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凭灵魂生育》上部•第16—20章

 

 

十六

 

我那说不出口的早泄事件之后,颖颖敏锐地觉察到,我对她的态度变了。我有两个星期没到她那里去,只是在系办公室像例行公事那样,打过两个电话,并且也没承诺什么时候去她那里,更不提“五一”回她家的事。不出我所料,就在“五一”前一天的傍晚,她出现在我宿舍门口。

她带来了她亲手做的菜,一盘瘦肉爆京片,一碗红烧排骨,还有虎皮辣椒。我去教工食堂买了米饭。我故意不跟她说话,只是埋头默默地自个儿吃着,似乎在为我那糟糕透了的爱情,叫着屈嘞!她会心地笑着,还用手在我脸上轻拂了一下——意思大概是“好不害羞”!我真成了个贪“吃”的孩子?

夜幕降临,我们在校园里散步。一派节日的气氛。教学楼里光彩四溢,回响着华尔兹舞曲。露天电影场放着电影——阿尔巴尼亚影片《第八个是铜像》。得,好一个莫名其妙的片名!肯定是哪个搞翻译的人,恁地出了毛病。我没好气对她说。你的心情不好,她说。我反唇相讥:有你跟我在一起,有什么心情不好的?

我并没有表现出留她过夜的意思。我们漫无目标地走着。走到通往学校大门的路口时,她却折了回来。我内心一阵窃喜。我装出无所谓的样子。我们又走到了我的宿舍楼下。她主动伸出手,挽着我的胳膊,上楼梯。

一进门,我好不心跳!一把将她揽在我怀里,狂吻她那本份、厚实的嘴唇。我踉跄地后退着,把她放倒在我那照样吱嘎响的单人床上。我,也许是有意识特地打开了写字桌上的日光灯,涮的一下房间透亮。我轻轻地解开她衬衣饰有花边的圆领上的钮扣,掀掉她那厚重的乳罩(里面的那根该死的钢丝那么粗!),在她的乳房上游弋。但今夜,我显得很平静,似乎“定知我今,无魂可销”。是不是我有点惧怕再发生上次的那一幕?反正,我并不是很迫切地想要什么,倒是她打破了沉寂。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我早就知道。”她的眼睛紧盯着我。

“未必吧。”我懒洋洋地回答。

“可是,我现在……我现在还不能给你。要等到我们结婚的时候……到我们结婚的那一天,我保证给你。”她几乎是在央求着说。

“可我……现在就想要。”

“原谅我不好。我妈妈从小就跟我说,一定要等拿了结婚证、正式入洞房时,才能给男人。我爸爸就是那个时候才得到我妈的。”她非常真诚地说。

“可现在时代不同了呀。守住你那个贞操,就那么重要吗?这说明你根本就不爱我。”

“天啦!你还要我怎样爱你呢?”她一脸茫然的神色。

“随便吧。”我假装生气。

她听出来了!我在说有损美好气氛的话。慢慢地,她变得对我好了点儿,抚弄着我浓密的头发。我的手又不由自主地往下移动——然则心里并没作什么指望。我的手谨慎地探过了她裤子的皮带。奇怪!探索行动第一次没有受阻。我胆子又大了点,解开了皮带。她的呼吸仍然均匀,没有特殊的反应。我猛地一下,把长裤从腰上拉到了大腿那里,她遽然颤抖起来,从头到脚的。但我的手并没有像以前那样被扼住。我的手可以更放肆了。迅即,我的热血从心脏喷上来了,至少涌进了我的脸上,至少我满脸胀得通红。干脆,豁出去了!我鼓足最后的勇气,顺势把短裤头也褪了下来 ……

好色的读者啊,你们也许在大叫:该是占有你的宝贝的时候了!她是你的了,无论如何都是你的了!可是,我神情恍惚,头晕眼花,眼前一片迷茫!良久,我才定下神来,发现我的那个她,像一具僵尸——请原谅我使用这样一个不雅的词吧!那就换成“木乃伊”,可能好些——一样,直挺挺地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好半天,我才搞清楚,她的两条腿,紧紧地并拢着,连一丝缝隙都没有!我神魂迷乱的眼前,只晃悠着两条粗壮结实的大腿,还有小腹下面那点略微突起的部分,上面有些稀稀拉拉的棕黑色毛发(后来我查了人体解剖图,才晓得那叫耻骨)。

一切都真相大白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啊,那由我的幻想、梦境编织而成的欲望之都,此刻全部变成了现实。但是,当无尽的幻想和梦境,终归都变成了现实的时候,好像我的探索欲望,也就最终停止了似的——本来还想抚摸一下毛发突起的那个地方,却被她的手挡开了。只是,远古男性遗传下来的本能还在。欲望还在。那就让本能和欲望都实现吧!我像上次那样(只是没有那样急迫),全身扑上她的身子,试图让我那个硬撅撅的东西找到一个入口——它最终的归宿。那个由基因遗传所驱动的雄性抽动的花样,我肯定是会的,可就是没有一个对应的结合部——一个能够吸纳我的情欲感官的容器。我都试过了,一次又一次地试过了,可哪里,都找不到我的远古祖先轻而易举就能抵达的入口。至多呢,我只摸索到一个死寂般的灌木丛——还只是在灌木丛的边缘上呢。也许是迫于我茎杆的肿胀、粗壮和坚硬,最终,它在灌木丛边缘和两大腿之间形成的凹三角区域,突破了一个缝隙。就在这小小的缝隙——一个起替代作用的象征性缝隙中,经过本能性的钻探,终于在我精疲力竭、大汗淋漓之际,生生地压挤出了一串串温热的糊状物 ……

我虚脱地、慵软地趴在她的身子上。不知过了多久。真该死,刚才我只顾自己纵欲了,根本没有考虑她的感受。待我平息下来时,我才发现横陈在下面的她,双眼紧闭,面色苍白,满头是汗。我轻拂一下她的脸,竟全是冷汗。我才意识到,她太紧张了!也许还伴有绝望的恐惧感——两条腿还在紧紧地夹着!似乎在此刻,夹住腿,比她的生命还重要。或者说,这样做,就是保住自己的生命!突然,她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危险的事情,腾地一下翻身下床,敞开双腿,让那些黏糊糊的东西流下来——都流在了木地板上。还有一部分,早就流在了床单上,好一大片

我顺手把枕巾——手头找不到别的东西——垫在弄湿的床单上,让她躺下。这时,她总算平静了自己,被绷紧的面部肌肉开始放松,脸上有了一丝笑容。她说,“今晚你用不着下楼去睡了。”正中我意。我的肌体直觉地感到,我还没有得到满足呢!我还在回味刚才发生的一切。总觉得像是缺少了一点儿什么,可到底是啥,我也不清楚。我把她的头枕在我大臂上,“累了,你睡吧。”不一会儿,她就睡着了。可我却禁不住浮想联翩起来。

我想什么来着?今天的我,已经回忆不起来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我肉体的欲望还在煽动。感觉有那么一点儿不爽——好像跟我过去的手淫,效果差不了多少,甚至完全是一模一样的。如果是这样,那么,这就是我这个快满三十岁的人所渴望的男女性生活?人们在公开场合讳莫如深的所谓性交,原来就是这个样子的?这就是性交吗?与女人的性交,和与自己性交(手淫),其差别在哪里呢?还有没有别的什么弄法会效果更好?能让我有更强烈的快感或愉悦?我胡思乱想着,又感到欲望要上来了,我那不知餍足的欲望器具,又倔犟地翘起来了。

一看手表,已经午夜转钟两点了。我禁不住想再来一次。这次,趁她睡着的机会,要把她的两腿分开,找到我一直没有找到的那个地方。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肯定是睡着了,毫无疑问。我在黑暗中摸索着,电灯早就关了。先轻轻地把她的腿叉开。对,就这样。我想好了。可以行动了。可上帝呀,我刚刚抓住她的小腿——以为这更容易分开她的大腿,她猛地就惊醒了!她那个警觉,似乎压根儿就没有睡着过。也许她还在迷糊中,但她的大脑异常清醒:双腿是不能张开的。此刻,我已经没希望了。她的两条腿并得更紧、更严密了。可我的欲望已没法消褪。我爬上去,又将前面的过程重复了一次。多亏她在迷糊中耐着性子,除了嘟哝了一句“馋猫……”之外,一直让我折腾。该死的我这个余旺啊!

天亮之后,我的劲头又上来了。在她略微地配合之下(别忘了,她的腿是不会敞开的),我又干了第三次。如果今后有人要写我的爱情史或性史的话,这一笔是少不了的。因为传记作家们会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切,称作我的“新婚之夜”。

 

十七

 

开学第二周的那个星期一,是我主持“东海大学学术沙龙”的日子。这个沙龙由学校研究处主办,原则上每周一次,只要你申报沙龙的选题,一旦研究处获准便可举行。为了繁荣学术、特别是跨学科的学术交流,学校专门拨给经费,故而这个沙龙的档次较高——备有咖啡、茶叶、点心和水果。我大概是看中了它还有那么一点儿散漫、自由的氛围,便踊跃申报选题。近两年来,我已主持过三四次了。

我提前一刻钟来到文科楼的807室。这可能是两年前落成的这座大楼中,比较宽敞豪华的一间了。整个房间的成设布局,颇有些古朴、典雅、浓郁的情调——还是错层结构的呢!靠走廊,有左右两个门可以进去,室内靠门的那一半,要低些,而高一些的错层,则占了房间里面的另一半。中间是一个像酒吧的吧台那样的黑色木制结构,上面摆满了调制咖啡的大杯子,喝水的纸杯,还有塑料杯、茶叶盒、水果、点心等。两边则摆着牛皮质地的高靠背豪华型沙发,一边为灰白色,一边为大红色(不知为何要设计这样的有区别的颜色——白色沙发坐男人,大红色沙发坐女人?也许吧)。有两位着装整洁的女服务员,正在为客人们忙碌着。里面那略高些的错层上,是一个超大型圆桌,每个座位前,都摆好了茶杯和一个装有点心、水果的碟子。一看就知道,这是沙龙的中心地带——主持人,以及发言热烈者、好胜争辩者,或强烈兴趣者、特别好奇者,都喜欢抢占这个地方。如果你只是想听听而已,或者想和朋友轻言细语聊天,或者觉得困倦乏味的时候,那就不妨坐在外端的那些沙发上了——还可以随意溜走耶!

