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应当摈弃

 
 
近日来涉足诗歌,非常快乐。结交了一些诗歌造诣很深的诗友,学习了很多写诗的技巧,也兴致盎然写了不少拙作。蒙诗友不嫌作品浅拙,多有诗歌收录于电子诗集,更有去年夹蒙于众诗歌高手之中,合作一纸质版诗集,非常兴奋,也非常感激众诗友的提携与不弃。

然高兴之余,总有一事对我颇有困扰,那就是格律诗词。格律诗词要求颇严,各种平仄规律稍有不慎就偏离而出,经常惹得诗友反复纠正。反复多次的结果,便是只记得如何走上平仄要求,却忘了早先想要表达的意思。更令人沮丧的是当初写诗的那股激情,几番消磨之后竟消失殆尽,令人扫兴。

所谓诗歌就是心中有要说的话想要用诗的节奏表达出来,想把心中的情绪唱将出来,文字乃是对这种情绪的清楚表达。而格律的要求甚为苛刻,经常为了平仄而被迫牺牲最想表达的词句情绪,某种程度上讲已经成为诗歌发展以及普及的一种障碍。

当然会有诗歌高手很好的传承格律诗词,写出美妙的平仄规律,但我敢几乎肯定这样的诗者不多,而且会越来越来越少。

诗歌是美好的东西,应该普及大众。在这繁忙功利的现代社会,

给大家带来一点兴奋和激动。格律诗词是美好的,是中国文化的传承,但它阻碍了诗歌的普及发展以及情绪的表达,这里真不忍心说格律要求是文化糟粕,但绝对是应该被摈弃的。今后诗歌的发展,格律的命运恐怕也只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