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我把一个男人在青春期的前段因身体变化而引发的对女人的兴趣,称作“朦胧爱情时期”。这个时期的我似乎拥有一枚爱情的幻想魔镜,而且这魔镜实际上是一枚多棱镜:我所幻想的一个个可爱的女人,都纷纷地或分别地投射在一个个棱形的镜面上,她们都非常的美,都特别的迷人,又都如此地显得神秘,我是多么地渴望接近和了解她们。一句话,她们都值得我爱!
我相处时间最长的一个她叫刘红敏。我虽从高中开始才认真地关注她,但实际上我们相识得很早,现今回忆起来还颇有点让人浮想联翩的浪漫情调呢。那是大约我初二的时候,那年的春节我是在她家过的年。她家在一个地名叫高枫头——不知是一个生产大队还是生产小队——的山林里,简称为“高枫头乡小”,即一所乡村小学。可虽说是“小学”,但实际上呢,所有的老师只有两个,即她的爸爸妈妈。由于她爸妈和我父母是湖南同乡,即都是桑植县人,而且又是同事关系,所以我们两家一直很要好,来往关系密切。于是那一回我们全家五口都去她家过年了。
去的那天正下着大雪。我们沿着从金钟大队下来的那条公路走,翻过南边的那座小山之后,就继续上山踏上了一条完全像羊肠小道似的雪路。白雪皑皑,茫茫雪原,看不出哪怕留下了一丝儿被动物或人走过的痕迹,而那条小道的路径或踪影,还得经我爸仔细地分辨——幸好他原先搞调研走过一次——才能走对。漫天飞舞的鹅毛般的雪片撒在我们身上,我和父亲轮换着背哲文,他那被凛冽的寒风吹得通红的小小面颊上有两三道皲裂的细纹。大约走了三个多小时,我们才在一个小山岗上将高枫头乡小尽收眼底:四面环山,中间微微下凹的一大片平地,平地中央坐落着一栋呈南北走向的长形木瓦房。此刻雪花飞舞中的它,就静静地俯卧在那里,像是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它那屋顶上厚厚的积雪,像是白花花的棉毯铺展在上面,而屋檐上那垂着的长短不一的一根根冰凌——我们儿时的土话叫做“凌杆儿”——发出晶莹耀眼的亮光。我们站在北面,依稀可见南端的山脚下还零星般的点缀着几间农民的房屋。真是山外有山,一座别开生面的“世外桃园”哪!
一条大黄狗老远地就站在低矮的吊脚楼走廓上汪汪地大叫,一来向其主人报警不速之客的到来,二来也是向它眼中的陌生人表示它并不欢迎我们。刘红敏的父亲踏着雪迎接我们一行。他戴着雷峰式的草绿色棉帽,一付高度近视的棕褐色宽边眼镜,在浓密的连鬓络腮胡子的映衬下,只露出很少一部分的面部。一看就是一个威严、谨慎、甚至一丝不苟的乡小校长——尽管他这个一校之长只管一个老师,还是他老婆哩。我们在进屋前,先要踏上一个只有几个木板梯级的小楼梯,走过一段围着棱形木片栅栏的走廓,就进了她家的堂屋。好暖和的堂屋嗬!原来,这木地板的堂屋的北端,有一个很大的正方形火坑,四周是由面上雕有简单花纹的长条石砌成的,以便与木地板分隔开来。火坑里堆着的一大堆柴禾烧得可旺啦!除了有两根粗得连我都抱不过来的树杆外,还架着一个很大的树兜,它被倒置在那些细得多的柴禾上,那树兜燃烧着的一条条盘根错节的树根,就像一个正在游动着的火红色章鱼。火坑的正中吊着一根铁钩,上面挂着一口尖锥体状的生铁锅,里面在烧开水。而火坑的顶上挂满了让烟雾薰绕的腊肉、香肠,还有野味,比如这一带大山里才有的野猪肉、野鸡、麂子肉、山羊肉等。这些被青烟薰得既焦黄又浸出油珠儿的腊味,不时地散发出一阵阵诱人的清香,令人馋涎欲滴。这么多标志性的年货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她家要比我们富裕多了。
