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教授的传道书03我与她的初次相见

 我与她的初次相见

 

 

按照日本人提供的地址,第二天一早,冒着蒙蒙细雨,我从贝当路出发,经肇嘉浜路进入公共租界,斜穿过整个孤岛,于午后抵达了位于苏州河南岸的林家。

那是一栋三层楼的英式别墅,占地七八百平米,附带私家花园、人工喷泉和一个司阍巡捕。别墅出自犹太名家之手,起了一个很动听的名字:Wishing-well Mansion(福泉公馆)。相形之下,我在贝当路弄堂里的那幢不中不西的小洋房简直就连起码货都算不上,哪里配得上“洋房”这个名字?不想林坚在逃难之余竟能弄到这么一套头等豪宅,而且还是在寸土寸金的孤岛上。老古话果然没讲错: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带着些许不平,我向看门的一道头[1]表明了身份,并说明是专程前来访友的。不过多久,我便获准进入了别墅。一位年老的长衫管家将我引入底楼的客厅,此人我以前见过,是林家的老资格家仆,最早见他时还是个壮年人,如今也已到了快退休的年纪。

客厅极其宽敞,全套意大利家具,阿拉伯地毯、水牛皮沙发,金质水晶吊灯,还有一口看起来不怎么用的大型壁炉,无一件不是美仑美奂、奢华异常。唯一让我有些不适的,是这间厅堂的色调。可能是由于天气和建筑方位的缘故,厅堂的采光略显阴冷,再加上用了墨绿色的墙纸,无形之中给人一股莫名的抑郁感。

在管家奉上热茶的同时,别墅的主人也在楼梯口现了身。

与记忆中相似,林坚依旧是一副清癯容貌。在岁月的侵蚀下,他的额头和眼角多了几道皱纹,颧骨较往日更高了一些,眼眶有些凹陷,两颊也越发地削瘦了。他肤色依旧白净,但比往日少了几分血色,看来健康状况并不甚佳。

“四张兄——好一位稀客,”身着一袭紫绛红丝质睡袍,林坚坐到了我斜对面的沙发上,“多年不见,怎么突然想起我来了?”

“哈哈,伯石兄说笑了,”不用说,我笑得很尴尬,“早听说你偕令爱来了上海,只可惜俗务缠身,一直无缘拜会。不过讲老实话,这多多少少也要怪你自己,伯石兄这几年太深藏不露了,要寻到府上可不大容易呀!”

“生逢乱世,大家都不容易,”林坚淡淡笑道,“并非兄弟想充隐士,只是这些年来四面碰壁,又沉疴缠身,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朋友不登蓬门,也怨不得他们。不瞒四张兄讲,你是今年头一个来看我的朋友,光凭这点,我就该谢谢你。”

“哪里,伯石兄太见外了!你我什么交情?哪还有什么谢不谢的?”……

谈话进行得很顺利,一阵寒暄后,我们的友情迅速恢复到了十几年前的热度。忆及往日的一幕幕,不由得让人感慨万千,纵然是林坚这般沉静之人,也不免心潮澎湃。语速稍快间,他忍不住从衣袋里掏出手帕,掩住了嘴。

一阵重重的咳嗽过后,客厅变得一片死寂。我看见了血,雪白手帕上的鲜红血迹。

在我惊愕的目光中,林坚饮了一口绿茶,闭目长舒一口气。待脸庞稍稍恢复血色,他慢慢睁开了眼睛。

“四张兄,”他望着远方道,“少年时,你救过我一命,我一直心存感激。只可惜,你救不了我第二次。”

我心中一紧,瞬间想到了一种可怕的流行病。

“不过,有一点你可以放心,呵呵……”林坚将目光投到我脸上,惨惨笑道,“这不是肺结核,不会传染。比肺结核更糟,我生的是恶性肿瘤,也就是肺癌。”

一问是言,纵然铁石心肠之人也不免悲从中来,我自然也莫能概外。

“同仁医院的医生告诉我,我还剩下一年左右的寿命,”林坚继续笑道,“他们说这话的时候,陈公博刚刚当上市长。”

