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兄弟关系对我性格的形成和发展是重要的。正如皮亚杰的“同伴学习”所言,我和哲喜确乎存在着真正的兄弟学习关系,因为我俩相差只有三岁。他比我调皮得多,也聪明得多——至少取其会耍巧门、滑头、爱动小脑筋的意义上。作为老大,我总是让着他,甚至免不了要受他欺负。举个例子,每年端午节,母亲为我们包粽子,她会按平均分配的原则给每人一份,一般情况下是老三多些,我和老二一样多。打个比方,如果哲文是30个粽子的话,我和哲喜就每人20个。母亲把粽子煮熟后用棕榈叶系成一簇或一串,然后把它们挂在房门后面最低一排的钉子上,让我们都取得着,而且吃的进度由自己掌握。问题是,到了端午节的第二天,我会发现我的那一串少了一个,第三天又少了一个,第四天……我当然知道是老二干的,懒得说他,不过有时愤然之下不免要质询一下。可他会眨巴一下眼,若无其事地说,我没拿呀,是你自己记错了吧;要不就是你自己吃了,又搞忘记了?
父母和我们兄弟三人的全家福。摄于1982年春节(我大学刚毕业)
老二贪玩,学习不认真,没准儿还逃过学。印象深刻的一次,是他在我们屋背后离我们最近的农民杜家积家里,一玩就是一两天不回来。杜家积家与我们只隔一个大水田,有三个孩子,老大是个女孩,比我大一些,下面是两个儿子,我弟就与他俩打得火热。母亲揶揄他说,“你玩得连家都不回,你跟杜家积做儿子算了,我不要你了。”你猜这个小顽皮怎么着?他恰似正中下怀样的,寻着了自己的几件汗衫和短裤(我记得是夏天),优游哉哉的,走出了后门,真的准备给人家做儿子去了。眼看他走出了屋背后那近似三角形的小操场,就要踏入水田上的大路了。母亲被他匪夷所思的举动激怒得忍无可忍,追上他一把拽住,狠狠地打他的屁股,并把他拖回来。可他会巧妙地让屁股躲开巴掌,他的劲儿很大,母亲被他累得气喘吁吁。没办法,母亲只好叫我帮忙,找一根绳子来,并在我的协助之下把他绑在田埂边的一棵李子树上。天黑了,他还在那里叫嚷着“我要走”。估计到了晚上快十点的时候,他才消停下来,母亲这才让我把他领回家来。
老二调皮固然是事实,但他似乎在老三出世后调得更厉害了。常常不听母亲的话,要对着干,叛逆性极强。这个中的缘由我现在当然可以按儿童心理学家的观点解释了。小弟弟的出生,改变了他原来作为“幺贝儿”——父母在宠爱或亲吻我们时,嘴里自发地发出的呢喃声——的受宠的地位,也就是说,他在潜意识中感到,他不再是父母眼中的“幺贝儿”了,他似乎该自食其力、自管自顾了。就如同我出生后的发展状态一样,在没有哲喜以前,我也曾是父母呢喃中的“幺贝儿”,但后来我不是了。但我似乎没有明显感到父母对我的情感态度有变化,也许是因为老二出生得早,我作为“幺贝儿”的地位只有三年;即使我在那一时段充分体验过受宠的滋味,但毕竟没有哲喜那么长——他跟哲文相差六岁,也就意味着,他当了六年的“幺贝儿”,对这种受宠滋味的感受比我要长得多。一当他失去这种感受时,那其中的落差是可想而知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他为什么要那么强势地通过叛逆来引起父母的重新关注了。
这样一来,由于老二的胡闹,父母自然就更加地偏袒我了,当我和他发生争执或冲突时,父母多半认为我是对的。我呢,也就巧妙地,甚至是诡谲地利用了这一点——当然,你不能说,我是有意识地利用了这一点。这也就算是一种本能。实际上,我们都在本能地争取得到父母的更多的爱。
我曾做过一件对老二有所愧歉的事,今天想来特别的清晰。那时我应该有了11或12岁。有一天,哲文正在吃一块啥子啥子饼或糍粑之类的东西,他吃过几口之后,就把它放在一把矮椅子上,玩别的东西去了。那东西可能特别好吃,而我也可能是饿了,就趁他不注意,偷偷地咬了一口——仅仅是很小很小的一口;我不可能咬得很大,因为那样更容易被发现。可我没料到,那兴许只有三岁的小家伙竟然发现那东西上多了一个缺口!他顿时脾气大发(这正是“幺贝儿”的一个典型特征),抓起那东西就朝地上一扔,哇哇大哭起来。这是他吃的东西,是他喜欢的东西;竟然有人想占便宜,他当然——作为受宠的“幺贝儿”——绝对不能容忍。他不要这个被别人啃过的东西了!他要先前他吃过的那个原复原的东西!
