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矛盾论》——阴阳观再定位(五)

 

                                         

五 “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漠视和谐

茅文倾力论述“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而到底什么是对抗一直没有清晰定义,表现出了逻辑的混乱和主观随意性,一方面说“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对抗和非对抗可以相互转化,另一方面却强调“在阶级社会中,革命和革命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但要待两个阶级的矛盾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的时候,双方才取外部对抗的形式,发展为革命”。其实,作为统一体对立物的和谐和对抗互为存在条件,有和谐就有对抗,有对抗就有和谐,茅文却对和谐避而不谈,用意十分明确——念念不忘俄国式的暴力革命;断言在阶级社会以“外部冲突”为特征的对抗在“一定的阶段”一定要出现,这样,对抗就可以绝对化,一统天下了。

须知,茅文写于19378月,中华民族与日本军国主义的矛盾早已上升为主要矛盾,人民军队正在华北前线浴血奋战,全国1931年“9·18”开始了的抗日救亡运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茅文对中华民族和日本军国主义的对抗、战争在谈“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整整一节、全文结论部分却只字不提,这实在不可思议。鉴于此,抗日战争初期又抗日又摩擦,抗战胜利后不珍惜民族复兴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原来“矛盾在对抗中的地位”的理论在两大政治军事双方都那么根深蒂固。可见,对抗理论一旦盘据权势者的头脑,权力越大盘据得越深越久就越会变成大灾大难。

对抗的产生在于不妥协的斗争性居主导地位,和谐的产生在于相互包容的同一性居主导地位;对抗在于打破平衡,和谐在于维护平衡。人类社会对抗的最高表现形式是战争,和谐的最高表现形式是和平。宇宙对抗的最高表现形式是爆炸,和谐的最高表现形式是爆炸前的稳定状态。宇宙和地球局部的对抗从未间断;人类也在制造某些与自然的对抗,疯狂挥霍不可再生资源正时刻为自己挖掘坟墓。切记恐龙大而不变、近亲繁育和相互杀戮的史实,最终绝灭的内在原因,人类能不能像恐龙那样存活二亿五千万年是个未知数,能否有幸移民外星也仰仗恰当利用好和谐和对抗的规律。

对抗虽然可以在“一定的阶段”通过外部冲突取得矛盾的解决,但是,外部冲突不是对抗的唯一形式。对立物斗争不妥协的对抗可以表现为双方外部冲突的对抗,也可以表现为双方的缓性对抗。缓性对抗不是外部冲突“一定的阶段”形成的,对抗的起点及其本质是不妥协的斗争性,不以阶段为标志。

人类社会酿成战争的条件是一方强大,一方贫弱,力量对比严重失衡,私欲借助矛盾斗争性严重挤压、削弱矛盾同一性。新老日本军国主义向来没有放弃用战争手段吞并中国的图谋和幻想,中日战争是中国与日本两国斗争性的不妥协性演化的结果。事实上,面对外国的侵略,为了捍卫民族的生存权只有依靠战争手段消灭侵略者。在抗日战争中如果说阶段,就是战略阶段;中方战略的防御、相持、反攻,从战争走向胜利的阶段。这样的阶段与日本军国主义的战略阶段互动,彼消此长。

有时对抗是主要矛盾方面,有时和谐是主要矛盾方面,何者为主要矛盾方面规定了统一体的走向。

对抗又分可逆和不可逆两种。有时统一体的分裂到了岌岌可危的程度,由于同一性在对斗争性的冲突中逆转成为主导方面,双方妥协的趋势占居上风,对抗就可能转化为非对抗,解决纠纷不再诉诸外部冲突, 不再按照分裂的趋向发展下去。其间,人类理智、力量对比、利益权衡综合因素起着重要作用。当前世界危机热点不一定要通过战争决一雌雄,对抗向和谐的逆转是人类摆脱危机的首选;逆转不一定发生在统一体分裂的临界点,经常会发生在对抗的过程中,局部范围内。万事万物固有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和谐和对抗的根源,倘若任凭对抗无限制发展万事万物就不会有生命的存在。宇宙经常剧烈对抗,但能够把对抗装在“笼子”里,从而维持整体平衡。正如夫妻磕磕碰碰,大多情形同一性居主导地位,有着解决缓性对抗的愿望和能力。对抗向和谐的逆转是宇宙自我修复的能力。自我修复是宇宙的一个重要规律。

人类采取对抗手段有消极一面,也有积极一面。反侵略战争、反政治经济文化腐败始终是积极的。自然现象的对抗产生巨大的能量,可以造成灾害,又可以给人类带来福祉。

茅文引用列宁的论断:“对抗和矛盾断然不同。在社会主义下,对抗消灭了,矛盾存在着。从而使“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理论陷入了另一个极端:从暴力革命产生社会主义到社会主义对抗消灭。(只有“矛盾”,对抗“不是”矛盾,两者“断然不同”!可笑之至!这是什么主义!)