陈大鼻头就任上海市长也就是去年12月份的事情,照此算来,林坚的寿命其实只剩下了……妈的,我没看错,这家伙果然是霉到顶了!他老婆就是得癌死的,岂料他本人也得了癌?癌症的事情我多少是知道些的,这毛病恶化很快,病势一起,有如万马奔腾,无可遏制,一旦进入晚期,随时都有丧命的可能。但同情归同情,我并未忘记今日之行的初衷,看来此事必须加紧进行。稍有延迟,一旦林坚病死,我无疑会成为他的陪葬品。

面对此情此景,直奔主题是不太可能的,我只能欲擒故纵。向将死之人表达了十二分的同情之后,我小心大胆地和他聊起了医学话题,这是一招曲线救国:先做足感情上的铺垫,再找个适当的机会绕回正题。

我们先从西医外科手术入手,扯到了华佗的麻沸散上,又从麻沸散扯到了废止中医案,再从废止中医案扯到了褚民谊和他的太极拳,由太极拳而导引行气,由导引行气而针灸术……交谈中我得知,在西医治疗宣告无效后,林坚抱着聊胜于无的心态看了几个有名的中医,尝试了若干传统疗法,这完全违背了他过去视中医为巫术兼催眠术的世界观立场。我和他都很清楚,这些装神弄鬼的曲死把戏没什么鸟用。不过,幸好林坚病急乱投医,才让我找到了突破口,从针灸术一路扯到了宋代的针灸金人,并最终将话题转移到了古董收藏上。

“针灸金人这玩意虽然不科学,不过作为艺术品,倒也称得上是精美绝伦。唉……”我装腔作势地叹了一口气,“可惜现在市面上看得到的基本上全是假货,最多也就是明朝的仿制品,要是能看到北宋的真品就好了!”

“哼哼,金人算什么!”如我所料,林坚不以为然地笑道,“中世纪的日用品而已。四张兄,想不想看看更老更稀奇的玩意?”

我心中一阵窃喜,表面上故作疑惑:“更稀奇的玩意?伯石兄指的是?”

“不瞒你讲,我这里有一批金石古玩,要是有雅兴,不妨赏它一赏。”林坚道。

“哦?想不到伯石兄也收起古玩来了?”我抑制着越发强烈的喜悦。

“想不到?呵呵,”林坚突然笑了起来,笑得很是意味深长,“真的想不到吗?四张兄,你该不会真的以为——我不晓得你的来意吧?”

我心头猛地一沉。

“四张兄,我们还是少绕些圈子吧!我晓得,你挑今天光临寒舍,其中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这批金石。不过,我还是很感谢你能来探望我这个将死之人。其实,经过这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事到如今,就算是我,也已经看穿了不少。功名利禄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所谓的国家民族,现在看来也不外是个幌子,跟它们相比,区区几件玩物又算得了什么?”

好家伙,这转折也太大了吧?我一时间有些发怔……“国家民族”只是“幌子”,听这家伙的意思,莫非是在暗示我:他其实并不在乎古董买家的国籍,即便是日本人也无所谓?

“四张兄不必多疑,想看古玩的话,等一歇就可以让老洛带你去。只是……”林坚突然停了下来,若有所思。

“只是什么?”我禁不住脱口而出。

“只是,假如看完之后,四张兄真有意收购的话,讲老实话,这会让兄弟有些为难。”

“为什么?”

“四张兄有所不知,这批古玩存放在我家是不假,但是,它们的主人却不止我一个。”

“什么意思?”

“是这样的,实际上,这批古玩是我和一位朋友合伙收购的。真要卖掉的话,不跟这位朋友商量一下,恐怕是不成的。”

什么?还有另外一位卖家!?怎么会这样?吉田完全没跟我提过这件事,照理讲不应该啊……莫非,这个“朋友”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只是林坚编出来的借口?真是这样吗?那么,他为什么要编这种借口?是不想把货卖给我?还是讲,这家伙是存心装榫头[2],准备接下来狮子大开口?

