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孤独的时候你会做什么?在每个路口等绿灯亮了三次再迈开步子:空着手走进书店,又空着手出来;站在阳台上等待最后一缕阳光散尽;对着电脑看一部昏昏欲睡的电影;抽几根烟,每次在香烟快要烧尽之时,揿灭台灯,欣赏烟头一点一点消失;站起来走几步又坐下,徘徊在斗室却不愿走进大街,汇入人流?还是半夜起来,走进厨房,为自己煮上一碗泡面?不放过包装盒里每一寸面条,挤干一整包调料,开两瓶啤酒,一瓶拿在手中,去碰放在桌上的另一瓶,听着玻璃撞击的声音这才领悟到,原来天上的星星也是因为经过碰撞才发出光芒?或者每天起来面对你的衬衫,你的外套,你的袜子还有你的鞋子,你开门时要握住的门把手,仔细观察迈出家门的第一步究竟是整整一百公分,还是只有九十六公分?不过你也许不会这么做:去向躺在床的另一侧的妻子尽诉衷肠。因为当你想要开口说话,却发现实在没什么可说。是你的妻子用疑惑的目光注视着你,你的妻子把你当成一个怪胎。
我与妻子之间,已没什么可以交流的话题。虽然在谈恋爱之时她就认为我是个怪胎,最后还是义无反顾地嫁给了我。我们从大学三年级开始恋爱,整整四年,就只是谈谈。结婚前半年才有了第一次性行为,结果我发现她还保持着童贞,而她则根本不知道在这方面我已驾轻就熟。第一次的印象给彼此都不怎么好,整整一个小时。应该说,确实没料到会这么长。她一直在催促:“还没好吗?还没好吗?”把我惹得有些毛躁。最后终于射了出来,她说:“真讨厌,下次再也不要碰我了。”我觉得实在糟糕,不论是做爱本身,还是我们对做爱这件事的看法。
在还属于谈谈的阶段,就像一般小青年一样,充满了无数幻想,话题也算可以,基本上都属于过期作废型。无话可说是在工作两年后,现在回想,基本上记不起这些年来说过什么。要是非得努力回想不可,只能模糊地看到我的妻子在叫我的名字,然后就成了只有她自己知道的喃喃自语。
结婚一年后,我们的性生活只有七次。反之,在家庭之外,我的性生活保持在每月四次,也就是说基本上每周一次。其中绝大部分是和同一个坐台小姐发生的,有两次,仅仅两次,与两个不同的女孩子。有段时间里,我不得不同时爱着三个女人。第一个是新近结识的女孩子,就像初恋时那样;第二个是那位坐台小姐;第三位才是妻子。一般情况下,我得同时爱着两个女人:那位坐台小姐,我的妻子。总之,妻子一直排在末尾。
我只能说,无法控制。妻子对一年仅有七次的性生活没什么意见,无法控制。坐台小姐使我在欲望得到满足的同时还能半懂不懂地与我谈心,无法控制。
现在是凌晨三点。四个小时前,我终于将和坐台小姐的事向妻子和盘托出。妻子的反应完全在预料之中,除了当她哭着问我是否还爱着她,恍惚间觉得自己是在演电视剧。等她哭累了,就说要搬回娘家。我说要回娘家也等到明天,现在都是晚上了,还在下雨。她同意了,并且要求我为她整理好衣物。然后,她洗了个澡,钻进被窝,一如既往地很快入睡。
要是她能意识到我常常无法入睡,情况是否会好一点?现在是凌晨三点,我正在厨房里煮泡面。有只猫在附近叫唤,还能听到汽车的轮胎与湿漉漉的地面摩擦而起的流畅的唰唰声。要是她能在我无法入睡之时和我聊聊天,情况是否会好一点?我想。我们的房子只有五十平米,从厨房可以直接看到卧室中躺在床上的妻子。她总是睡得很踏实。
“你还爱不爱我?”四个小时前,妻子如此问道。我差点笑出来。其实就像当初那样谈谈倒是不错的,每天晚上夜里想的念的都是她,却从不告诉她,是因为不好意思说出来。二十七岁算不得老吧,我想。为何却实实在在地感到自己非常之老了呢?于是又回头瞧一眼睡得香甜的妻子。
