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青涩欲望的躁动与尝试(一、二)[《熊哲宏文学自传》连载18]

 

 

 

 

屈指算起来我13岁那年,父亲从下坪调往五里公社文教组,我们母子三人随迁离开新庄。此刻令我惊讶的是,当年我们是怎么样搬家、在旅途上又经过了什么样的劳顿、在新地方又是如何安家的,我竟然一点记忆也没留下,无论我怎样开动脑子,全力调动意识的期工程力量——有意识地回忆——也无济于事。这多少验证了普鲁斯特说的,我们要想有意识地回忆过去,那是白费力气!因为“有意识记忆即智力记忆”对我们的往昔本身不作丝毫的保存;我们的过去往往处于“智力”的范围之外。我此刻的情形就是如此。

 

当然这种情况可以作一点心理机制层面上的解释:我的无意识在作怪,它压抑了我的那段经历,我今天想不起来或回忆不到了。从人生的时间之轴上回溯地看,我想必是不愿离开新庄的;我想必是一到了新地方,就会把它与新庄加以比较而感到失望的。因为五里坪的自然环境和生活条件与新庄是没得比的。我父亲是党的好干部,组织上哪里需要他就去哪里,哪里最艰苦他就到哪里上岗。他未必没有考虑到五里坪没有新庄好,若是从孩子的发展角度考虑,我们兄弟可以就近在县一中读书,但他还是把一大家子迁走了。这个地方属于鹤峰县的大山区高寒地带,海拔想必要比新庄高得多,因为冷,冬天总是要下大雪的;因为土壤比较贫瘠,主要产玉米、土豆和红薯,稻田很少,我们吃大米没法跟新庄相比了;因为缺水,最严重的是用水不方便,水质又差,想必母亲当年最不适应的是这个,我肯定也是。没有像样的天然水井,只有那种靠天来蓄水的池塘,而且我去挑水还要走挺远的,至少得二十到三十分钟。

 

我大脑印痕中色彩分明的五里坪是五里公社社领导——那时应该叫“五里公社革委会”——的所在地,一个有相当规模的、算是有点古老的小集镇。它坐落在由东向西一个狭长的——大约有五华里那么长——盆地中间,四面环山,但近处的山都不怎么高。也许所谓“五里坪”就因此而得名。它的东边是从崇山峻岭中突然横开出来的一马平川似的金钟大队,那条从集镇的南边擦“肩”而过的公路,就是从这个大队的正中间笔直地贯通下来的。我印象中的这条公路,就像浦东国际机场的一条飞机跑道那么宽阔、那么笔直,那么势不可挡,因为当你站在集镇那个小小的汽车站向东望去的时候,你会觉得那条公路就像是一条黄白色的缎带从天上铺展下来的,因为你所在的地势要略微偏低一些。这公路的两边呢,是那年年都会呈现的一望无际的玉米地。当我在看电影《地道战》和《地雷战》时,我就会自然联想到这片青纱帐就是打游击的最好地方。在这条路上从集镇走到金钟大队部,至少需要半个小时,若是夏天,那顶头的烈日会让你觉得那路途是何等地遥遥无期。集镇的东北端是瓦屋大队,你翻过一座小山,就可见也是一片狭长的平地。西边的山要多些,也高些,那一带是最偏僻的地方。南面虽迎面就是山,但不高,从金钟大队下来的那条公路,就是从南边的山上再翻过去的——那就通往恍若千里迢迢的县城了。

 

我们居住的五里小学就位于集镇的几乎正中间,坐落在靠北的一座大约只有三四百米高的凸圆形小山下。你往山上爬约五十米,就有一个操场式的大平台(学生们经常在这里搞活动),你再往下看,四座彼此断开但又毗连的全木板教室,构成了一座标准的北京四合院,占居了四四方方很大一片土地——四合院中间是一个正方形操场;南面那栋教室的前面,又有一个长方形操场。走过这个操场就是集镇的十字形街道口了,这里是熙来攘往最“繁华”的地段。你朝上走也就是往东走,就近有一个镇上惟一的旅店。此刻我仿佛就在向它走去,因为我那时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父母让我去买早点。这样的机会不是很多,因为买的算是奢侈品了,馒头呀,油条呀,豆腐佬呀,粽子呀,都是难得的细粮。旅店有两层楼。一楼宽敞的大厅里摆着五六个饭桌,在那油迹斑斑呈黑褐色桌面的饭桌周围,静静地呆着四条功能并不齐备的木板凳——有的少了一条腿;有的那一端腿的榫头松了,吱嘎作响的,你坐上去,没准儿那松动的榫头会夹住你的屁股;有的腿被磨损得高低不平,在本来就有点坑坑洼洼的地面上,就难保你不小心一下子翻滚到地上。我通常是先在临街的门边柜台上买票(那揉得皱皱的硬纸壳上写着是什么吃的,比如“馒头”;再就是有一枚公章印记),然后在厨房的窗口取货。在这里有一条通往楼上的楼梯,一踏就嘎嘎乱叫。上面住着孤独远行的店客,但我好像从没有上去过。

