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哲宏长篇小说新作:《非占有的爱情》(第一章•7;连载6)

 

 

 

 

当我十点差几分从校门的左边门口出来时,常飞雨正在车内笑眯眯地向我挥手呢。他竟然开来了一辆BYD小车接我。我一上车便打趣说,小伙子不错嘛,才参加工作不久,就开上了豪华车。他不好意思地说,车不是他的,是他女朋友的。今天向她借过来,是特逢我们院长之命,专门带支教的专家在市内兜兜风的。完成任务之后就要即刻归还的哦。我问他,你说的“支教的专家”很有点含糊,你说清楚我是女的了吗?他哈哈一笑说,当然说了。不过,我把你说得年纪很大的。专家嘛,一般都不会太年轻呀。我顿觉他的情商还可以,挺圆滑的。既巧妙地掩饰了他今天不能和女友在一起的客观原因,又弄到了便捷的交道工具来陪我。看来我昨晚的一番如意算盘,没有白打。

 

他说今天带我去“咸阳湖”玩,那里是本市最有代表性的休闲文化地标。我跟他进一步聊起他的女朋友。他和女友是本科同届同专业的同学。毕业后她在西安一所中学教语文。他俩已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小伙子已在咸阳买了一套80平米的房子(因为价格比西安要便宜得多),连装修都已近尾声,近几个月来他一直都在忙碌这件事。女友的家境条件好,这套房子的首付就是对方父母出的。他说他这几年读硕士,她家帮衬了他不少。他自己才参加工作不久,没赚到什么钱。我说你艳福不浅嘛。像你这样能够享受到裸婚的,要是在我们上海,几乎是不可能的。他耸耸肩,那不经意的肢体语言和微妙的面部表情,被我敏锐地觉察到了。特别是当我说你女朋友一定非常漂亮时,他更是本能地看我一眼,像是在无意识地将我和他女友相比较似的。他几乎是自言自语地嘟哝一句,声音压得低低的,我好不容易才听清楚。“北方的女孩子,能漂亮到哪里去呢?”我当即警示似的回敬他说,可别这样说哟,我就是在北方出生的啰!

 

小车飞驰在与渭水河平行的马路上。在经过了“清渭楼”(小伙子说是新修建的,值得一看)之后,他把车开上了那条略高于渭水河的路堤上。该路堤略宽于一条车道,两旁绿树成荫,时有游玩的行人在这里漫步。它左边是市区街道,我们刚才就是从这边的马路上开上来的;右边则是一大片广袤的咸阳湖休闲区。眺过一段开阔的绿化带,就是烟波浩淼的渭水河。他让车缓慢地滑行着,好让我欣赏这初夏怡人的风光。可我呢,心事实际上不在这上面。我在筹谋我的诱惑计划。我在想着我今天要得到他。一定要得到!也许正是在他播放的情调浪漫的轻音乐提示下,我蓦然在心:就在这里面实现“车震”吧。

 

顺着一条朝绿化带倾斜的小泥土路,他把车滑进了算得上茂盛的人工树林里。我一下车,原来这是一片以樱桃树为主的树林。地上青草萋萋,灿烂的阳光,在一棵棵不太大的樱桃树之间耀动着不规则的圆形光辉,将碧绿的青草似乎晕染成了浓郁的青黄色。我在树下朝上望去,那树的枝叶在阳光的作用下,将叶片浸染成明暗不一、深浅不同、色调冷暖的混沌模糊的光景,恰如印象主义画派光影下的颤动效果。特别是那一簇簇多少不一的小小颗粒的樱桃,像是自然地组成了一个光谱系列,从青色、青黄色、淡红色、深红色,再到乌紫色、乌黑色等,看得我馋涎欲滴。我呼唤常飞雨,咱们摘点樱桃吃吧。他说,这野樱桃颗粒太小,不知好不好吃哩。我说还行,酸酸的,酸中带点甜味儿。他见我只能摘着低矮的树枝上的果子,就伸手拉下高处的树枝让我摘,他也帮我摘了几颗又大又乌紫的。我急于想尝它们,却因为咬得太快或太重,从口中喷出的紫色汁液溅到了我手指上,我顺势就将手指头往他脸上抹去,在嘴巴的两边画上了两道括弧。我边画边咯咯地笑着。他对我这突如其来的举动,虽有点诧异,但还是乖乖地让我这么着。我说哈哈,你这就可以登台表演小丑了。他不信似的说,有这么难看吗?我说不难看,简直是锦上添花呢!