她明天要回娘家。我们一年里只做了七次爱。我将泡面盛到碗里,端到桌面上。我看见阿故坐在妻子的位子,拿起打开的另一瓶啤酒,对着嘴喝了两口。阿故告诉我:“你们的酒没有青草和树叶的味道。”
“自然没有。”我说。“你知道为什么吗?就像我知道星星因为互相碰撞才发出光芒,可是从十四岁起,我就再没见过漫天的星星。道理是一样的,阿故。”
“原来如此。”阿故说。
2
认识阿故是通过一部法国电影:《最后的尼安德特人》。阿故是尼安德特人。
阿故知道自己是尼安德特人,是后来的事。原先他不知道自己是人,或者说,像他这种类型的物种,被称之为人。
我的业余生活基本花在看从网上下载的免费电影和阅读小说上。看法国电影纯粹是为了调节一下审美观。在法国留学的堂妹告诉我,法国人一说起美国人的电影,满脸不屑。法国人说美国人拍的是闹剧,不是艺术。幸好自己不是法国人,作为远东古老民族的其中一员,其实对电影的艺术效果,没有这般挑剔。
关于这部尼安德特人的电影,我只看了四十分钟。我觉得其中的情节像是当代人虚构的历史小说。《智人》也有这个毛病。有一年我去河姆渡遗址两回,为的就是感受一下七千年的原人的生活方式,感受到的结果是:玻璃柜,被密封的石制或骨制工具,关在玻璃后面的场景再现。倒是那些仿造的草屋有点意思,里面乱糟糟的不像话,就是缺乏了人在里面生活的味道,我猜这种味道应该是臭烘烘的,毕竟得有好大一家子住在其中,有老人和小孩,丈夫和妻子,有死亡和出生,还有生命的磨砺造成的无法消除的痕迹。于是我觉得《最后的尼安德特人》未免过于苦大仇深。因此我也时常将阿故想象成为最后的河姆渡人,毕竟考古学家似乎没兴趣证明,这些聪明的原始人后来去了哪里。
所以,阿故也可以是河姆渡人。在他年轻的时候,他划着独木舟渡过姚江,来到对岸的山林中狩猎。那时猛犸在沼泽间笨拙地游荡,长长的象牙高高耸起,鼻子慵懒地嗅着周遭的空气。空气应该是如阿故所说,有青草和树木的味道。
辛波斯卡有一首叫《我们祖先短暂的一生》的诗,诗的开始如是说:
他们当中少有人活到三十。
长寿是树木和岩石的特权。
童年结束的速度和小狼成长的速度一样快。
他们得加紧脚步,以便打点生命。
在太阳下山之前。
在初雪落下之前。
喜欢这首诗是因为她在每句诗的末尾用的都是句号,仿佛让我看到阿故们短促的一生,价值才刚要出现,生命便早已结束。我问阿故,如此说来,你们对自己的生命应该有更深刻的体会才是。阿故说:“一点也不。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生命,有的人在种地时死去,有的人才把弓张开就倒在了丛林中,有的人倒在了家门口,我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绝不会想到那是生命。”
是吧,是吧,我想。我们用生命来形容自己,也是不久之前的事。好像二十岁之前的青春期更喜欢侈谈关于生命和人生。后来说得少了,只感觉生活没多大意思,现在,则想也不想。
如果我对妻子谈起这些,她一定会批评我不务正业,满脑子胡说八道。好歹比起那些徘徊于月薪三千到两千之间的人,我算得上是务到了一个正业。可是满脑子的胡想还是让妻子担心,她从不讳言自己的担心,说我是个傻瓜。是吧,是吧,我想。
问题是,我不得不想,这也是无法控制的。
我吃着泡面。现在是凌晨四点。街上传来人声。阿故喝完啤酒,说得告辞了。他的身上披着一件狼皮,着实气派。他的手里持着一柄长矛。他有又高又宽的额头,但他的相貌却像智人一样漂亮。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时而将阿故当成尼安德特人,时而当成河姆渡人。
