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的“中华集体无意识”概念,我认为中国人难以读懂《洛丽塔》。就连我们尊敬的译者主万先生也不例外。在他的《洛丽塔》译本(主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所作的注释中,有不少错误之处。现就几个主要的错误注释试着从我的视角来匡正一下,以求教于大方。
关于“精灵般的”“性感少女”
亨伯特提出,“性感少女”是那些精选出来的人儿,其真实本性不是人性而是“仙性”,也就是说,是“精灵般的”。译者在“精灵般的”一词上,做了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注释:“亨伯特患的疾病在医学上称为‘情欲增盛’(nympholepsy),意思是:一个人受到仙女(nymph)蛊惑后,突然感到了一种精灵般的热情。纳博科夫称《洛丽塔》是一个神话故事,他的性感少女是一位‘神仙公主’(见第一部第一一章)。”(第25页)
这一注释对于理解“性感少女”的概念会帮倒忙的。狡黠的纳博科夫在这里打的是一个哑谜:为什么是在(着迷的)“游客”眼里?为什么是“仙性”而不是“人性”?仙性(精灵般的)与人性的区别又在哪里?只有弄清了这些问题,性感少女的概念才能得到理解。
“对性感少女的痴迷狂想是一门精确的科学”。(第203页)纳氏给了我们一个微妙的提示:要从科学的角度,或者说,你必须像一个科学家那样,理解“性感少女”的概念。否则,你就低估了《洛丽塔》的科学价值。
在我看来,纳氏的性感少女,作为一个美学概念,一种艺术形象,一种理想的爱情对象,一种美女的范型,甚至是作为男人头脑里一种关于女人的美妙幻象,都是他的一种艺术创造,是他对心理学、文学心理学和美学的重大贡献。要很好地理解它,是要求人们具有超凡脱俗或脱胎换骨的气量的!因为,在鄙薄男人的眼光中,性感少女,多半会聚焦在其粗俗的、甚至是纯生物学意义的“性感”上,甚或从这种“性感”滑向赤裸裸的肉欲(Lust)上。但纳氏的性感少女,首先却是从人的“天性”(Nature,或本性)的角度来界定的——正是在天性的意义上,性感少女才是“仙性”的。
显然,性感少女的“仙性”,首先关涉的是一个时间概念,是用时间术语代替了空间术语。要把“九岁”和“十四岁”看作界限——一座上面时常出现性感少女的“魔岛”的界限。当然,并不是所有在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儿,都算是性感少女。否则的话,这样的男人,就会有问题了,那就变成精神错乱或性变态的人了,因为你会成为那种见了女孩子就起淫欲之心的贪花好色之徒。
而且,更重要的是,并不是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能发现或看得准性感少女。比如,你拿一张女学生或女童子军的团体照给这样的男人看,让他指出其中最标致的女孩,可他未必就会选中她们当中的那个性感少女。换句话说,最标致的女孩,并不等于就是性感少女。
这里的关键在于发现者。什么样的男人才能发现真正的性感少女呢?“你一定得是一个艺术家,一个疯子,一个无限忧郁的人”(第26页)也就是说,得具备适宜的性格特征和气质风范的男人,才能发现性感少女,比如像亨那样的人。他异常英俊、身材高大,动作稳健,露出“阴沉”却更加富有“魅力”的神态。
虽然无法全部罗列出性感少女的其他一些标志,但原则性的标准——这正是“仙性”的表征——还是很确定的。容貌漂亮,并不是衡量的标准。而粗俗,至少一个特定社区称作“粗俗”的种种表现,并不一定就会损害某些“神秘”的特性——那种超逸的风度;那种使性感少女有别于她们同年龄的女孩的难以捉摸、变幻不定、销魂夺魄、阴险狡黠的魅力。因为那些同年龄的女孩,往往依赖于同时出现种种现象的空间世界,且远远超过了那座叫人神魂颠倒的“时间的无形岛屿”(性感少女在上面玩耍)。或者管总地说,性感少女都是呆在同一座“时间魔岛”上的。
