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惊鸿一瞥的是爱本身——熊哲宏文学自传》[全稿/即将出版];7)
十
童年期也许是因为没有吃的,于是就在幻想——也包括梦想——中拥有某种吃的,然后再把这种幻想转化成记忆——“幻想性记忆”。这是极有可能的。也是一个有趣的儿童心理学问题或儿童记忆问题。老屋场菜园的前面,是一块很大的水田(它的前端的田埂上是一条较宽的路,通行的人很多,赶场的人们就从那里来来去去)。我看见爷爷在那里用黄牛犁田,并在插秧前在田埂的里边“拦堰山”。他用一个类似运动员入场时举的那种牌子(木牌),人站在水田里面的边上,在水田里端起一坨坨淤泥,把它们堆成像水田的“围墙”那样的泥道道——“堰山”,其目的是起到不让水外流的作用。这堰山垒起的质量对于保留住水至关重要,因为这虽称作“水田”,可它并没有活水的来源,只有靠天蓄水。在这样的缺水条件下居然还能种水稻,在现今似乎是无法想象的。
从老屋出门,多半是向右走西南侧的那条弯曲像ζ形的田埂上,它比西头的那块下凹的水田高很多。我刚去时婆婆最怕我掉下这块凹洼式水田里。这水田的周边构造也堪称大自然的奇迹。它那近乎圆形的四周都是岩石,惟独底面是平的!人们把它改造成水田显然是明智的,因为它能很好地蓄水。我的童年记忆向我眼前显示:这水田里竟然有鱼!当然平时没有,而是发大水的时候才有!因为当那红黄浑浊的大水溢出了堰山的时候,我看见一条条肚子银白、背脊青黄的苗条的小鱼儿,一个个争先恐后地滑到水田西边中间的那个天坑里去了。那个天坑就靠近“汉汉儿”家的前东侧,它的坑口被棕榈树、葛滕和茅草竿儿严严实实地遮住,因为深不可测,我从来也不敢仔细看个究竟。但我敢断定确实有鱼儿流进去了。我对它们的前途并不担忧,因为我相信它们从此进入地下的“阴河”里去了,会生活得好好的!
可如今,当我把这个记忆告诉姑妈时,却被她断然否定。根本没有这回事!也不过是一滩死水,根本就没有什么溪沟或人造渠引来水,哪来的鱼?她说你是不是把小蝌蚪看成鱼儿哪?我说不。我一口咬定那是鱼。可能我的记忆出了错。也可能那是一种我前面说的“想象性记忆”——因为我在白菓坪时期见过、吃过太多的鱼了;而后来不仅没有鱼吃,连饭都吃不饱,于是就把那些小蝌蚪想象成鱼儿而留在记忆中了。看来,这桩童年记忆的悬案,只有留给未来的心理学家了。
官地坪时期我的游戏主要是打飞棒、滚铁环和打得罗。打飞棒需要较宽的场地,人少时就在老屋门前打,人多时就会跑到大队部的操场上去,冬季呢,还可以在种萝卜的旱地或长着肥田草的水田地里打。“肥田草”是冬天水田地里的一大美景。那宛如地毯似的姹紫嫣红纤巧细柔的嫩草,紫红色或白色的小花儿交相辉映地点缀在嫩绿枝条上,绿肥红瘦般的迎接春天的到来。来年农民把泥土翻过来让它掩藏发酵,就成为秧苗抽穗结实的天然肥料了。
所谓“飞棒”,不过就是两根木棍子而已。但要把它们制作成光滑圆润的东西。一根粗些长些,用来作为“母棒”,起击打作用,类似垒球运动中的那根击球的棒;另一根呢,又细又小(要准备好几根呢),用来作为“飞棒”,让母棒击打。谁将这根细小的飞棒击打得越远,他就越发的“牛”,就是赢家。发棒(就像发球一样)有两种技巧:你可以右手拿粗棒,同时拇指和食指将细棒呈20—30度的角倾斜地执着,在挥动手臂的同时将细棒往空中一扔,再把准时机狠狠地将它一击,这飞棒就“呜——呜——”地飞出老远。还有一种技法要求更高:你将细小棒枕在一块石头上,或枕在一个小木块上,用母棒将它向上翘起的那一头,轻轻地一敲,待它向上飞起的时候再猛地一击;也可临时在地上挖一个小圆坑,将细小棒的一端悬放在圆坑上,再将它一敲。在你的对面,有人专门记录你飞棒击出的远近。玩飞棒有一定的风险性。被急速飞行中的飞棒击中眼睛或头部,是难以避免的事。
