皎,我们在她学校周边的田野上,我一边漫步,一边为她吟诵里尔克的情诗:
挖去我的双眸,我也能看到你;
捂住我的两耳,我也能听见你,
没腿我也能到你那里,没有嘴我也能呼唤你。
折断我的双臂,我仍能拥抱你——用我的心,像手一样。
……
她好像有所触动。我不失时机,一把揽过她的腰,将她抱住,并试图把我的嘴凑上去。她浑身直打颤!但凭我的经验,我发现她颤抖不是因为激动,或激情所致,而是因为过于紧张和害怕。她的那个紧张呀!当下,她就生气了,猛地用尽全身力气将我推开,仿佛我就是个十恶不赦的流氓!唉,本该发生的浪漫的一幕,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给消弥了。
喏,大家瞧瞧,我就像福楼拜的“爱玛”那样,“在自己心灵上敲击着打火石,却没有迸发出一点火星”。我不由得想,她是不是一个情感淡薄的人?因为我早就相信狄德罗的那句名言:“情感淡薄使人平庸!”但我还是为她辩护:就连马尔克斯也说,“爱情是我们渐渐学会的”。那我就相信:感情是可以培养的,爱情也是可以培养的——想想电影《李双双》吧。人家既然可以“先结婚,后恋爱”,那我恋爱好了,再结婚,岂不美哉!
自从上次生气我的拥抱之后,看到我那沮丧、无精打采的样子,她也试着改变自己,不再拒绝我拥抱她了。我要不要拟订一个恋爱计划?虽没有专门的计划,但我明确了下一步就是要吻她。“轻轻的一个吻,已经打动我的心”——邓丽君的歌在给我鼓气。吻,是男女爱情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飞跃!是谁说这个话来着?
机会终于在国庆节那天来了。傍晚我们走了老远的路,找到她们校区那一带唯一的一家老电影院。尽管“宏伟电影院”的字迹斑驳模糊、座位破损得吱嘎响、过道污秽不堪,但这座古朴苍桑的老影院,却并不显得萧条。在那个年代,它是男女情人们难得的倾诉爱意的场所啊!更何况,那天晚上放的是一部印度爱情故事片!里面不仅有主人公缠绵悱恻的爱情,而且还有一次接吻的镜头呢!(是不是因为文化官员的一时疏忽,在审查时忘了剪掉啦?)
我真是太幸运了!正是这一接吻镜头的撩拔,当我们走到街道拐角处一个幽暗的地方时,我情不自禁地搂抱住她,及时而又准确地,将我的嘴唇压在了她丰腴的唇上。一动也没动,恐怕足足有一分钟,直到她憋不过气来。然后我才轻轻地吮吸她的下嘴唇(我一直想入非非过:这里最性感)。我只顾自己激动,陶醉于她朱唇的甜美甘怡之中,却没有觉察她的反应如何。反正她软绵绵地让我搂着,没有丝毫的反感之意。后来,我把它归功于电影的接吻镜头。
初吻的成功,为下一步铺展了一条光亮的红地毯。以后,我再吻她的时候,我的手就不安分了。这应该是人的本能使然吧。我先是在她后背的腰臀结合部——据说现在对这一部位有一分外美丽的名称,叫“爱情肌”——摩挲着,然后就撩开衣的后襟,慢慢地抚摸她的背,由下而上,轻柔的,缓缓的,就像探索未知的新奇世界那样,谨慎而又执著。等她适应了或习惯了背部的爱抚之后,再偶尔地向胸部试探一下。
可这一试探过程,艰难而又缓慢。现在我回想起来,她的胸部,绝对就是她的第一道防线。你很难突破。每当我的手试着绕到胸前来的时候,她猛地一下——说是迟,那是快——把我的手牢牢地抓紧:“放肆!”“打住”,“再不听话,就别想再摸了”,“贪婪鬼,我再也不相信你了”,“有什么好摸的嘛”。是啊,有什么好摸的呢?那时的我,并没有、也不可能思考这个问题。就是想摸罢了。