3
尼安德特人阿故穿过博斯普如斯海峡,绕道高加索山脉,翻越兴都库什山,在葱岭地区遇到了最后的河姆渡人阿故。两个人交流了彼此旅程中的见闻,述说着双方接下来将会遭遇的情况。
尼安德特人阿故告诉河姆渡人阿故,一直往西,你会遇到山脉和丘陵,数千年后,那里会出现帝国,帝国里有城市,城市里住着奇怪的人。他们的脑子有点问题,常常被一些自己也无法解答的问题困扰。帝国与帝国之间彼此征战,就像野兽和野兽之间为了领地彼此征战一样。不同的是,野兽与野兽彼此征战光明磊落,帝国与帝国彼此征战,却总要编出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
河姆渡人阿故告诉尼安德特人阿故,一直往东,你也会遇到山脉和丘陵,数千年后,那里也会出现帝国,帝国里也有城市,城市里也住着更奇怪的人。说到这里,河姆渡人阿故就不说了。他说,接下来你看到的和你刚才告诉我的没什么两样。只是让我深感奇怪,我们居然从如此相似的两个地方在此相会,彼此之间又这般不同。
尼安德特人阿故说:你说,我还有必要一直往东前进吗?
河姆渡人阿故说:你说,我还有必要一直往西前进吗?
他们俩异口同声地说:有必要。因为我们要寻找世界的尽头,也许在世界的尽头,会有不一样的景观。
这就是人类最初的好奇心,想去看看世界的另一面是什么样的。我问坐在我面前的阿故寻找到了什么。
阿故说:“葱岭,就是我们最初相遇的地方。”
阿故又说:“我们在葱岭狠狠打了一架,为的是效仿文明人,感受一下争执的快乐。”
“我可不想和自己的妻子争执,”我说,“可是很奇怪,你明知道说出的事实会起争执,你明明不喜欢无谓的争执,你明明能料到会发生什么,你还是说了。”
“文明人太聪明了。”阿故如此评价。“我连想都没想过这些问题。”
4
在将事实告诉妻子之前,我与邻居有一番争执。起因是这样的:
我下班回到家,脱去板鞋,换了拖鞋,又脱去外套,扎着两条肌肉发达的胳膊正在无聊地踱步,妻子告诉我,邻居控诉我们养在阳台上的兰花叶子偷偷溜到她家去了,导致她家的猫误食,最终导致她家的猫食物中毒。
“混账,猫是不会吃兰花叶子的。”我说。然后发现,兰花的叶子确实长到了邻居家三公分左右。我把花盆往里挪了挪。我们的阳台是那种紧紧靠在一起的形式,在装防盗窗时哪怕只有半厘米的误差,就会引起邻里间的战争。
妻子很不喜欢邻居。邻居是个做服装生意的老姑娘,已经三十岁了,居然连男朋友都没让妻子发现过。这个老姑娘据说曾在意大利留学服装设计,如今回到故乡坚持要做高档服装生意,她要卖的服装最低价绝不少于两千元。也许是这个原因,才导致了妻子很不喜欢她。
“她就是个变态,心理变态,生理变态,哪里都变态。”妻子说。原来在我下班前,老姑娘即已发现自己的猫咪食物中毒,敲响了我家的门,给妻子一通严厉的警告。我知道妻子是个老实人,出了家门绝不敢大声说话。她要我为她讨回公道,而当时我正在纠结当用什么样的法子把我的不忠说出来。
我敲响了老姑娘的房门。老姑娘开了门,手里抱着食物中毒的猫。猫瞪着眼睛瞧着我,就像老姑娘的眼睛一般大。老姑娘还是很漂亮的,毕竟留过学,气质就很不同。
“有何贵干?”老姑娘说。
“听说你的猫吃了我家的兰花叶子导致了食物中毒。”
“是啊,”
“我想说的是,猫是不会吃兰花叶子的。”
“但是它吃了,我亲眼看到的。不信你可以去瞧瞧你家的那盆兰花叶子上是不是有猫咬过的痕迹。”
她说得言之凿凿。突然之间,我倍感泄气。为什么自己会敲响她的门?为什么要与她理论猫是否会食用兰花叶子这个科学也未必能解释的严肃命题?