我的博士生们早就到了,正在做各种准备。而我作为主持人,站在门口迎接来宾,“那付派头”,后来旖旎调侃说,倒还“像个绅士”。与会的人越来越多了。“老余呀,今天就看你的了!”一个惊炸似的、略带沙哑的声音,在我耳边悄然响起。

原来是我的老朋友张广性,地地道道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学派的中国传人,拥有德国和美国的双博士学位,我校心理学系为数不多的“王牌”之一(在我看来,一张真正的王牌!),国内闻名遐迩的博士生导师,听说想报考他博士生的人,挤破了他办公室的门哩。我们是两年前,在这样的沙龙上认识的。记得那一次是他主持的一个沙龙,主讲《心理学与文学可能的融合》。我先是大为惊叹——搞心理学的人居然想到了文学!接下来是大开眼界——我在许多方面真的需要求助于心理学。从那时开始,我们俩臭味相投;文雅点讲,“彼此欣赏”,成了铁哥们——很铁很铁的那种。

“广性啊,今天是我开锣,你唱戏呀!沙龙上看的是你。讲‘欲望’嘛,还是你在行!”他两手一摊,做了个颇显得意的动作,凑到我的耳边,神秘地嘟哝说:“可惜呀,我的欲望不多啊,没你的欲望多。我打赌!”我的铁哥儿,虽身材比我矮点,但仍不失为高大体阔型男子。平常吧,一付西式派头,回国多年了,总也褪不掉他那西洋风格,总是西装革履的(凡穿西装,必打领带),风庸儒雅,气度非凡,飘逸潇洒。要是他穿休闲装的话,那应该是中年男人的时尚晴雨表;若你按他那样穿,绝对不会显得落后。我得承认,我曾暗暗地模仿过他。今天嘛,他穿一件大红色纯丝绸短袖衫(抢眼!),下穿白色西式短裤,系着一条又宽又厚的似粗帆布做的皮带。清爽利落极了!

来了不少中文系的博士生,我的两个同事也来了,还有不少其他系、所的我不认识的老师。我和他们一一握手致意。正当我准备进去宣布沙龙开始的时候,我的特邀嘉宾来了!她怯生生的,一时不知该不该把她的手向我伸过来。我赶紧把我右手伸过去,“欢迎你!请进。”她两颊遽然绯红宛如两朵花儿,颇有点儿不怎么自然地踅了进去。

当然是由我做主题发言,题目是《纳博科夫〈洛丽塔〉中“亨伯特·亨伯特”式的欲望》。我讲了半小时。我试图提出“亨伯特·亨伯特式的欲望”这一概念。其要旨是说,“·亨”的欲望,是任何一个正常的中年男子都具有的合理的欲望——专门指向年轻(幼)女子的身体的欲望;这种欲望,既不属于所谓的“性变态”,也不是假道学家们谴责的所谓“乱伦”。我从多重角度论证了我这一概念。最后的结论是,任何一个想要把·亨的恋情说成是“恋童癖”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陷入了曲解·亨(及其作者纳博科夫)的误区。

我最后一个字音刚落,会场上顿时就炸开了锅!在我讲的过程中,本来就有不少人在窃窃私语。有表示赞许的(向我点一下头:教授,我支持你),有表示怀疑的(那不解的眼神),有惊愕傻眼的(你是不是疯了!教授?你是不是想砸掉你的饭碗?),也有表示愤慨的(太放肆了!把他拉下台来!)。作为主持人对会场秩序的失控,我过去还没有弄到这步田地。我下意识地擦着从额头滚下来的汗珠,扫了一眼我的铁腕儿心理学家,希望他出来支持我。他会意地一笑。那眯眯的眼神似乎在说:现在还不是他出场的时候。

按惯例,开始质疑和提问。本系的一个博士生,用他那外斜视的眼睛盯着我(我怀疑,他是否真的在“看”我),诘难了我一通。我不认识他,后来才得知,他是我系最平庸的博导——“工农兵学员”出身——的学生。他节节吧吧,语无伦次,半天才说清他的意思:·亨,一个四十岁的大学教授,爱一个十二岁的“小洛”。这无论如何是我,嗯,不仅是我,而且是在场的大多数人,所不能接受的。对于·亨,我甚至羞于使用“爱”这个词——他的行为根本就不配。·亨只有赤裸裸的“占有”。连他本人都多次承认这一点。大家记得,在“着魔的猎人”旅馆,“那天早上竟然劲头十足地跟她干了三次”。就连咖啡,也“要她做完早晨所应做的事儿以后,才给她喝”。·亨的行为,不仅仅是乱伦,简直就是强奸犯!

有人跟着起哄。有一个声称读过《洛丽塔》的法律系博士生,表示支持斜视者的意见:·亨是个彻头彻尾的流氓。我统计了一下。他年轻时玩过八十多个妓女,正式结婚有两次,在与洛丽塔分手后,又与一个叫里塔的女人同居,后又抛弃了她。这样的男人,比唐·璜式的色鬼,不知要坏到那里去。幸好他在被审判前就死了,要不然,至少可判他五十年,而不是他自己所估计的“三十五年徒刑”。

“太可笑了!……”一清脆明亮的少女声,轻盈地划破烟雾蒙蒙、汗味刺鼻的屋顶上空。我转头看过去。是我的女佳宾!她好像原来是坐在长沙发那一带的,不知什么时候,弄了一把椅子挤到圆桌这儿来了,正好在我斜对面。只见她涨红着脸,大胆无畏地回应那无聊至极的废话。“你别搞错了。你连虚构与现实的区分都搞不清楚,何谈纳博科夫!要知道,·亨只是小说中的一个艺术形象——就像唐·璜不过也是一个艺术形象一样。你懂吗?真不愧是个学法律的,天天同真实的犯人打交道。你就不能把小说的虚构与你面对的犯人区分开来吗?”

“说得好!” ……“抓到点子上了。” ……“确实不能太简单化。”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看到我那心理学家朋友还在沉默,便觉着需要扭转一下讨论的方向。我说,刚才这位女生说得对(我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我们要学会用科学的态度理解·亨。连他自己都非常清楚,“洛丽塔”是他主观建构的产物。他说,“我疯狂占有的并不是她,而是我自己的创造物,是另一个想象出来的洛丽塔。”而且,大家一定要注意,·亨的性行为,实际上是一门艺术。他有一句名言:“性不过是艺术的附属品。”更何况,他对所谓的“性行为”,“压根儿就不在意。任何人都能够想象那些兽性的成分。”而诱使他继续爱下去的,则是一项更大的尝试——“一劳永逸地确定性感少女危险的魔力。”我想,如果大家充分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不会犯教条性的错误。

“说得太好了!我完全同意我们教授的观点。”旖旎兴高采烈地拍起手来。同时也引来一阵热烈的掌声。

“下面,我们请心理学专家来为我们作结论。”讨论已经持续了四十多分钟,我觉得应该请他出场了。

“以上大家的讨论,非常有意义。特别是余教授的观点,让我获益匪浅。”张广性终于拿出了他那心理学家的大派头,字字矶珠、掷地有声地侃侃而谈,像是演讲似的。“我对纳博科夫没有什么研究,但我读过他的《洛丽塔》。要说嘛,·亨这一形象,确实有其心理学的根据。”

一听说“心理学的根据”,我即刻来劲了。“什么样的根据?可能大家对此非常有兴趣。”

·亨爱女人,特别是爱女孩,确实有其特有的心理机制,它与道德问题无关。我的意思是,不要轻易地说他是乱伦,或道德败坏。”

“问题是……什么是心理机制?我们不搞心理学的人,对这个词非常陌生。”我及时打住他。

“心理机制这个词嘛……如果你不是下定义,说起来意思也很简单,就是指一种心理现象得以发生的因果关系。在不严格的意义上,如果你找到了导致某种行为的心理原因,那你就算是发现了一种心理机制。”

“但还是很抽象。你能不能具体点?”我拿出了主持人的特权,追问他。

“就亨·亨来说,他爱洛丽塔那样的女孩,是由其进化而来的先天心理机制决定的。我不妨举一个关于心理机制的例子。美国大名鼎鼎的进化生物学家特里维斯,就是那个Robert Trivers你们听说过吗?”张广性亮出了他的专业底牌。

“我知道。就是那个提出‘亲代投资’理论的人。这个理论很著名的,是我一个生物系的朋友告诉我的。”旖旎很有把握地说(我瞅见她柔媚地皱了一下她的小鼻孔)。

“太对了!就是他。亲代投资理论的提出,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为了解释男人为什么比女人更‘花心’。”我的铁哥儿,也禁不住用他那高度近视的眼睛瞟了一下旖旎。

“哇——噻!”不知是谁稀嘘了一声。真的有什么心理学理论,能够解释男人的花心吗?那太有意思啦!我琢磨这个问题也有一二十年了,就是没有什么结果。我暗自思忖。

“男人花心,不仅男人们自己相信(还不自觉地去做呢),就连女人也知道这一点。经常听到女人在抱怨:男人没一个好东西!都是那德性!是呀,男人们都信奉‘家花哪有野花香’这一原理。纵然算不上‘原理’,但男人们几乎都有这样一种无意识的信念。从大自然的观点看,自然生长的野花——且不说香格里拉自然风光中的野花,哪怕是一般田间地头的野花,确实要比我们自己家里养的那些花香些。我想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感觉,是吧?”