幸哉!她的第一道防线,并没有守住多久,就全线崩溃了。就像滚雪球一样,雪球越大,它所接触的雪地面的面积就越宽;男人的手对女性身体的探索,也是这样:一旦达到了或越过了一定的身体边界,要想阻止它的“前进”,就恁地很困难了。那是深秋的一个夜晚,我们在邻近的一所公园里散步,那是这一带唯一的一个略显冷清、游人稀少的公园,我俩坐在专为一棵粗壮的老桂花树搭建的圆形花坛上。这个花坛约一米高,砌涮的水泥边缘上,其宽度刚好坐人。而花坛边缘的内侧,则有一个篱笆式围栏,由一根根顶头呈尖形的细铁杆儿制成(大概是防止人们或小孩随意进去爬树),围栏里面还有一些荆棘状的草本植物。我把她抱起来,一屁股坐在花坛边缘上,她的背靠在围栏上。一轮圆月的清辉,正透过桂花树的叶片,斑驳摇曳地撒在地面上,不时还从远处徐徐吹来一丝丝微风。我的浪漫天性,似乎是不让我浪费这大好的优美时光,我的手又自发地探索起来。
我在她的后背上忘情地抚摸着,并在她不经意时,两手微微发颤地,摸索了好一会儿,才把乳罩的扣绊解开。因为开始时,我根本不知道,这乳罩的扣绊是如何构造的。待她似乎进入了陶醉忘我的时刻,我的双手同时飞也似地突袭到胸前,将她的两只乳房紧紧按住。这次她可没法反抗了,因为她的后背被顶在了围栏上。我顿时的感觉,就像我的整个身体,一下子坠入了童年时期跳进棉花堆里一样(农民在采摘棉花期间,堆起的棉花像小山一样高),柔软、光滑、圆润、温馨、舒坦、宁静、惬意,还有那浓郁的归属感和安全感。
我的手轻柔地在双乳上摩挲着,同时也感受到了她乳房的颤动和心脏的剧烈跳动。约莫几十秒之后,她似乎蓦然从忘情中警醒——马上给了我一个欲迎还拒的动作:她双手骤然将我的两只手死死地攥住,但同时,我的耳际怡然飘过一个甜甜的余音:“别动……别动。” ……
十四
昨天以来的整整24小时,我一直在静观其变——那个“旖旎”,对于我没给她回复邮件,会做出何等反响呢?我一早就爬起来,忐忑不安地打开邮箱。
“洛洛”的邮件,显赫地呈现在那些还没有被打开过的邮件的第一位:
“Dear Professor,My Dear:
我打开邮箱,没有看到我期待中的邮件——你没有给我回复。我可以理解,以你那大教授老派的、矜持的风格,你是不会轻易地答复我的。我从你小说中那些男主人公应对女孩情书的方式中,早就知道了这一点。
但这并不会使我灰心。既然那些爱情小说都是你写出来的,我就知晓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我敢于站出来——甚至赤裸着我的身子让你挑选,你肯定会爱上我这样的女孩子的。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绝对的隐私:我身体的美,比你所有小说中女主人公的身体还要美上千百倍!不信,你就试试看。当然,我之所以爱上你,也不排除你的身体,比你小说中所有男主人公的身体要美!我被你的男性美迷住了!(我在给你的第一封信中早就向你表达过了。)
我敢说,发现我身体的美,对于你今后的小说创作至关重要。你不信吧?我当然清楚我美在哪儿——坦白说,我主要是从男孩子写给我的无数情书中了解这一点的,当然我也把自己与许多女明星、女模特儿做过比较。我无论如何不比她们逊色!
我的Dear教授,我知道你是个痴情的教授,煽情的美男子!爱我吧,拿出你的勇气——就像你的那些爱死爱活的男主人公那样爱我!你不会使我失望的,对吧?