“但是,你得知道,猫是不会吃兰花叶子的。”我说。
老姑娘瞪着我。她还是蛮漂亮的,我想。之前倒是从未发现。我想告诉她你还是蛮漂亮的,为什么你要把自己的漂亮浪费在卖每件不低于二千元的衣服上呢?你应该去找个男朋友,即便你不结婚,这自然是好主意,也不要单身一人,这更是好主意。
“请问,你说完了吗?”她问。
“说完了。”我回答。
她转身进房,砰的一声关上老式铁门。铁门满是生锈的味道。
妻子问我理论得如何。我不置可否。
“她的门有股浓浓的铁锈味。”我说。
“你对她说了什么?”妻子问道。
“幸好我们的门新上过漆,只有漆的味道,没有铁锈的味道。”
“她的猫死了吗?”
“猫是绝不会吃兰花叶子的。”
我绝望地打住妻子的话头。
“现在你听到的猫叫,也许就是那个老姑娘的猫。那只猫既没有吃兰花叶子,也没有食物中毒。每天夜里到凌晨,却会蹲在阳台上叫个不休。”我对阿故说。
“既然如此,她干嘛找你的茬?”阿故问道。
我摇了摇头。“有时候嘛,一个人太过寂寞无聊,难免想找另一个人的茬,毕竟同类之间还能用一样的语言沟通。”
5
阿故的生命短促,只有三十年。他到了我这个年纪,差不多要准备后事了。可是如阿故所说,生命的结束往往是突然之事。于是我想,当阿故披着狼皮,手持长矛走出我的家门,也许才迈下了第一级楼梯,就会消失于这个世界。
阿故为何要离开自己的部落呢?他是最后一个,因此不得不离开。这是个理由。面对空无的部落,即便是原始人也会感到伤心。人在一个地方收获了伤心,就希望在另一个地方把伤心丢掉。阿故听前人说起,一直往东,是神灵居住的大海,凡人是无法涉足的,于是阿故毅然决然地往西走。他的脚下有时是松软的草地,有时是泥泞的沼泽,有时是硌脚的岩石。要我说阿故最喜欢的风景当是沼泽,因为猛犸在沼泽附近游荡,长长的象牙耸向天空,鼻子慵懒地探寻着周围的空气,空气中有湿漉的青草和芬芳的树脂的味道。自然也因为我从没在现实中见过猛犸。
面前是深处的自然,自然有无数机会一口吞噬阿故。阿故在自然中行走,心中却没有忧愁。他在葱岭碰到了另一个自己,两个人兴致勃勃地分享了各自的见闻,然后道声再见,继续往前方行去。他们见面的时候说:“你好哇。”他们分别的时候说:“再见啦。”据阿故自己说,很久之后,他们又在葱岭相会,这次依然在见面的时候说:“你好哇。”依然在分别的时候说:“再见啦。”因为正如阿故所说,当他们再次相见,以为是碰上了另外的自己。
这是关于人类和自然亲密交流的往事。现在,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和自然交流过。我也像阿故一样,在年轻的时候四处溜达,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有的城市号称有上千年的文明,有的城市标榜自己是新时代的象征。要我说,这些城市与城市之间彼此相像,没什么了不起的。所以我便打消了阿故似的寻找。
关于寻找世界的尽头,我比阿故有更强烈的理性,因为业已知道地球是圆的。通过数学我们又知道,圆是由无数的点组成。每个点都是开始,每个点也可以是结束。古希腊人认为地球是平的,四周的边界立着将天地隔开的支柱;古埃及人认为地球是圆的,因为站在亚历山大里亚放眼望去,宽阔的尼罗河三角洲没有终点,几年前从港口开出的船几年后又从原来的地方,一点点变大,一点点回来。现在的人绝不会再说天地的这些坏话。现在的人只说地球没有止境,地球处处都有止境。要不了多久,地球上的每个地方都是一样的,因此,根本不必费力寻找尽头。
6
现在是凌晨四点三十六分,透过窗帘,我知道天空尚未发白。我已吃完了泡面,并且喝了一瓶啤酒。我既不想洗碗,也不想将空啤酒瓶放回箱子里。我坐在餐桌旁,我开始抽烟。