一个胸前穿着做饭的围裙的女孩从厨房里出来,怯生生地跟我们打着招呼。我对那个围裙的记忆是如此之鲜明,我能以没有因后来的叠置而变得朦胧的清晰程度,看见那个把她的整个胸部都兜了起来的围裙,上面的花朵图案像极了毕加索《座椅中的奥尔加》中背椅上的常春花(?,古朴而又典雅。我是第一次见她。虽然我们同在五里中学读初二,但不在一个班,彼此并不认识。她跟我差不多高,一张团团的脸像她爸,面颊上透着宽宽的、浓郁的红晕,更加突出了她的羞涩和朴实。她的话不多,更多的时候,她是用那一对眼皮双得挺俊俏的黑亮眼睛在说话。我们到她家的那天傍晚,她一直在厨房忙碌着,而她父母则在张罗着接待我们。那顿晚餐,竟然基本上全是她一人给打造的。后天才是除夕,可今天的晚餐已是满满的一桌菜,整整有十大碗,从中并没有重复的菜。我父母在餐桌上对刘红敏赞不绝口,口口声声要我向她学习。
我自以为我做饭是老资格,却在她面前相形见绌。自然我俩就交流起彼此的绝技了。我记得那次我至少向她学了两招。一是她大米拌玉米的饭做得比我好。因为那时大米比较稀缺,煮米饭时总是要加一半玉米粉的。问题是何时加拌玉米,火候很重要。要么不熟,要么就太稀或太干。她教我当大米煮到何种程度时,比如米熟到什么份上、锅中的水应该有多少,然后将玉米粉边手撒边在锅中搅拌,待搅拌均匀后,再盖上锅盖焖多久。她做的拌玉米饭,有黄金金的锅巴,有硬软适宜的口感,更有沁人肺腑的米香。再就是我向她学做一种我们那时叫“酥肉”的本地菜。现在看来再简单不过,但那时算是相当的奢侈食品。食材就是面粉和瘦猪肉。你得先把面粉调制成糊状,加进鸡蛋使之更黏绸和膨松,再把剁好的瘦肉丢进去,还放点小葱,然后反复地搅拌。搅拌是耐心活儿,你搅得时间越长,炸出的酥肉就越酥。我发现她的绝招就是,那最终炸好的酥肉里面的小葱,居然还是青色的!没有变黄,也不失清香。
刘红敏有一个妹妹,年龄跟哲喜差不多。我们兄弟和她们姊妹俩玩起来很是般配。我们在操场上堆雪人、打雪仗。我们堆的雪人是男人,她们堆的是女人,刚好成一对;而我和刘红敏合作的雪人,就有点不男不女或既男又女了。为何如此,这个问题只好留给心理学家。我用雪球丁的是刘红敏,她妹妹丁的当然是哲喜,又是一种天然的匹配。不过我也丁她妹妹。可能是我觉得这样更好玩儿一些,或至少是调剂一下。妹妹比她笑得更天真、更爽快、更放肆,也更无拘无束。而她那会儿特征性的表情和动作,让你觉得她就是老大,像是戴着个面具似的——作为“老大”应该具有的特质。可是,就我能够穿越的悠悠岁月、依稀看清那操场上奇特的白雪微光而言,妹妹似乎比她要漂亮些!我可能在潜意识中是这样认为的,这样感觉着的。妹妹更像她妈妈一些,是那种鹅蛋形的脸,很像今天央视财经频道的主持人李斯璇。这样的脸型呢,若是再配上一双眼尾弯弯向上翘的桃花眼,下配一个尖尖的圆下巴,那就令人美不胜收了。她妹妹的容貌似乎就是这样的。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解释,我后来——从我们这次见面到整个高中阶段——好像对刘红敏并不是很上心,我与她始终时近时远、若即若离的,我们一直没有往前迈出关键的一步。她倒是要主动得多,特别是高二那段时间(容我后面再说)。这可能与我觉得老二长得漂亮些是有关的,尽管我从来没有机会与她妹妹交往过。
我高中时期对刘红敏的忽近忽远,是因为还有一个姓蔡的姑娘有一阵子——大约是高一期间——构成了新的引力线。我记不得她的名字了,真可惜!可这里我又不能杜撰一个,否则就是对我早期朦胧“情史”的不尊重。记不住一个人的名字——可本来是应该记得的呀!——的原因有很多。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压抑是一个原因。如果你对一个女孩的情感贯注太多,而几乎又没有得到她的任何回应,你可能会因此而“嫉恨”(即嫉妒式的恨)她;这种嫉恨的时间长了,就会被压抑到你的潜意识中去。