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冰 (2016-02-19 14:08:40) |
敢说话的,说的有道理。我觉得案情扑朔迷离,到底真相是什么?看不明白。 |
逍遥汉至 (2016-02-22 16:55:19) |
多数华人被中文媒体误导,定罪的是二级误杀,他们理解成谋杀,都是瞎闹或者借题发挥。 |
林玫phoenix (2016-02-22 17:52:07) |
我做过多年法制记者,凭我的法律常识,我认为这个梁警官是有责任的,最主要的是他在枪击之后没有按照培训程序给与受害人及时的救治,比如呼叫911要救护车,实施CPR,而是忙着找蛋壳,推卸责任,表现冷血。看美国警匪剧,会有多种警察枪击嫌犯情节,之后都是要要救护车,或者忙着救治,比如堵抢眼,止血,人工呼吸,这是一般常识。我们老百姓可以因惊慌失措,目瞪口呆,你是经过培训的警察,你不应该。 第二,就是律师辩护不利,不应该以走火为辩护理由,如果以黑暗之中自觉危险,自我防护过当为理由恐怕更容易让陪审团相信,加之出示当地社区发案率等数据,这些前提导致警官过度紧张以致行为过当,就有理由了。 但不管怎样,一个无辜的人因他的行为过当死了,那个人不是罪犯,是无辜的,不管他是什么肤色,他也是一个人,他的冤谁来承担? 华人借机发声,有点闹事的意思,选择的由头不是很精彩。并不能为我们族裔争取任何权益,相反,会把这个警官推向深渊。 |
逍遥汉至 (2016-02-23 04:57:04) |
完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