有一个女博士生,她是搞植物学的,附和着我们心理学家的观点:“是这样的。自然的野花呢,闻起来浸人心脾,令人迷醉;而室内的花,寡淡无味,形同摆设。这确实是大自然与‘人工世界’的一个区别”。

既然有漂亮女生在支持,我这位哥们就滔滔不绝地说了下去。“亲代投资理论的要义是说,男人对随意的性关系……唔,有一个专业上的词,叫‘多样化的性伴侣’,进化出了比女性更大的欲望。”

“老师,是哪个英文词?”旖旎插嘴问。

“嗯 …… 用的是Lust这个词,相当于中国人说的‘肉欲’。而之所以进化出了这样的Lust,主要是因为,男性对子女的投资比女性要少,甚至要少得多!”

    “何以见得呢?你这里所说的‘投资’,是什么意思?”我不解地问。我注意到,会场上鸦鹊无声。

“这就说来话长了……”我们的专家有意停顿一下,呷了一口茶。我琢磨着,他在“卖关子”呢。但转念一想,绝对真理是在他那里呀。然后听他慢条斯理地说:

“我们人类,是属于有性繁殖的物种。有性繁殖,知道吗?而有性繁殖的物种,它所面临的一个最大难题,就是求偶,或择偶——找到一个配偶。像通常老百姓说的,‘娘要嫁人’;‘讨个老婆’。这可不是个一般的问题。因为这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精力和时间。而在这一过程中,雌性和雄性,就各自所做出的贡献而言,严格说来,是不对等的。”

有点玄妙了!“是怎么个……‘不对等’法子的呀?”我迫不及待地问。

张广性以他实验心理学家的严谨性,为与会者提供了如下数据:首先,精子和卵子的生产和消耗,就有很大的差别。男性可以生产无以计数的精子,每小时可产约一千两百万个;而一个男人仅一次射精,所排出的精液就重约5,约含三亿个精子。

“这么多呀?”……“好可怕哟!”有人是第一次听到这一说法。

“啊!可怜的男人,精子生产的机器!”一位中年女教师不客气地说。我推测,她可能是搞社会学的,一个标准的女权主义者?

“可见,精子,说起来嘛,要算是这个世界上最廉价的东西……要不,男人们就不会疯狂地手淫了,因为它不值钱嘛;相比较而言,卵子,却要珍贵得多!女人一生中所生产的卵子,数量就比较固定,约400个。”(心理学家想要我们男人尊重女人,尊重,再尊重。我的想象力在展开。)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张广性像是要打一下哑谜,故意拖腔一会儿。“女性对子女——也就是‘子代’——的贡献,即所谓‘投资’,并不止卵子就完了。实际上,亲代投资,也可叫做‘父母投资’,在其关键阶段,比如受精呀、怀孕的过程呀,都是发生在女人体内的。请注意,是在体内,而不是像有些物种发生在体外,比如大马哈鱼。对吧?这样一来,嗬!同样是一次性行为,可导致的结果,邓是大不一样的。一次性交,男人只需付出最少量的投资……是啥哩?大家说……对嘛,对嘛,就是射精啰……却有可能……是呀,让女人付出十月怀胎的代价……”。

“做女人不好,真的不好!”另一个长得不好看的女博士生,发出了由衷的感叹。她在座位上烦躁地扭动着,一阵窸窣声。我呢,却联想起我青春期那阵子听说的一则笑话。江青,俨然以女权主义者的口吻说过:“男人有什么用?无非是几颗精虫的贡献。”——咿,她居然知道,仅仅是“几颗”而已!

“还不仅如此呢!”我的张哥们儿,似乎想尽可能地把问题论证清楚。“我请大家,特别是女性朋友们注意:女性在怀孕期间,还丧失了其他的择偶机会。是不是?至少是减少了性交的次数嘛。不是吗?这对女性来说,不啻是一个不小的损失——甚至是非常的不幸!”(我听见男人们又在窃窃私语:“还是做男人好”、“下一辈子我还要做男人” ……)。“此外,众所周知,女人还要付出一个长长的哺乳期哟;甚至在某些文化背景里,母乳喂养,还要持续长达34年之久哩。可想而知,在这期间,女人不仅非常劳累,而且性欲极度低下,更没有再次怀孕的机会(男人一般对哺乳期的女人,没有啥兴趣)。总之,一句话,女人比男人付出了更多的亲代投资。呃,这就是男人为什么比女人更花心的真正原因!”

全场一时哗然!有的兴奋,满意之情油然而生(当然是在场的大部分男人);有的沮丧,愤怒之情溢于脸庞(那个“女权主义者”,或类似她这样的女人);有的把脑袋摇得像个二郎鼓(不知是反对,还是没听懂);有的淡漠,不甚了了(急于准备离开会场)。

我一看手机,已近五点,到了沙龙该结束的时间。我简单地总结了一下。张教授讲的亲代投资理论,非常深奥,我们可能一时还理解不了。但不要紧。相信大家慢慢会懂的。这也说明跨学科交流的重要性。我们搞文学的人,心理学知识不够,要渐渐地补上这一课。

我宣布“散会”的话音一落,张广性就被围得个水泄不通。我向他做了个鬼脸:我先走了。得,谁叫你弄出这么个极富刺激的“理论”呢!

在下楼的电梯里,我和我的博士生们挤在一起,而旖旎挨得我更近。挤得最厉害的时候(电梯下行过程中,又有人钻了进来),她那红扑扑的脸,几乎就贴在我胸前。她肯定感受到了我那咚咚的心跳。可就在这一刹那,我蓦然意识到:我爱上了她!

我和她在大厅门口分手。我趁势跟她打了个耳喳:“我……我又改主意了。我答应你明天下午的事情 …… ”。

 

十八

 

我对张氏所炫耀的亲代投资理论,将信将疑。在回家的路上,晚上在书房里,总在想这码子事儿。要说呢,我就是个花心男人,不仅花心,而且背叛。在我迄今为止的一生中,我背叛的第一个女人是谁呢?是张少颖吗?算起来,应该是她。可是转念一想,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关于“背叛”的概念。到底什么是背叛?是你离开一个女人又投身于另一个女人算背叛,还是你的婚外恋才算背叛?如果从天性上讲,男人偏好风情万种的性伴侣,那怎么样才能给背叛下定义呢?

算了,我管不了背叛的定义。还是看看,我是怎么样离开我的颖颖的吧(这也许能给心理学家提供一个绝好的案例):

自我的“新婚之夜”后,我们的爱情又有了新的飞跃。我答应颖颖,这个暑假回她老家拜见父母大人。而且我们激情的最高峰,就是我在她的大腿间射精。我相信,这就是我的爱情;我决定,我要娶她,因为她已经是“我的”人了,我要对她承担责任。我承诺,等明年我硕士一毕业,我们就结婚。确实,那年暑假的八月,我真的去她家看望了她父母。虽说算不上正式订婚,但她家族的亲属都来过了,“认定”了这门亲事。

人生的发展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是一条铁律,我也不例外。新学期一开学,我被邀请到电视大学上课,就在我校附近一所邮电中专学校,讲《大学写作》辅导课,每周一次,我还要求安排在周末的晚上上课(我并没有意识到为什么要这样)。那时的电大,教学管理相当严格。由中央电大统一在电视上授课,由各省市电大来组织教学辅导和考试。

我第一次上课那天,最后一排的一个漂亮女生,引起了我的注意。虽然教室里的光线不是很好,但那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扑闪扑闪地、水汪汪地直望着你,着实让我走神。

更有意思的是,晚上九点下课后,我与她们的班主任(一个军人的朴实妻子)道过别,然后走出校门,在校门旁边的公共汽车站等车,准备返回。“老师,您要乘多少路?”我回头一看,是她。我说75路。“太巧了,我也要坐75路回家”。她自我介绍说,她叫安琪,是电大中文专业学员,同时又是本校的老师,属于在职读电大,明年毕业。上公共汽车后,我们面对面站着,她个子不高,估计不低于一米六,车内昏暗的灯光下,仍然依约勾勒出她那修长、苗条的身影,特别是她一头垂肩的长发给人以优雅、飘逸和洒脱之感。她顺便向我请教大学写作课程的学习方法问题。我总共只有三站,要先下车。她说下次课后邀请我到她办公室坐坐,我答应了。

第二次课,我发现她坐到前排来了(联想起来,唉,历史的巧合,怎么就那么相似!如今我与程旖旎的相识,也是遵循“从后排跑到前排”这同一个模式)。全神贯注地听,认真仔细地写笔记。不时抬起头来,用那灼灼的目光瞥我一眼。而当我的目光与她相遇时,她羞色难当,赶紧看别的地方。她好像不大会掩饰自己。而且在这次课中有那么一回,大概是我讲得特别精彩的时刻,她眼睛里自然流露出一种崇拜和爱慕的光芒,就那么倏地一闪!被我的眼睛敏锐地接纳过来了。我的心为之一动:她爱上我了!