滚铁环就安全得多。是一个人的游戏,当然也可以几个孩子同时一起滚。铁环是我自己做的。将粗点的铁丝绕成一个圈就构成“环”;再在竹竿的前端插一根钩状的东西,其形状像将“乙”旋转180度后的样子。它主要是对滚动中的铁环起平衡作用。你的平衡技能越高,你就滚得越好,滚的时间也就越长。否则铁环就会脱离钩子,不听话地跑到一边去了。
“得罗”(即陀螺)也是自己做的。随着你长大些,这得罗会做得越来越大。你只要选一根粗细适宜的硬实木棍(通常是“烈树”最好),用砍刀把它削成典型的圆锥体就成了。当然这得罗旋转得是否起劲儿,你的制作技术还是蛮考究的。那锥体的肚子大些或是圆些,或是尖些,效果都会不一样。而“打得罗”呢,就是用皮鞭抽打这个东西。鞭子可以用棕榈叶子做,也可以用棕绳编织成像小辫子那样的。打得罗比赛是一大盛事。可以是你的得罗和我的得罗,在疯狂的旋转中彼此相撞。那体型最大、旋转最猛并发出嗡嗡叫的得罗,通常就是赢家。还可以是你我他的三个得罗相拼的,多个得罗彼此较量的。砍得罗时手容易受伤。若弄得出了血,我就在伤口子上面撒点儿干泥灰。止血效果还挺好的,居然也不会感染!
跟小幺打柴,确切说偷柴,算是我游戏的另一部分。天一大早,小幺会站在西头的田埂上,像吹喇叭似的叫唤:“汉汉儿,歹柴去哟!”(“歹”[dai],湘鄂西一带通用俚语,比如“歹饭”、“歹菜”、“歹鱼”、“歹那个狗东西”。为动词,相当于“做”、“干”的意思;具有英语中“to do”的意义。)又对西南侧那头的一家喊道:“老贝儿,歹柴去哟!”(“老贝儿”,系上辈对家中最小一个孩子的爱称;也叫“幺贝儿”)然后大家就在老屋前的那条路上会聚,并向东南方向的目的地奔去。当然要经过老屋盔,再奔往去姑妈家大茂的那个大方向。越往东,山会渐次增高,也才有柴可打。打柴带有偷盗意味。因为山都是“公家”的,有人专门看守。净是些像圆面包那样的小山,你若是砍很硬的柴,那就会发出很大的响声,这时就会有人上来巡察。小幺他们下手的时候,我就望风。我的那个紧张呀!我怕被人逮住,因为我跑得没他们快。我们经常会把已砍到手的柴丢掉,像小偷似的仓惶逃离。我的小腿也时常被茅草荆棘划得流血。花了大半天时间,可一根柴也没偷着,这样的事时有发生。
十一
萨特相信人生只有童年,他后来人生的所有音键都在童年时期已经按下——还往往按得过重。作为搞心理学的人(我1997年正式介入心理学,因为那年我在苏州大学参加了全国心理学大会),我当然相信童年之于人格、性格的重要性。弗洛伊德说3—5岁是“伊底帕斯情结时期”(可理解为恋母恨父时期)。而我恰恰这一时期父母不在我身边,他们只是春节期间才回来。那么短的相处时间,我对他们就只有爱,没有恨的,哪怕是对父亲,也没有恨。这就意味着,我不存在弗洛伊德所说的伊底帕斯情结发展不善的问题。我说不上特别恋母。因为母亲我在头三年已经恋过了,甚至是恋够了的。而且这种“恋”,是纯粹的亲子依恋,并不像弗洛伊德所假设的那样,是以“恨父”、甚至“弑父”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我没有“恋母情结”。