 

他带着我朝河边的方向挪动。出了树林,便是一畦月季,正茂盛怒放。他指给我看,从这里,可以看见清渭楼的上半部和顶尖。在花的面前,我总是要留下靓影的。我先是对着玫瑰色的月季自拍,然后我要他给我拍。他正要把他的手机举起来,我赶紧说不用你的手机。他似乎有点纳闷。但我没有跟他解释(那是我的秘密。我不能在他手机里留下任何身影)。我把我的手机递给他。他不亦乐乎地用手机调整焦距,要我尽情地摆pose,嘴上还在说,你今天的海蓝色连衣裙,在红肥绿瘦的月季前,是很搭的,简直是酷搭!我禁不住撇撇嘴,略带娇媚地说,你咋的把李清照的“绿肥红瘦”给改了?他颇为得意地说,当然得改呀,你看这月季开的,恰好是大把大把的红花,掩去了小小的绿叶片。不正好是“红肥绿瘦”吗?我说真有你的,不愧是学文学的出身!

 

靠近河堤的是一条平板岩石铺就的马路,游览观光车就从这里走过。河堤那一边,粗壮的柳树成荫,树下每隔一段就有一张木条靠背椅。我俩坐了下来。虽太阳有点炽烈,但浓厚的柳叶条尚能遮荫。我们自然而又亲密地交谈起来。小伙子盯着我看了一阵,仿佛我是刚刚下凡的嫦娥般的仙女,又似乎怪异得像是火星上的“绿色小人”。我一言不发,也像他看我那样看他。他似乎被我看得有点难以自持了,于是只好最先发问:

 

“高老师,我……我对你非常好奇,真的很好奇!你来之前,我对你就有所闻。我知道你不仅哲学的学问做得好,而且在个人生活方面也很有特色,至少与一般的女人不一样。昨晚上,我又在女友家里偷偷地上网,查了你的有关资料。我觉得你是个有故事的人,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故事。呃……你能不能跟我说说?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

 

看着这个似乎还没长熟的虔诚的小子(方才他跟我说了,今年十月才满26),我不禁动了绵柔的恻隐之心;不仅如此,因为他那如画报一般清纯的脸,加上一双有点像女孩子那样的杏仁眼(算是双眼皮,却只是内眼角的那一半双着的),一只鼻梁不高且两侧的鼻翼又太厚的鼻子。还有呢,他的嘴巴,若不是因为上下一样肉嘟嘟的厚,因而看起来还算过得去的话,那就是一只标准的“樱桃小口”了。他的下巴圆润而略尖,但因下唇之下的一波儿凹陷,对整个下巴的突起或多或少起到了某种强化作用,故而还算是有男子气的硬朗。我边看他边提醒自己,如果他的头发不是男孩的式样的话,你若一瞥之下把他看作是个女孩子,抑或假小子,也是不会太错的。这可是一个眼下网红的标准小鲜肉哦!我暗暗戏谑自己:你就要吃上这样的小鲜肉了吗?

 

我回答他说,我承认,我是个有故事的人,一个与一般女人不一样的人。如果说我有故事的话,这个故事就是爱情故事。我只有爱情故事。我从20岁开始就追求爱情、享受爱情。我爱了整整二十年。我爱过三个男人。我的每一段爱情都让我刻骨铭心。

 

“你好像一直没有结婚,是吧?你是不是在无意识地效仿波伏瓦,准备像她那样,一辈子不嫁人?”

