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盅

退休闲暇,整理旧物打发时光。前天翻出个紫檀木匣,拂去灰尘,抽出顶板,取出酒盅,放在掌心把玩。这酒盅造型古朴大方,内胆白如瑞雪,细如羊脂,沿口一圈金彩,熠熠生辉,外壁暗红底色衬托着喷薄欲出的两条金龙,更有数枚金质锔子,巧妙穿插在纹理之间。高举过顶还可以看见外底青花大篆书款大清乾隆年製。捧着这只酒盅,几十年前的往事一一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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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在京东中赵葡村,我爹在村里杀牛宰羊,进城摆摊卖肉。买卖做起来了,在城南租房,全家搬进城里。姐姐上学方便,我爹也不用天不明推小车赶路了。

 

我爹年轻时练过八卦掌,单、双、顺三势,绕圈走转,那套天干八卦要是耍起来,常赢得阵阵喝彩声。武场最易结交豪杰,结交的朋友最讲金兰之好。只要友情契合,便各用一沓儿红纸,写上自己的姓名、生日、时辰、再添上祖宗三代大名,就成了金兰谱。放在天地牌位前,焚香叩拜,齐咏誓词:虽非同生,但愿同死。经过仪式的把兄弟多亲如骨肉,后代子孙也会成为世交。

 

最要好的把兄弟叫高贤芝,前清铁帽子王之后,大号佩亭,把兄弟排位老七,我叫他七叔。民国初年,家道中落,从东城王府出走,来到城南三教九流之地,靠着制作绒花的一技之长卖艺求生。制做绒花的铺面有东胜永、瑞和永、鸿兴德、春华庆,但任谁家也赶不上高记。京城里讲究一点儿的大姑娘小媳妇,大年下一定要戴高记绒花,才够品位档次。绒花荣华谐音,逢年过节女眷戴绒花,只为讨个吉利。自大清年间,三花,即绒花、绢花、纸花便在城南一条东西走向的小街制作集散,这条西起哈德门外,东到铁辘轳把的小街,就被叫做花市大街。

 

北京因买卖起名的街道多带个市字,如珠市口、菜市口、羊市口、蒜市口。有些干脆去掉口字,如缸瓦市、栏杆市、骡马市、花市。每逢春节,花市大街便响起奶声奶气的童谣:糖瓜祭灶,新年来到。姑娘要花,小子要炮。卖三花的门脸,卖炮仗的小摊一片火红;逛街的男人们穿新衣、戴新帽,女人们涂胭脂搽粉,把花市大街装扮得活像一幅欢快喜庆的风情版画。

 

最热闹的是中段儿,路北有个火神庙,路南有个少年之家。东西两个电影院,一个叫崇光,我在那儿看过墨西哥影片生的权利;一个叫大众,我在那里看过一贯害人道。附近还有百货店和山货庄,和一家卖针头线脑、水杯茶碗的小杂货铺,门前悬挂着个系着红带儿的大烟袋锅,成了那一带的地标。

 

 

七叔的买卖越做越大,在大烟袋锅后身的下宝庆胡同添房置产,把他大哥,把兄弟的老大,高大爷,请来同住。走进宝庆胡同,第三个门便是高家的四合院,里面十字青砖走道把小院分成四片,分别种着枣树、石榴、丁香和紫藤。

 

高大爷名叫高贤贵,字尚义,比我爹大几岁,那会儿刚过半百,满头银发,剃成短寸,显得特别精神。和七叔一样,也是个能干的手艺人。最擅长修补古玩玉器,甭管什么缺残破损的古董也能修旧如旧。赶上特别珍贵的,还会量身定做全部暗榫的紫檀木匣,看上去格外古朴。高大爷为人豪爽,能交朋友会办事,自打跟兄弟进入花市行当,就成了外场老大。市场行销,开办分店,都是一手经营打理。弟弟放手让大哥当家,钱财统统上交,要用钱找大哥要。自个儿一门心思,埋头琢磨绒花。高大爷呢?他把豁亮北屋让给弟弟,自己住在背光潮湿的南屋。方圆十几里的老少爷们儿,提起高家兄弟的手艺绝活,说到高家的兄友弟恭,没一个不翘大拇手指头的。