林坚似乎看穿了我的疑虑,也许是为了缓和气氛,他对我讲,时间已经不早了,不如先在他家进一顿晚餐,至于古玩么,饭后再慢慢鉴赏也不迟,反正又不会生腿跑掉。他的建议合情合理,我无法推却。虽然此君已病入膏肓,但应该不至于连一顿晚饭的功夫也活不过。吃他一顿又何妨,有吃不吃猪头三,吃——

晚饭很好,是一桌正宗的杭帮菜,精致而丰盛。可餐的还不只这些,开饭前,林家的娘姨将一位长发美少女引进了餐厅。

“林珑,这位是甄伯父,爸爸最好的朋友。”他父亲向她介绍道。

少女偷偷看了我两眼,怯生生地向我鞠了浅浅一躬,然后在娘姨服侍下入了席。

“小女不懂礼数,都是我惯坏的,让甄兄见笑了。”

“哪里哪里……”

一番无意义的客套后,晚宴正式开席。

在品尝美食的同时,我尽可能不失礼数地观赏起了林坚的女儿。尽管早闻其名,但见到真人今天却是头一回。就姿容而言,这位少女确实没辜负她美妙的名字。她生了一头乌黑柔顺的披肩长发,面容俊秀清丽,宛如画中人。皮肤不仅甚白皙,且柔滑而富于弹性,是名副其实的蛋白肤质。她今天的衣着其实并不甚佳,白衬衣配了一件黑色的背带连衣裙,色彩过于单调了些。但纵然是那件宽大得像孕妇装一样的连衣裙,依旧遮不住裙下那隐隐约约的峰峦起伏,实在是叫人浮想联翩。单就容貌而言,这位美少女可以打90分以上,9394分,之所以没给她更高的分数,是因为我知道,她的美貌还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要是没记错的话,她今年只有十四五岁,正是最引人遐想的豆蔻年华。不过,十全十美的人毕竟是不存在的。林珑人虽然生得漂亮,但她的性情气质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太内向、太怕生、很不大方,欠缺摩登少女必要的明朗、自信,以及那种有意无意间恰好能挠到人痒处的天然媚态。一整顿饭吃下来,林珑一直都是一副低眉顺眼,除了盯着眼前的饭碗外,也就是偷望了他父亲几眼。她从头到尾就没说过一句话。唉,真是煞风景!

据她父亲介绍,因为常年兵荒马乱的缘故,林珑早已辍了学,这几年一直呆在家里,由一位原震旦女学的女教师传授课业。妈的,原来如此!作为大上海教育界的资深人士,本教授是再清楚也不过了,由教会那帮老处女教出来的女学生一般只有两种,一是同性恋,第二就是死白鱼一样的性冷淡。唉,真是伤天害理,误人子弟啊!眼看如此美丽的少女被调教成一条死白鱼,我真恨不得拍案而起,痛斥她父亲猪头三一样的教育方式。但是,我并没有真的跳起来,甚至也没有委婉地表达异议,那是因为,我并没有忘记来这里的使命。小不忍则乱大谋,美少女有的是,但性命却只有一百零一[3]条。

在重新想起那批古董后不久,我的注意力又转移到了林珑身上,不过这次却不是被其人本身吸引,而是被她左腕上的一件首饰。那是一只白玉手镯,粗观之下,其形制很是特别。镯子内径五六公分,长约六七公分,外方内圆,外围刻有奇异的纹样。玉色呈自然的鸡骨白,据我的经验,这并非玉石的本色,很可能是由于长年深埋土中,受矿物质持续沁润所致。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玉琮?没错,正是玉琮!所谓玉琮,乃先秦之重器。《周礼·大宗伯》有载:“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据吴大澂《古玉图考》,玉琮正是内圆外方的中空柱形器。去北京访学时,我还曾见过两件紫禁城流出的实物,皆与眼前这只白玉手镯极为相似。虽未及细观,我已有九成把握断定:这是一件极罕见的先秦古玉,应该就是林家那批神秘藏品中的一件。好得很,看来情报基本属实,某方[4]诚不吾欺也!