课后,我跟着她,从教学楼到行政楼。借着微弱的路灯,我看到她走路的姿态稳健、挺拔,气宇轩昂(她穿的不是高跟鞋,那个年代还不时兴),只是当她走快了时,略微有点前倾,像是风急火撩似的。她们的教研室在二楼,里面放着四张办公桌,一看便知是四个老师在一起办工。她那张桌子靠窗,摆满了书籍和学生作业。我欣喜地发现,上面还有一把二胡。“你喜欢拉二胡?”她谦虚地说,“算是吧。会一点儿。”我想,该是我乘机露一手的时候了。我打量了一下这把二胡,质地还不错,是“凤凰牌”的。我试拉了一下,很有点噪音。一看琴筒上的蛇皮,比较干澡。琴马的下方,也没有垫一块能够消除噪音的海绵或绒布。我断定,这把二胡已很久没用过了。

我信手拉了一首黄海怀的经典二胡曲《赛马》。她蓦地睁大了眼睛,那样子显得十分吃惊!想不到我这个写作老师,居然还会拉二胡?我得意地想,好戏还在后头呢。又拉了一首当时流行甚广的《子弟兵和老百姓》,一首二胡齐奏曲。然后开始跟她吹起牛来(也不算吹牛,是实际情况)。我说我在高考的时候,先报考的是艺术类院校。艺术院校先于普通高校招生,现在也一样。准许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我报的是作曲和二胡。考点设在地区文工团。先是二胡的面试。有三个考官,旁边有一台录音机。他们先问了一下我的背景,然后我开始演奏《赛马》。曲目是由考生自己选定的。一位考官准备好了录音机,他们要把演奏效果的录音带回学校去,供复审用。虽然我免不了有些紧张,但演奏效果应该是可以的,这从考官的面部表情上可以看出。第二天是作曲专业的笔试。上午考作曲,时间为四小时。试卷上要求谱写五种不同类型和风格的曲子。至少有四种,我写起来还是得心应手的,比如进行曲、抒情曲、合唱曲(还有一种曲式的名称,我不记得了)。因为我在知青下乡那个阶段谱的曲子,还得过“全县知识青年文艺调演”一等奖。那天考场的情景,至今都还记忆犹新啊!只见其他的十来个考生,在那里抓耳挠腮,拼命地抽烟。也许作曲考试特殊,考官们见这些人写不出来,就放他们一马,没有禁烟。这可使我吃了不少苦头。烟雾缭绕,真呛人!但这无妨。我灵感大发,文思泉涌,只觉得那些曲调,就像是从我的心灵里汩汩涌流出来的一样,未经任何思考或刻意雕饰。只听我的钢笔在纸上沙沙作响,把两个考官给吸引住了。他俩几乎是轮流地在我旁边走过,也许他们心里在想,这毛头小子,还真有两下子,蛮不错嘛!下午考《基本乐理》,除了咱不知道怎样“将以下简谱按高八度用五线谱记谱”外,其他的,我都可以答得上来呢。

她几乎听呆了。焦急地问:“后来呢?”

“初试过后,我赶紧回家,马不停蹄地准备普通高校的考试。不久,我就收到我报考的那个艺术院校的《政审通知》,好家伙,签的是‘政治部’大红公章呢。在那时,政审是最重要的一关;如果通知你政审了,那录取就基本上没问题了。我的政审当然没有问题。”

“那你被录取了?”她睁大了眼睛,期待我给出肯定的回答。

“没有……我收到的是《不录取通知书》。上面安慰地写道:‘因名额有限,暂时不能录取。欢迎你下次再报考我们学校。’一个星期后,我又收到了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

“啊,你真是太伟大了!”她眼里闪着激动而幸福的泪花——那就好像是她自己的故事似的。

我表演完了。她接过二胡。我看得出,她的手直打颤!倒不是因为她不会,而是在我面前太紧张。她为了定神,不必要地——在我看来——调了一下音准。先拉一段练习曲,作为“热身”(挺乖巧的一个女孩!)。然后,自信地把垂在胸前的秀发往后一甩,大出我所料,她竟然拉起了《江河水》!极高难度的二胡曲哩,按现在的二胡考级标准,为最高级——十级!在左手的技巧上,需要用“指揉”,也就是四根手指在弦上直接压揉,才能演奏出《江河水》悲悯凄凉的效果。而我擅长的是“腕揉”,要整个手掌在琴身“虎口”处,一上一下地抖动,并以此带动手指的震动,从而产生揉弦的效果。这种技巧,是近代天才二胡大师刘天华,从西洋小提琴的揉弦技巧中,移置到二胡上来的。尽管我的腕揉技巧比她好,但她的指揉方法,令我折服。我听得出,由于实在有点紧张,加之这把二胡的噪音太重,她的揉弦效果有些嘶哑,但还是出色地完成了整只曲子的演奏。当她演奏完毕,我看见她的额头和鼻尖上,都冒出了晶莹的汗珠。

我们谈得非常尽兴。直到这栋大楼守门的老头敲门,我们才离开。已经临近午夜,幸好是我骑自行车来的,她说她也用不着回家,校内有一套房子,是学校分给她父亲的。她父亲是学校的总会计师。

二胡,成了我们激情交流的媒介。我天性上的艺术气质,似乎第一次在一个女孩身上产生了共振。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并沉浸在前所未有的兴奋甚至某种痴迷之中。但我在约束自己,我不想让自己走得太远,我已经是有女朋友的人了。

在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一,我收到她的一封信。还附有一首诗,说是“自忖写得不好”,要请我“提提意见”。我看得出,这是写给我的一首情诗:

 

……

 

遇到你我诚惶诚恐,

心儿懵懂地掉进了不测的滩头;

是不是那不幸的厄运,

就要降临于我身边的云流?

……

 

出于友情往来,我只是从诗歌创作技巧的角度,随意地提了几点“意见”,并没有就诗的意境或内容发表什么看法——这诗的意思太明朗(我暗自窃喜呢)。同时我也赋诗一首,算是“诗友”之间的回应:

 

……

啊,爱本身,无所谓惶恐,

那就让她发自心底涌流;

每个女孩儿都有爱之天性,

用不着那么苦苦地乞求。

……

 

第三次辅导课后,她先是陪我在校园内转转,当走到校内家属住宅区的时候,又邀请我到她父亲的房子那里去看看。我迟疑了一下。我可不想现在就见到她父亲,那麻烦就大了。她解释说,她父亲并不在这里住。她们家在市邮政局大院里还有一套老式的小房子,因那里处于市区繁华地带,生活条件好,她母亲就一直住在那里,而她和父亲则每天早晨乘校车上班,下班时跟校车回去。既然是这样,那我去看看,倒也无妨。

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标准住家房,在四楼,坐北朝南。里面空荡荡的,几乎没什么家具,只是在两间正房里,分别有一张桌子和一个单人床,或其他杂物。看得出,主人只是偶尔在这里息憩一下。靠右边有阳台的那一间,便是她临时休息一下的地方。今晚好像还专门打扫了一下,比较干净、整洁。上次的那把二胡,现在又摆在这张桌子上了。房间的正中央吊着一盏白炽灯,我猜最多二十五瓦,发着略显暗淡的黄色光。

我们谈文学,主题是简·奥斯汀。她说她特别喜欢《傲慢与偏见》,这是她自少女时代起一直在反复阅读的经典。她说她喜欢男主人公“达西”。“达西,是每一个女人都在寻找和追求的理想男人。我也一直在等待这样的男人。”

“等着了吗?”我狡黠地顺便问。

“快了……快要等着了。”她痴情的眼神大胆地望着我。

“可是,现在的女人,都在声称要寻找‘高仓健式的男人’,非这样的男人不嫁。你为什么不赶这个时髦呢?你不是太落后了吗?”顺便说说,高仓健,系当时流行的日本电影《追捕》中的男演员,以其身材高大、健硕、性格刚毅、冷俊、侠义、豪放不羁而著称。

“可我觉得他太冷酷,不谙风情,不温柔,也太严肃。我不喜欢这样的男人。所以我用不着去赶这样的时髦。”看来她非常清楚她想要什么样的男人。

“可眼下,男人们都在呐喊着,要‘寻找真由美那样的女人’呢。”“真由美”系《追捕》中的女主人公,由日本影星栗原小卷主演。

“你喜欢真由美吗?”她意味深长地问。

“嗯,说不上喜欢不喜欢。我觉得她长得不好看。”我由衷地加了一句,“她没有你漂亮!”

这句话对她产生的心理效应,恍若惊天动地似的。她赶紧掩饰了一下,拿起二胡。我们又交流起二胡来。过了一会儿,我见她靠在床头的被子上,半躺式的,手拿着一瓶眼药水,不停地摆弄着,像是想要给自己点眼药。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主动前来,坐在床头边沿。她顺势把眼药水递我,闭上眼睛一会儿,又睁开,用自己的手撩开眼皮,示意我给她点药。我第一次靠她这样的近,一股淡淡的香水的清香味扑鼻而来,真好闻!她的呼吸加快,两颊绯红,隆起的胸部一上一下地起伏。上帝呀,我差点儿没挡住诱惑!我随便给她滴了几滴,像触电似的闪开。我肯定,根本就没滴到她眼睛里去。

她送我下楼。楼道里竟然没有路灯,一团漆黑。大概是居住的人少。“来,我牵着你。”她知道我视力不好,在楼梯上高一脚低一脚的。她的手真是柔软!软绵绵的一只小手,就像全部是由肉肉儿组成的,没有一点骨头。好幸福啊!我攥紧她的手,从四楼慢慢下到一楼。到了一楼的楼口,也不愿放开她的玉手。旁边就是我的自行车。我就要走了。好一阵心跳!咚、咚、咚地,不知是从哪来的力量,我一把将她拉到胸前,紧紧地、再紧紧地抱住!我甚至感觉到了她高耸柔软的胸部,直顶着我的胸膛。毫不迟疑地,在黑暗中,我的嘴居然摸索到了她那小巧丰满的嘴唇上。也许是过于用力,我的嘴唇还顶上了她那颗虎牙上……余旺啊,余,你都傻做了些什么呀!

