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叙事中的人称转换技巧:回毛毛的信 2

 

小说叙事中的人称转换技巧——就小说《翩然入梦的女人》的创作方法回复弟子毛毛的信(二)

 

亲爱的弟子毛毛:

我上一封信的中心主旨是说,《翩然入梦的女人》,不过是一则男女情感欺骗的寓言:不仅说明“男人‘调情’总是调不过女人”(系我的博文题名;在我的“网易博客”中,此文的点击量已达一万三千余次),而且就连男人心理学家也逃不出此命运的劫数!

你在信中提出了一个质疑:“……2. 好像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有些混乱(尤其是他和我的想法)……”。这促使我近两天把小说又重读了一遍。我发现小说中确实存在人称的置换(转换)问题,也欣然地感受到了评论家对作家为什么重要。因为我原来在写的过程中,就自然地,或自发地,或懵里懵懂地就这么写了,并没有刻意地,或有意识地,或自觉运用地去进行“第三人称”与“第一人称”的转换。但经你的提示之后,我就得琢磨一下:这问题到底在哪里呢?

按我现在的解释,似乎可以这样说:小说通篇总体上是第三人称写法,但在具体的叙事过程中,不时穿插有“第一人称”的转换。例如开头第三自然段:

教授呢,此刻的心态是既惬意又茫然。他惬意的是,这位虽不是他带的博士生还蛮够意思的。高波虽是说起来连二流大学都算不上的一个普通大学教师,有妻有子,家道并不咋的殷实,可他知恩图报,况且这顿晚餐着实不错。而令他茫然的是,他不知下一步,准确说是下一个“节目”,到底会是什么。呃,那两个同伴秘而不宣,想必是要吊足我的胃口。该不会是去洗脚吧?我不喜欢洗脚,这老皮是晓得的。我有清洁癖。这当儿,他一想起那不知浸泡过多少双患脚气病的洗脚桶,那脚桶内靛蓝色气味难闻的“保健”药水,那洗脚小姐沾满真菌的粗糙的手,他就猛然发怵。那……也许是去K歌?唱歌我喜欢。我拿过校工会教师卡拉OK大赛的二等奖。这老皮也知道。可这会子干吗要往小巷子里钻嘞?

这一段是比较典型的从“第三人称”(“常教授”、“他”)向“第一人称”(“我”)的转换。前后转换了两次。我的感觉是,当我为了纯粹是“叙事”(讲故事;描述人的动作或姿态;描写事态的进展等)时,我就用第三人称。这样写起来比较顺手;而当我为了描写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或心理状态,特别是为了自如地运用“意识流”的技巧来展示时,“我”,就会成为一种不错的选择。不妨再看下面这段:

在这片刻的醉生梦死、花天酒地般的寻欢作乐氛围下,常识相经历着此生以来最激烈的思想斗争,仿佛他正处在天堂和地狱的分界口那般面临着选择。一方面,他毕竟是个男人,一个经不起刺激的动物雄性……但另一方面,他常识相毕竟是堂堂的大教授一个,远近闻名的心理学家,德高望重的博士生导师。我……总不能在皮先定我的同事、高波这个学生面前,弄出这等“掉架”的混混事儿吧……

毛毛,我觉得,从创作技巧上讲,不同人称之间的转换应该是可行的。而你之所以觉得“有些混乱(尤其是他和我的想法)”,可能是我转换得太随意、甚至是太快了,造成了阅读上的不方便,给人一种晕晕忽忽、太过跳跃的感觉。谢谢你的提醒,以后我一定注意。

如果我们再学学文学大师们的写法,启示将会更大。

先看看杜拉斯。我觉得她的《情人》在这方面非常典型。你简直弄不清整个书是“我”人称,还是“他”人称——尽管总体上算“我”人称。比如全书开篇说,“我已经老了……”;而最后一句结局性的话则是:“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

但杜拉斯“我”—“他”的转换,是非常自然的,读起来一点也不别扭。比如:

