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命運可以讓我重新選擇的話,我還是百分百
的樂意成為「大師哥」的媽,「精靈妺」的娘。我相
信,每個孩子和父母之間,因著前世極深的宿緣,是有
著無法違拒的引力。
那時,他們的爸爸經常去外埠工作,我獨自一人一手
帶大兩孩子,身兼「保姆」、「家庭教師」、「私人健
醫生」、「私家廚娘」,其間付出了全部的身心、時
間、所有的愛,舍棄了一切自己的生活,包括興趣、愛
好、追求、職業,其間的「酸甜苦辣」,回想起來,百
般滋味湧上心頭。然而,今天的我,無怨無悔。孩子們
的每一個細小的舉動,每一個燦爛的笑容,每一個俏皮
的表情,每一丁點微小的進步,每一句窩心的話語,帶
給我多大的滿足和快樂!往事點滴,歷歷在目,回想起
來,胸間仍潮水般漲滿了歡樂!
每晚臨睡前,我總愛摟著「豆丁妹」,钻在被窩
里,打開了從上海背回來的「格林童話」故事,繪聲繪
色的說起來:「從前,有個賣火柴的小女孩⋯」,她總
是似懂非懂卻聽得津津有味。為了訓練她的記憶力和語
言表達能力,每每講完故事,我總不忘說:「婷婷,媽
媽也想聽故事呀,你把這故事講給媽媽聽好嗎?」她便
用那稚嫩的、一字半句語音未全的奶音,東一句西一句
的講了起來,常常是剛開頭沒幾句,卻己進入了夢鄉⋯
也許是「訓練有素」吧,一些超出她年齡的詞彙,會突
然從她的小嘴里嘣出來,令我和「小帥哥」常常驚訝不
己:哎呀,妹妹怎麼懂說這詞兒呀?!
等到「豆丁妺」二歲的時候,「小帥哥」開始升
小學了,二個小「歡喜冤家」間的「戰爭」也時有爆發
了,哥哥的書呀、筆呀、橡皮擦呀,常成了她小眼里新
鮮好奇的爭奪目標。無奈之下,我把她也早早地送去了
小區內的「寶寶幼兒園」。(一般香港孩子三歲才入學
的)這一去上學不打緊,卻成了媽媽我煩惱的開始。她
那還握不緊筆的小手,總愛在紙上亂塗鴉,不可抑制的
「創作熱情」,常常是從紙上轉移到了牆紙,我只好一
次又一次的糾正她的習慣。記得有一次,她去了她最要
好的小玩伴家留宿,第二天去接她回來,那小女孩媽郁
著臉:你們家小婷婷用圓珠筆把我家牆紙全畫花了」。
她的「杰作」令我難堪和歉意不己⋯
等到學會寫字后,她的「創作熱情」更是「一發
而不可收拾」了。每每她和哥哥開戰,被我責怪后,一
本二三頁版的「小人書」就誕生了:充滿童趣的畫作,
畫上了媽媽、哥哥、她自己,再加上三人間有趣的「旁
白」⋯我一邊看,一邊笑得前抑后仰⋯
我的可愛精靈「豆丁妹」!有時候我會傻想:老
不長大該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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