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要讲故事,不仅仅是要参加某旅游风景区的征文赛事,不仅仅是要发表,不仅仅是要为转业而转业为专职作家(这个搞得不好才会是一个作家真正的悲哀)……都不只是这些,甚至,都不是这些。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李小龙在接受美国一家电视专题采访时说:武术,归根结底,是如何真实地、忠实地表达你自己。
这个陈述用于写作,从自身的意义上说,同样非常适用。一些作品读了让我深受感动,也是基于同样的原因。以前读的张玉红、和慧平、阿麦等人的诗,萧红、毕淑敏的小说,近期读的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刘加蓉的《幸福鸟》、黄怒波的《7+2登山日记》、余华的《第七天》等等,全都富有这个特质。
从这一点再引申开去,文学的精髓还有许多延伸。忠实地表达自己,怎么样的一个自己?这就很有讲究,也凸显出作家的不同来。余华的《第七天》表达了一个关爱弱势群体、悲愤着的自己;黄怒波的《7+2登山日记》表达了一个和8844.43米冰峰互相交融映射的高大的和渺小的自己;雨果的《悲惨世界》表达的是一个悲天悯人的自己;而史铁生《我与地坛》最终表达的,是穿透生死的无我的自己:“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当然,那不是我。但是,那不是我吗?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忠实地表达自己需要勇气,这个无需多论。忠实地表达自己,更需要穿透苦难的内力和超越自我的境界。举个例子,我读过囚犯的自述,那些没有办法成为文学作品,为什么?因为首先,他们落笔前已经被苦难和不幸的命运压碎,其次他们喋喋不休地无法超脱的,是一个低层面上的“我”,这个“我”没有升华到一个与社会、世界乃至宇宙交流对话的境界。
我呢,我要表达的“我”是如何的呢?我想,那个“我”在很多地方和很多作家都有重叠:深思着、悲哀着、欢喜着、愤怒着和怜悯着的“我”,还有就是极其敏感、脆弱、温柔和挚爱的“我”。
诗人达文说:“写诗而不被称为诗人是罕见的福份。”罕见的福份,也是罕见的境界。文学的名份是次要的,首要的,是要有文学的心事。
虔谦写于 万兰溪崖 佳思地住处
2013年12月的寒冷中
我的文学路:
Amoy (2014-03-12 05:28:22) |
我觉得自己距离虔谦的境界还蛮远的。能找到自己的文学心事,真好! |
虔谦 (2014-03-13 01:41:06) |
Amoy客气,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的洞天。问候老乡! |
西山 (2014-03-24 13:34:36) |
写字和文学的不同,应该就是在你所说的从絮絮叨叨的琐碎生活到悲天悯人的感受并且把这种感受提炼出来吧? |
虔谦 (2014-03-28 01:19:13) |
谢谢西山评论,有同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