记得当时爸爸也在家。因老三闹得不可开交,他就责问我和哲喜是谁干的。我几乎未加思索就脱口而出是哲喜干的。我竭力为自己辩护,向爸爸表明,似乎如此不该做的、如此丑陋的事情我是干不出来的。那个被栽赃陷害的颇皮头,可受委曲了!他既然没干,那就绝对可以断定是我干的,但他迫于自己的“名声”不好,再加上爸爸的表情似乎也相信只有哲喜才会做这样的事,他就只好一个劲儿地否定不是他干的,可他又不好直接对爸爸揭露是我干的(因为他也没看见)。于是,当爸爸在哄哲文别哭而转过身去的当口,他向我一挥手臂,像是赌咒发誓般的对我说:“谁干的丑事,谁自己心里清楚。我没干就是没干!你别推到我的头上呀!你还是自己向爸爸坦白吧!”然后他就委曲地哭起来了。他哭得那样真实,那样伤心,真是前所未有。看他那可怜巴巴的样子,爸爸似乎知道事情的真相如何了。但他只是非常严肃地盯着我看了几十秒钟,没说话。
到了晚上,等哲喜睡了,爸爸找我谈话,要我把事情的经过再述说一遍。本来,白天我就进行了一系列的思想斗争,既想向爸爸承认我的错误,又碍于情面,因为我一直都是以高大上的形象在弟弟们面前出现,今天居然做出了公开撒谎的事,而且还把罪过归咎于他人,已经弄得自己颜面尽失、骑虎难下了。爸爸知道我明显撒谎了,按他教育孩子的思维方式,我的错误的性质非常严重。但他并没有吼我,也没打我,而是轻言细语地慢慢讲道理,讲怎么样做人,如何做一个诚实的人。就在今天2016年1月24日“极地漩涡”下的超级寒潮南下上海——零下7度——的这个灰暗阴郁的下午,在我书房流线性写字桌上那盆葱郁的碧玉叶片的微光里,我依稀看见了父亲那亲切和蔼而又严肃认真的面容。他那天晚上讲的主题是,人为什么必须是一个诚实的人。“小来偷针,大来偷金”。祖辈们传下来的遗训,我父母也经常这样告诫我们。说谎,不诚实,欺骗他人,自欺欺人,在大山里老百姓做人的逻辑或原则看来,都是不道德、甚至缺德的行为,必须坚决从小就予以摈弃。我父亲大约跟我讲了一个多小时,当我发自肺腑地意识到我今天确实错了,并且有了痛改前非的决心的时候,我突然出声地大哭起来了!我父亲赶紧把我搂抱住,抚慰我别哭,这么大的哭声,会把两个弟弟弄醒的。当我今天揣摩那晚父亲的心态时,他也许会觉得,像我这样听话的孩子让弟弟听见我哭的话,会影响到我这个老大的形象的。
父母晚年的日常生活照。1996年2月16日摄于桑植县醴源镇第二小学住宅。
父母特别看重孩子的生日,父亲甚至会专门从下坪赶回来为我们庆生。“祝你生日快乐”的最高待遇是,清早一起来,母亲就会给你煮一碗鸡蛋。因为这一天你是“太子”,是“大王”,你有权随意要求煮鸡蛋的个数,你要多少个都可以,都会满足你。而平时,这鸡蛋毕竟是奢侈品,你难得想吃多少个就有多少个的。那一碗水煮蛋,其个数会随着你年龄的增长、吃的能力的增强而逐年增多,那又白又嫩的鸡蛋,或六个、八个,或十个,就那么漂浮在深褐红色的红糖水里,清香扑鼻,令人沉醉。我会一个一个慢慢地品着吃。之所以慢,是因为舍不得吃,怕一下子就没了。我先从鸡蛋大的那一头开始咬起,咬一口在嘴里,然后凑近鼻子闻一下,尽情地享受那鸡蛋、那蛋黄的特有的香气,同时感受生日对你的生命的意义。那年代过生日,一碗水煮蛋,就是父母对你还好好活着的最高奖赏,就是父母对你继续健康地生存下去的无尽期待;你可以把父母对你的爱、你对生命意义的全部理解,完全浓缩在一碗水煮蛋里面。
现在大城市里的人们,都竞相寻找所谓的“土鸡蛋”,但只有我才真切地知道,我儿时吃的那种纯大自然的、纯土生土长的农家鸡蛋,是难得再有的了。现在的鸡蛋——除了大茂我姑妈家的——你再怎么吃,也找不到儿时的那种口味、那种感觉了。我2015年5月至8月在西藏支教,曾与一位五十出头的女士共事半个月,她吃鸡蛋不吃蛋黄,总是把那上面还有一层乌灰色泽的蛋黄丢在饭桌上。她是怕蛋黄的胆固醇高呢。每每看到这种场景,我不禁顿生感叹:现在,我们可吃的鸡蛋多了,多得对鸡蛋都可以不屑一顾了,可是鸡蛋的品质却下降了,下降得人们竟然不敢吃了。唉,随着现今“人工进化”所导致的人离自然界越来越远,人类失去了的东西,就永远失去了!
