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也缴不完的款

 

                                                                  一辈子也缴不完的款

 

 


    前年暑假儿子刚领到驾照,手痒借了一个熟人李某的闲车想练练手,点儿太背了,不到一周先是ohne Parkschein5欧元、之后是falsch Parken 15欧元,不出半个月交通肇事Umfall,上帝保佑!没有人员伤亡,属于雨天路滑追尾,撞在前车车尾的保险杠上,撞的车完好无损,倒是把借的车撞个坑,于是赶紧花钱修好送去,外表根本看不出来什么,并一五一十地委实相告,结果让人好一顿埋怨,谁让你报警了,私了了不就没事了,那你就等着罚款吧!

        开始说什么也不要那车了,撞过的车不爱用了,非得让儿子花钱买下来不可,我出面向李某承诺以后发生的费用一定如数承担,人家才勉强收下。想想也在情理之中,也能够理解人家的心情。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还真有些想不通呀!

        前年正巧李某回中国为我捎来一笔钱,整数给了我,余下来的428欧元,立马扣了下来,理由是以后留着扣款,按理说这是两码事儿,还不知道怎么个扣法就先下手为强了,我心里也有气了,可是谁让咱倒霉了,显然是对我们的不信任!当时觉得挺对不住人家的,不给就不给吧!反正扣钱也有发票的,于是这笔钱一直在李某的手中,从20117月开始,每一笔钱怎么扣的我们一概不知,没有发票,也没有文字材料,在我的催促下,一直到2012年年底,终于寄给我如下的扣款明细:

2011715 931 罚款单 ohne Parkschein 5 欧元

2011728 954 罚款单 falsch Parken 15欧元

2011729 Umfall 出事故

2011101 保险费 43,32欧元

20111010 罚款单 超速6Km每小时,15欧元

201110 右前侧大灯不亮10欧元

201211 保险费 320,60欧元,比2011190,70欧元多交出129,90欧元

201311 保险费277,85欧元,比2011190,70欧元多交出87,15欧元

 

合计305,37欧元

如果不出交通事故,我的保险费会按一定的比例逐年下降,而不是190,70欧元,总计 428欧元减去305,37欧元等于122,63欧元。



李某

201212

 

       看到如上的账单,不仅我傻了眼,而且儿子也懵在那里。2012年的“世界末日”都挨过去了,可是我的“世界末日”还没有过去,也没有耽误扣2013年的罚款,余款是没有退回来的意思,也许还不够呢!接下来的还有2014年、2015年,一直扣下去吗?儿子悲催地自言自语道,这样说来恐怕我这一辈子也缴不完这钱了。而且车灯的10应该不是我的事,因为车前右边撞车,修车的时候都检查过的,车灯毫无损坏。保险费是一年比一年少,李某享受老公的几十年的车龄待遇,越缴越少是合理的,那么多出的部分就是我承担的部分吗?!


         没有遇到过这事儿,
真想听一听明白人的看法,交钱也交个明白是不是!


呢喃文/图



 






老来天真 (2013-02-04 13:02:29)

这真是一笔糊涂账,这样不行,一定要有个了断!只有请交通律师来解决了,要知道私了了不了!这个就像个小辫子样的,给捏在人家手上,这个日子不爽!

天地一弘 (2013-02-04 14:22:28)

这款交的,有点冤。

天婴 (2013-02-04 14:35:05)

呢喃,还是找律师了结吧,李某的账单儿也太坑爹了。

呢喃 (2013-02-04 20:28:23)

谢谢!你说的是。这个日子烦唧唧的不爽,可是请律师也要花钱滴,先咨询一下。

呢喃 (2013-02-04 20:30:30)

律师都说冤了,我还真的沉不住了。很想倾听一下你的看法?

呢喃 (2013-02-04 20:32:24)

谢谢天婴的支持和回复!

天地一弘 (2013-02-05 03:29:19)

按照中国目前法律有关规定,对于借用别人的车子,如果出了事故,驾驶员和车主对事故负连带责任,事后一般就不在承担责任了。德国法律比中国法律严谨,最好咨询一下德国律师。

渺渺 (2013-02-05 04:23:45)

这李某是啥人啊?你怎么会有一笔钱委托他代拿了,这不是明抢吗?赶紧着律师解决吧,千万别再私了,私了就意味着永远没完没了!

惨痛的教训,以后再也别和这样人来往了。咱怎么一下子成了提款机呢?

予微 (2013-02-05 04:50:04)

被这账单绕糊涂了。

刚来美国时,亲戚半开玩笑的警告我:“美国人有三样不出借:老婆,汽车和钱。”也是因为这借车,万一出了车祸,保险公司不理赔就很麻烦。

至于钱,碰到需要帮助的人,直接“给”,不指望还。

henrysong (2013-02-05 08:30:10)

秀美讲的没错,是这样。

呢喃 (2013-02-05 12:44:44)

有的德国人也是这么对我说的,“驾驶员和车主对事故同时负连带负责,这钱是车主的事了,双方需要坐下来好好谈。但是与车主讲不清楚就只好请律师干预了。”

其实她要不这样扣,也得想法弥补一下她的损失的,嗨!因为这事伤了和气,太不值得了。

谢谢一弘!祝春节快乐哈!

呢喃 (2013-02-05 12:48:44)

就是教训,才不能忘记!让更多的人汲取教训哈,祝春节愉快!

呢喃 (2013-02-05 12:51:00)

总结得太好了!切忌!

祝大家春节愉快!

panda13 (2013-02-05 17:20:25)

这账太难算了。还是应该让保险公司出面的好。

老来天真 (2013-02-05 19:19:57)

我家老狼说:她没有理由强迫你们买汽车,这话说到哪里都不可以的。我已经给你写悄悄话了!

呢喃 (2013-02-05 20:48:11)

看到了,我已经回复。再次谢谢!

呢喃 (2013-02-05 20:49:48)

谢谢你!我会考虑。

henrysong (2013-02-06 09:28:34)

这李某过分了。扣钱可以,但总要有个凭证啊,譬如发票之类,总不能随便乱来吧!

这种人可以永远不再往来,省得晦气。

呢喃 (2013-02-14 20:54:26)

是的,你说的很有道理,谢谢你!

新年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