 

你若朝下走也就是往西走,就近就是我的中学同学戴祖强的家。我经常到他家玩儿,我们一直很要好,还同他一起上山打柴。他家在铺满黑白鹅卵石的街道的南边,一户殷实的富裕人家,一进门就是高大空旷的堂屋,可光线不怎么好,给人以幽暗的感觉。然后穿过两侧的过道(同学的卧室就在右侧过道处),便有柳暗花明的喜悦,那就来到了很大的一间厨房。再走出厨房,就是我最喜欢看见的菜园。那菜园可真大!各个季节的菜在那里竞相绽放,看得我可眼馋了。这时同学的母亲就会采摘一些她认为我看上的菜带回家。在这里,还可以眺望到那个不起眼的汽车站。

 

我家住在小学南面那栋教室的东头。有一南一北两间房,每间似乎不到十五平米。父母只好请人在东外侧搭建了一个厨房,很简陋,就那么将厚木板夹成一个外围,不仅外面经过的人可以把里面看得个一清二楚,更要命的是一到冬天,那凛冽的北风呼啸叫你直打寒颤。那么多年,直到我七六年知青下乡,我放学后都是在这样的厨房中坚持过来的。毗连我们厨房的,不知是谁家的一栋一直未完工、只有几扇主架支撑屋脊的空房子,幸好它时常堆上好些个杂物,木板哪,农具哪,家什哪,挂在横梁上的玉米和辣椒哪,还有棺材和破铜烂铁之类的,多少起到了为厨房的我们遮风挡雨的作用。

 

我父亲的办公室,在这四合院东北端的一栋文教组专用的小木房子里,比我们住的要新些,均有楼板,中间是堂屋,两边有四间小房。父亲在东北面那间,秘书龚光美住南北那间,会计向延科住西南那间,我爸隔壁的那间,似乎是供来客或储藏东西之用的。

 

我就读的五里中学,位于集镇以西约四五里路的枞树林地带,常年绿郁葱茏、野花遍地、蘑菇丛生、寂静寥廓,空气新鲜,是读书的理想地方。我上学,通常需要走三十到四十分钟。总起来说,我的中学求学生涯深深地打上了时代背景的烙印,我所掌握的知识的多寡,取决于那年头的教育环境所能提供于我的东西。初中三年我学得比较扎实(主要是因为有正常的教学秩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高中两年几乎没学到什么东西,学校把大部分时间用来搞“开门办学”了。后来我经常暗自思忖,要不是我初中阶段打下的基础,恢复高考的时候我断然是考不上大学的。这里我要感恩的几位老师是:英语老师宋仁芳、张金堂,物理老师崔中伟,语文老师刘信义、刘定芳,数学老师吴庆英、杨年祥。

 

 

 

 

 

 

        纳博科夫在《说吧,记忆》中感慨过,就回忆录的作者而言,童年几乎不用什么努力就能写下来,因为童年是一个完美的和谐世界,在人的记忆中具有自然可塑的形态;可是在进行青春期的回忆的时候,“摩涅莫辛涅”(希腊神话中的记忆之神)就开始挑剔,找起岔子来。我也有同感——当我此刻要进入我青春期的前段(性觉醒期)那萌动着、躁动着什么不明不白的东西的时候。啊呵!那究竟是些什么东西呢?