好心的读者知道,我与张少颖正处于感情上的疲软阶段。开始与安琪接触时,我想只是师生之间的正常交往,未尚不可。至多是调剂一下,不可能当真。我是一个感情专一的男人,这毫无疑问。可是,今晚,我竟然又吻了另一个女人。真是造孽啊!这不是背叛,那又是什么?彻头彻尾地背叛!我想起了大学时学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无产阶级的爱情”,比如马克思和燕妮的爱情,就是彼此忠贞不渝。(最近我听说,中国人民大学,有位知名教授写了一篇论文,叫《马克思中年为什么后悔结婚》。这怎么解释呢?可蝎虎着呢!)你不能随便爱上别人;爱上了别人,就是道德上有问题。就是不道德。这是资产阶段的爱情观,是为无产阶级的爱情观所不齿的。唉,那一夜,我跟自己叫劲儿,完全没合眼。

下周就是国庆节。少颖回老家去了,她父亲胃病犯得厉害。又是一个暂且的“真空”时段。安琪提议我们去植物园玩。好注意!我觉得她特别有品味。看植物和花卉,挺浪漫的——再也没有什么比它们更能象征青年人的爱情了。八点钟,我到达校大门口时,她已经先到了。她今天打扮得可真美!简洁,明快,飘逸。在朝霞的辉映之下,她那天蓝色的细羊毛衫,还有藏青色的紧身裤,勾勒出她柔媚动人的腰臀曲线;她那淡褐色长发,黑里透黄,直垂后背——天然的,生就的,她儿时一定是个“黄毛丫头”(因为在那年代,可没像今天女孩子这么时兴染发,还非得染成几乎清一色的褐黄咧);后背的发梢部分,自然俏丽地鬈曲;脸上白里透红,嘴唇上抹一点儿淡淡的口红——啊,一个天然、活泼、淡雅,未经任何雕饰的美人儿!

下公共汽车后,我们还徒步走了一会儿路,因为那时公共汽车还不开到植物园呢。她一会儿挽着我的胳膊,一会儿又要把她香软的纤手放进我那粗犷的手心里。尽管今天是国庆节,但游人还是不多,偶见一对对略带羞色的情侣,还见一些眷恋大自然的、穿着入时、举止高雅的老头儿和老太太,还有为数不多带着孩子玩耍的年轻夫妇。这里真是一个世外桃园啊!我肯定,知道这个地方的人不多。安琪向我调皮地噘起嘴唇,那意思是她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不应该犒劳一下她吗?我顺势轻轻地在她湿润的红唇上吻了一下。

走过一大片开阔的、蜿蜒起伏有致的草坪,我们走近一个古朴典雅的小凉亭。安琪说坐会儿吧,给照相机装一下胶卷。她带的相机可高级啦,是“海鸥牌”的。她曾带着它,已经走了不少名山大川了。她自称是个“旅行家”,十四岁时就独自一个跑到西安姨妈家去玩,事先也没打电话叫人接她。她摆弄好相机,要给我拍照。我说,我边吟诗,你边抢镜头,效果会更好。我朗诵毛泽东的《沁园春·橘子州头》,“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 ……”。她抢拍了一张又一张,那样子就像一个专业摄影师,刚好发现了一个满意的造型模特。我也给她拍了几张。后来效果表明,我的技术可比她差多喽。

我们相继看了花卉苗甫啦,南方植物啦,人工盆景啦,仙人掌园啦,温室植物啦,等等。安琪的植物知识还真不少,有时她问我一些有关植物的特性,我竟然答不上来,弄得我有点不好意思。她却巧妙地为我开脱,说我行。“你们搞文学的人,总免不了要描写植物花卉什么的。你的观察力挺敏锐的,要不然,你的《写作》课为什么讲得那么生动呢?”好一个会安抚人心的女孩儿!

我们俩都感到很有点饿了,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家小餐馆。我记得,那顿饭最好吃的,是她点的那个叫“斩蛋”的菜。它看起来金灿灿的,滑嫩、松脆、清香怡人,让你味蕾的感觉久久不能褪去。这道菜在今天看来也许算不了什么,但在我们那时可谓奢侈的美味。那顿饭整整花了安琪十五元钱呢!是她坚持要付的。我当时不知怎么搞的,也就认了。按现在的看法,这有悖情理:第一次约会吃饭,哪有女人付钱的道理?

吃过午饭,我们找到一个幽静隐蔽的地方,那是在“中国科学院南方分院热带植物研究所”大楼的后花园里,一棵粗壮的香樟树下,绿草成荫,安琪特地带了一大块花纹粗布铺在草地上。看来她真有游玩的经验,她知道这用得上。她说“我们休息一下,好再玩。”我乐意遵命。

我刚一坐下,她就向后仰着倒入我的怀中,紧紧地依偎着我。她那自然大方的动作,仿佛我就是这个世界上她唯一的靠山,我的胸怀就是她温馨的家园。我情不自禁地闻着她滑溜溜的清香秀发,轻咬一下她的后耳朵,痒痒的,弄得她格格直笑。我再把她搂得紧些,让她后背贴紧我的前胸。此刻,我的眼下是她紧身毛衣凸现出的巍峨起伏的胸脯。我的呼吸猛地加快了!手呢,也就不由自主地,在她胸前毛衣上悠悠游动起来(天,我这只自己管不住的手啊!)。这会儿,与我过去有过的此类经历,竟完全不同!我手的游弋,没受到任何阻碍,我仿佛还觉得——也许是幻觉——她的身体正在期待着什么。我这只直觉敏锐的手啊,它没有一丝一毫的胆怯,它本能地承担着自己探索女人身体的使命。它带着温柔的情欲,带着无限的渴望,就那么直接地潜入了毛衣内。啊!那两团绸缎般质感的、柔滑温暾的乳房,就稳稳地,满盈盈地托在我的手心里。令我大为惊奇的是,她没戴胸罩!没带那个我在少颖那里被多次困扰和烦忧的胸罩!没箍上那个既羁束女人又让男人讨厌的胸罩!我轻柔地抚弄着,小心地呵护,不定地触摸,绵绵地揉压,无尽地探索,永恒地回味。我翻腾的思绪,一下子联结上了《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劳伦斯的一句话,此刻正叩我心:“温暖生动的触摸之美,比视觉之美深刻得多。”

此刻,我脑海里不禁汹涌般的回旋着这样一个声音:女人的乳房啊!是我作为男人的生命之归宿,也是我作为男人的心理之起源。我的生,我的死,总是与乳房有关。我的生,是因乳房而生——没有我父亲吮吸母亲的乳房,那就没有我的降生;没有母亲用她那饱含乳汁的乳房的哺育,就没有我的长大成人;没有母亲给我刻印的乳房意象——作为一种潜意识——在我大脑里给我的指引,我就找不到适合于我的理想女人。我的死,是因乳房而死——为了得到我想要的乳房,我宁愿抛头颅,洒热血;为了使我心灵的宁静与抚慰,我宁愿永远躺在女人的乳房上不吃不喝;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只要我是依偎在女人的乳房上,我就会视死如归,死而无撼。对我来说,一切的一切,皆出自于乳房,又复归于乳房……

我正在海阔天空地遐思。忽然,我的耳朵里飘进了一缕缕柔喃的细音:“我爱你!…… 我第一次见到你就爱上你了 …… 你是我的王子,我的达西,我的真正的达西 …… 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为了你,我愿意去死 …… 我是你的,我完完全全是你的。”多情的读者啊,你们可以作证,我有多少年,没有听到这样的爱情话语了!这真正的爱情话语。除了我的韵儿说过类似这样的话外,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向我说过如此让我揪心、令我动容的情话!

我好一阵子激动,再次发狂地吻她。我让她平躺下来,我的左胳膊枕着她颈脖。她扑闪着长睫毛的大眼睛里,噙满了晶莹剔透的泪珠——那是此刻至上的幸福感,慷慨地赐给她的礼物啊!我珍惜地把它们一一吻吸在我嘴里,品尝着淡淡的咸味里面所深蕴的爱情元素。她的嘴唇红润极了!上唇的边缘,轮廓极其分明,恰成脸上的淡褐色皮肤与鲜红的小唇之间的一道分界线,而上唇本身呢,则微微地向内收敛,给人单薄绵柔之感;她的下嘴唇略微向外翻,露出厚实、丰腴、圆润的唇面,让我抑制不住想要狂吻的冲动——这就是艺术家们通常所说的“性感”?娇艳,润泽,姿冶,敏感,涓涓犹滴,甚至还显得有点稚气!那就是我安琪的嘴唇。

太阳开始西下。香樟树那浓密青黄的小叶片,在微风的轻拂之下,不时地将一些闪闪的光亮点子,泼撒在我俩身上,以及周围嫩厚葱郁的丛生草上;而花纹粗布下的丛生草,更给了我们柔软稳重的舒适之感。我俩痴迷地拥吻在一起,忘记了周围世界的存在。如果说我还有一点警觉在起作用的话,那就是我偶尔感到,一对对男女——应该是恋人吧——羡慕的眼光,从我们身上撂过。

我一边吮吸她的下嘴唇(不时还将舌头轻柔地在她嘴里摸索着),一边将手的游动向下走。知情的读者该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那是我一直没有探查到的东西,甚至是我想要得到、但总是让我绝望的一个地方,一个部位,一个神秘的花园。这座花园,也就是前面我说过的“三垒”,我这三十岁的男人,一个称职的女性身体探险家,从来没有进去过。可是今天,我预感到,我的安琪,她就要让我进去了。她的身体对我从来就不设防的,她的身体对我完全开放,没有任何哪怕一丁点儿禁区。“我完完全全是你的……”。那柔媚娇娜的声音还在

是的,我的手,“一路”畅通无阻!在我触摸过了她纤细的腰肢和平滑的小腹之后,我直接来到了一片毛茸茸的、圆圆的、稍稍隆起的那么一个柔软地带。我知道守规矩。在这“光天化日”之下,我并没有撩起她的毛衣。可凭手感我就知道,她裤子上那条窄细的纤维皮带,早早地就松开了(是怎么开的?这个谜,还是留给可爱的读者吧)。啊!这里好大的一片哟!这么丰厚、强健,又那么腴贴、柔和。后来我才知道,这一带在解剖学上叫“耻骨之丘”。在性心理学上,有一个美丽的、叫男人无比遐想的名称:“维纳斯之丘”。我的手许久地、忘情地放在这个令人浮想联翩的地方。只见她的臀部和双腿一起抖动着,并发出一阵微弱的呻吟声。

再也没有什么能阻挡我的好奇之心了!再往下一点,也就是一点点,我的手终于探到了它一直渴望触摸的地方——神秘花园的中心。我探到了什么?湿润,柔嫩,丰腴,缝隙,低洼,光滑而又湿漉漉的热液,还有那么一个小小的突起状物。还有呢,还有她大腿内侧两边无尽的滑爽、粉嫩,她腹股沟内的温热、躁动…… 啊,这都是我的第一感觉啊!人类神奇的触觉,赋予我的感受是如此的丰富,如此的扣人心弦,让我永生难忘!我的这只手啊,你真是太有福气了。我呢,也真是太幸运了!