 

那倒未必!我并不绝对排斥婚姻——至少我现在的观点是这样。这么多年了,你可以说我似乎对婚姻形成了某种“免疫力”,但这只是意味着,我把婚姻与爱情分得很清楚。这是两个东西,两个在意义和功能上绝然不同的东西。一般的、世俗的女人,看不到这一点。

 

“也是。大多数女人一旦有点爱意了,马上就要结婚。比如我现在的女友,就是这样。我俩现在整天谈的都是结婚的事。还有的女人宣称,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特别是当她们针对男人的时候,最喜欢这样子说。”

 

这是因为她们只相信婚姻,不相信爱情。或者她们潜意识中把爱情依附于婚姻。可我不是这样。我二十岁时就开始相信爱情的存在。

 

“如果从存在主义哲学的角度来讲,爱情到底是不是一种‘存在’?能不能用上‘存在’这样一个词?或具有‘存在’的概念意义?或者简单地归结为一句话:爱情到底存在还是不存在?”

 

我们不要玩弄概念,特别是在爱情这个问题上。我打个比方说吧。在一定意义上,爱情就如同颜色。就好比颜色这种现象。你知道的,从心理学上讲,“颜色”这个东西,其本身——作为客观存在本身——并不真正地存在;如果说颜色确实存在的话,那也只是因为人类在主观上创造了它们——我们把存在于我们周围的光波的振动,解释为颜色。颜色,说到底是一种解释的产物,一种主观与客观相互作用的产物。我觉得,爱情也应作如是观。爱情也是一种主观的感受,一种主观的解释。有的人感受得深——他就相信有爱情;有的人感受得浅——他不一定真的相信爱情;而有的人则完全没有感受——他就断然不相信爱情,或断言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爱情。

 

“唉呀!你的这一席话,真是让我醍醐灌顶!你说得真好,真不愧为存在主义哲学家。能把爱情是否存在解释得这样好。”他就像个小学生似的用崇拜的眼神望着我。

 

我心里好不惬意!为自己的诱惑效果。我至少已经让他知道了我是个爱情至上的人。我也向他暗示了我会为爱情冒天下之大不韪。于是,我试图再进一步地启发他:

 

其实呢,问题不在于如何解释爱情,而在于你如何去实践爱情,获得爱情。这才是最关键的。你得去爱呀,抓紧身边每一个可能的机缘。爱情就是一种机缘,一种感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如同你感觉一种你喜欢的颜色一样,你凭着你的本能去感觉身边实实在在的爱情……

 

我越说越激动,身体也不由得向他靠拢,我差点儿就想吻他了,甚至我的嘴就要向他那边凑过去了。我猛觉我们背后有人流经过,才霎儿间抑制了身体的自发动作。但愿小伙子一时还没有悟出我的意图。我看了下手机,借故说都十二点半了,你饿不饿?我们去找点吃的吧。

 

我们起身朝前走,朝东面的古渡公园方向走。常飞雨说前面不远就有吃的。约走了五百来米,就是餐饮比较集中的地方。我说中午咱们就简单点吧,吃碗羊肉泡馍就行了。这两天一直想吃来着,可就是没碰着呢。他选了一家有“清真”标记的羊肉泡馍小店,看来比较卫生,还明码标价。我们每人要了一份最贵的羊肉泡馍,才24元。服务员先是送上四个馍,让我们自己掰。我当然知道羊肉泡馍的吃法,但因长期不吃了,掰下的碎馍片又大又厚。他说你这样掰的,会影响口感。他坐在小长形桌的另一边,便向前倾着身子教我掰。他的手又修长又白嫩。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对捏,其余三个手指像戏曲花旦翘起的兰花指那般,一小点一小点的,那碎馍呢,便像天女散花似的飘在了大瓷碗中。我看得都入神了。随后服务员把我们掰好的碎馍拿去加工。不一会儿,两碗热腾腾的正宗羊肉泡馍就端上来了。就着一碟酸大蒜,我津津有味,也许还是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

 

我也许是太埋头专注于吃了。但我眼睛的余光仍能觉察他在看我,还是那般好奇的、试探的,甚至不解的、疑惑的、讶异的神色。当然还有佩服、崇拜的意味在里面。我似乎十拿九稳了:我若做出某种出格的举动,他不会拒绝的。

 

我体悟着羊肉泡馍的余香韵味,构想着我的诱惑方案。我跟他找由头说,这会儿太阳过猛,又没带伞,我不想往前走了。我们还是回到你停车的那个树林里去吧。先躲躲太阳再说。他当然是主随客便,乖乖地跟我沿着树林的边缘往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