 

可人怕出名猪怕壮,作为这一带的首富,街坊邻居饶不了飞短流长。听说七叔第一个老婆没生孩子,第二个进门多年也一直没有生养。好吃好待,可媳妇还闹着要走。高大爷高大娘急得就差下跪了,也没留住。媳妇出门改嫁,很快怀上孩子。七叔却从此落单,落落寡欢。

 

 

我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七叔虽说兄嫂照应,独身一人,到底还是孤单。再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眼睁着就是四十岁的人了,咋办呢?我爹想到中赵葡村西头的那个年轻寡妇,二姐。人长的水灵,年轻不拖油瓶,说话办事干净利落,跟七叔很是般配。

 

爹定了主意,娘带我回村找二姐。那是个夏天晌午,人们都在歇晌,只村西头水塘边,有个高挑个儿的女人靠着石槽洗澡。娘说那就是要找的二姐,她在洗澡,你一个男孩子就别靠前了。我站在原地,好奇地看着二姐白花花的皮肉,黑漆漆的头发。娘过去和她说话,她不慌不忙地从树枝上取下衣裳,一件一件地穿起来。末了,一条鲜亮的阴丹士林染的大布,兜着湿漉漉的头发,和我娘一起逶迤而来。

 

二姐和七叔彼此都中意,选了个好日子成婚。结婚那天,从早到晚,吹吹打打,很是热闹。那天,二姐成了七婶。她穿着彩色旗袍,烫着头发,嘴唇抹得红红的,瓜子脸还扑上了胭脂粉,比大众电影院门口橱窗里的大美人还好看哩。

 

那天晚上我跟着爹回家,没出门就被七叔拦下,他要我在新房过夜。堂屋窗根儿北炕西头铺了一套崭新的缎子面的被褥,他给了我一根一寸粗、半尺长的山药糖葫芦。吃完糖葫芦,我就进入甜美的梦乡。

 

不到一年光景,七婶就生了个儿子,叫小胖。人逢喜事精神爽,那些日子,七叔七婶天天都高兴得大声说笑,小院里铺满了阳光。

 

七叔有后,高家添丁,满月酒办了两桌。东屋是女眷,吃喝斯文,没什么响动。西屋的大老爷们儿喝酒划拳,那可就热闹啦。什么七个巧呀,八匹马呀,五魁手呀,要不就伸出十指,满堂全福寿-都来了。吵吵嚷嚷、嘻嘻哈哈。

 

我三四岁的时候,爹喝酒时,总要用筷子尖蘸着老酒,点一点儿我的舌尖。我六岁那会儿,酒量就大了,能斟上半盅,跟我爹对饮。大概就因为这半盅的酒量,我没随女眷吃饭,径直进了西屋,跟男子大汉们一起喝酒。

 

高大爷拿出皇上赐给他祖上的,乾隆年间的贡品酒盅。爹不让我碰,生怕碰坏了宝贝。高大爷对我爹说:老五,今儿个大喜的日子,咱可不能亏待孩子。这套酒盅一共八只,七个把兄弟加上咱宝贝儿,正好来个八仙过海。

 

喝酒的时候,高大爷总逗我说话。我那会儿不懂是非轻重,随便说两句,就能把一桌子老少笑翻。他还让我喝酒,我能喝多少?可他还不住地让,我把那个二龙戏珠金杯倒扣在桌上,说:我不喝了。高大爷急忙在把酒盅翻过来,口朝上摆在桌上,说:宝贝儿,酒盅可不能倒扣,不吉利。

 

 

酒盅倒扣果然不吉利,不到俩月,七叔上吊了。

 