平时妻子绝不允许在房间里抽烟,要么去厕所,要么去阳台。办公室原则上也不欢迎抽烟,于是常常开个小差,溜出写字楼,坐在门口台阶上,呼呼地抽上一根。其实没什么烟瘾,也不知所抽之烟的好坏,仅仅是想重复一下熟悉而又不反感的动作。这类熟悉而又不反感的动作包括每次遇到路口,必得等绿灯亮上三次才迈开步子。第一次绿灯亮前,在你身边或者只有三四个人,你会看到有人踩着红灯横穿马路;第二次绿灯亮前,你就会发现人数增加了不少,还是有人会踩着红灯横穿马路;第三次绿灯亮前,在你周围已有不少的人,放佛是受你的感召而汇聚在此,你随着硕大的人流来到马路对面,又看着硕大的人流在一秒钟不到的时间里消散尽净,委实迷人。
妻子是我的同班同学,在和我谈恋爱前她已有了男友,那个男友连碰她一碰的可能性都没有,这让我很感满足。为了追到妻子,我曾摔碎了寝室里所有的热水瓶,最后赔偿了一百元,附加一百元作为精神损失费,请大家吃了顿饭。我还因为半夜在床上辗转难眠,于冬日里冲进卫生间洗冷水澡。冷水劈头盖脸地下来,没半分钟,我就感觉不到自己的命根子的存在了。还有一次是在毫无预感的情况下冲到寝室的阳台上。我们的寝室在四楼,以前跳楼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在阳台上我狠狠地把能看到的东西都用语言操了一遍,这事也让大家深感不安,万幸我终于没跳下去。为了补偿大家对我的关心,还是请吃了顿饭。此外一些细小的情节也就不一一赘述了,总之,即便这么多年过去,现在也能一一回想起来。
事情是在工作后开始变化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呢?我问阿故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阿故翻了翻眼皮说,他曾在离开部落不久遇到过一个女孩子。但是女孩子这个词太文明,是你们城里人叫叫的,按照现在的说法,“女人”这个词是最妥当的。阿故说,他是在路边遇到的这个女人。他一见到这个女人就爱上了她,那个女人对他也很有好感,于是他们就在路边搞起来。
“真正的搞起来,能想出的搞法都用上了。”阿故说。“结果是:畅快无比。”
他们在路边搞了三天三夜之久。后来这个女人的男人回来了,把阿故揍了一顿。男人对女人说:“你是我的,我是你的,你不是他的。”男人的意思是,他辛辛苦去打猎,不料情人却和另一个陌生人在路边搞了三天三夜,这也太离谱了。
女人也冲男人大喊大叫一番。女人喊叫的时候,一会儿拍拍自己下垂的乳房,一会儿又狠狠指了指自己的胯下,一会儿又是把自己的屁股打得啪啪直响。女人冲男人叫喊完,转过身来向阿故叫喊,所用的动作与之前一样。不同的是最后在自己的脸上狠狠抽了几巴掌,又用双手对着自己的肚脐以下做了个下流的手势,最后指了指自己的男人。
“你要知道,下流这个词是我后来才知道。”阿故说。“当时她的意思是,我有必要揍那男的一顿,不然就太没面子了。女人冲我叫喊:你要是有种,就把他杀啦。你把他杀啦,我是你的,你是我的,我和你在一起就会更加开心。”
开什么玩笑。阿故如是说。阿故告诉我,他根本打不过那个男人,那个男人壮得像头熊。没等那女人说完,阿故就从地上翻了个滚起身,卯足了劲跑远了。
“现在可不行。”我说,听了阿故的故事,大摇其头。“逃是逃不了的,你看,即便我明知不是老姑娘的对手,也得硬着头皮敲响她的门,硬着头皮告诉她猫是不会吃兰花叶子的。而我还没和我的妻子搞起来,我们在这一年里只过了七次夫妻生活。你的做法现在可是不行。”
阿故就说,你们文明人实在太复杂了。
7
到了凌晨五点零六分,我朝卧室看了一眼。妻子照样若无其事地睡着。假如数日后有人破门而入,发现了一具躺在床上的女尸,那么我就是凶手。再过两小时五十六分,妻子就会从闹钟的催促中不情愿地醒来。她今天是要回娘家的,可是昨晚入睡前没把闹钟关了。我还记得,她不曾向自己的老板请假。如果她回了娘家,说不准就会丢了这份工作。如果她丢了工作,就会整天呆在家里。如果她整天呆在家里,不出半年就会胖十斤。