我呢,此刻就变成福楼拜笔下的那个“爱玛”了。我和少颖之间那点可怜的“过去”,已经沉到那“遥远、低洼、阴暗的地方”去了……

 

十九

 

当我和她从梦幻般的迷醉世界中醒过来时,我发现西下的太阳已经变成了一轮通红的圆盘,在灰蒙蒙的天际衬托下,使得香樟树下的幽暗越发浓重了。我这才意识到,我们该走了。安琪的颧骨周围红通通的,水润饱满的下嘴唇光彩闪亮,柔顺的头发也因我的温情爱抚而弄得披散开来。她不好意思地笑了。“丁香笑吐娇无限”——她那由衷地透出的幸福感,让我觉得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美!

我们从与进来时相反的方向走出植物园,又摸索着走过好长一段林阴小路,才找到能返回市内的公共汽车站。“我们去哪儿?”上了汽车,我问她。她那充满意犹未尽的依恋眼神,用不着她说话,我就猜到了她的意思:到她学校那里去。

一进房间,我惊讶地看到,她那间卧室已大为改观:灯火通明,干净整洁,清香袭人。原来的那盏二十五瓦灯泡,换成了一百瓦的。书桌上,新安了一个日光台灯,还摆了一个雅致的小花盆,一束紫罗兰发出淡淡的清香。还有一台单放录音机,是从匈牙利进口的呢(在当时,算是相当时髦的了)。床上更换了新床单和被褥,水泥地板擦得透亮。而且,厨房也有变化,多了几样炊具,还有菜油、盐和酱油等。“我们晚上将就点,就下面条吃,加上荷包蛋。你看行吗?”有什么不行的!和她在一起,就是几天不吃不喝,也完全没关系。

人的记忆力,永远是惊人的,永远是难解的科学之谜。你信不信?反正,20年前的情景,说起来,应该算是发生在我那记忆的遥远的地平线上,可眼下,这个记忆地平线,对我来说并不遥远,它就像是发生在昨天的事情。而我永远忘不了的,正是安琪向我揭晓她隐秘的身体的一刹那!

这动人的一幕,是何以发生的呢?安琪打开录音机,放入一盘《最新电影音乐集锦》,其中有几首,是印度爱情电影主题曲,比如《丽达之歌》呀,《拉兹之歌》呀,《血染的爱情》呀,等等。我那时最喜欢的电影,是印度的爱情故事片,还特别陶醉于其中的主题曲。安琪也一样喜欢。她说,凡是我喜欢的电影,她都喜欢。印度的爱情电影呢,有一个老套路——就是今天,中国的电影连模仿都弄不像。影片一开始,男女主人公偶然相遇,一见钟情。在一片开阔的草坪上或小山丘上,或者是在流水潺潺的小河边,在优美动人的背景音乐声中,先是女主人公独自翩翩起舞,多半像伊斯兰国家的肚皮舞,但又不全像,可那扭动臀部的特殊动作,极具挑逗情欲的效果——至少是女主人公沉醉在幸福之中。然后是男主人公出场,以某种虔诚的舞蹈动作向女友示爱。而后是男女主人公,双双一起共舞。再后来,镜头一转:恶魔大施淫威,主人公历经千难万险。最后,正义战胜邪恶,爱情重获新生,男女主人公双双步入婚礼的殿堂。

安琪和我讨论了一会儿印度爱情电影的模式,然后她说,这种印度舞,她也会一点儿。接着,她就毫不忸怩地跳起来。伴随着录音机里铿锵有力的乐音,她把臀部一会儿向右一扭,顺势抖动几下,然后按顺时针方向回旋几圈;一会儿又将臀部向左闪,再轻轻摇摆几下。我看出了神。很有点像,真的。她很得意。她说,她的一位男同事,曾恭维地说她像印度姑娘。我再一瞅,还真挺像的,就只差在双眉的正中,擦上一个朱红小圆点了。她有点热了,便脱下天蓝色毛衣,露出圆领浅黄色秋衣,接着跳。秋衣的圆领,开口低而宽敞,她那白皙、丰润的上胸部一显无遗,还时隐时现地闪露出那深深的、迷蒙的乳沟。她的乳房像什么呢?我一时言语窘迫,不知怎么形容,倒是想起了一种著名的隐喻:“涨鼓鼓的,像裹在衣裳里的成熟果子。”——普鲁斯特啊,你真伟大!

我紧紧地盯住她的胸部看。是不是男人都这样?我可不管。“瘦杀人,天不管”,要把她胸部看穿,那才好呢!安琪的飘飘仙舞,渐渐慢了下来,她似乎明白了,我那渴望的眼睛里,想要的是什么!她本能地知道,她直觉地理解,我此刻希望她轻解罗衫,就像古代男子所期待的那样,“睡鸭炉边,翔鸳屏里,羞把香罗暗解。”让我目睹她那神秘的内在的美丽,让我赞叹上帝的天然杰作,让我……嗨,是不是我的一种幻觉?她,在胸前叠起双臂,悠然飒爽地,一下子把她的秋衣往上一拉……

“哇——”。天啦!我是不是叫出声来了?这一声“哇!”是我当年真的叫了出来,还是我今天想象或重构的产物,我已经把不清了。但我相信,人的视觉记忆是不会错的,并且几乎是永恒的。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点,我就要被她的乳房对我视觉的冲击力所击倒,再也爬不起来,永远爬不起来了!我也像遭到了雷击,一道璀璨闪亮的电光,遽然地从我的心脏划过,迅猛地激活了我大脑中先定的“乳房意象”…… 那就是我的天堂,我的归宿啊!余旺,你还犹豫什么?!

我那震颤悸动的嘴直接向她的乳房冲去,一口把她的左乳咬住——我天生嘴大,恐怕一下子咬入了乳房的一半,而不仅仅是乳头和乳晕的部分。后来我在回味这一刻的时候,我确认,我的这一狂咬动作,正是罗丹的雕塑《吻》所要刻意表现的。读者可以查证。尽管我这么说,也许有点夸张,但它表明了男人欲望的一种标志性特征:占有女人的身体,首先是占有女人的乳房——至少在我这里,是这样的。至于原因何在,那是我终生要探究的问题。

录音机里电影音乐的旋律,与我血液的汹涌和心脏的扩缩节律,曼妙地融合在一起。安琪,她那冶姿雅致美妙绝伦的玉体,此刻就展露在这整洁素雅的床单上,横陈在我欲望的视野下。前所未有地,一场探索女人身体的幸福旅程开始了!与下午不同,晚上我主要是用嘴来探索的——至少在探索之初,我觉得应该如此。

我不再像下午那样,用手抚弄,触摸,揉压她的乳房,而是用嘴唇和舌头去呵护它,慰藉它——安琪主动地褪去衣衫,正是渴望我这样做呢!我一遍又一遍地吻着,这一对只有在她这个年龄段才最美的乳房。她今年二十五岁,正是女性的身体发育最完善、最理想的阶段,即使是处于完全平躺的姿势,她的乳房仍然呈高度隆起的半球形,坚挺,丰腴,圆润,生机勃勃——当我抚摸的时候,好像整个乳房都要跳起来似的。

我开始吮吸着乳头,时而我双唇和舌头同时并用,使劲地吮啜,咂它、嘬它,时而呢,又用牙齿轻轻地咬它一下,并观察它所发生的变化。我发现,乳头被我吮吸久了之后,它不仅会变硬、凸起,而且它的颜色也会发生微妙的变化:由开始的淡红色,渐渐变得有一点儿黑了,即成了深红色,或老红色。我又用舌尖轻轻地舔着乳头周围的地方(后来我才知道,那叫乳晕),忽而顺时针方向,忽而又逆时针方向——仅仅是因为好奇!我发觉,乳头周围的那一带,也发生了一点儿变化,不仅这一带的皮肤上面,起了不少像鹅皮那样的细小丘疹,而且它的颜色也跟乳头一样,变深了。我还试着面对着她,跪起自己的身子,不停地抚弄着整个乳房,双手的十指同时运作,上下左右地,循环往复地揉压乳房,并观察在我不同的手法之下,整个乳房所发生的形态上的变化。我又有了一个新发现,她整个乳房的体积,好像增大了些。是不是真的增大,这要请教生理学家。也许是我产生了幻觉?当时我云里雾里的,这很有可能。