 

反正,在我1314岁的时候,我的一个明显变化就是在意起了自己的外貌形象。我开始讲究穿戴哪!那时刚刚时兴叫“的确良”的衣料。我最先是从门前操场的西端处那家裁缝的女儿身上发现的。我每次走向十字街口时,都要从那家的门前经过,自然就最早认识那家的两个女儿。她们姓杨。大女儿比我大两岁,小女儿比我小一岁。有一天我忽然发现她俩穿上了粉红色的确良衬衣。我觉得那衣料质地细腻,柔软飘逸,再加上一到夏天,穿在身上必定是——就像它的名字一样——“的确”凉快极了。我就怂恿母亲买这样的布。但我一开始并不是说要给我和哲喜买,而是说“妈妈你穿着肯定好看”。母亲拗不过我的纠缠,没几天就给我们兄弟俩每人做了一件的确良长袖衫(就是在门前女裁缝家做的),是那种淡淡的绿色,我穿在身上可得意了!在我经过裁缝家门口时,即使没看见她女儿在门口,我也会依稀觉得她们在盯着我的衣服看。我在意的是小女儿。大女儿比我高,在我面前似乎有点做作、有点高高在上的味道。她对我说的某件事情或某种观点,总是蹙着那带些不屑神情的淡眉说“得会哟?……得会哟?”(此系当地的土话,意思是“真的吗?是吗?”)而且她的发音仿佛至今还在我的耳畔回荡,因为她把那原本的三个字揉合压缩成了浑浊的两个音:“得嗬?得嗬?”还一副狐疑不定的眼神呢!

 

可小女儿就不一样了。她对我讲的东西一百个相信,行动上也就百依百顺,仿佛我就是所有智慧的源泉。夏天的傍晚比较长,我们吃晚餐也就比较自由,我可以端上个正在吃的碗,慢悠悠地去她家门前,而她也正在吃着,我就给她讲故事,除了我自己临场自编的故事外,当然也包括陈伯给我讲的那些。我认为她是我们这一带长得最好看的女娃,比她姐好看,扎两根系有红头绳的小辫儿,扑闪着的黑亮亮的眼睛,小巧薄薄的嘴唇。她就那么毫无顾忌地看着你,之所以毫无顾忌,是因为她信任你。她最喜欢跟我上我家后面的凸圆形小山了。在那个平台上,我陪她跳房子,滚铁环,甚至还和她打珠子(我的个子好像高了,就爬在地上跟她打)。春天那满山的映山红开了,就更好玩了。我们不仅闻着映山红的清香,还能吮吸它的花蜜,吃它的花叶。我会寻找那些花瓣儿质厚、花茎部粗壮的映山红,先吮吸它的花蜜,再把叶片吃掉。她可喜欢吃了。我就告诫她,这映山红不能多吃,吃多了就会流鼻血的。她当真就信了。我吃多少,她就吃多少,仿佛我就是能吃多少映山红的标准秤似的。那次我穿上了的确良之后,竟觉得更可以和她一起玩了,好像只有穿上这样的衣服,才配得上她似的。

 

我喜欢和女孩子一起玩了。这是我的第二个变化。

 

第三个变化就是开始看小说了。这既无人引导,也不是我有意识的行为,完全是误打误撞。对于今天热衷于小说的我来说,当我写到这里时,故事的发端就像某种色彩斑斓的虹霞似的迅速掠过我的身旁。印象铭刻至深的,是一本关于山洞仙女爱情故事的图画书。是外国童话故事还是中国的童话,我记不清了,但我可以肯定那仙女的形象不像是外国人。似乎是有一次在公社的社部排练文艺节目时,看到这本图画书的。当时既没有过问这书是谁的,看过之后又给了谁,我都没在意。但我完全被书的画面和内容迷住了!我们在排练扭秧歌。教舞的老师很生气,她纳闷儿一向排练认真的熊哲红今儿个是咋的啦?只要一停下来我立马抓起书就看。故事说的是一个王子因不能娶上他心爱的平民姑娘而拒绝继承王位,逃到山洞里避难;而这个平民姑娘又是如何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山洞里,最终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一时完全处于一种痴迷而又颠狂的幻觉状态。我被那平民姑娘的美丽和善良以及她大胆无畏的精神紧紧地攫住了!多重错综复杂的心绪交织在一起。我眼睛死死盯住画面,看着看着,幻境出现了:那仙女般的人儿,仿佛像嫦娥舞袖似的一跃而腾出了纸面,直接融入我的大脑中去了,因为脑海中开始萦绕着一种神奇的乐音,但它不是屋子里飘荡的那节奏单一的秧歌舞曲,而是顿生的一种恍若天籁般的音乐。于是,书中漫妙温婉的故事,在我脑中海涛般汹涌的音乐的烘托和强化下,那个仙女就生生地直接化作那杨家的小女儿了。我眼前浮现的就是她!我简直区分不出我眼前舞动的那个“她”,是书中的仙女,还是我的玩伴杨家女。至此,那颅内的音乐声、那图画上的仙女形象、那个杨家小女,三者彼此完全融为一体了。而且我体内也发生了剧烈变化,一股暖流从胸间顿然四散开来,竟然觉得我就要从地板上飘升起来了——就要和那个仙女或杨家女一起,幸福地住在那个山洞里了。永远也不回来了!……

