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5/16
在新泽西住了四天,男主早出晚归,甚至赶不上饭点。女主在公司是女强人,在家也是,炒菜做饭料理家务,盯住孩子练琴习武。我往返纽约两次,见过三拨同学,脚步匆匆,相聚短短。
在这最后一晚,女主让我跟男主单独谈谈,我觉得好生暧昧,不甚自在。事出有因。高中时,男主坐我斜后方,长得帅帅,走路帅帅,嗓音好好,体育棒棒,不掩饰地说,我曾经暗恋过他,思来想去,肚子里编织几经修改的腹稿,最后定稿三个字,纸条左没有传递,右没有给出,全因伙食不给力,没有豹子胆吃,最后不了了之。17岁的暗恋,只是一场花开花谢的庸人自扰。这三字情书,不是惯常俗破天的那三个。高中情感飘飘,今儿暗这个,明儿恋那个,换人比翻书快。反正男女生互不搭腔,反正年少用情不专,两年疏忽而过,两袖清风一无所获。这些心理过往,在日后的同学群中坦过白,女主心知肚明,甚至时隔多年,还用我那三字经打镲,我回一个两颊绯红的笑脸。
男主女主高中同班,大学同校,海外读研又同城,一个俊男一个靓女,不交往不成亲,命运都不答应。
自从高中毕业一别,30年后才在聚会上与男主重逢,他长什么样,嗓音什么调,哪儿优哪儿劣,已超出我的知识面,我净去研究别的男生的尺短寸长了。原来,我对他缺乏最基本的了解,就连他也是读物理的,我都忘在脑后勺了。当然,透过网络群发,得知他知识丰厚,记忆悠长,言谈相当有趣,咳咳。
这次进驻他们家,不光看到他们华丽丽的房子孩子,还窥探到他们嬉笑怒骂的日子。
独聊一会儿,女主加进来,我们八卦得透彻心扉。情绪一高,我犯了这辈子很少犯的一个大忌,把我发誓不外传的一个秘密告诉了他们。唉,吃人家嘴软,但愿不要祸起萧墙。
第二天一早,搭男主的车,去普林斯顿。一路,聊了一些私房话,他开得慢,蜗牛爬一般,美国峰期路好堵,磨磨蹭蹭一小时,才到了他公司门口,葳哥已经等在那里,他要带我游览普林斯顿大学。
本想找一张帅哥的旧照,居然我的电脑里一张都没,这张是2010年聚会时。
阿朵 (2014-06-07 06:08:21) |
呵呵,够坦诚啊! |
追梦 (2014-06-07 10:45:09) |
呵呵,中学生懵懵懂懂,那种异性相吸很朦胧,可以说是感官的觉醒,不能把它算作爱吧? |
三须子 (2014-06-07 11:15:35) |
你说的对,是在异性相吸的层面上的一束白日梦。 |
三须子 (2014-06-07 11:21:02) |
藏不住事 |
春阳 (2014-06-08 11:43:13) |
呵呵,果然是心直口快。太好玩了。 |
Amoy (2014-06-30 02:49:25) |
女生的心事不能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