我踮起脚尖走进卧室,借着发白的天空俯下身去细细观察妻子。她蜷曲着身子,嘴唇微微张开。她的脸一派无辜天真。她什么也不知道。等到醒来,又会什么都记得。据说天才的大脑之所以是天才的大脑,就在于能筛选信息。无用的信息过不了多久便被删除,好像脑子里有个智能化的Delete键。
我差点亲吻她的额头。这里是我的城市,在这个城市出生,在这个城市长大,小时候还光着身子在城市的街道上招摇过市。大学却是在妻子的城市读的,读罢大学,妻子就随我来到此处。于是,她成了这个城市里的寄客。我知道当初妻子要同我结婚,也是因为她已没有精力再回到故乡,再重新开始一段感情。我们也不是没出过问题。
我没亲吻她的额头。也没有碰她。妻子的身上有股淡淡的香味。她从不用香水,因为我对任何香水过敏。她几乎不化妆,因为我也不喜欢化妆的女孩子。要是换做我是她,就会问:“你睡的那些女孩子都喷了香水吗?都化了妆吗?”
没必要说谎。她们都喷了香水,都化了妆。
踮着脚尖离开卧室,是在五点二十一分。离妻子非正常醒来还有两个小时三十九分钟。我披了件厚外套,穿上板鞋,打开门。阿故并没有在楼梯的第一级告别人世。对面就是老姑娘的住房。我觉着老姑娘也不过是这座城市的寄客。
我在老姑娘的门前呆呆站了许久。然后,便在门上敲了敲。我没有按门铃的习惯,门铃过于闹心,敲门的笃笃声大有意境。老姑娘想是正在熟睡中。可是当第二次敲响时,门却开了。老姑娘一脸疲态,身形憔悴。她已穿戴整齐,她要早早出门,去卖那些最低不下于两千元的衣服。
“又是你,又何贵干?”老姑娘问。
我不好意思再说“猫是不会吃兰花叶子”这样的蠢话了。于是我问候了她的猫的健康。
老姑娘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猫很健康,多谢。还有事吗?”
我想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再在你的门上敲两回,每回三下。
“得,你就继续发呆吧,我可要去奋斗了。”老姑娘从门后变出一个大包,挎在肩上。老姑娘离开了。
如果她没来开门该多好。我想。一时兴味索然。下楼后,小区一片安静。一切都是湿漉漉的,还在下小雨。我不知道阿故是从哪个方向走的。此时的城市就像400米跨栏前等候发令枪响的运动员。出租车司机吞噬着空旷的街道,他们再不吞噬,就会晚了。我想去天桥下看看,希望能发现那么一两个流浪汉。走到中途又改变了主意,决定去地铁站。到处都有关于那个湖的广告,我很小的时候就对那个湖厌倦了。可以说,我厌恶那个湖。
关于地铁,我是这么认为的。地铁最美丽的时节应该是世界末日后,就像不少游戏里幻想的那样,地下铁成了人类唯一的栖身之所,地表是一片有毒的气体,各种变异的怪物。老鼠有猪那么大,螳螂像公鸡一样。在地铁深处,人们终日不见阳光,一切资源都是靠捡拾旧世界的遗物来制造。人类之间的不安不曾消失,人类与自然的危机更加对立。迟早有一天,我会找到一处理想的所在,作为末日后的避难所。不知为何,实在非常喜欢此类体裁。相比之下,威廉•戈尔丁的《蝇王》未免太道学气。都说是末日后的世界了,旧时代的一切律法道德都得重写,人们游离在善恶的彼岸,会为了一杯纯净水而引发战争。比如麦卡锡的《路》。
我在地铁入口看到了阿故。他正瞧着一个流浪的乞丐。我没找到唱歌的歌手,地铁站附近却已有了不少人流。阿故比那乞丐更寒碜。他呆呆地看着他,乞丐一点都没发现。乞丐还在睡觉。乞丐尚未醒来。
“嘿,老兄。”阿故向我打招呼。
“我以为你已经走远了。”我说。
“话说,有件事情,不知我是否告诉过你。”
我回想了一下他曾告诉过我的事,不知是哪件。“你说的是哪件?”