当我的身子面对着她、爱抚着乳房时,她眼睛紧闭,不时发出一点儿轻轻的呻吟。蓦地,她的身子在我下面陡然一震!她看见了我那个直立的东西,高高在上。她真的害怕了,赶紧又闭上了眼。这绝不是假装出来的,我看得出。我把头伏在她的耳边,听见她羞赧地问我:“你们……你们那个东西,是一定要硬起来的吗?怪吓人的。我,我以为 …… ”。后来,我才知道,她们在中学阶段,也跟我那时上中学一样,虽然开了一门叫《生理卫生》的课,但讲到“生殖器”那一章时,各个老师的处理方法不一样。有的老师多少象征性地讲一点,无足轻重;有的老师呢,则干脆让学生自己当堂——的确是在课堂上——看书。我记得,我高中时期的那个男老师,眉清目秀,一表人才,应该是很有水平的。但到了讲这一章时,他那个窘迫样,我至今记忆犹新。他只是在黑板上写了几个他估计我们不认识的字,如“睾”。他并没有解释这个字的涵义,只是告诉我们它的发音:“读‘gao’,就像长高的‘高’字一样”。这是他唯一教给我们的东西,然后是全体同学自己看书。也难怪,那真是一个谈“性”色变的年代啊!安琪的困惑,我是完全理解的。安琪从青春期起就知道,男性有个阴茎,但她一直不知道——因为没有任何可能的途径知道——这个阴茎在男女性交时会勃起。故而她的惊讶和困惑,也完全在情理之中。

安琪的神态,是既害怕,又渴望。她期待着她完全属于我,她要完完全全地把她的一切都给我;而当她做到这一点时,我,也就完全属于了她。这就叫爱情上的彼此拥有。今晚,就是我们俩彼此拥有、彼此得到的美好时光!

下一步该怎么做,我真的不知道——尽管按今天的观点看,我已经有过了“性经验”,但纵然这算是一种性经验,可此时完全不管用。真的一点也不管用!不过是远古男性的本能遗传的驱动,我的身子伏在了她上面。但那个小宝贝,却不知应该放在那里。还是放在了她的大腿之间——跟曾经“有过”的一样。动作了几下,不行;又再来,还是不行。她的两腿都是放松的,并且叉开着的——只是也不知道该怎样放置,才是对的。我们俩都同时摸索着,试着学会我们远古祖先未能全部教给我们的东西。“本能”,在这里的作用,是驱使你这样做;但你还需要后天的学习,“学习”(或“摸索”、“尝试”),努力地学习,不断地尝试,才能使你得到你想要的享受。

不知尝试了多久,我的直立探测器的尖头,总算在大体上一条垂直的缝隙的下端,找到了一个小小的圆形口,但给人的感觉是封堵着的——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个入口或通道。是不是我的这个探测器在直立的时候,太大,太粗,而找不到相应的进口?安琪可能有这个担忧,我发觉她更加不安了。但她还是以她那温柔的眼神在鼓励我:你行的,你肯定能行,你会完完全全地得到我的。太大……太粗?这个念头,在我的脑海里确乎闪了一下,但立即又被我否定了。

说来读者会见笑的。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真的担心过,自己的阴茎是不是太小了?我这么一个高大粗壮的个头,可当我的眼睛从上面往下看的时候,总觉得它太小了点——与我的身材不相匹配?我真的怀疑。而且,当我在厕所里,在小便池前,并排与其他成年男人一起撒尿,我从侧面看过去时,别的男人的那个家伙,好像都要比我的大。我的担心,真的有一天竟然成为“现实”。那是我读初三,我们班的英语老师是个女的,我非常喜欢她——那就像是崇拜女神似的。她和她丈夫,都是从大城市武汉师范学院英语系毕业的,他们的小孩两岁了。唯一让我不安的,是他俩的身材,我觉得彼此悬殊太大了——以一个正处在青春期苦闷阶段的男孩子的眼光。她丈夫在我的眼里,简直是太高了!至少有我的两个块头那么高,而她本人呢,则只有我当时那么高。更有甚者,我这种“不相配”的感觉,因一次偶然在厕所里的所见,而更加地强化了。那天,我去上学校的集体厕所,那是一种由水泥薄板将一个个排便孔都依次隔开的大厕所。当我进门时,他丈夫刚好在正对着门的那个排便孔解大便,随即映入我眼帘的,哇噻!是一根粗粗的东西,又黑又红,特别是尖头的那个猩红色哟!我对那个东西的印象是如此之鲜明,如此之深刻,以至于好长一段时间,我脑海里总是萦绕着一个荒诞而愚蠢的念头:他的那个东西与她的……他的那么大……这俩人在一起,合适吗?即使到今天,我仍然弄不清楚,这样一个稀奇古怪的念头,是怎么来的!后来,在我接受“精神分析”的那一周内,我曾在自由联想状态下,向我的分析师说过少年时期的这件事,但我的那位分析师,对此却不甚了了(从那以后,我对精神分析再也没有兴趣)。他只是告诉我,我那时对阴茎太小的担心,在精神分析学中有一个说法,叫男人的“阴茎焦虑”。据说每三个男人中,就有两个人会有这种焦虑。既然有这么高的概率,那我青春期时有这种想法,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不知我在那个狭窄的裂缝里或圆形小口上轻轻地运动了多久,一直到午夜过后,我的尝试,特别是在她不断地奖赏下,终于有了回报。在一阵飘飘然,一阵异常欣快的荡漾之中,我把我的激情之物,喷在了她那也因激情盎然而伸展开来的缝隙里。一大滩乳白色的、透明的、稠腻的液体,全都流溢在了新铺的床单上。她第一次见到这样的自然之谜,便好奇地睁大了眼睛,喃喃自语道;“这东西……开始时,还是很浓很浓的东西,慢慢儿地,就变得稀释了……为什么会这样?”我呢,太熟悉我这类东西了,可也解释不了她的问题。我搂着她,哄她入睡,她那因紧张而疲惫的面色,着实让我心疼。我一直让她枕在我的胳膊上。她睡得特别安稳,而我超常的兴奋,却仍然抑制不下来。迷迷糊糊的,似乎睡着了一会儿,又好像一直都醒着。

等我俩完全醒来,天色已大亮。一道金色的阳光铺洒在玻璃窗上,并反射到我们躺着的身体上。她修长的睫毛,在黑亮的大眼睛上盈盈扑闪着,眸子里流露出幸福满足的溢彩。我心脏里的血液又开始翻腾,下身那个不知足的小宝物,又在跃跃欲试——它高傲地扬起,一下下向上回旋地抖动,虽振荡幅度微小,但又视而可见。我不禁拉过她的手,让她握住它,亲近它,更主要的,是熟悉它。然后,我把身子倒过来,开始再细细地探索她的秘密花园。真是一座幽静而神奇的极乐之园啊!自上而下,有豪迈隆起的毛茸茸的温柔之丘;有两道极度丰腴的唇片儿——它们之间是一条垂直的小缝隙,而在它们之上,还有一个呈直角三角形的突起物。这些,就是我当时所探查到的、并自信了解清楚了的隐秘“大陆”。

观察完毕之后,自然是要由这个秘密花园的主人来亲近它。但这个“主人”,却是个新主人,他并不熟悉这本属于他的花园,他必须要有像崇拜大自然似的虔诚之心,才能受到这所花园的睛睐。安琪已做好了欢迎的准备,她把两条玉腿完全打开,只是我这个新主人,一时不知道怎样驾驭它。我先是把我两条腿,像昨晚那样架在她的腿上,那就总是进不了该进去的地方。我一步步地“尝试错误”,就像行为主义者所倡导的那样。错了,就改,就再来;再试试。偶尔,在不经意之中,我的两条腿放在了她两腿之间。啊!成功了,我终于发现了真正地亲近花园的方法。找到了突破口,一涌而进 ……

“唉哟 …… 啊!疼死我了……”我真笨。我并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叫起来,还在一股脑儿向前挺进。“停一下 …… 等会儿吧。”她几乎在下面哀求。我紧急刹车。我双臂搂紧她,动情地望着她,轻拂她脸上的一丝头发,舔她的耳垂,吻她的脖子。她安静了下来。我又开拔了,向纵深发展了一步;又前进了一步 …… 是不是到了那通道的顶端?那里有一道渗进来的上帝之光?那里有神圣的纯然清一的美?那里才是男人的幸福极乐之境?我的感觉是:我到了!

男人,总是这样,往往在这个时候,就像一句蹩脚广告辞说的——“从来就不顾女人的感受”。(令我惊诧的是,这句话,竟然是让一个女婴儿来讲的!)当我从前所未有的癫狂中清醒过来时,才发现安琪面色苍白,一脸冷汗,浑身颤抖。我再也不敢动了,静静地,让我那兴奋的探测器畅酣在里面——让它感悟一下:它那回归家园的感觉,它那沉醉于自己花园的静谧,它那接受温馨花园内部的热烈欢迎!