如果你觉得勉强,那就暂时保持沉默吧!反正,我是每天都要给你写的——哪怕你不看我的信,把它们全部删掉,我也不会放弃!
热烈的爱你的,旖旎
完了,我没辙了!没救了!我真的有点抵挡不住了——她居然读懂了我的小说,她懂得我爱的需要,她知道我爱什么样的女人。这个诡异的女生啊!
我怎么办?如果今天还不回复的话,那她就很可能真的看不起我了。我更担心,她那小小的年纪——一个未来的新一代作家,就会对文学(特别是小说)产生疑虑:作家与他所创作的人物形象之间,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差异呢?难道作家真的是个“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吗?难道作家与他的作品就不能完美地统一起来吗?
一想到这里,我那突突的心房不禁剧烈震颤了一下:得回信于她!
好久没有像今天这样,让我绞尽脑汁——大有“才减江淹,情伤荀倩”之感!颇费了一番功夫,才写出如下一封带有中性色彩的回信:
“旖旎:
我也有点儿喜欢你!…… 但爱情,必须建立在我们彼此共享的事业和意义上——这就是文学;只有文学,才是承载爱情到达幸福彼岸的桥梁;只有文学,才是恋人们能够真正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东西。我希望你能更冷静一点,要不然,爱情的火焰会融化一切——包括我们的生命和生存境遇。
你是既美丽又聪明的女孩,你完全符合我的爱的理想。但我能否接受你的爱,就要看你能不能成为我的小“柏拉图”——因为我就是那个以爱学生(即那种拥有美好、高贵、天资优异之灵魂的学生)而著称的老“苏格拉底”。我一生的梦想,就是像苏格拉底那样“凭灵魂生育”(其具体涵义,我以后会讲给你听)。如果你知道一点苏格拉底与柏拉图的师生恋关系(被中国人误解的所谓“男童恋”),那你就会知道,我对你的要求有多高!
下星期一下午三点,由我主持校级学术沙龙(主题:《纳博科夫小说中的人的欲望》;地点:文科大楼807室),本来只让教师和博士生参加,我特地邀请你。
做个乖孩子——你所约定的那件事儿,取消!
你的,不称职的老师
当我把“回复”按钮点击以后,不由得对我的行动大为吃惊:我年轻时,可不敢这样!
记得有一部小说(也许是厄普代克写的?我把不准了),其女主人公将性爱的过程比作打棒球。她十六岁时,参加过她们中学举办的“真相与勇气”男女爱抚派对。这类爱抚派对,少不了让男孩把手放进女孩上衣内抚摸胸部的一幕。成年后,她这样总结她性爱学习的经验:爱抚游戏的进行就像“打棒球”,是从一垒开始,循序渐进的。“一垒”(接吻)——“二垒”(进入女孩的上衣内)——“三垒”(进入女孩的裤子里面)——“本垒”(进入女孩的体内)。后来在我写的小说中,也把这一实用有效的过程,偷偷地借鉴过来了。
我无缘像美国男孩那样幸运,在中学阶段就能进入女孩的上衣内。当我到达“二垒”的时候,我已经29岁了。而且,坚守住二垒也相当不易,事情的进展并不像我所想象的那样。自从上周第一次进入二垒后,颖颖防守得更严密了。她渐渐知道,我再也不会只满足于一垒及背部的探索,我的真正兴趣在胸部;而且,也不仅仅是在上衣内摸黑地探索,而且要在眼睛裸裸地凝视下,光明正大地探索!——就像科学家用放大镜或望远镜进行科学探索那样。
故此,当本周我们见面时,她根本不给我机会;到了下一周时,才勉强让我在上衣内触摸一会儿。以后一直是这样,只限于让我在上衣内触摸,特别是,她对我想把她的上衣撩起来的意图十分敏感,还不时地数落我一番:“太不像话啦!简直成了家常便饭。”唉,好长时间,我的眼睛想对她的乳房进行科学探索,却没有任何进展。
