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冰 (2014-04-01 13:04:45) |
祝贺演讲会的成功举办,谢谢海云分享这个PPT,进一步了解了海外文轩的理念,受益匪浅。 |
海伦 (2014-04-01 13:29:08) |
祝贺海云演讲会的成功举办,谢谢分享讲座. 一点建议,供参考:如果介绍新书能有英文简介,及英文购书的详情,大家可以自己打印出介绍,向所属的大学和社区图书馆推荐,让图书馆购买,扩大文轩的影响和读者群. |
鐡手 (2014-04-01 14:23:34) |
也相当于是听了海云的演讲了,很有收获!文学是用文字表现的语言性艺术,说到底文学是人学.非常欣赏这样的观点.
网络文学和传统文学我觉得差别只在传播方式上,这不应该决定内容上的差别.现在很多网络文字产品(都不好意称其为文学作品)之所以浮噪、低俗,是因为写这些东西的人本身就浮噪、低俗,他写不出深刻思想性的东西。这样的东西就是印在纸上也还是浮噪、低俗。这其实跟网络没有关系。另一方面,网络传播方便、表达自由,什么人随便写什么都能发上网,所以垃圾多,这只能说明是人里面垃圾多。
还有网络文学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个很大的问题,这个每位作家都要考虑清楚。一旦作品上了网,就象飞出去的鸟不再属于作家你的了。我们搞摄影尚可以把照片缩小(大照片原件你是得不到的,小照片你要做商业用途尺寸太小),打上水印,做些有限的自我保护,文字我看就根本没法保护。不知道各位作家对这个问题是如何考虑的? |
海云 (2014-04-01 16:58:04) |
谢谢,我很愿意与大家分享我们的理念。 |
海云 (2014-04-01 16:59:10) |
这个提议好,等我有时间整理一份出来,也为看好我们的出版社推销一下我们的作品。让更多的读者读我们的书。 |
海云 (2014-04-01 17:11:14) |
网路版权问题确实是个大问题,但是,我比较信奉微软的原则:如果人们喜欢复制,让他们先复制我们的!这也是微软遍及全世界包括全中国的成功之道!知识产权要保护,但是,在所有规章制度健全之前,我宁愿别人既然复制就先复制我们的东西,所以,我一般都说“欢迎转载,但请注明出处和作者”。当然看到我的文章被到处转载,很多地方没有注明出处,好像变成转载者的了,我也对此很不以为然了。 我很不喜欢有些作者,文章还没写好,就担心别人转载抄袭他的东西,真是满好笑的。还有些所谓的作家,文章没写多少,却整日想着要稿费,小说没写两篇,却整天担心被别人窃取了去改编影视作品,所以到处说,网路上就不登了,因为怕被人盗!怎么想的?他以为他的东西谁都能看上! 说到底,提高自己的水平是第一,勤奋出作品是第二,然后再想是否有人会盗用你的作品。话说回来,像微软那样,被全中国盗用,金钱损失了不少,但是微软如今家喻户晓是不争的事实!到了这个地步,再维护将来的知识产权,还能谈得上。 我的两分钱。 |
木易石 (2014-04-02 01:20:42) |
海云姐的讲座也提高了我对文学的认知。如以前有人问我什么是文学,我大概会说就是那些每时每刻存在我们身边的,可意会而不可言喻的,媒介上传播的东西。现在有了具体形象又升华的概括。谢谢分享! |
Amoy (2014-04-02 02:38:59) |
学习了!真心感受到海云对文学的热爱和专注! |
Amoy (2014-04-02 02:40:33) |
非常赞同海云的观点!“提高自己的水平是第一,勤奋出作品是第二”,我要向这个方向努力! |
梦菲 (2014-04-02 03:40:25) |
非常赞同海云姐的观点。 只是勤奋出作品这一点可以自我监督,那怎么来提高水平呢?写出来根本不知道自己水平如何的人晕了! |
海云 (2014-04-02 11:24:02) |
呵呵,水平也有多种,一种是专家评说,一种是大众评定,还有是自我以为,更有呕心沥血之结晶...... |
海云 (2014-04-02 11:24:40) |
有帮助就好。 |
海云 (2014-04-02 11:25:53) |
你说到了,热爱和专注是我们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的必备条件。 |
鐡手 (2014-04-03 14:50:19) |
海云大度,要复制让他们先复制我们的!有气魄!佩服! 不过微软和文学作品还是有不同的地方,微软是大家用了后就离不掉的,不用不行。文学作品却没有这样的属性。真没有什么高招,只能希望全社会对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自觉性大幅提高和国家法律的建全。 “说到底,提高自己的水平是第一,勤奋出作品是第二”,做人当如此,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