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的着眼点是未来 ——我所理解的自传(代绪)(《我惊鸿一瞥的是爱本身——熊哲宏文学自传》[全稿];1)

 

                                   

 我见过年龄偏大的人以自嘲式的口吻说,“光阴似箭,一晃就到了该写自传的年纪。”这就意味着,当你觉得自己“老了”的时候,你就应该写自传了。

窃以为这种看法低估了写自传的意义。当然,我也不是先知先觉者。我并不知道,也未曾思考过,一个人什么时候写自传比较合适。只是约一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了《达利自传》(原名叫《萨尔瓦多·达利的秘密生活》,是他37岁时写的。这位超现实主义大师一直是我推崇的对象。他的说法最终激起了我为自己挥笔疾书。他说人们往往都是在其生活即将终结之际——老年啊!——才开始写回忆录的。可他认为,先开始写回忆录而后再生活,这样更明智。我忍不住要引用他的原话:“生活!清点一下前半生的生活,以便通过生活经验使后半生更丰富,不受过去桎梏的束缚。”这句话之于我,不仅仅是如雷贯耳,更是鸿蒙初辟啊!我必须要总结一下自己的生活了。为了像达利那样,使我的后半生更丰富,为了自己不受过去桎梏的束缚,现在动手写写自己,应该是恰逢其时了!

可是,一旦动起手来,你面临的第一个关键问题是:这自传该怎么个写法呢!

我相信人们很难说清楚自传是什么。既然是这样,那我就倒不如说说自传“不是什么”,这岂非更明智些呢!

自传不是你人生的流水帐。这是我首先就明确的。如果你只知道记些你人生中所发生的一大堆事件的流水帐,比如何时上学呀,何谁结婚呀,干了哪些工作呀,赚了多少钱呀诸如此类;或者,你乐意写些所谓的“丰功伟绩”,比如当了多大的官哪,成为什么行业的巨头哪,哪家公司的总裁哪,出了多少本书哪,获得了多少奖项哪,猎艳了多少女人如此等等;更有甚者,你竭尽美言之能事地吹嘘自己,把自己视作改天换地的伟人云云。在我看来,这些都是流水帐。它毫无意义!我写自传倒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倒像是借题发挥。它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如果你把如上流水帐视作“目的”,这样的目的则为我所不屑。我说写自传是手段,啥手段?借追寻往日的时光而面向未来。我的着眼点是未来。我还有几十年可活。可问题是,你怎么活呢?

这就引出了我的第二个“不是什么”:自传不是为过去而过去。自传完全可以在普鲁斯特的意义上去写,即《追寻逝去的时光》的意义上写。按普鲁斯特的意思,我们不仅会逐步失去我们的“过去”,而且还会慢慢失去“回忆过去的能力”。在这个意义上,人人都应该早点写自传,而且要抓紧时间写!但是,自传决不是仅仅为了缅怀过去;好像人的年纪一旦大了,那就只有在“回忆”、“回顾”中过日子的宿命了。这是天大的冤枉!是对人生意义的最大亵渎!在我看来,你人生的“逝去”,与你现今的“寻回”,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寻回是为了什么?为了你下一步的生活。你得继续生活下去;可生命的意义呢?通过寻回可以部分地提供答案。这就是我之所以要写自传的原因之一吧。

自传不必、也不可能奢求“真实”——无论是绝对真实还是相对真实。这是我所理解的“不是什么”最要害的第三个观点。我的这个说法会把许多人吓一跳!如果自传都不真实的话,那自传的意义在哪里呢?那自传不就成虚构的“小说”了吗?请你别着急,让我慢慢道来。

人们希冀自传真实,写自传的人也往往一再宣称自己的叙述是真实的,正如周国平在自传的《序》中“我判决自己诚实”一样。但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这只是人们的一种奢望。无论你怎么样界定“真实”,这种真实都是在自传中不可能达到的。按柏拉图的“理念说”,真实只存在于“理念世界”中,而在世俗的现实世界中,不可能有你所奢望的真实。这是因为,你感官所及的万事万物,生生灭灭气象万千;而你凭感官所得的对有限事物的观点和意见,也是时时更新变换且莫衷一是,宛如被囚禁在洞穴的人所看到的“影像”。请问,哪有真实?