十四
爱劳动,是我的天性。我一生都是个爱劳动的人。比如奋发做学问,惬意写小说,就是我爱劳动的表现,以致杨慧常说,熊哲宏并不聪明,他的教授是死做、死拼出来的。又比如我常做家务,特别是近十多年来,我几乎是和妻子分担家务。这与我的职业习惯有关。我是个百姓教授,多半时间呆在家里,因而我有时间、也乐意做家务。在武汉的时候,我在外面的事情多些,但我仍能坚持洗碗,一洗就是全天的碗。按杨慧的调侃,她说我喜欢让我的学生知道我在洗碗,其表现就是我往往在晚饭后约学生见面,做辅导谈论文。这样,学生一来,就看见我在洗碗了。我揶揄说,那是为了高效利用时间呀。
《心理学史》课程结束时本科生杨欣蓓和老师在教室留影
这与我童年的经历有关。我时常宣称,“我从九岁就开始做饭了。”这倒是真的。因为我迄今还清晰地记得我第一次独立做饭的场景与体验。我那么小就开始学做饭,既可能是迫于生活的压力(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嘛),也可能是母亲有意塑造我的劳动本性。就前者而言,因为我母亲是小学老师,她特别忙。比如,下午放学后我回家比她早,可她要在班上处理学生的事情,总是比我要晚至少半个小时。如果我能把这段时间利用起来,先搞些做饭的准备工作,岂不美哉!而就后者来说,也许母亲认为劳动的品性要从小培养,特别是那些自食其力的劳动,更是人的生存所需要的天然本领,就像禽类世界的父母在适当的时候要将子女赶出巢穴那样。可能正是基于这两个因素,我的劳动生涯就此开始了。
那是秋日的一天下午,大约三或四点左右,我记得大致是这个时间,因为当时母亲在王道义对门的老师家里开会。试验现场是在我家门前土灶旁边的木炭盆里,试验目的是煮饭,试验原料有大米和水,试验辅助工具有一个三脚铁撑架(置于木炭盆里草木灰的中央,用来做支撑物,好在上面放锅煮饭),一个圆形小铝锅,一堆粗细不一的柴禾,一盒火柴,一把火钳。第一步是要把火生燃。一个孩子要学生火,其难度就宛如史前人类第一次学会用燧石摩擦取火一样。你得反复尝试。先前从母亲那里观察得知,你先得把引火的东西,像干茅草呀,干细树枝叶呀,废纸之类的点着,然后把木柴放在它们上面,不一会儿这木柴就烧着了。初看起来,或从理论上讲,这很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要让这木柴熊熊燃烧起来,那可是要相当的技术的。可怜我那满满的一盒火柴啊!(说来并不便宜呢,一盒要两分钱。)十几分钟的功夫,就被我糟蹋得只剩一半了。我的眼睛死死盯着引火物,热切期待它们完成其使命,可我眼巴巴的,一次又一次,只见那引火物自个儿燃烬了,可木柴还原封未动地呆在那里看我的笑话哩!在手头仅有的几种引火物都试过之后,这木柴终于才开恩了,火总算生起来了。
