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替补陪审员

我做替补陪审员

文、图/春山如笑

 

陪审员候选人是从18岁以上公民中随机挑选的。可有几年,我家常收到筛选通知,甚至收到另一个州寄来的通知,可我离开那个州已快两年了。虽然收到过不少通知,但真正需要去法院参加筛选的机会并不多。有一次,先生收到通知时正在国外,被豁免了。还有一次,我们暂住另一个州,也被豁免。有一次我被选中了,但诉讼双方于开庭前和解,陪审团解散。两年前,我又一次收到区法院筛选通知。

 

前往筛选 先填表格

 

于是,我按照要求,每日晚上拨通法院的语音电话,查看次日是否需要去参加筛选。接到参选通知后,因担心不好停车,次日早晨提前来到指定地点。接待我的是位身材高大、头发花白的工作人员。他递给两张表格,一张是有关本人和配偶情况的,另一张是自愿捐献陪审员报酬声明。

 

不一会儿,参加筛选的人陆续到齐。参加这次筛选的共有65名候选人,每个候选人都有一个编号,我的编号是24。主持人说,这是一桩特殊的民事诉讼案,需要大家再答一份问卷,必须独立填写。

 

这张问卷上有10多个问题,大致是:你是否有过严重的药物反应?家族中是否有人从事保险工作?你本人是否受过医疗培训?家里是否有人对药物过敏并因此受害?你的熟人中是否有受到药物伤害?你是否患有关节炎并使用有关药物?你是否曾经或正在护理药物反应严重的人?你是否介入过涉及药物的法案?你是否认识名单上的任何一位医生?最后要求回答人承诺所有答案都是真实的。

 

法官提问 从中选人

 

审理这一案件的是一位女法官。她瘦瘦高高的个子,看起来很和蔼。她说这是一桩涉及医生操守的民事诉讼案,她将按照惯例开始提问候选人。她的第一个问题是:“你们中间是否有认识彼此的?” 结果发现,有几人互相认识。听完他们的陈述,她逐一询问:“如果你们同时被选为陪审员,是否会影响你们对案件保持公正立场?”他们的回答均是“不会的”。

 

她接着又问:“你们或你们的直系亲属是否有从事法律的?” 有几个人说他们是律师,我身边一位年青女子说她曾在华盛顿特区从事民事诉讼,还有一个女孩说她的爷爷是华州某市最高法院法官。

 

随后她又问:“你们或你们的直系亲属是否有从事医疗工作的?”一位中年女性举手说她的丈夫是医生,还有人说他或她在医院做护理工作。

 

每次听完他们的陈述,她都会逐一询问如果他们被选为陪审员,能否在该案件中保持公正?他们的回答都是“可以的”。

 

随后,诉讼双方律师开始提问,经过三个多小时严格筛选,法官宣布已选出12名陪审员和二名替补陪审员。我是替补陪审员之一。我们全部入座后,法官感谢大家参加筛选,并宣布其他人可以离开。

 

有人死亡 导致官司

 

这桩诉讼案的起因是,原告已故的丈夫是位园林工作者,因背部疼痛难以继续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经家庭医生推荐去圣彼得普罗维登斯医院看骨科医生。病人的初衷是想请医生为他做腰椎手术,除去病根。他以前曾做过两次这种手术,感觉效果良好。

 

2005年11月7日,原告和丈夫一起来到奥林匹亚向被控的骨科医生咨询。医生根据自己对患者的检查和他带来的MRI,确认病人不适宜手术。病人已做过两次矫正手术,再次手术效果不会理想。医生从患者病历中得知,他一直在使用布洛芬(Ibuprofen)和其他非类固醇抗炎药物(NSAIDS),无过敏反应,就给他开了类似他以前使用的非类固醇止痛消炎药费啶胶囊(Feldene),并叮嘱病人停止使用布洛芬。医生还推荐了脊椎注射类固醇药物。

 

病人在医生那里未能达到预期目的,有些失望。当日按照医生的处方去药房买了非专利药吡罗罗昔康(Piroxicam),于11月8日开始服药。病人觉得注射类固醇药疗效只有50%,不能除根,就没有再与这位骨科医生联系。后来病人去看了家庭医生,并向该医生诉说用药后有发呕和发痒反应,家庭医生给他开了希乐葆(Celebrex)。病人的妻子一再强调说,他只服用了两颗希乐葆。

 

11月17日,病人发现口腔内有血,以为是牙龈出血,没有介意。几天后才发现是口腔内起泡,而且在继续蔓延。病人被送到医院后,病情恶化,又被转到烧伤中心,进入无菌室。除脚底外,患者浑身是水泡,全身皮肤脱落,不断有液体渗出,医院使用各种方式为他植皮,其中包括猪皮,均无效。两星期后,患者去世。

 

双方律师 巧舌如簧

 

审讯拉开序幕。法警将陪审团带到一个封闭的办公室里,让我们坐在各自的座位上等候开庭。他说,法庭为我们提供的记事本不得带出法院。在法院期间,我们必须佩带自己的牌号,以免有人接近。每天早晨,我们通过安检后进入法庭所在地,在楼下图书室里集合,然后由法警带到这间小屋等候,于开庭前按顺序列队进入法庭。大家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肤色不一,老少皆有。


控方指控骨科医生不负责任,没有告诉病人药物过敏的危险,要求医生承担死亡损失。案件审理期间,诉讼双方请来药理学家、药物专家、皮肤科专家等上庭提问。法庭上还询问了被控医生和死者亲属。控方律师是一位50多岁男律师,坐在一侧的有女助手和原告,即死者遗孀。他想论证,倘若死者知道药物过敏的危险,很可能会避免这一事故。他详细地描述了死者临终前经历的各种痛苦,以博取陪审团的同情。

 

辩方律师是位年青、漂亮、苗条的女律师,坐在她一方的有她的二名助手和被告骨科医生。女律师条理清晰、循循诱导,竭力想论证这种药物反应在医药史上极为罕见或闻所未闻。

 

听证占了四天,除了午饭时间,中途只有一刻钟休息时间。第六天是结案日,陪审团必须根据在法庭上了解到的证据以及法官的指引评议表决。替补陪审员可参加庭审全过程,但不能参与表决。于是,我们离开。法警说,他会打电话告诉我们结果。看了法官的指导意见,我已知道裁决只能是“无罪”。果然不出所料,二个多小时后,表决结果是“无罪”。

 

June 14, 2015, 发表于《世界周刊》1630期

 

18岁以上公民都有可能被法庭挑选为陪审员。


每天早晨, 陪审员通过安检后进入法庭






春山如笑 (2015-12-17 05:19:31)

欢迎来访,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