时间的摧毁性使你的自传无法真实。人作为一种存在,必须在时间中存在——“正如在空间中存在着一种几何学一样,在时间中存在着一种心理学”(普鲁斯特);而且是此时此刻的存在——“此在”。而作为此在的人,他存在的一个悖论是,时间不仅摧毁他自身,而且摧毁家庭、家族、社会,摧毁自然界中的一切。“王侯蝼蚁,毕竟成尘”。幸福的岁月便是失去了的岁月;幸福的天堂便是失去了的天堂。任何一个生活事件都只是一个薄薄的截面,“对某个场景的回忆,无非是对某个时刻的惋惜罢了;而那些房舍、大路、林荫道,亦如往日的岁月那般转瞬即逝。”(普鲁斯特)更要命的是,时间还摧毁人的记忆,导致遗忘。

纵然你记忆犹存,可记忆的不确定性、可变性,甚至记忆的虚假性,让你自传的真实性的梦想顷刻灰飞烟灭。你不要以为记忆就像电脑硬盘那样的信息存储器。假如你是想描述被你的人生真正体验(feeling)过的东西(这是自传的最佳效果),可是记忆还有不确定性,也就是不可靠的一面。你充其量只是“似乎”、“依稀”记得。比如,你很难搞清楚某一个回忆的内容究竟是你自己的,还是从别人那儿来的;你对往日的某一个回忆,是往日真的发生过的事件还是当时你想象的一个事件;你无法确定你某个情人的美人痣到底是长在哪里;至于某一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你永远也只是个大致的推测(往往要以“年”的误差来计)。还有呢,记忆是可变的。你在不同的年龄段,比如40506070岁所写的自传,其回忆的内容往往会大相径庭,甚至会格格不入。因为人们在人生的各个阶段所能记住的——由于时间的摧毁性——往往是不同的东西。更有甚者,是记忆的虚假性或错误记忆。这在记忆心理学中已有定论。记忆就恰如“昨日的谎言”般在捉弄着你。弗洛伊德所治疗过的女性患者中,有许多人都把自己“歇斯底里”的原因说成是童年时期所遭遇的性骚扰。难道性骚扰在维也纳的中产阶段中就如此稀松平常吗?弗洛伊德相信,精神治疗专家根本无法在诊所之内发现这些妇女到底发生了什么!因为这里的实质问题是记忆有可能出现虚假性。当这些女性患者在“回忆”起她们遭遇性骚扰的那一刻起,同时也在她们心理深处创造、建构或杜撰着这段记忆。即使她们遭遇性骚扰的故事是捏造的,这些患者实际上也并没有撒谎,因为她们对自己口中说出的每一个词语,都深信不疑!这就意味着,记忆有可能是虚假的。

最后,你不要奢望自传的真实性还有一个理由:潜意识的阻止。对于自传的传者来说,你的潜意识会自动地阻止你写出真实。你对某种制度的潜意识恐惧会自动地阻止你揭示某一生活事件的社会真相;你的潜意识会自发地抑制你对“可说的”和“不可说的”进行选择;甚至你和妻子当下的关系状况会无意识地影响到对你们过去恩爱的回忆。这样一来,我们对往事的追忆,都会带有当下的某种心态,甚至是某种“私心”。也就是说,你写自传的当前的、此刻的某种心理状态,往往会扭曲、篡改对过去的回忆,从而使某种回忆大大地失真。

自传不是虚构但少不了想象力的作用——我所理解的第四个“不是什么”。从心理学角度看,自传总是心理建构的某种产物。既然是“建构”,那就是主观与客观相互作用的结果。自传当然不是虚构(fiction);若出现虚构的东西,那就成小说了。自传绝不能写成小说,也不能等同于所谓“自传体小说”。但不允许虚构,并不意味着不能想象,不能发挥你的想象力的作用。其原因在于,大凡文字表达,都有这样一个特质:当你诉诸文字时,笔端就会自然地冒出想象的成分。自传应该是你人生的“事实”与写作中的“想象力”的统一。自传需要事实,但这个“事实”却加进了想象的作料。这是任何传者都避免不了的。只要我们在回忆,自然就少不了想象的成分。自传的“真实”,似乎不存在于自传者本人身上,而是在自传者的想象性头脑中。

读者可能会问:既然你写自传不奢望真实,那你奢求什么呢?我的回答是:不求真实,但求可信。“可信”者,合情合理也!出乎于“情”,晓知于“理”。这样的自传,既给自己的人生设计了新的定位,又对他人有所启迪。何乐而不为呢!再说,写自传,不过就是赞美人生。人人都有歌颂人生的权利,你干吗不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