终于到了放寒假。我准备回老家过年,我已经有三年没与父母一起欢度春节了。我走的前一天,我们整天都在一起。大概是因为要分别较长一段时间,她那天呢,变得有点缠绵,我从她眼眸里,依稀看到了有那么一丝儿罗曼蒂克的神韵。约上午十点时分,冬天难得的太阳光,从窗户的玻璃上照射进来,洒落在座于窗旁写字桌前的我俩身上,暧融融的,加之房间里电炉发出的热量,令我们觉得有点热了。我建议她脱下羽绒服,她身上只剩米黄色毛衣了。我坐着,正面相向抱着她,让她两腿分开架在我的大腿上,她的背则靠在写字桌的边缘上。一切准备就绪。
还是按先前的程序,在喃喃地说着“我爱你”的柔媚话语中,不知不觉间,我先解开乳罩的扣绊,在背部轻轻地柔抚,一上一下,左右来回,然后自然地从腰部迂回到前胸。至此,我的手对她乳房似乎已经相当熟悉,我的触觉系统在我大脑皮层中,也许已经建构了一个关于她乳房的“地形学”图景——就像地图学家把一个具有不同地势的区域(山峰呀,河流呀,平川呀)用图描绘出来一样。她乳房的“山岗”、“极峰”、“低谷”、“沟壑”、“平原”等等,都似乎储存在我大脑的相应部位了。现在,为了获得她乳房的整体图像,我的本能是不是在驱使着我,让我的视觉系统也尽快地介入呢?
没有丝毫的犹豫!伴随着一股难以遏止的澎湃血液势不可挡地涌向脑门,我的手恍若以雷霆万钧之势,把她毛衣向上完全掀起,并快速拉掉那碍事的乳罩,于是,她那硕大的双乳刹那间便赫然耸立在我眼前!
我真诚的读者呀,你们肯定会断定,此刻的我,已经是头晕目眩、不省人事了!我已经被我朝思暮想渴望见到的东西,弄得魂不守舍了!可是,奇怪!真的很怪!不是这样的。相反,我倒是相当、相当地平静!平静,是刻画我当时心境的最合适的词。即使是20年后的今天,我的记忆仍然不会出错。我记得,我静静地端详了一会儿。然后,就像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做的那样,把我的嘴凑上去,平静地去吻,去吮吸,一下,再一下 ……
我不是精神分析学家,我懒得去分析当时我那似乎不合情理的平静心境的“潜意识困扰”——就像纳博科夫笔下“那个能干的”精神病大夫,要亨伯特带洛丽塔“到海边去”那样。但我还是要轻描淡写地说一说可能的原因,要不读者就会认为我在撒谎。最大的可能性,是韵儿刻印在我大脑中的“乳房意象”起了作用,它让我的眼睛做自发的比较:颖颖的乳头大而粗糙,其上端还有点歪;她的乳晕呢,有太多痘瘢似的褐色斑斑点点,显得有些板滞僵硬;右乳的乳头左侧,还长了一个很不顺眼的绿褐色小痣,而她乳沟的线条,又颇有点儿模糊暧昧,使得胸前“丘”与“壑”的区分,不甚张扬鲜明。
春节过后,我亲吻、吮吸她的乳房,真的就变成“家常便饭”了。第二年春天的三月,有一天,她欢喜地对我说,她父母正式邀请我去她家看看。我知道,这事儿非同小可。如果我去了她们家,那就意味着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更准确地说,我是以女婿的身份去拜见未来的岳父岳母的,那就像是一场不公开的订婚仪式一样。既然事关终身大事,那我得考虑考虑。
我相信,她对我越来越满意。她虽然不善情感的表达,特别是当我发疯地说我爱她的时候,她也不曾说过“我也爱你”。当我说,“你说呀,说你爱我呀!”她总是那一句话,“那还用说吗?”她似乎在用眼神向我示意:我的身子都给你了;她只是没有说: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但这个意思,我想还是有的。
“二垒”的探索完成之后,大自然的本能就会驱使你向“三垒”——进入女孩的裤子里面——发展,至少是向身体的下部探索吧。根据读者目前对我颖颖的了解,这一进展的难度比进入二垒,要大上千百倍!这是可想而知的。二垒嘛,毕竟还只是她的第一道防线,而三垒,则是她的最后一道防线。这第一和最后,就不仅仅是顺序上的差异,而是有本质上的不同:这“最后”,无论如何,是不可逾越的!