充满期待的晚餐过后,林坚对我讲,出于健康考虑,这两年他已养成了早睡的习惯,不便继续作陪。他命管家老洛带我去看古董,并特意叫我好好看,尽情看,想看多久就看多久。

在老洛的引领下,我顺利进到了别墅三楼的储藏室中,终于见到了那批闻名已久的金石器。我用两个半小时完成了初步鉴定。日本人的情报虽大致无误,但也不十分精确。林家的贮藏室中共存有金石器二十余件,几乎件件都是真品。其中可确认为商周青铜器的一共有五件,我至今仍记忆犹新,分别是食器两件:蝉纹三足鬲、兽面纹方鼎,酒器两件:鸮形尊、蟠龙双耳壶,以及一件乐器:雷云纹大铙。这五件器皆为极品,形制、品相皆极佳,保存良好,完全够得上国宝级。即便是在当时委靡疲软的行情下,每件器的市价也绝不会低于一百两黄金。林家剩余的藏品虽非商周重器,但也不乏难得一见的珍品,我还记得有:汉代的吴王传命玉符、鎏金博山炉、唐代的白玉飞天佩、葡萄纹夜光杯、宋代的铜卧佛、四腮鲈玉雕等。藏家的眼光甚是不俗,财力和运气更令人艳羡。我这位老同学果然是深藏不露,天晓得从几时起,他竟成了文物收藏的一流行家!

待我将所有藏品列成一张清单后,墙上的时钟已敲过了九声。林家人差不多全就了寝。再过两个钟头租界就要宵禁,赶回贝当路怕是来不及了。好在老洛奉他好客的主人之命,安排我住进了二楼尽头一间新收拾出来的客房。

和衣躺在软绵绵的床上,我的头脑一时间静不下来。清单上那一件件古董有如一条条河鲫鱼,在我的脑海中窜来窜去,游个不停。货确实是好货,但人家真的肯卖给我吗?林坚口中的合伙人,第二位买家,这家伙究竟是何等角色?还有漂亮而沉闷的林珑,在今晚的饭桌上,林坚看她的眼光实在是温柔不过,慈爱不过,一反他平日里的冷峻孤高,可见他对女儿是何等地溺爱。为了不让爱女在动荡的社会上遭遇危险,他不惜将正值青春的她关在了家里,还把一只价值连城却有如枷锁一般的古玉镯套在了她的纤纤玉腕上。以如此重器充当小儿女的首饰,这实在是奢侈得有点过了头。照此看来,这只玉琮十有八九是非卖品。话说回来,林家的古董我已经全看了一遍,唯一尚未细赏的,大约也就剩下了这么一只玉琮。由于白色的玉质反光太强,晚饭时我没看清玉琮上的雕刻纹样,只依稀觉得好像是一张脸。要是有机会近距离一赏就好了,哼哼,顺便亲一亲我那贤侄女的芳泽。只不过,以如今的情势,这个想法恐怕太过奢侈。少女和玉琮都不过是添头,真正的大头还是清单上那二十多件真品古董,一旦交易失败,后果绝对不堪设想!想到这里,我突然有了一种求神拜佛的冲动。本人虽从不信教,更不屑于迷信活动,但在大难临头、泰山压顶的当口,临时抱抱佛脚也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我想起了楼下花园里的喷水池,有些后悔进门前没有往里头扔一枚硬币,以祈祷此行马到成功。好吧,明天寻个机会补上。

正当我想象着硬币入水的噗通声时,门外传来了一声真实的声响。那是房门合上的声音,虽然很轻,却没能逃过我的耳朵。我警觉地从床上爬起来,悄悄将房门推开一条缝。从门缝中,我看见了一条少女的倩影。

双马尾、蓝旗袍,高高的裙衩,窈窕的身形,莲步轻移,游荡在昏暗的楼道中,从背后望去真是美极了!少女一路走到了楼梯口,下楼转角之际,月光照在了她白瓷般的侧脸上,终于让我意识到:她就是林珑。