洛丽塔,无疑是性感少女中最典型、最优秀的代表。她这个性感少女具有这样的双重性:身上混合了一种怪诞的粗俗和温柔的爱幻想的稚气。这种“粗俗”,来自广告和杂志图片上那些忸怩作态的塌鼻子女郎,来自法国那些脂粉狼藉的青年女佣,也来自外地妓院里那些扮成小姑娘的非常年轻的妓女。而后,所有这一切,又跟通过麝香与泥土,通过污垢与死亡渗透出的那种纯洁美妙的“温柔”,混合在了一起。正是这样的将粗俗与温柔融于一体的洛,使得亨的“古老的欲望具有个人的特色”。
古老的欲望具有个人的特色!这是对亨的爱情特色或风格的最高概括。一方面,亨的欲望,是古老的男人欲望,是人类男性长期进化而来的、并通过遗传的机制与生俱来的先天的本能。这种对女性、特别是年轻女性的肉体的和精神的欲望,是人的天性,自然性。严格说来,它与文化、道德、习俗等人类“文明”所规范的东西,没有关系。它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无关乎道德还是不道德;也与积极或消极无涉。它就是它本身。
另一方面,亨的爱又独具个人特色。他只爱符合他的内在标准的性感少女,不爱那些充满强烈的占有欲的成熟、标致、丰满的成年女人,包括女大学生。自从长沙发上的那场戏之后,亨就知道,他已经永远爱上洛丽塔了;但是,他也知道,“她不会永远是洛丽塔”!因为到那年的一月一日,她就十三岁了。再过差不多两年,她就不再是一个性感少女,而变成了一个“年轻姑娘”,随后再变成一个“女大学生”——最最讨厌的人物。这就意味着,亨所爱的性感少女,既不是年轻姑娘,更不是女大学生。
亨提醒我们说,“永远”这个词,他不是随便用的。无论是他已经永远爱上了洛,还是她不会永远是洛丽塔,都是仅就“我自己的激情”而言,仅就反映在“我血液中的那个不朽的洛丽塔”而言。“不朽的”洛丽塔,在亨的心目中,就如同不朽的性感少女;不朽的性感少女,就宛若不朽的洛丽塔!
如果我对纳氏性感少女概念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么译者的所谓“亨伯特患的疾病”,所谓“情欲增盛”,还有所谓“仙女蛊惑”,乃至“精灵般的热情”,都是毫无意义的注释。有读者甚至评论家误认为享伯特是个不正常的人,不能说与译本中类似的注释没有关系。
“libidream”:是“性欲梦”还是“力比多梦”?
亨诙谐模仿地写道:我相信,要是我给精神分析大师布兰奇·施瓦茨曼博士的病人档案里,添上这样一场“libidream”,她准会付给我一满袋子钱币。
译者又作了一个不确切的脚注:“性欲梦,原文是libidream,是亨·亨使用的把libi(性欲)和dream(梦)合并而成的一个混成词。”
“libi-”是亨取自弗洛伊德的术语“libido”。而“libido”不能直接译为、也不能等同于或理解为“性欲”。如果这样处理,就大大地误解了弗洛伊德的性学理论。
“libido”,在贬抑的意义上说,是弗洛伊德杜撰或生造的一个词;如果在积极的、客观的意义上说,则是他的一个天才的、创造性的小小贡献。他深知,他不能简单地用纯生物学意义上的“性”(sex )或“性欲”(sexuality),来解释儿童心理的发展或成人的人格发展。他是时代精神的产儿。他巧妙地以当时物理学的“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作为思考人的心理活动的模式,从而首创了“心理动力学”的方法。所谓“动力学”概念,是指“能量”(energy)或“力”(force)的相互作用概念。把能量的概念引用到心理学中来,似乎就找到了心理发展的动力系统。这样一来,心理或人格,就是一个复杂而精密的能量系统,而它的动力状态,就是由心理能量在整个人格三大系统——本我、自我和超我——中的不同分布和转移所决定的。
就是这样,弗洛伊德将生物学上的“性”(sex )或“性欲”(sexuality),与“能量”的概念相结合,创造出了“性的能量”的概念,并用“libido”来表示之。并以此作为儿童心理发展的动力,以及成人的心理或人格发展的基础。故此,“libido”只能或者是音译为“力比多”——隐含着人的心理的能量比较“多”(或不多,也不少)的意思;或者是意译为“性的能量”(弗洛伊德有时用“爱欲能量”这个词)。这个概念表明,心理的过程是“定量的”;“力比多”在量上是固定的、守恒的,性的能量(或爱欲能量)可以从一种形式(比如性交),转换为另一种形式(比如体育运动),但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故此,亨的“libidream”,应译为“力比多梦”。