我有一个试探性的动作从来就没有成功过:她衣着整齐,躺在床上,我撩起上衣,吻她的乳房。她知道我贪婪得很,一时半会儿下不来,她有时竟然拿起一本书看,好像我的此种行为与她无关。但有一点,她是从来不会马虎的:当我的手试着往下游走,哪怕是接近她裤带的边缘的时候,她即刻翻身跃起。你今天的探索,就只好结束了,且再也没希望了。然后是无尽地期待。这一阶段大概持续了两个月。直到有一天,我对她身体的探索过程,才又有了新的进展。
那天,是个星期天,在单身汉楼我的宿舍里,夜幕降临后下起了大雨,她同意今晚不走了。我去楼下历史系的好朋友那里说好,我晚上在他那里睡,因为我的女朋友来了。在我们那个年代,大家,我们年轻人,似乎都已成为惯例,不能让别人知道你和女朋友睡在一起;如果你做了这样的事情,那是非常可笑的,弄不好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更不用说要遭致道德上的谴责了。
那晚,第一次,在我那吱嘎作响的单人床上,我们挤在一起耳鬓厮磨。这床还是从学生宿舍搞来的那种木制床,估计是五十年代末的产品,榫头松脱,人一躺在床上,便委曲般的叫个不停。她要我答应,这个“五一节”回她家,好让她父母高兴高兴。我的嘴一边嗯嗯地嘟哝着,一边忘情地吻她的乳房,同时我的手也在不停地、变换方式地爱抚着它。她还是像上次那样,看着一本《〈资本论〉讲解》,还抱怨我宿舍里的灯光实在暗淡。我没有打开写字桌上的日光灯,而是室内中央吊的一盏四十五瓦白炽灯。
我不知疲倦地探索着她的乳房,时间不知不觉流走了,一晃就临近了午夜。她不停地提醒我,“你该下楼去了吧?时间太晚了。”“好了,让你满足了吧?已经摸了几个小时了。”“你再不下去,别人就要笑话你了。”可是,今晚似乎情况有点特殊。也许是因为吻她乳房的时间太久了,我那个虽一碰她身体就挺起、但一直尚能控制住的情欲权杖,今晚好像不听我使唤了。它在驱使我的身体跃跃欲试——尽管我并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试”。我只是懵懵知道——实即一种进化来的先天本能,得先把她的长衬裤脱掉,再拉掉短裤,才能“试”吧。可她死死拽着我的手,不仅我的手不可能向下延伸,而且根本没有办法脱掉她的内裤。我既渴望,又懊恼;既想满足本能,又颇为羞愧难当。更要命的是,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了,心脏跳动的速度至少达到每分钟二百下,全身的血液疯狂地、漫无边际地向大脑汹涌,而我腹股沟内原浆的热度由远及近地上升到一百八十度。我笨拙地,像我们远古男性祖先遗传给我的那种动作一样,刚刚全身扑倒在她身上,双手紧紧抱住她的双肩,下面那僵硬的东西不知所措的时候,突然感到身体的某处出现了一个缺口,一泄千里地漫溢出了某种湿漉漉、热乎乎的黏糊物……
短暂地,几秒钟地漫溢后,一切复归于平静,超常的,前所未有的平静。没有了气息,没有了欲望,没有了世界,甚至也没有了生命。一切化归于虚无 …… 这就是爱情?这就是我渴望了二十九年的男女意义的行为?我不知道。真的,此刻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不复存在……
我的脑袋一片空白。疲软地,沮丧地,没精打彩地,走出房间,下了楼。
十五
我楼下的那位哥们,谈过几个女友,算是个“过来人”。见我那倦怠慵懒的样子,便打趣说我想必刚经历了一场情感“暴风雨”,该好好歇歇了。我没好气地睃了他一眼,抱头就睡。
但不知怎的,我睡不着。一个阴沉沉、惨凄凄的念头,聚然浮上心来:刚才发生的事(读者呀,我不是指她不让我向“三垒”进入),我那位女友毫不知情的事,就叫做早泄啊!…… 我完了!我曾隐约担心过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我是不是已经丧失性功能了?我大概不能结婚了喔,也不能生孩子了……是上帝在惩罚我吗?