等安琪的神色好转,我又迫不及待地运作起来。这种运作的方式,包括它那滑稽透顶的抽插,笨拙可笑的臀部撞击,等等,都是远古男性祖先给我预先设计好了的,用不着我来学习,我就知道这样做。慢慢地,安琪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我只感到一股热流正翻江倒海地浸漫着我的全身。她终于把她的一切,能给的,该给的,都给了。而且,这种给予,冒天下之大不韪,是代价的付出,是无私的奉献,更是爱情的至高标志!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她更爱我的人了!我也应该是她的,我是她的,我永远是她的。伴随着我激情飞扬的高峰体验,我终于达到了我人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性高潮 ……

“安琪,我要娶你 …… 我们结婚吧!”我毫不犹豫地说。

“真的吗?”安琪那柔亮亮的声音浮了上来。

 

二十

 

自从本学期开学,我对颖颖就开始明显地冷了;而这个国庆节后,我对她就更冷了。她也很快就感觉到了——就像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从认定伏伦斯基“开始冷了”到“更冷了”一样。开始的时候,我借口说,周末晚上的辅导课太累,星期天需要休息;实在说不过去了,才偶尔去一次,那就像是一种点缀。而国庆节后,我就完全不去了。我说我要到湖南湘谭大学参加“普希金文学讲习班”,得好长一段时间。到了十月底的时候,她生日那天,我不好不去吧?于是,那天下午我下课后,买了一份生日蛋糕,骑着自行车去给她祝贺生日。

本来嘛,国庆节那两天安琪把她的一切都给了我之后,我的心一直在挣扎!该是与颖颖分手的时候了。这不能含糊。如果不清不白地脚踏两只船,不仅不道德(在那时,我是传统道德的忠实维护者),而且最终两只船都会倾覆——不是有“鸡飞蛋打”一说吗?更要紧的是,我不能辜负我的安琪。她那么的爱我,她已经给了我她的一切,是那么的无怨无悔。这我确信无疑!我虽然愧对于颖颖,但我似乎总可以找到一个理由,对我的背弃行为进行辩护。尽管我当时并不明确,这堂皇的辩护“理由”应该是什么。

我本想今晚就告诉她,我们分手。可我说不出口,今天是她的生日,我还不至于这么无情。我一反常态,主动地协助她做饭。颖颖今天显得格外温柔,兴致高昂。吃完主食,进入生日庆贺仪式。我尽可能多地在蛋糕上插满细小彩色的蜡烛,她一口气吹灭。我给她切下一块,喂她吃。她满意地笑了。我却心里一怔,不知是什么原因;又是一阵心酸,发自心底的隐痛。我对不起她!真的对不起。

吃过蛋糕,她有点儿神秘地跟我说,“想看看我的生日感怀吗?”我当然要看的。只见她打开抽屉,拿出一张粉红色的纸。我一看,上面是她亲手用毛笔书写的一首诗,诗的上下两端,还有她画的彩色图案:

 

……

啊,到时候了,我的朋友,

疲惫的身躯需要休憩。

时光在无意义中一天天地流逝,而每一分钟

都掳去生命存在的理由。

而你,还有我,

想要找到那理想的天国……

啊,那我们就将跋涉向永无止境的尽头!

……

 

她带着一丝伤感,一份无奈,还有淡淡的惆怅,也许还有点悲戚,将这首诗吟诵了两遍。她过去可是从不写诗的!我的心再次隐隐作痛!她真的是个好姑娘,温柔、善良、纯朴、耐劳,任何一个男人娶了她,都会得到一个好妻子,一个贤妻良母,一个贤内助——中国的穷知识分子最需要的贤内助。如果和她组建了一个家庭,那必定就是你这个丈夫的温馨的港湾、心灵的慰藉、坚实的后盾。我心头一热,禁不住,一颗颗泪珠漱漱地落在了粉红的纸上。

“你……怎么啦?”她没有料到,我对她的诗竟会有如此强烈的反应!她当然不知道我心中的秘密。即使她有某种预感,也不会相信事态的发展会如此之快。她对我还抱有幻想。她主动地吻我脸颊,吻去我眼睛里噙着的泪水,并缓缓地把我推向床的那边。我一声不响地躺在床上,心里在琢磨着是不是现在就说出来。她看着我如此平静,我的情绪和行为都如此的反常。她心里知道肯定是出了事情。可她似乎还在想做出努力,哪怕是最后一次。

我的思绪像一团乱麻,怎么也理不清似的。恍惚之间,她慢慢地,然而是意志坚定地(过去从来没有过!),依次褪去了外套、毛衣、长裤、秋衣,只剩下了短裤和乳罩。又沉默了一会儿,偷偷地看了我一眼,最后毅然地,索性全部脱掉了。她赤裸着身体,静静地等待着。可是此刻,请上帝惩罚我吧!我对这五月份以来我爱抚过的躯体,竟然不再产生反应——可先前,我不是这样的呀!

“你不想……不想要我啦。你……”她的语气,我听得出,不是疑问式的,而是肯定式语气。事后我思忖,她说的“不想要我”,在这里是双关语:既指此刻我不想要她的肉体,也包含着我可能要与她分手的意思。我是一个重情的人。今天是她的生日,我不能使她太失望,更不能因我的过错而破坏今夜的氛围。我拉着她的手,让她躺下来。至少,我应该温存一下她,这个爱我的可怜的人儿!今晚就算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这最后一次,应该给她留下一个美好的记忆,而不是痛苦的回忆。我至少要让她记住,我是怎么样爱抚她的身体的。就这样我遐思着,想象着,忽然,我的下面渐渐起了一点反应。

她即刻主动地触摸我,这在过去也是没有过的。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全新的感受。至于是一种心理感受,还是生理感受?可能心理学家也难回答。她看见我下面开始有反应,便不失时机地抚弄它,并仔细地观察它的变化(这是第一次!唉,要是她早知道这样做,就好了)。她一边呵护着我的小宝贝,一边羞色地,然而是语气肯定地说:“我想……我想收回我以前说过的话——到结婚的那天才给你。今天是我的生日,一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我现在就给你,好吗?只是你要答应我——一定要答应我,明天我们就去领结婚证。就明天,好吗?”

我只觉得,我的躯体本能地战栗了一下!她没有发觉,继续说着同样意思的话。但她也渐渐发觉,我的那个小东西,不再像过去那个样子了——怎么也达不到她所熟悉的那个硬度。我脑海里突然浮现出有一次她那天真的一幕。那天,我俩就像是在玩性游戏。那是她第一次对我的小宝贝产生兴趣。看见我那膨胀的东西那么粗、那么硬,那么倔犟地高昂着,通红通红的。她一骨碌翻身下床,在抽屉里找出一根学生做数学题用的钢尺,约一尺长。她兴致勃勃地,既严肃又认真,颇像科学家探索未知的世界一样,测量它的长度。她一测,吃惊地咂着舌头:“我的妈呀……啧啧……13.8厘米长!”

可是今晚,我那不听话的东西,怎么也没有那个硬度,更不用说那个长度了。真奇怪!我脑子里越是想要它争气些(要不然,我怎能对得起今晚的气氛),它就越是软些;我心里越是想要爱她,它就越是表现出它的不爱!天啦,是“它”不爱了,而不是“我”不爱——至少此刻是这样;“它”不听“我”的使唤。“我”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完全没有招法!要说那天晚上,我真的有什么惊人发现的话,那就是性行为,并不是你“想要”——“有意识地”想要——做,就能做的事情。而且这也是后来一直困惑着我的一个老问题。

我一面嗯嗯地回应她说的话,一面想着要把今晚该做的事情做好。最后,在她的不懈努力下,我终于又能够在她的大腿缝里射精了。纵然她想要今晚完全“给”我,我似乎也没有这个能力了,完全没有了!精一射完,我顿时觉得,我的灵魂已经脱离了我的肉体,只剩下一具呆滞死寂的僵尸了。我的灵魂飘向了哪里?还能不能找到它的归宿?它还有找到归宿的希望吗?霎时,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嚎啕大哭了起来 ……

我那滂沱的泪水啊,你是要向谁,诉说你的什么呢?

第二天一早,我给她写了一封断情书。当然是含着泪水写的:

 

亲爱的:

    我们分手吧!…… 最后一次请你原谅我的无情——是我伤害了你!

    我爱过你,真的爱过——尽管经过了好长时间才爱上,但那毕竟是爱。我相信,你也是爱我的——尽管你从没有向我表白过,但那是你的性格使然。可是我总觉得,我们之间的爱情缺少了点儿什么,真的是这样——少了点儿爱情中应该具有的东西,尽管我也说不清楚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但我的直觉告诉我,如果没有这个东西,我们就不可能再相爱,更不可能走向婚姻,或者我们的婚姻肯定会出问题。

    可能正是因为我们之间缺少的这种东西,才促使我爱上了另一个女人。我和她相识才两个月,但我能确认她是真心爱我的——而对于你的爱,我却不敢有这样的把握;我誓死要和她结婚——谁也不能改变我的这个决定。真正的爱情,只能是一见钟情的,是纯粹非理性的东西。而我们俩的爱情,太多了点理性,我们都太理智地爱了,这就远离了爱情的本性。

    忘了我吧。我是个不值得你爱的人。你要相信,如果我们再这样相处下去,可能会带给彼此更多的伤害。为了我们都好,我只能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会永远记住、永远怀念你所给予我的一切!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这句话,那么只要你能记住我的名字,你就会在我晚年的自传里发现我们曾经的过去……

    但愿你早日得到值得你爱的人!

                                                      不值得你爱的人

 

这封信,我花了好几个小时,写了改,改了再写,最后用稿纸誊清,下午才从邮局寄出去。我不安地等了半个月,才收到她的回信。她说她那里还有一些我的东西,如书籍、衣服之类,要退给我,一定要“见最后一面”。那天,我们约在我校大门口旁边一座小丘样的山上见面。她显得淡然、冷静、持重,似乎她成长了许多,也懂得了更多的人情世故。长时间,我们俩默默地看着对方,好像是以前没有看出的东西,今天全部看清了。她看见了我身上穿的新厚毛衣——她明白了是谁织的。我们没怎么说话。末了,她把带给我的东西递我,说了一句:“吻我一下 …… 最后一次。”我的泪水潸然而下 ……

十二月初,我和安琪领了结婚证书。我俩三个月的火热爱情,终于有了一个所期待的结果。我的那间单身汉宿舍,经安琪的哥哥和他的朋友们一起拾掇拾掇,粉刷了石灰,重组了电路,买了一套新家具。我们的新房就这样建成了。第二年春天,我和安琪去北京旅行结婚。就在那段欢乐迷醉的时期,安琪怀上了我们爱情的结晶。下一年的元月,我们的女儿蓓蓓出生了。

                                                 (上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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