在渡船上,“在那部利穆新汽车里,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正在看我。他不是白人。他的衣着是欧洲式的,穿一身西贡银行界人士穿的那种浅色柞绸西装。在看。看我。”

“那个风度翩翩的男人从小汽车上走下来,吸着英国纸烟。他注意着这个戴着男式呢帽和穿镶金条带的鞋的少女。慢慢地往这边走过来。可以看得出来,他是胆怯的。”(注:这里“我”置换成“她”了

第一次在堤岸房间,“她没有回答他。她本来可以回答说她不爱他。她什么也没有说。”“对他说,宁可让你不要爱我。即便是爱我,我也希望你像和那些女人习惯做的那样做起来。他看着她,仿佛被吓坏了,他问:你愿意这样?她说是的。说到这里,他痛苦不堪,在这个房间,作为第一次,在这一点上,他不能说谎。”

为什么要来。我说我应该来,我说这就好比是我应尽的责任。……他对我说,是因为我有钱,你才来的。我说我想要他,他的钱我也想要,我说当初我看到他,他正坐在他那辆汽车上,本来就是有钱的,那时候我就想要他”。

纳博科夫也是擅长人称转换的大师。而且他在人称的运用上好像有几种独到的模式(不过我还没揣摩好哩):

第一种:整体上是“他”人称,但一开始就偷偷地隐潜一个“我”(读者极不易发现)。也就是说,叙事者在最后才露面。比如《普宁》就是这样。小说开篇讲“那个在克莱蒙纳妇女俱乐部站起来演讲,却发现自己带错了讲稿”的普宁教授的故事。“我”在第11页中偷偷地出现一次(“一张1945年协助他写给《纽约时报》社涉及雅尔塔会议的一封信的剪报”)。到了第七章开头,才出现“我回忆跟铁莫菲·普宁头一次见面,是与1911年春季一个星期日我的左眼眯上了一粒煤灰有关。”而此时“我”现身,颇为悲剧性地预示了“我”在这所大学挤掉普宁教授的饭碗的结局。

第二种:“我”当头,“我”在追踪一个人(“他”),但最终“我”就是这个“他”。纳氏的中篇小说《眼睛》就是一个范例。纳氏曾解释说,“《眼睛》的主题是实施一项调查研究,它引导主人公通过许许多多的镜子,最后以一对形象的重合告终”。主人公“我已经认识到世界上唯一的快乐就是观察,刺探,监视、审视自己和别人,不做别的,只做一只略带玻璃色的,有点儿充血的,一眨也不眨的大眼睛。”“我”这双大眼睛的使命就是追踪“斯穆罗夫”。“可怜的斯穆罗夫的存在,只取决于他在别人头脑里(亦即‘镜子’——引者按)的反映,而他们的头脑接着也像他的一样,被置于同样离奇的镜子似的窘境中。”这样就构成了“许许多多的镜子”,而最后,“我”的形象与“斯穆罗夫”的形象“重合”了。

《塞巴斯蒂安·奈特的真实生活》,更是把这种“我——他”同一(我暂时独撰这样一个词的技巧,发挥到极致。“我”一开始就出场,打探我已去世的作家哥哥塞巴斯蒂安生前生活的秘密。可小说的最后结局是,“塞巴斯蒂安的面具紧紧贴在我的脸上,我们两人的相像之处是洗不掉的。我就是塞巴斯蒂安,或者说塞巴斯蒂安就是我,或许我们两人是我们都不认识的某个人。”

纳博科夫应该还有别的人称转换模式。待我思考好后,再与你交流。

今天就写到这里。下次再见!

你的老师

2012-3-9 

 

 

 

 






海云 (2012-12-23 14:47:51)

老师和学生能有这样的互动真的很好。

萧萧雨歇 (2012-12-24 06:44:59)

跟读,学习。。。

呢喃 (2012-12-29 08:59:43)

谢谢分享!期待多看到写作技巧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