  列宁及其之前之后的一脉相承的理论家所主张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不是果真消灭对抗了呢?不仅没有,还得到了强化,他们的理论和实践表明,社会主义的最高阶段是共产主义,而在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要镇压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反抗,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以阶级斗争为纲,并且鼓吹阶级斗争表现为执政党内两条路线无休止的斗争;实行公有制,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不允许私有制存在,取消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推行自我“真理”思想路线,抹煞传统文化。苏联的肃反和中国的一系列政治运动尤其文化大革命清晰地证实了“社会主义”的对抗特征。列宁的话是空想社会主义的表现,顶多是良好愿望。

当今举国上下投入民族复兴大业,那么,是不是就没有对抗、对抗性矛盾了呢?我们说,对抗、对抗性矛盾仍然存在,虽然在起因、性质、广度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中国,既然存在着广泛的非对抗性矛盾,和谐是主导方面,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在一定范围内的非主导的对抗、对抗性矛盾。与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的斗争,与侵犯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侵犯国家核心利益外部势力的斗争,当然不能妥协。贪腐情节恶劣、数额巨大又不思悔改,严重经济犯罪,严重刑事犯罪,勾结外国势力当“颜色革命”走卒,是自己把自己放在了与百姓与国家对抗的地位。在日常生活中,把民事纠纷上升为暴力行为,有法律效力经济关系的破裂等等都经历过不同程度对抗的过程。否定本民族优秀文化、不分青红皂白崇尚外来糟粕文化也带有对抗的性质……可以断言,只要有人类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和谐中的对抗;没有宇宙规律内的和谐和对抗就不会有生命的活力。人类生命由新生、渐渐老化到死亡的过程无不存在和谐与对抗,人所能做的只能延缓这个过程。通常说生命在于运动,其实是在处理和谐与对抗的关系,而一味强调运动,不明白动与静的调配,失之过度,也是有害的。运动员在强烈对抗过后最需要放松恢复体力,正如忙累一天的体脑劳动者需要睡个好觉。在一般情况下,和谐与对抗没有哪个好哪个不好之分,事物二分而已,人们所要反对的是无端的社会对抗,给人类带来危害和灾难的对抗,反对超采人的生命力、自然之源,破坏人的生命力、自然之源的平衡。创造条件把握人类自身命运,在对抗中求得和谐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当今的中国逐渐加大反贪的力度,取得了令人振奋的阶段性的成果。

媒体报导,国家机关权力者和国有企业权力者的贪腐现象达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大官大贪,小官巨贪屡见不鲜。窝式、链条式、崩塌式、家族式、覆盖式腐败五花八门,使人怵目惊心。贪官把道德劣根性无节制放大,视法制于不顾,贪欲有恃无恐,他们只向委任官位的上级、个别领导者负责,向利益圈子负责,回收倍加的买官和政治投机的成本,欲壑难填,严重耗损着百姓良善的心理资源。

反贪治本的目标是执政者与百姓的和谐。执政者必须在为百姓服务与谋取私利的对立中作出选择,使利益契合的同一性居主导地位。执政党、国家要调动社会资源的健康力量不断与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斗争。如果任凭腐败行为滋长,长此以往,使权势者与百性的斗争性居主导地位,并由斗争走上对抗,百性终将抛弃权势者,权势者与百性的统一体就要分裂,执政党、国家的生命就要结束。且看中国历史上大大小小王朝的更迭,腐败对苟安“所向披靡”的战绩。相信今人痛定思痛,将会越来越聪明,能够在对立物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中找到办法。切切不可忘记古人在二千五百年前痛心疾首的警示:充气以为和!以百姓心为心!这是在人类成长期以纷乱的千年为时间单位的感悟!如今铮铮在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