后来才听说,二姐,就是七婶,是个招蜂惹蝶的女人,村里风言风语说她闲话。嫁给七叔,前村后生们还常来看她。还有人说七叔经常看大夫,吃鹿茸虎鞭。明明阳刚不足,咋那么快就有了儿子?多半就是这些留言,让七叔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

 

七叔送殡那天,一辆车拉着一口黑漆棺材,扎着白腰带的亲友们走在两侧。七婶抱着小脸冻得通红的小胖,紧跟着棺材,边走边哭。我爹穿着刚缝起来的蓝卡其布面的羊皮袄,低着脑袋,大手不时地抹着满是褶子的苦脸。

 

七叔去世,高记绒花立马从花市消失,高家断了财源,很快就垮了。人说,富日子好过,穷日子分家。眼睁着日子过不下去,七婶吵着要分家。高大爷跟我爹说,七婶原来是个寡妇,命硬克夫,一连克死俩,高家讨了这门媳妇,也算倒了血霉;小胖是不是高家的骨血还说不定,哪能马上那能忙着分家? 

 

我爹向来把七叔看作亲弟弟,亲手撮合这门亲事,眼看着七婶再次守寡,更是悲痛不已。他说,这个家,少说也有老七的一半儿,如今尸骨未寒,就这样说人家孤儿寡母,哪儿还有一点骨肉情份?对自家兄弟尚且如此,对把兄弟就更可想而知了。

 

把兄弟老六,六叔李希增,早年在国军当文书,49年后听大伙劝,装作文盲,在兴隆街煤渣胡同炸油饼。我爹跟他一合计,立马翻出笔墨纸砚,写了满满一张状纸,告高大爷妄想独霸家产,求清官大老爷明断。

 

娘跟爹说,二姐要拿着高家的钱财改嫁,大哥想把这事儿压一压。再说,这是高家的家务,你就别瞎掺合了。我爹的牛脾气上来,哪里要听别人劝?愣把状纸递上去。这个官司不了了之,但多年的把兄弟却从此分道扬镳。

 

几个月后一个中午,高大爷来看我爹。他身穿一件黑色亚麻布短袖衬衫,憔悴消瘦,寸长的平头更显得苍白枯干。想不到这半年来家业衰落、众叛亲离,一条铁汉竟被折磨成这样。

 

早先高大爷到,我爹不管干啥,也要放下活儿,陪他说话,我娘在一旁忙着炒菜做饭。高大爷吃饱喝足走后,我爹才接着干活。这天,高大爷进门,我爹却带搭不理。娘看不下去,说,孩子他爹,今儿个大哥家来请你,看在二十年金兰之交的份上,你也该跟大哥去一趟。

 

空荡荡的堂屋里,早先跟我爹沆瀣一气的二哥、三哥、四哥都劝他:天底下哪有不向着活人说话的?大哥再怎么着,七弟妹的票子也给足了,孩子让她带走,往后小胖回北京念书,咱大哥全包。我爹站着,低头含泪,一言不发。等众把兄弟住口,他猛地一把扯开疙瘩袢,左手从怀里拽出金兰谱,右手摸出两根白头火柴,在左边袖口上猛地一划。刺啦一声,一道火光。他高举着燃烧的火柴说:既然兄弟们都站在大哥一边,咱老五也只有英雄断义。话音没落,点着了金兰谱,转眼间呼呼啦啦地烧成白灰。高大爷噙着眼泪,拿出二龙戏珠金杯,给我爹满满地斟了一杯,说:老五啊,今儿个,众兄弟都是来劝你的,没成想咱兄弟这一场,就这样走到头儿了。你我都是顶天立地的汉子,咱好完好散。来,干了这杯!我爹接过酒,地一声泼在花砖地上说:老七,这是五哥敬你的!说完把酒盅翻过来,地一声扣在桌上。年前连碰都不让我碰的宝贝古董叫他拍成两半儿。

 

