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夜里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自己是一名教师,住在学校的单身宿舍里。白天竟然赤身裸体的在校园里散步。于是,校园成了沸腾的锅。尖叫声、谴责声、谩骂声、嘲笑声如酷暑的热浪滚滚而来。气愤难平的师生有的甚至准备前来群殴。竟然有人用手机拍照传上了网。

于是,全县震惊!全市震惊!全省震惊!全国震惊!

几个好心的朋友,当然也就是同事将我拖回宿舍、穿上裤衩、摁在被窝里睡觉,不一会就进入了甘甜的梦乡。

夕阳西下时分,我终于醒了,揉揉惺忪的双眼,穿衣起身,洗脸刷牙,准备上课。

“嗯?”母老虎怎么在这里呀?板着个铁青的脸说:“你想干嘛呀?”

“上课呀”

“什么时辰了?”

“天刚亮吗?”她知道我平时工作认真、一丝不苟。

“天晚了,再用功也晚了”似乎在宣判我的死刑。

“怎么了?”

“丢人丢大发了,你就等着惩罚吧!”

“莫名其妙!不可理喻!”

“我莫名其妙?我不可理喻?白天怎么光屁郎当在校园晃荡的呀!”

“什么?”我惊呆了。

回想起来,前天晚上几个朋友喝酒,喝得很久,又是高度酒,怎么回来的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在校园里晃荡的也没有感觉。如此说来,一整天我都没醒酒。误把夕阳当作朝阳。这些都不算什么,问题是怎么收场。

我在想,死刑不够,判刑也不够。教师法上只要求教师着装要得体,没说教师裸体应该怎么处罚。不过,在我们这个国度里,在我们这样的道德准则下,在现今这样的形势下,开除公职是免不了的,至少也得停职检查。

国外倒是还可以有回旋的余地的吧。譬如,示威游行的方式吧,就有不分男女的成群结队的全裸地走向街头的。海滨浴场,男男女女裸泳的,只要别人没有邪念的目光,就是很正常现象。但如果在校园里,恐怕也是不行的。

问题的关键是:第一怎么面对学生,第二怎么面对同事,第三怎么面对社会。

死。没办法活了。转而一想,这样的死值吗?一顿小酒换了一条生命!不是喝死的,而是在威怕中,惧怕中,谴责里,自责中了此一生,是在羞愧中走上绝路。受过高等教育,自己又是育人之人,竟出如此之丑,还能有何颜面活着。

又不想死。生命对于每个人毕竟有且只有一次,“与其站着死,不如跪着生。”“宁可我负人,绝不人负我。”一顿小酒就要了结一条生命,太不值。还是找个地方躲起来算了吧。

想着,想着,醒了。原来是梦!

周公解梦。不知此梦怎解。谁能解梦的,请为我指点迷津。大家一起乐一乐。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