我欢快地拍起手来。好有成就感呵!仿佛这火一旦生起来,这米饭就大告成功一半了。殊不知,这才万里长征走了第一步呢。第二步是米下锅。需要多少水?下多少米?母亲并没有事先告知。反正,在锅里装一半的水,总该是可以的吧!好的。我把锅放在铁撑架上了。可是,紧接着一个问题像一座大山似的突兀在我心间:何时米下锅?我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似乎它关系到米能否煮熟似的。我得去问母亲,她就在隔壁。当我兴冲冲出现在老师家门口时,里面有的老师嗤嗤地笑了!母亲笑盈盈地说了句“看你弄的”——是那种既自豪满意又嗔怪爱怜的口吻。原来,我脸上已经被黑木炭粉随意地画上生动的像小丑那样的脸谱了:我那被明火烤得通红的面颊上,有仿佛被黑毛笔刷过似的一道道划印,就连鼻孔的下面都有了一条黑胡须似的黑印,想必是我忙晕了头,仓促之间下意识地用手指抹去清鼻涕时给画上的。此外,手背上和小臂上的黑不溜秋的东西到处都是。母亲试着用她随身带的白手绢为我揩拭。我不让她给我揩。嘿嘿!不要紧。我要急着去管我的事哩。
米下锅之后就进入第三步:把米煮熟。哈哈,水开了,煮饭的程序正式启动了。原来嘛,煮饭也没啥难的。我这不是煮得挺好的吗!我自鸣得意起来。我自然希望米快点熟,就一个劲儿地加柴禾。锅里的开水闹得更欢了,那锅沿上往上冲的水柱,就像钱塘江水潮汐的时候岸边翻溅起的水浪一样高。我意料不到一场小小的灾难即将发生。只见锅沿四周上的水柱像跳高似的往上猛地一蹿,噗!——噗!——噗!我那正奋勇燃烧着的火舌呀,一下子全给那沸出的水打湿了。那可怜的火束啊,连挣都没挣扎一下,就几乎全熄灭了。
就像人类面临不可抗拒的天灾一样,面对眼前袅袅上升的一道道青烟,我想必是哭了,可能只是没有发出声来,把失望和委曲强咽进肚子里。是的,我煮不了饭了,我想打退堂鼓了。我怏怏不乐地第二次去找母亲——不知我是想求助,还是想告诉她我放弃,反正我就那么去了。母亲见我眼里噙着泪珠,当即就明白我是怎么回事了。“没事儿的。失败了,就再来。你行的,你肯定行!我相信你,你再试试吧。”母亲那信任和鼓励的眼神,让我再次重拾起信心。好吧,那就重头再来!
不知又花了多少时间,那火苗又重新跃动起来。看着白花花的大米在沸腾的水中翻滚,它与我心脏的律动慢慢地谐和一致起来,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似乎我心跳的节律快过了大米的舞动,因为我期待大米煮熟的愿意越来越强烈,竟然没有注意到锅里的水就那么快地消失了。我想当然地以为,水干了好啊,那就说明米快要煮熟了,生米就要变成熟饭了。我仍然喜滋滋地看着锅里的水汽在眼前的空中自由地挥发。猛然间,我突然想到母亲说过的,水快干的时候要盖上锅盖的。可现在,要不要盖上锅盖呢?快去问妈妈吧。我第三次跑去会场。母亲说赶紧盖上锅盖,同时火要小一点。当我返回时,发现锅内正在冒黑烟,一股强烈浓郁的煳味儿扑鼻而来。我知道火太大了,赶紧把火弄小。可是,这起劲燃烧的大火一时要把它变小可不容易,因为我不会使用火钳。这把火钳是母亲在大土灶里用的,它又长又大,而我的手又小,当右手插进火钳的扣手时,既不能把它张开,又无法把它合拢。那就是说,我根本无法使用,准确说是完全不会使用这把火钳。结果,眼睁睁看着锅里的饭被烧得越来越煳了。而我一着急,脑子就不好用了,仿佛它被像雾一样在眼前缭绕的青烟给蒙住了,或夯实了,竟不晓得把锅从铁撑架上给端下来。正当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无所适从时,母亲回来了。
唉!我的第一次试验成果是:米饭半生不熟,还煳得一塌糊涂!