亨狡黠地说,如果他给精神分析学家的档案中,加上这样一个以一柄“鹤嘴锄”作为性交之“象征”的梦,那他准会大赚一笔的。
关于洛丽塔的“唯我存在”
在《洛丽塔》中,亨的性活动的一个鲜明特色,是注重自己的性体验、性幻想,而不在于外显的性行为。比如,当洛那少女的体重、她不知羞耻的天真的小腿和圆滚滚的屁股,都在他饱受折磨、暗暗挣扎的紧张的膝盖上移动时,他的意识突然起了一种神秘的变化:
我进入了一个存在的平面,一切在那儿都无足轻重,除了注入的我身体内部酝酿成的欢乐。开头我内心深处根茎的美妙的扩张,变成了一阵充满热情的激动,这阵激动如今达到了在有意识的生活中的其他地方都无法获得的那种绝对安全、自信和仰赖的境界。怀着如此确立起来、并正顺利走向最终震动的那种深切炽热的快感,我感到可以放慢节奏,以便延长那股激情。洛丽塔已经安安稳稳地唯我存在了。
译者对这段话有一个脚注:“唯我主义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理论,认为只有我和我的意识才是存在的。《洛丽塔》中,一切都经常在变形。当洛丽塔从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女人时,亨的淫欲就变成了爱。他认为洛丽塔安安稳稳地‘唯我存在’的感觉,也由另一种意识所取代。他意识到,她是他‘自己的创造物……没有意志,没有知觉——真的,自身并没有生命。”
这个注释是错误的,特地更正一下。
首先,“当洛丽塔从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女人时,亨的淫欲就变成了爱。”这句话是独断的,不符合亨的实际。恰恰相反!对亨来说,“少女”和“女人”是两个泾渭分明的概念。亨——特别是他在欧洲的那段生活时期——讨厌、甚至根本不爱女人,尽管他跟好多“世俗女子”保持着所谓正常的、公开的关系,但由于她们是“人性”的、“标致的”成年女性,无论是女大学生,还是瓦莱丽亚、夏洛蒂和里塔,他都不爱。在这个意义上,也许可以使用“淫欲”这个词。亨只爱身心健康的少女、特别是其中的那些性感少女。
其次,亨并没有“由另一种意识”取代“洛丽塔安安稳稳地‘唯我存在’的感觉”。其实,这是同一种意识!就在“长沙发上的那场戏”后的整个下午,亨在乐滋滋地玩味上午的经历时,进一步延续了同一种意识——洛丽塔安安稳稳地“唯我”而存在的意识。一方面,所谓“洛丽塔安安稳稳”,是说在那种情境下,洛是“安全的”:“我为自己感到得意,没有损害一个未成年人的品行,就窃取了一阵甘美甜蜜的亢奋。绝对没有造成什么伤害。”就宛如魔术师把满是泡沫的香槟酒倒进一个女子的白色手提包里那样,那手提包自然仍完好无损。“我就这样精巧地构思出我的炽热、可耻、邪恶的梦境,不过洛丽塔还是安全的——我也是安全的。”那个孩子什么都不知道。亨对她什么都没干。而且也没有什么能妨碍亨把这种行为再做一次;这种行为对她的影响简直微乎其微。
另一方面,所谓“唯我”而存在,意思是说,洛是亨想象力的创造物,甚至不过就是他的一个幻象:
我疯狂占有的并不是她,而是我自己的创造物,是另一个想象出来的洛丽塔——说不定比洛丽塔更加真实,这个幻象与她复叠,包裹着她,在我和她之间漂浮,没有意志,没有知觉——真的,自身并没有生命。
这一段话非常经典,值得反复品味。我想作如下适当的引申或阐释:
就小说的创作而言,虚构即真实。虚构需要想象力。想象力越发达,虚构的东西就越丰满;而愈是丰满的虚构,也就愈显得真实。伟大的小说,包括《洛丽塔》,就是这么来的。“洛丽塔”作为亨想象出来的创造物,尽管其自身并没有生命,没有意志,没有知觉,但它比现实生活中的某个女孩更加真实,因而也就更加具有艺术的感染力。
(4564字)
作者简介:熊哲宏,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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