我手淫的历史,算是相当悠久了——至少比我那个时代的年轻人要早。十五至十六岁之间,我记得一点不错。我读初三,快要毕业的那个初夏。一股青春期莫名的烦躁不安,一种发自身心的奇妙冲动,让我担忧,让我郁闷寡欢,也令我好奇,令我警醒。
那是一个闷热难耐的夜晚,我自个儿在我父亲的办公室兼卧室里温习功课。那时我父亲任公社文教组长,一个县教育局与下面各中小学之间的联系机构。总共才三个工作人员,住一套全木制黑瓦房,中间一个堂屋,两边四个单间。我父亲的那间房,靠东北方向,被一棵几十年树龄的老榆树笼罩着,它的枝杆和枝叶就从窗前伸过。远处有一片开阔地,此时长满了刚吐出棕褐色胡须的玉米。今夜万籁俱寂,偶尔传来一阵阵蛙鸣声,还有零星的狗吠声。
近来,我一直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安,不时地稍稍走神,今晚则特别明显。一看小闹钟,才九点多,却不想再看下去,也实在看不进去了。我放下书,观看一下床上的蚊帐,打死了几个倒霉的蚊子。然后上床。在床的草席上,滚过来,翻过去。渐渐觉着我下身的那个东西,不知咋的直立起来了。我不禁好奇地看着它,方才发觉,最近这东西一直是这样的,只是我没注意罢了。但今晚,好像竖起来得要长些,它上面的皮肤,开始微微有点发红。令我惊讶的是,我第一次发现,它顶头上原来包着的皮肤,现在竟拉开了一个小圆圈,一个红红的、有一道口子的尖头,兀自露了出来。我有点害怕。是不是我把什么地方弄坏了,是不是马上就要流出血来?我仔细观察着,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动静。没有。我不经意地碰了它一下,见它微微地抖动;再又用手指抚摸了几下,觉得好舒服。真的很舒服,过去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我就这样忘情地摸了下去,不知时间过了多久。
我好像要睡着了。迷迷糊糊中,只觉得下面“热”了一下,就过去了。我又渐渐清醒了点。等我再一次看下面,只见它顶头的口子上,冒出了一点点乳白色的东西,宛如一颗浑圆白浊的珍珠——与尖头部位的猩红色,霎时形成了鲜明对比。真是一个惊人的发现!今天我不得不说,对于一个天性上喜欢探索身体的少年来说,我当时震惊讶异的程度,绝不亚于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我继续瞪大眼睛,再看它好一会儿,然后用右手的食指尖,试着点了一下这个乳白色的东西。觉得它黏腻乎乎的,一种滑爽溜溜的感觉,在食指与大拇指之间。在好奇心的支配下,我又勇敢地闻了闻,好像有点儿腥的气味,但又不太明显——也许因为只流出一点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