在雄性荷尔蒙的驱使下,眼见四下无人,我不由得蹑手蹑脚地跟了出去,跟着她下了楼,从偏门溜出了空荡荡的福泉公馆,一路来到了夜上海的大街上。

雨早已停了。站在街上可以看到苏州河对岸的日本驻军,亮得刺眼的探照灯,巨兽般的装甲车,还有正对着租界的重机枪。尽管如此,孤岛上的男男女女们似乎并未受太大的影响。四川路上依旧是一副霓虹闪耀、游人如梭的景象。以这幅光怪陆离的浮世绘为背景,如今的林珑仿佛完全变了个人,饭桌上的拘谨和呆板早已一扫而光,她的脸上不再有一丝一毫的青涩,取而代之的是微笑,自信、得意、诡秘,甚至带几分戏谑的微笑。我从未在她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脸上见过这种笑容。

驻足街头,稍稍眺了一眼河对岸后,林珑伸出纤纤素手,利落地将发辫拂到了颈后,随之,她头也不回地走进了灯红酒绿中。在这潇洒的一拂间,我再次注意到了她左腕上的琮形玉镯。奇怪,我分明是记得,吃晚饭时玉镯还是骨白色,可如今它却变成了鲜亮的湖绿色!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这件玉器有某种夜光效果?还是讲,她其实是换了另一只相似的镯子?

带着越来越多的疑惑和越发浓厚的兴趣,我继续追踪着这位诡异的少女。穿过一干大小饭店、百货公司、游乐场和赌馆娼寮之后,她步入了一家不大却颇显雅致的舞厅,舞厅的名字是爱珂(Echo)。越来越有意思了,不是么?我毫不迟疑地跟了进去。

爱珂的舞客很国际化,有黄有白,放眼望去,绝大部分是十几廿十的年轻人,许多人一看就晓得是洋盘大学生。舞厅的整体气氛活泼而又随性。

林珑和这家舞厅很熟,刚一进门,就有三三两两的舞客同她打招呼,甫一落座,侍者就为她送上了调了果汁的香槟。偷喝点小酒根本不算什么,这位未成年少女接下来的玩法才让我大开眼界。

快华尔兹、狐步舞、探戈、伦巴,一入舞池,这小女子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她的舞伴一曲一换,以一米五五的百搭身段,无论与何人配合,她都能亦步亦趋,挥洒自如。毫无疑问,她就是爱珂的公主,不,称为皇后也不为过!这位小皇后的趣味出奇地广泛,只要是年轻貌美,不拘人种性别,她全都勾搭得上。不知是第五曲还是第六曲舞罢,当她与舞伴——一位年纪同她相仿的白俄舞女——激情相拥,以至于两人的芳唇都贴在了一起时,我终于坐不住了。

我从测字摊[5]上一跃而起,直接走到了她背后。

“贤侄女——”我拿出了长辈应有的气势,拍了拍她的小香肩,“哼哼,真是奇遇啊!”

意识到我的存在后,林珑并没有惊慌,她得体地告别了可爱的舞伴,面不改色地同我回到了座位上。

“林珑,怎么样,玩得开心吗?”我装腔作势地板起了面孔,“你一个人来这种地方,你爸爸知道吗?”

“不好意思,”少女对我微微一笑道,“你弄错了,我不是林珑。”

“哦?是么?”我也笑了,“那你叫什么?”

“来——”她顺手拉过了一名舞厅小郎[6],“麻烦告诉这位先生,我叫什么?”

“她叫丽尼。”小郎不假思索地对我笑道。

“好吧,林……丽尼小姐,”我无奈地摊了摊手,“那我再次请问,今天你一个人跑到这个舞厅里来,做了一些只有成年人才允许做的事情,哦,对了,你还喝了酒,这些你爸爸都晓得吗?你事先征得过他的同意吗?”