久而久之,你就把她的“名字”给遗忘了。我此刻捉摸不定弗洛伊德的这套东西能不能搬到蔡姑娘头上来。好在我记得她的姓呀!她在我的眼里,简直就是一个深居皇家庭院的目空一切的高傲公主。因为她家离我很近,约四五百来米的东北角方向。我每次去那个方向的池塘里担水时,都要从她家的西北侧路过。这里也就成为我时常歇息的地方(因为刚好是全路程的一半)。我会把一担水放下来,并不由自主地向她家眺望。那参天大树浓荫环绕下的一座很大的黑瓦房,在那里静谧地诉说着它古老而又神秘的家族史。我听说她家很有钱。她父亲在县城里当着不小的官呢(至于是什么官,我一直没问她)。我通常在两种场合下看见她上学。一是在我担水的路上。她会昂着她那似乎高高在上的黑黝黝的头,抛来一张前额开阔、鼻梁高挺、嘴唇殷红的白白静静的脸,经由她家西北侧菜园的畦埂上,一拐一拐地慢步走到我担水的路上来。“你好!熊哲红。你挺勤快的嘛。”跟我淡淡地打一下招呼,那就像是例行公事似的,然后就头也不回地走过去了。我用了“一拐一拐”的这个词,是因为她腿部的残疾令人遗憾地回到了我的记忆中。我异常清晰地看到,她的右胯骨那里凸起得有一个包块,走路时那卡基布的裤子被绷得紧紧的,让人一看就知道她的缺陷。再加之她右侧腰上还挎着个草绿黄色的书包。走路时那书包就与凸起的包块相互摩擦,有时那沉重的书包就直接压在了包块上。唉,据说是她小时候因一次不幸的事故把腿给摔伤了。但我对她瘸着腿走路毫不在意,完全不在意!因为这丝毫不影响她作为高贵优雅气度不凡女人的风姿。所以我也从不放过见她上学的第二个场合:我在家门口,甚至我在厨房里透过木板的缝隙,看见她从操场东头的那条有东青树篱笆的小路上走过。
我倾慕她。也许主要是因为她学习成绩好,特别是数学,几乎盖了全班第一。我虽各科成绩尚能均衡发展,但诚实地讲,我的数学差些,所以我会经常问她。她开始时——印象上她是从外地转过来的,没有在这里读初中——似乎对我有点不屑一顾。后来也许是看在我对她如此虔诚的份上,慢慢地接纳我了。以致竟到了当我有做不出的数学题时,我就宁愿放学后陪着她走。她有时觉得不过意了,就要我快点走,别等她。
可惜呀,偶像毕竟是偶像,那是碰不得的。“一碰,手上就会留下金粉。”(借福楼拜的戏言)我那时虽达不到这样的认识高度,但我自己有几斤几两,我似乎还是朦胧般的晓得的。
此刻透过我那个魔幻棱镜的一个颤动着的棱边,我分辨出:仿佛我与她简直有霄壤云泥之别样的。
好在我朦胧时期的爱情,并不是专门去爱哪一个,我是个个都爱!这不,杨晓燕又姗姗来迟地向我走过来了。她可是如今那首流行歌曲中所唱的“同桌的你”呢。不过,由于我和她还在知青下乡期间有点儿瓜葛,所以就只好放在下一章来谈了。
我高中时期最后值得回放的镜头,当然还是要展演刘红敏。因为在那毕业季,我们之间的故事现在想起来真有些令人匪夷所思。同学们彼此之间都是要送小纪念品的啰。我好像没给她送。可她又是咋的送我的呢!她的课桌在我后面一排(没准儿她比我长得高些呀),但与我斜隔着一个同学。我们的课桌是两个人一坐,但每个人的桌面是分开的,像个盖子式的可以揭开,再把书笔之类放在里面。那天,当我正把盖子打开时,只听后面传来轻怯怯的一声:“这是给你的。”冷不防,一个漂亮精致的大红色笔记本,就悄然地落入了桌子里面。我回头一看,是她!当我趁同桌同学不注意时,偷偷把笔记本打开一开:那扉页上,竟然是白板一块!连一个字儿也没有!
不是有“此时无声胜有声”之说吗?那么我的记忆之眼所看到,则是此时无字胜有字了!因为那时越是临近毕业,有关我和她“好上了”的“绯闻”就越是传播得厉害。刘红敏运用她那慧目的情商,可是讨了个好巧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