“是这样,你得知道,我不但是原始人,还是食人族。‘食人族’这个称谓是后来才知道的,你同样也得知道,在食人族里,不吃人肉的人才是道德败坏分子。”
“有道理。”我说。
“看到这个乞丐,我就想起了部落里以前每逢庆典都要挑选一个活人祭祀。在我九岁的时候,我的母亲被选中。在我十三岁的时候,我的父亲被选中。我一直盼望着自己也被光荣地选中,却直到部落灭忙都没有。因此,我认为自己是被诸神所抛弃之人,既然诸神都不眷顾我,那么,我只好在大地上流浪,直到归于泥土时刻的到来。”
如此说来,他们的文明里已产生了宗教,那可很是了不起。
8
七点整,我与阿故在KFC吃完早饭,在门口告别。阿故继续去寻找自己的世界尽头。此后再没见过阿故。说起来,阿故从不知道他的名字叫阿故。只有我才叫他阿故,听起来像我们的方言阿哥。我与阿故第一次见面,阿故说,在他人生的前半段,他一直在造一间木屋。他想造一间最多只能容纳五个人的木屋,里面住的是自己,自己的妻子,还有他们的孩子。族里的人并不反对他造木屋,却反对造这样的木屋。因为大家的木屋里会住上自己的所有亲戚,阿故说,那种木屋充满了各种气味,我早已忍受不了啦。我真的闻不到阿故身上的异味。
因为这件事情,他成了族里人批评的对象。另一件事则是,他拒绝让自己的妻子在祭神仪式上吃人肉,他觉得人肉对怀有身孕的妻子不好。他说,就连狗也不吃丢给它们的狗肉。阿故已经开始思考食用人肉是否有必要。为此,他再次遭到了族人的批评。
族人开始阻扰阿故造自己的木屋。族人开始阻扰阿故参与到正常的狩猎与耕种。他的妻子非常不安,他的妻子一开始倒是很认同丈夫的见解,她从没见过有谁像阿故一样那么聪明。族人的阻扰从最初的骚扰到后来的破坏。阿故才把木屋的底架搭好,第二天就发现有好几根木头被抽去,底架塌了。他只得重新建造。可总是如此,今日搭完底架,明日又塌了。阿故索性睡在了木屋附近,结果一次被打得在床上躺了一月之久,一次醒来后发现,四周满是游荡着的笨拙的猛犸象。猛犸象不喜欢陌生的物种侵入自己的领地,阿故说,他差点就玩完啦。
族里的巫师将阿故视为异端,视为会给部族带来祸害的恶种。阿故不与置辩,继续造那似乎永远都造不完的木屋。直到有一天他发现,族里的一群领袖正和自己的妻子搞在一起。他当时居然没冲过去,因为他知道自己打不过他们。等妻子回来后,阿故要妻子说明今天发生之事的缘由。当然不会像现代人一样,用的是拐弯抹角的言词。阿故发着含糊的音节,张牙舞爪地做着手势。他的妻子的回敬也是喊着含糊的音节,张牙舞爪地做着手势。
“你知道那娘们儿说了什么吗?”阿故问我。
“她说她被强奸了?”