没有恋母情结的男人,他的人生发展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能够很快地并很好地把对母亲的爱,转化为对别的女人的爱。这就导致了我的天性(Nature)和人格(Personality)中,是具备爱女人的天赋能力的。只要有可能,我就会尝试着去爱;哪怕爱情必然伴随着痛苦,我也无怨无悔,因为我坚信爱情是人生的真正意义。这也就可以解释我为什么要把我的自传叫做《我惊鸿一瞥的是爱本身》了。在专业上我研究爱情心理学,并创立了“爱情的模块理论”。其要旨是:从“功能分解”的方法出发,将性、爱情和婚姻分解为三个功能独立的模块(或单元)。这就是说,性、爱情和婚姻,三者彼此的功能是不同的,或三者分别具有独立的功能:性(Sex)的功能是为快感而快感;爱情(Love)的功能是为幸福而幸福;婚姻(Marriage)的功能是为繁衍而繁衍。如果人们无视这三者的功能区分,或将三者的功能加以混淆或替代,那么两性的情感关系将会出现问题或危机。我在系列论文《柏拉图的〈会饮〉与“柏拉图式的爱情”》(载《中华读书报》2008年1月2日;1月23日);《菲奇诺〈柏拉图“会饮”的评论〉与“柏拉图式的爱情”之由来》(载《中华读书报》2008年3月19日);《论性、爱情与婚姻的功能独立性——关于柏拉图〈会饮〉的模块心理学解读》(载《心理研究》2008年第1期);《“爱欲的奥秘”:柏拉图〈会饮〉的背景故事》,(《中华读书报》2011年11月2日)。以及两本著作:《我爱故我在——西方文学大师的爱情与爱情心理学》、《围城内外——西方经典爱情小说的进化心理学透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版),我可以郑重地宣布:爱情的模块理论的创立已基本实现!
我相信这个理论对于解决“缺失‘爱情基因’的中国人”的问题有帮助。而我迄今为止的小说,全部都是爱情小说(我希望我的爱情小说可以写到70岁;我总是在幻想我的睾丸激素流失得慢些,再慢些)。也许我——自觉或不自觉——是在用小说这种艺术形式来表达我的爱情模块理论。我特别相信爱情能力与创造力之间的内在联系。正如我在中篇小说《寒山寺里爱情的祭奠》中所写的那样:
“你也许会问,爱的能力为何如此重要?简单的回答是:因为有爱的能力,人生才会有创造性。爱情最大的神秘之处,就在于它能从人的天性层面上,最大限度地开发人的创造性潜能。这是我们之所以需要爱情的惟一合理的解释,最大程度、最高水平的解释。我爱,故我创造!我创造,故我需要爱!”(载《空空舞台上的爱情彩排》,美国南方出版社2016年10月,第54页。)
我的中短篇小说集《空空舞台上的爱情彩排》,美国南方出版社2016年10月
这样一来,我也就没有“恨父”的情结。纵然我少年时期的父亲形象是威严的,我有点怕他,至少比母亲要怕。但我成人后并不无意识地贬低他。而没有恨父情结的男人,他的人生发展也有一个优势,就是能较好地接纳那些富于创造性的男人。我不像萨特那样特别看不起别的男人。我相信男人有男人的用途。男人嘛,不过就是雄性!就是阴茎勃起!阴茎勃起是男人的常态。我原以为我一睡着阴茎就勃起、特别是做梦时勃起更甚,是什么大不了的自豪事儿(特别是现今!)。最近我发现,连两岁半幼童睡着时阴茎都是“勃起”的,朝天冲着,像个小小的肉锥子。雄性为什么重要?因为它有睾丸激素作支撑,胆子更大。正如我在姑妈家观察到的,一大群母鸡,如果其中有只公鸡的话,它就能带领鸡群远离自家的周围,到更远些的山地里去觅食,这样就能吃到更好的野菜野草、更多的昆虫;而没有公鸡的母鸡群呢,则没有这个富份(因为离自家越远,就越有可能遭遇黄鼠狼或其它食肉动物)。这就是雄性的力量!你作为雄性,干吗要贬低、甚至嫉妒别的男人呢。