“不晓得。”少女回答得异常干脆,“也不需要他同意。”

人果然不可貌相,一阵惊讶过后,我不禁长叹了一口气:

“丽尼小姐,你想得太天真了!没错,名字只是个符号,但是,别以为换个名字就能为所欲为了。我以前有个女学生,她也像你一样,在外边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像你一样,她也换了个新名字,自以为没人发觉得了。可结果呢,还是被我一眼识破伪装,一把捉了出来,就像现在的你一样。”

我没有吹牛,事情就发生在我刚升教授后不久。那时,我有一个女学生头脑发痴,为了一串钻石项链,她居然瞒着父母,上咸肉庄[7]化名当了庄花,却不想碰巧撞在了我手里。哼哼,接下来的事情么,各位不妨充分发挥你们的想象力。

“哦?是么?”眼前的少女娇声道,“那么,捉出来以后呢?”

不经意间,她的小手已经搭上了我的膝头。

我不禁喜出望外。

她的手轻轻地来回摩挲着,与此同时,她还微微侧过头来,像小猫一样眯起了眼睛。噢!老天,这小妖精,就这么几下,竟弄得我浑身酥软!

正当我庆幸得获异宝,准备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时,小野猫的爪子突然停了下来。

“人的确不可貌相,”她露出了嘲讽的笑容,“甄国维,看你挺为人师表的,没想到还真是个衣冠禽兽!呵呵,不愧是教授!”

我确定她是在用谐音骂我,但我却非常高兴,道理很简单: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而且打是亲,骂是爱嘛!不过高兴之余,我还是感到了一丝异样:这小妖精如何会知道我叫甄“国维”?记得在早先的晚宴上,她父亲要么称我为“甄伯父”,那么就是称呼我的表字“四张兄”,根本就没提到“国维”这个本名,她到底是怎么知道的?也许,他父亲从前就跟她提起过我?对,也有可能是趁我忙着鉴定古董的时候告诉她的。这么一想就通了。

“好吧,就算我今天撞到了你手里,”说话间,林珑又凑近了我一些,俏脸白里透红,明眸秋波盈盈,“那么,你打算给我些什么教育呢,甄大教授?”

“你希望我怎么教育你?”盯着这只新摘的小蜜桃,我咬牙切齿道。

“不如——”她用玉指在我大腿上画起了圈子,“先请我跳支舞怎么样?”

她的邀请本是极美善的,却不免让我有些尴尬,因为它正好戳中了我的痛处。我并不擅长跳舞。事实上,从小到大我的体育天赋一直不佳。当年跳到河里救林珑父亲时,我就差点被她爸拖到河底,幸好另外两位同学鼎力相助,否则一死就是一双。

“唉,可惜你舞跳得真不怎么样,学来学去,还是只会华尔兹和慢四步,呵呵……”林珑掩嘴笑道,“不过没关系,接下来正好是慢四步。”

正当我努力回忆过去是否和她父亲去过舞厅之际,爱珂的洋琴鬼[8]已奏起了一曲布鲁斯。林珑牵过我的手,一把将我拉进了舞池。

在悠扬舒缓的音乐声中,我们自然而然地拥在一起。她的小手柔软而充满弹性,掌心好像长了肉垫一样,有种奇妙的磁场感。她的柳腰纤柔而又有力,配上旗袍的湖丝,确实有如水蛇般润滑和灵动。舞池的灯光渐渐暗了下来,我们的舞姿也越发大胆了。随着步法的进退,她若即若离地靠上了我的胸膛。在享受匀称酥胸同时,我还得以厮磨她可爱的鸭雏鬓,品味她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天然体香。噢!这等绝妙佳人,岂是那班盎三货腰[9]的庸脂俗粉所能比拟万一的?!老天,也不记得几时烧了高香,今夜我甄某人真是走大运了!