阿故摇着头。“她说,她是自愿让那些王八羔子搞的,她说只有这样,她,还有肚子里的孩子才能重新被部族接纳。她还说,单靠阿故一个人,即便再怎么聪明,也无法战胜外面的猛兽,连狼都战胜不了,大家就会死。”阿故做了个吐舌头的动作,这动作在他们族里表示的是死亡。
阿故很生气。当天夜里,他就溜到山里杀了一头大灰狼。
我指着他身上的狼皮说:“就是这头?”
阿故点头称是。他把狼带回家中,丢在妻子面前。他告诉女人,他不怕狼。他妻子就告诉他,狼有什么了不起,狼又不是最厉害的野兽,还有大象,大象才是最厉害的野兽。原始人说话真是直接,中间一点都没回旋的余地,不是狼,就是最难对付的猛犸。
阿故说,大象就大象。可是真要面对猛犸,他知道自己委实无能为力。他远远地在沼泽边坐了一整夜,看着猛犸笨拙地摇来晃去。他知道自己没指望了,发了个狠,用手中的长矛向一头猛犸幼象掷去。刺中了幼象的眼睛,母象和象群顿时发了狂,朝阿故奔来。阿故描述当时的情形,就像大地就要裂开,天空就要塌陷。他知道自己难免一死,索性在前面带路,将象群引到了聚落。半夜中象群肆意践踏,人们在睡眠中消亡,如此迅速,如此离奇。阿故万不料自己是这场灾难的幸存者。当他发现自己是这场灾难的幸存者后,再也没有发现第二个幸存者。
9
早上八点差一刻,我回到家中,直打瞌睡。妻子还没醒来,尚需十分钟。我脱下板鞋,换了拖鞋,将外套挂在衣架上。我发现桌上的烟灰缸里整整齐齐排列着十二根烟头。这是历来养成的习惯,每样东西都需被安放得整整齐齐。
我感到空落落的。这种空落落的感觉由来已久。我的父亲告诉我,假如我能够哪怕懂得那么点人情世故,事业和人生便会更加顺利。我看着十二根整整齐齐的烟头,觉得自己还是挺怀念那段在货仓里扛货物的日子。自然,那活儿太累,一点都不值得重操。
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只觉在这世间的其他地方,还有更值得自己去做的事。像阿故一样,用自己的余生去寻找世界的尽头。年轻的时候,我漫游到一个内陆很远的县城,这个县城藏在几千米高的深山中。这个县城与其他的县城也没什么不同,对劣质的现代化的模仿,毫无创意的街道格局,不过倒是在那里发现了一条路的终点。地地道道的终点,然后是悬崖,云层放佛从头顶掠过,有时能看到闪电也从头顶掠过,那就不太好玩了。
八点整,闹钟把妻子叫醒。我每天总比她早起半个小时,因此她并不知道我又一夜未睡。按照昨晚的约定,我拿出她的旅行箱,为她收拾衣物。她问我:“你在干什么?”
“你不是要回娘家吗?帮你把衣服收拾好。”
她坐在床上,瞪着眼睛。她说:“你发的什么疯?你真想我回去吗?如果你想我回去,那我就回去。我知道你不要我了,可是一大早起来,你就这么干,你实在太讨厌啦!”说着话就哭了。
实在拿她没办法。我走到她身边,她的身子紧紧的靠进我的怀里。我搂着她,触摸到她柔若无骨的肉体,她身上那股自然的香味在清晨里相当清新。
“只要你答应我再也不那么干了,我就不走。”她哭着说。
说实话,我对女孩子的哭哭啼啼非常厌恶。不过这回,对妻子的哭哭啼啼,却觉得分外可怜。我知道妻子向来不是意志坚定的人,往坏里说,就是那种没志气的家伙。不过现在我却以为大抵有志气的人,基本上都出现在小说里吧。小说家可以从现实的窝囊中写一个文字下的好汉。我知道自从工作后,许多东西都变味儿了。我知道我的青春早已逝去。我知道像妻子这样孩子气尚未脱去,可是越来越缺少青春活力的女孩子,好多事情重新来过会困难非常。
我只要答应了她,她便不走。没什么不好答应的,我想。
20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