我爹气呼呼地拉着我出来,进家门就躺下了。几天过去,我娘等米下锅,他才爬起来,宰了一只肥羊,推着独轮车,上街卖肉。哪晓得,就在那几天取消私营,再也不让个体户卖肉了。一只肥羊仨饽饽俩子儿,被公家收购,气得他回家又躺下了。哪知这一躺,就再也没爬起来,不到一个月便撒手人寰。爹的脾气不好,活的时候把人都得罪了。他死,娘跟谁也没说,一口白茬棺材,悄悄地拉回村北老坟埋了。

 

好在死的还是时候,街道食堂正办得火红,吃饭不要钱。我娘进了街道工厂,每月24块工钱,一时也没觉得怎么艰难。可到了冬天,食堂关门,日子就没得过了。多亏高大爷接济,有时三块两块,实在拿不出的时候,几毛钱的小票儿也让人捎来。记得61年的春节那天他来我家。长袍外古铜色的马褂上印着福禄寿的黑色团字,一手提着纸盒,一手拎着纸包。进门问我,我爹活着的时候,常在哪儿坐着,在哪儿喝酒。他冲着我指的地方发怔,半天才回过神儿来,跟我娘说:五弟妹,闹灾两年,这才开放自由市场,两毛五一斤的富强粉卖到两块五。一咬牙,把那套酒盅卖了。短了一只,没卖上好价钱,只换了半袋富强粉。喏,这是你嫂子给你装的。我娘打开纸包,里头装着给姐姐的一对绒花;揭开纸盒,里面装着的是满满的白面。我们娘三个,谁也说不出话,齐刷刷地给高大爷跪下……

 

二十年过去,我毕业留校,带了几个研究生。其中一个是七叔的儿子,小胖。他没等毕业就要去德国留学,高大爷高兴得不得了,拉我去正阳春。吃烤鸭的时候,他劝我也考虑出国留学。小胖说,大爷,您不知道,我大哥离不开大嫂。他在学校里叫老师,出了学校门就叫大哥,上一辈兄弟,到我们这一代还是哥儿们。高大爷对我说,要多想想老婆孩子的明天,别老惦记今天。今天,不是还有你高大爷吗?

 

转年,我办后好美国签证,去高大爷家辞行。高家的小院儿挤着十几户,四棵树砍了三棵,西南那棵石榴还在,稀稀拉拉地挂着几片树叶。我推开南屋门,高大爷站了起来,大声地招呼着,八十多岁的老人,声如洪钟。前儿个就听说你要走,特别备了礼物。他说着,拿起八仙桌上的一只木匣。我手托着高大爷亲手做的紫檀礼盒,轻轻拉开上面的抽板,露出一只杯口朝上的双龙酒盅。细看,内壁有一道弥合的纹理,正是我爹摔裂的那只酒盅。外壁釉彩花纹中间巧妙地分布着细小的金锔子,把两半儿紧紧地锔在一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匠心独具的点缀呢。

 

 

 

 






木桐白云 (2014-02-15 23:02:57)

果然好料子!

司马冰 (2014-02-16 04:26:39)

原文看了,改得实在好,起承转合,行云流水,有味道,见功力。如果我办文学杂志,聘你为首席编辑。Tongue Out

费明 (2014-02-16 03:17:00)

王克斌是美国第一个华文网站《华夏文摘》的写手,43年生人,老清华,来美国后一直在政府机关供职,近日退休。

昨晚看到他写的《把兄弟》,我很喜欢文中浓郁的市井生活气息,老北京中下层民俗民风。但我这个王老哥比我还要理工,文字上的笔误也不少, 干吗不重新写呢。王兄看到, 不但没生气,还夸我发挥得好。唯一不满意的地方是七叔的棺材不该用牛车送, 那要走好几天呢。

我对这篇文章的改动很大,但素材原著仍属老王,我希望他能在我写的俄基础上再改动存档。

费明 (2014-02-16 04:54:37)

我又逮着个捷径:抄袭。比原创省劲儿,省时。关键问题要能找到富金矿。你这个大老板要是能指出金矿所在,我一定能炼出真金。

若敏 (2014-02-16 13:47:53)

写得好,这个题材能够让人深思,什么是真正的把兄弟,一定是出自患难之交,受难之时。我特别同意冰姐说的。你会成为一个特别好的编剧。谢谢费兄分享!