如果西方心理学家所说“本能来自父亲、智慧来自母亲”是有道理的话,我这里要特别感恩我的父母,他们在最佳、最适宜的年龄段生下了我。我出生时,父亲24岁,母亲23岁。按进化心理学家的说法,那时的母亲正处于“繁殖价值”(越年轻就越能生更多的孩子)最大、“生育力”(生孩子的质量)最强的年纪,这就注定了我这个“老大”是我们兄弟仨中遗传基质最好的一个(希望我这个武断的说法没引起我两个弟弟的不悦)。我一生最引以自豪的,是我的那颗大得有点出奇、形状有点怪异的脑袋瓜子。说它出奇地大,是因为一个上方硕圆下方略尖的超大头颅,就那么生生地硬搁在一个又矬又粗的短脖子上,使人看起来显得与整个身子极不协调;而它的怪异呢,是因为那向上开顶、饱满圆润的天庭盖儿,锃光闪亮得像铜球一般,而后脑勺——特别是左边——一带却又畸形怪状般的凹凸不平,令我想起加尔的颅相学关于颅骨的“隆起”(意味着“聪明”)与“凹陷”(意味着“愚笨”)之区分。我这样的头颅形状和过早的秃脑门儿(31岁开始缓缓地谢顶),让我有禀赋和资格以“苏格拉底”自居——至少从我40岁开始便有意识地这样“自居”着。记得1999年我开始读心理学博士期间,徐州师范大学的一位同学正是依据我的脑袋(加之我又是哲学教授),便一忽儿戏称我为“苏格拉底”,一忽儿又雅叫我“柏拉图”。我开始谢顶那会儿,还颇有点焦虑呢。也用当时特时髦的“章光101”涂抹过,但不久就放弃了,因为完全不管用。好在我从《柏拉图的〈会饮〉》一书里面的“苏格拉底像”中,得到了某种理性的安慰。自此,“天生我秃必有用”或“我秃故我在”的观念便深深扎下根来。我对我的秃顶不仅不自卑,反而找到了我之所以能成为哲学家的某种先天根据。
又矬又粗的短脖子上硬撑着一颗超大的头颅(我的大学时期照)
后来我研究进化心理学,方才为我的某种“盲目的”自信找到了最后的生物学根据:秃顶的男人睾丸激素的分泌最旺盛——而越旺盛的男人,他的身体就越健康(这不!我现在还没有“三高”);睾丸激素分泌越多,男人就越是具有“阳刚之气”——对称性好的面孔和体形;秃顶男人的前额叶皮质发达,因而他们富于智慧和理性、更具有创造力。于是,我对我那既开阔圆润又饱满亮泽的天庭盖儿和额头就更觉自豪了。我相信,那正是我智慧和创造力的来源——“前额叶皮质”的所在之处。根据“脑功能定位”的理论,前额叶皮质的功能,是大脑内部专门负责观察、监督、指导并特别关注行为的部位。具体来说,前额叶皮质负责:(1)集中注意力;(2)判断力;(3)控制冲动;(4)自我监督;(5)从经验中学习;(6)感受并表达情感的能力;(7)预先思考的能力;批判性思考的能力。正是由于我那独特的颅骨造型,使得我的天庭盖儿和额头下覆盖有惊人的、无以计数的前额叶皮质,从而富有一般男人所难以具有的创造力。
此外,进化心理学还让我相信:秃顶男人能量充足、精力旺盛、斗志昂扬、坚忍不拔(这仍然是由他们睾丸激素分泌旺盛所决定的)。这样的性格特质有助于我尽早成才。我1996年(38岁)破格晋升为哲学教授(而按黑格尔的说法,“哲学家像猫头鹰一样是傍晚时分才起飞的”呢),显然有其天赋的遗传基质。我现在也弄清了“聪明脑袋”为何“不长毛”的问题。由于他们的内分泌系统过于发达、特别是睾丸激素的分泌特别旺盛,致使他头皮的毛囊里积聚了太多的油脂(皮脂);这些过多的油脂会堵塞体内的营养成分从毛囊内的输入,从而导致头发营养不良。时间长了,头发就会干枯、发黄,坏死,直至最终脱落。
至于民间流传的秃顶男人“肾虚”之说,恰恰与进化生物学、进化心理学的科学观念相悖。在我看来,纯属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