万事开头难。有了第一次破天荒的革命,以后的进程就自然而然了。自此以后,我就成了一个正儿八经的小厨师了。我不仅成为母亲的好帮手,而且还越来越多地独立操作;不仅我独立做饭,而且还把哲喜拉来当帮手。事实上,当我临近小学毕业时,弟兄俩已经完全可以做出一顿像样的好饭了。他先是和我一起抬水。那是一只大人用的标准木桶,陈伯为我们做了一条小扁担。水井位于小学的东北角方向。弟兄俩从房子东头朝北方向下斜的一条小土路开始下坡。这条路最初没准儿是陈伯开辟的,因为只有他需要担水呀。约呈七十度角下斜的小坡那一带,遍地长满了一片广袤而又空旷的蕨类植物。我们吃“忆苦饭”中的蕨根粉,就是在这一带挖的。
然后我们来到一段平路上,这里是茂密的树林,长得最多的树是枫树(就它最粗;秋天的层林尽染主要靠它的叶子)、广玉兰、椿树、板栗树。这里也是斑鸠的家园和天堂。发大水时节在我屋背后赶来赴鱼的盛宴的斑鸠,就是从这里飞过去的。每当我挑水经过这里时,不免就会受到在路面上觅食的斑鸠热情招呼和邀请,放下肩上的担子歇息一下,与它们对话或对歌。走到平路的尽头就来了个急下转弯,从一座很大的老坟墓前绕过。也许我对它太熟悉了,就连天黑我经过时也不感到害怕。可能是因为它上面长满了我们喜欢吃的刺苞头植物,我和弟弟在春天时总是要站在它上面割刺苞头的。我们所叫的“刺苞头”的学名是什么我不清楚,反正是一种浑身是刺的多年生草本植物,连它春天生发的芽上面,也是泛白的毛绒绒细刺,芽的形状酷似蕨芽,芽尖儿像人的耳朵,又像小提琴的头冠。芽茎干又粗又嫩。把它焯一下水,剁碎,然后合着鸡蛋一起炒,既清香又甘甜。是一道春天时节大自然馈赠给我们的佳肴。
初夏的“刺苞头”树。它那春天长出的像小提琴头冠的毛绒绒细刺的芽尖儿,已经变成有点“老”的茎叶了,但还可以吃哟。
走过老坟山,接着就是一条绵长的依地势而下行的直路,其尽头就是我们的水井了。这水井很大,也很深,它边上就是新庄最平整的一大片水稻田,但地势比水田要高。这水井一看就是近些年才挖的,因为井的四壁你可以依稀看到有木桩紧紧地挡着木板(上面有一层薄薄的淤泥也不影响你的判断),从而使整个水井的空间容量足够地大而不致塌陷。水面清澈见底,波光潋滟,特别是当日头高照的时候,那深水里黝黑的底部准会映现一轮或大或小的亮白黄色的光盘,在水中摇曳,在清波中荡漾。水中有小鲫鱼在自由地游弋,当你突然出现在井口时,它们会一下子慌了神,但迅即又一个激灵地钻进了淤泥中。我儿时虽然不知道古希腊神话那喀索斯“自恋”的故事,我也没有长时间地在水井前欣赏自己的倩影,但我确乎在这面天然的镜子里发现自己在渐渐地长高了。在新庄小学阶段,是我的营养状况最好的时期,甚至还多少弥补了我童年在官地坪的不足。我想必是长得最快的呢。
我先是和弟弟合着抬水,后来他大些了,我就安排他自己一人挑水了。那是母亲专门请人做的一对小木桶,仍然还是陈伯做的那根扁担。当我忙不过来时,他就出动了。当然,有时他会玩忘记了,一两个小时不回来,那我就得去接他了。
在离开新庄前的一两年,哲喜实际上就是我做饭的直接帮手了。我善于调动他的积极性,把做饭当作一件有趣儿的事情来做。此刻我回忆起他那认真配合我的指令的样子,便使我感到很开心。我们发明了一个进入做饭状态的习惯性预备动作:一边两人面对面、眼对眼地挥舞着手势,一边口中念念有词——“准——备——战——斗!”
当我今天理智地总结男孩从小做饭这事时,我也看到了它不利的一面。或者说,男孩从小就学做饭,也有它的副效应:也许你成人后,做饭就成为了习惯;你成家之后,就习惯于做家务;你习惯了家务,你就适合做奶爸,你走不出去,也就在外面干不了大事。我可能就是这样子走过来的。所以我现在不主张儿子熊威洗碗。除非我手指得了甲沟炎,我才让他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