 

哦!那是我第一次从书上知道了有爱情这回事。

 

犹如普鲁斯特一旦认出了“玛德莱娜蛋糕”的味道后整个童年的贡布雷便浮现在眼前一样,此刻在我的脑子里又出现了一部小人书,我对它的着迷程度,宛如史前的恐龙令意识初现的小孩着迷一样。我不记得书的名字,但那个叫“牛大水”的幸运的男青年主角,我是终生不能忘怀的。他是那个可恶的地主的长工,苦活儿脏活儿都由他干。女主角月眉十六岁,是地主家的女佣。那地主贪恋月眉的美貌,可她坚决不从。她爱的是她的“牛哥哥”。地主得知月眉的真情后,想出一条毒计,派大水只身一人去深山老林里烧木炭。一天,地主在馒头里下了毒药,假惺惺地让月眉给大水送去。还在冰天雪地的路上,月眉就觉得那馒头有点不对劲儿:那白白的馒头上面怎么会出现隐隐泛红的小点子呢?平常可从没见过的呀!当她见着大水、看到饥肠辘辘的他迫不及待地要吃的时候,她一把夺过来自己先尝了一口,并坚持让大水等一会儿再吃。果不其然,月眉中毒了!恶心、呕吐、肚子剧痛。好心的牛哥哥为她翻山越岭找一种叫“白茅根”的解毒药,因为大雪封山,草药根本就不好找,他就用双手刨开积雪,那峭壁上、深坑内、暗阴沟里,到处留下了他的血迹。到第二天傍晚的时候他终于采着白茅根了。月眉吃了解药后病也好了。可他们也没法再回去了,最后俩人毅然决定私奔、远走高飞了……在看完小人书的那些个天里,我脑屏上几乎一刻不停地回放着月眉的靓丽面容,耳边回荡着月眉叫着她心爱的“牛哥哥”的甜美声音,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我要是那个牛哥哥,该有多好啊!

 

乌云琪琪格!巴图吉拉嘎热!这两个名字,一女一男,仿佛一道闪电从我沉睡四十三年的大脑幽暗的深处悠然地划过。啊!没有任何东西比我回想起这两个名字所涌起的激动更甜蜜或更奇异的了。这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但当时所看的是无头无尾的、更不知书名的书,皱不啦叽的,那书头书尾被揉皱的书瓤,就像鬈曲的蕨草叶片那样翻卷着的。但是我被书中的爱情故事迷住了!应该是发生在内蒙古大草原的故事。乌云琪琪格!一个十八岁的温柔多情的漂亮女孩,可她们一家,她爸妈她自己,都是贵族的奴隶。那贵族老爷是个年近六旬的小脑袋的秃瓢儿,他喜欢她,千方百计想纳她为妾(我的印象是这老头还不是太坏)。但他的纠缠令她不快,有一次,老爷想武力征服她,被她用巧妙的智慧——“乌云”在蒙古语中就是智慧的意思——给战胜了。因为她爱的是胸膛宽阔结实得像铜铸的希腊神像大卫那样的威武雄壮的汉子——巴图吉拉嘎热!她挚爱他,还因为他的勤劳、朴实、善良和勇敢,尽管他也是奴隶。贵族老爷只好想办法除掉他。他大智大勇地逃过了好几次劫难,但最后被逼得只好逃进了阴山。巴图自知他的奴隶身份,深怕自己没有能力让乌云幸福,便没有给她留下任何自己去向的踪迹。小说花了大量篇幅,讲乌云是如何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阴山的一个山洞里找到了巴图,从此俩人就在大山里伐木建房、开荒种地、生儿育女,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幸福生活。那蛇形的山径,那叠翠的群山,那缥缈的雾色,那叮咚的山溪泉水,那柔情似水的乌云对巴图的爱,使沉溺于阅读中的我时时恍若置身于仙境,眼前总是呈现出一幅幅浓淡相宜的壁画垂挂在天际,令我心旷神怡,致使我那过早萌动的青春期的一切烦情愁绪荡然无存!

 

本来我可以在图书馆查查的,这应该是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爱情小说,要不然它就不会留给我如此之深的记忆。但为了还原我人生史的真相,我还是全凭记忆来写下这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