费明 (2014-02-17 03:31:39)

京津冀一带,人多血性,正直,凡事儿较真,认死理。我二十多岁时有一次在天津大街买青菜,那天下着小雨,打伞排队。人多菜少,眼睁着后来的就买不上十,来了个大个子,硬加塞。正好在一个老头儿前面,老人不干,那个大个子竟然动手打那个长者。TNND,我一声大吼,冲了上去。那大个子的哥们儿拦住我“放下你的雨伞”,我这才意识到他是怕我把带尖而的雨伞当作凶器,我扔下雨伞,上去拧住那个大个儿。所有人都不买菜了, 和我一块把那个大个儿顶到墙边论理。 

现在往回看,这中间有很多江湖气,没什么理性,也不解决问题。

老王这个故事所以打动我,让我把自己的写作计划打乱,花了一个早晨时间重写, 就因为它忠实地记录了那个时间的民风民俗。而不为颂扬文中那个父亲的所谓的义气。

海云 (2014-02-16 16:11:27)

有意思的再创作。

阿朵 (2014-02-16 16:53:19)

挑个错:

这一回,我却带搭不理,是不是应该

这一回,我爹却带搭不理?

很有味道的创作。

费明 (2014-02-16 16:54:17)

我在新疆农场当了七年炊事班长,最拿手的未必受欢迎,最受欢迎的是回锅粉条。头天剩下的粉条,添油加醋,加上辣子大蒜,在油锅里爆炒。盛出来油汪汪,色香味具备,人人喜欢。

正是她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费明 (2014-02-16 17:21:42)

多谢指正,其实还有几处。我这人粗心,文字总有疏漏。

下面链接是老王的原创。http://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38826, 很好的素材, 但结尾欠佳,文中的那么多人都没有交代。我想还不如重写(这是不是剽窃,或是对原作者失敬,挺缺德的?)把酒杯当作道具,把我爹的性格写出来,把高大爷写完,把枝蔓都去掉,于是就有了这篇文章。这大概是我写得最顺手的一篇文章。

彦彬对我改他写的《蒋老汉嫁女》很不以为然。老王还夸奖我能够发挥呢。

仲夏百合 (2014-02-17 02:58:49)

改得真好。 有主有次, 有滋有味。

费明 (2014-02-17 03:33:56)

CND 的人说,絮叨绵长的京味小说, 叫费明改成了干脆利索的天津快板了。说得有道理,我看老舍的京味小说就着急, 北京人太能侃。不过呢,有人还就是喜欢那份慢条斯理。

这个结尾下了点功夫。我爹不是把酒杯摔成两半了吗?高大爷给锔起来了。这个弥合映射着高家和我家的弥合—— 在我爹把自个儿气死之后,是高大爷帮衬着我们这个家, 弥合了两家人的感情。——记得吗?最困难的时候,高大爷给我家送来一盒白面,我们全都给他跪下了。

呢喃 (2014-02-17 19:46:05)

再创作并非容易!赞一个!

费明 (2014-02-19 11:24:04)

多谢打气。

我刚刚开始写小说,这篇是将纪实散文改写成小说的一个尝试。通过这个“再创作”,总算懂得一点点小说和散文的区别。关于这个话题,打算写一篇文章,就不在这儿展开了。

天地一弘 (2014-02-19 03:48:11)

好故事,精彩!

费明 (2014-02-19 12:47:54)

幸亏你看的是最后这个版本,贴出来之后又改了多次,为求准确精炼,文章的改动是没有止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