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的秘密(3)
艾丽斯·芒罗 著
棹远心闲 译
“拿出煎饼,”她喊起来。“对,拿出煎饼和咖啡来!我倒要看看,煎饼和咖啡的香味会不会把这位恶作剧小姐从藏身之地给熏出来呢?”
大家只得坐下,吃喝起东西来——当然是在约翰斯通小姐做完谢饭祷告、为树林子里和家里的一切平安献上感恩之后——就在大伙儿一起吃东西的时候,约翰斯通小姐又高声叫喊起来:“哇,真好吃啊!”
“新鲜空气是不是给我们带来更旺的食欲啊?”她顶着嗓子喊道。“这是不是你们吃到过的最好吃的煎饼呢?海瑟快来呀,要不然,一块都不会剩下喽。海瑟,你听见了吗?一块都不会剩了!”
女孩们一吃完东西,罗宾·桑德斯就问,她们能否现在就离开,去各处找找海瑟?
“把盘子先收拾了,我的女士。”约翰斯通小姐说。“哪怕你在家里头从来没有收拾过碗筷。”
罗宾差不多快要哭出声来。其他人再也不敢像那样跟她讲话了。
将餐具都清理干净之后,约翰斯通小姐才放她们走。这就是她们回到瀑布的那会儿。但没过多久,她又将大家召集回去,让她们围坐成半个圆圈,不管她们的身上有多么地潮湿,她自己也盘着两条腿,坐在她们的面前,并大声喊道,任何人,只要是在听她讲话,也欢迎加入到她们当中。“谁要是还在那里躲藏着玩什么把戏的话,也欢迎过来!现在就过来吧,保证不会问你任何问题!不然的话,我们就不得不玩我们自己的,而没有你啦!”
接着,她就开始她的演讲,星期日上午远足后的营地讲道,看不出有任何的疑虑,也没有任何的担心。她不断地一直讲啊讲着,每隔一会儿还问一个问题,她要确保每个人都在听她讲。太阳慢慢晒干了姑娘们的短裤,海瑟·贝尔依旧没有回来。她没有从树丛里出现。约翰斯通小姐也没有停下她的讲道。她没让女孩子们走,一直等到特若威尔先生开着他的卡车来到营地,给她们的午餐捎来冰淇淋。
虽然她没有允许她们这样做,但女孩们不管不顾地立刻乱了套。她们跳起身来,朝着卡车奔去。立刻,你一句我一言地开始向他诉说起来。特若威尔先生的狗朱庇特从后档板上跳下,伊娃·特若威尔马上用两条胳膊抱住它,并开始嚎啕大哭,好像它才是那个丢失了的人似的。
约翰斯通小姐也站立起来,她走过来,大声地对特若威尔先生说话,声音盖过女孩们的哭叫声。
“有人存心要走失了。”
马上,几支搜索小分队被派了出去。朵姿工厂关了门,所有想要加入的男子都出发了。搜索犬也加入进来。有人提出,要从瀑布那里开始,慢慢地沿着河的下游一点一点地搜寻。
治安警察上门去告诉海瑟·贝尔的母亲时发现,她刚刚从她自己的周末假期归来,身上穿了一条露背连衣裙,脚上一双高跟鞋。
“好吧,你最好赶快去找到她,”她对他说,“那可是你的职责。”
她在医院里工作——是一名护士。“不是离婚了,就是从来不曾结过婚。”弗朗西丝说。“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她属于这种人。”
莫琳的先生从暖房那里唤她,她赶紧跑了过去。两年前,就在六十九岁那年,他得过一次心肌梗塞,从此便彻底放下了他的律师行工作。不过,对于那些根本离不开他的老客户,他仍然要为他们做一点法律方面的事务,也有不少的公文信函要写。他所有的往来书信,都由莫琳帮着打字,而且,她每天还要帮他打理他所谓的家庭琐事。
“在,在那,那儿干嘛哪?”他问她。有时候,他说话有点口齿不清,她就不得不陪在他身边,帮着给那些没太听懂他的人做解释。有她单独在身边,他无需再费太大劲了,他的语调里可能就会有点不耐烦,还会带着点怨气。
“在跟弗朗西丝讲话呢。”莫琳回答说。
“说,说些什么呢?”
“无非是些家长里短。”
“好吧。”
他意味深长地这么阴阴回了一句,似乎他是想说,你们在那里所说的一切,我全都清清楚楚,只不过我不在乎而已。说闲话,讲谣言,幸灾乐祸。他从来不进到屋子里加入女人们的聊天,不仅仅是现在,哪怕以前他说话流利的时候也一样——即便要责备的话,也简洁明了,无非是稍有不同的口吻,或是一点点的暗示。他似乎生来就是为了一种信念:他是为规则而来的,这些规则,不只是为全体正派的人们所熟知,就连所有的凡人也许都很熟悉,甚至包括那些竭尽一生的努力最后却功亏一篑的人们。为着所有这些人,他显得有些心痛,而当他不得不这样做的时候,他又为他们觉得有点羞惭,但与此同时,心生敬畏。凡是他想要加以责备的话,其效应会格外的立竿见影。
住在卡丝黛斯的人们,正在逐渐丢弃把律师习惯于叫做某某律师这一习俗,就像你在称呼某位医生时总会加上他的头衔那样。对于比较年轻一点的律师,人们不再用律师来相称,但是,对于莫琳的丈夫,他们永远会把他称作史蒂文斯律师。莫琳本人每每在心里念叨他时也常常按这种方式,虽然平时里她却叫他阿尔文。他每天依旧会穿戴笔挺,就跟他过去出门上班时的穿戴一模一样——一身灰色或棕色的三件套西装——他的这些服装,尽管花去了不老少的钱,却永远显得不怎么合身,无法遮掩住他长块头的大身架。同样,这些衣服上永远都会有香烟灰、面包屑,甚至可能有一小片一小片的蜕皮,你若不仔细看便会看不见。他的脑袋老爱往下低着,脸上布满了警惕,他的表情机敏,却又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你根本搞不清楚哪一个才是真的。可人们喜欢他这个样子——他们喜欢他看上去有一点乱糟糟的,又有点困惑不解,最后却能凭借着令人吃惊的细节而大放异彩。他熟知法律嘛,他们会这样说。他都不必去查阅典籍便早已心中有数了。他把它全都装进他的脑袋里了。心肌梗塞并没有动摇大家对他的信任,它没有真正地改变他的外在,也没有给他的行为带来多少改变,唯一不同的无非是把过去已有的东西,突出得更加明显罢了。
【未经同意,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