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的礼貌

    对于司马光来说,国人不知其是谁的人很少,毕竟光哥是砸出过声响的人物,在所谓的中国好声音中,光哥当年以一大石砸缸,响彻中华大地,名振九洲。当然,以光哥之能,决不会一生中只搞出这么一点声响,砸缸之音对他来说只是小儿科而已,光哥真正玩的大动作除了一辈子反对王安石(王安石的思想太激进,不是对就是错,缺乏宽容心)以外,还搞了一部中国史学巨著《资治通鉴》,这部大著以时间为纲,以事件为目,使其心声永远在中国历史长河中永不停歇。
  
  但作为现代人来说,恐有其一点上很多人就不太了解光哥,那就是光哥不但是一个史学家、政治家、文学家还是一个杂文大家。这种不了解主要是时代之故,今日之重臣与古代之大臣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是两者杂文上的差距,古之大臣、重臣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杂文高手中的高手,而现在可能更适合搞报告文学。
  
  人是社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社会上发生的许多事往往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在很多时候,冲突在所难免,矛盾也就理直气壮。但事情还是要解决的,如何解决?今日之重臣洋洋洒洒且又含糊其辞搞一篇报告文学出来,上媚主上,下压臣民;而古之重臣如司马光等就采取以杂文的形式,劝谏主上,力求在矛盾的合理范围内,解决事情。
  
  在中国最幸福的年代,宋仁宗时代可谓是响彻宇宙,虽有外敌,但国内却百业振兴,社会和谐,唐宋八大家中除了大唐的韩愈、柳宗元之外,其他六人都生活在这个时代。和谐幸福的日子里,仁宗虽高高在上,但也想过过俗人的生活,享受一下俗人的乐趣。在当时,女子相扑十分流行,女子打架本就吸引人,何况还是赤膊上阵的相扑比赛,因此其场面不但火爆叫座,也引得宋仁宗兴味盎然而留恋忘返。
  
  这样一来,光哥看不下去了,堂堂一个皇帝喜好这些低级趣味的事物,与国与民岂能有益,因此光哥马上写了一篇杂文《论上元令妇人相扑状》来劝谏仁宗。仁宗收到这篇杂文后,内心实是十分不悦,但还是接受了司马光的劝谏,取缔了这一“很黄”、“很暴力”的活动。
  
  众所周知,由于中国历史文化之故,家天下的体制超于一切,主上的意志、想法和欲望是很难改变的,多少良臣为了劝谏主上而获得了身首分离的待遇。对于很多事情来说,每个人的理解能力会不同,获知其风险程度也会不同,如果说硬要用你的了解去解惑他人的不解,短时间内很难行的通,那么事情总是要解决的,如何做?这就是中国会有杂文的主要原因。没有家天下,也就根本没有杂文的生存环境。
  
  以一人之知去解惑天下之知那是很难的,这世上没有人愿意做错也没有人认为自己是不对的,没有人想毁灭人类和世界,人类很相亲也很矛盾,对与错总是建立在知与不知地不停转换当中。何况哪怕真理真掌握在你手上,你就能肯定你是全对?就如你是全对的,如你沟通不了他人,这样的对又有何意义?
  
  而要想与他人沟通,最重要的就是礼貌,一个写杂文的人要学会掌握杂文的礼貌,不以恶说恶,也不以善称善,持中庸之道,不盲从随流也不痛打落水狗。
  
  古人造字以纪数,起于一而极于九,九往往意味着无穷。而对于杂文中的“杂”字来说,上九下木,是意味着对于无穷数的人来说,同样一件事的对与错也都是不尽同的,而下木则表示有一部分人已木纳而误入歧途,如何劝谏这些木纳的人,这就是杂文的作用。
  
  
  但什么是好的杂文?或者说一篇能给社会带来正能量的杂文因是怎样的?光哥的杂文就给国人带来最好的注解。杂文不是以正义为理由而对他人进行不留情面的叫板,更不是带有某种贬义的讽刺和嘲笑,而实是要有礼有节且有理有容的基础上进行劝告。从另一种角度上来说,一位重臣为劝谏皇上而牺牲自我这不算名臣,真正的名臣是想办法让皇上接受你的思想,用你的思想去引导主上的思想,从而获取共赢。如何做?杂文人人会写,但一篇真正好的杂文,其不是占理不容人,也不是以对压人,更不是想借此达到个人的功利目的,而实是要有礼貌。礼貌的杂文是敢于站出来指出问题的同时还需具有宽容心,有宽容才会去正确的理解对方,有理解才可能找到完美地方式去解决问题。
  






木桐白云 (2013-06-03 01:32:51)

文章是人思想的外化,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文章。

林静 (2013-06-03 03:00:12)

有道理。

外星孤儿 (2013-06-03 05:10:07)

有些杂文有礼貌,有些杂文就没有礼貌,有些杂文还是短剑,匕首呢,呵呵。我们上学时就学了很多现代的匕首杂文。

雨林 (2013-06-03 12:21:30)

一篇关于杂文的好杂文。

若敏 (2013-06-03 17:18:52)

非常有意思的一个题目,也是一篇有趣的杂文。杂文要写得好,还真不容易。

呢喃 (2013-06-04 09:23:42)

坚决举手同意,说话要有礼貌,文字也一样。

余國英 (2013-06-04 11:08:09)

同意!

余國英 (2013-06-16 08:35:13)

同意!比上表直諫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