我产生了一种欲望,想要顺着小佳人的发鬓往下,更加深入全面地品尝她的玉体。然而,我又怕操之过急,破坏了我们本已相当美好的关系。略加权衡后,我强迫自己稍稍转移了注意力,将目光划过她的玉颈和香肩,沿着她的藕臂游弋,最后,落到了那只湖绿色的玉镯上。这块古玉确有几分夜光的效果,在舞厅昏暗的光照下,反倒是让我渐渐看清了上面的纹样。那确实是一幅古朴的人脸雕像,只不过,近观之下,雕的并不是一张脸,而是两张。上方是一张小脸,戴着极其夸张的大型羽冠,好像好莱坞西部片里的印第安酋长。下方是一张大脸,两个很大的三重同心圆构成了一对眼睛,眼睛下面是一只两翼宽大的长鼻子,最下方是一张很宽的大嘴。结合起来看,大脸其实是构成了小脸的身体。从小脸稍稍往下还用淡化的手法阴刻了两条手臂,双臂向外折了一个很夸张的角度,最终以双手捧住了大脸上的那对巨目。以本教授过人的文化人类学眼光观之,这种构图必定是体现了某种生殖力崇拜,图中的巨目乃是乳房的象征,双手捧胸的姿势意在展示母性的生殖力,看来这是一位女性酋长兼巫师。难不成,这件古玉是出自比商朝更古老的母系社会?但问题是,除了眼睛之外,大脸上剩余的器官又代表了什么?这个奇怪的大鼻子,还有下面同样奇怪的大嘴巴?

再度端详,我恍惚间发现,这张大脸其实异常地凶恶,从大嘴中竟突然冒出了四根又粗又长的獠牙!骇然间,我不禁从玉琮上移开了视线,却不意又见到了更恐怖的一幕:从舞池边缘的黑暗中,突然间跳出一个蒙面人,他亮出一柄寒光闪闪的利斧,竟猛地朝我们扑了上来!

“当心!”我一声惊呼,本能地想护住怀中的少女。

岂料林珑的反应比我更快,千钧一发间,她一头将我撞倒在地,借势一个侧翻,躲开了那近在咫尺的一斧。没等我反应过来,她手中已经多了一支小手枪,直指持斧的蒙面人。看到黑洞洞的枪口,蒙面人楞了一秒钟,旋即飞身跳出舞池,消失在了黑暗中。林珑并没有开枪。

不难想见,爱珂舞厅早已是一片大乱。混乱中,林珑拉着我跑了出来。

一阵上气不接下气的奔命后,我们避进了一条看起来还算安全的小弄堂。惊魂初定,我不禁问道——

“那赤佬是谁?”

“不晓得,我不认得他。”林珑脸上看不出太多表情。

“你带枪做什么?”那支小手枪如今已被林珑藏回了旗袍的裙摆中,想来从一开始就绑在了她大腿上的某处。

“防身呀!”林珑有些嗔怪地瞄了我一眼,“你也看到了,现在外头有多乱。”

我不再多言。带着一脑子的乱麻,我默默陪她走回了她家。

以电力为驱动,福泉公馆的喷泉依旧不知疲倦地出着水,在月光下显得阴冷而又怪异。

林珑掏出钥匙,打开了别墅的偏门,但她并未急着进门,而是对我回转过身来。

“你今天表现不错,还算差强人意。”她将脸凑到我面前,轻轻笑道,“甄国维,我知道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也知道你到这里之后又有了什么新的目的。呵呵,总之,well wishing to you——”

她一把推开我,带着恍兮惚兮的微笑转到了门后,将我一个人留在了这难以究诘的月夜中。

 

 



[1]一道头:巡士的俗称。巡士是租界的低级巡捕,臂章为一道杠,故称“一道头”。

[2]装榫头:找借口寻衅滋事。

[3]一百零一:唯一。

[4]某方:日方。孤岛时期租界有新闻审查制度,规定不得直称“日方”,故媒体多以“某方”代之。

[5]测字摊:舞厅的座席。只看不跳的舞客被称为“坐测字摊”。

[6]小郎:年轻的男侍者。

[7]咸肉庄:方便快捷的妓院。

[8]洋琴鬼:居沪的外籍乐师。

[9]盎三货腰:“盎三货”指廉价货,“货腰”指出卖腰部供人搂抱的舞女行当,“盎三货腰”应该是个省略的称法,意指廉价舞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