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形成习惯的坏习惯立法 不适用于人人平等的原则

 

朱洪幸

“人人生而平等”,这是古希腊历史之父希罗多德在2500年前首先提出
的。这一人人平等思想,一直影响着以后的历史。美国的《独立宣言》、
法国的《人权宣言》以及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等等这些纲领性的文
件,无不体现着“人人平等”的思想。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的原则,已被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所接受,成为几乎所有国家的
重要的宪法性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该是立法的平等,守法的平等及执法的平等

在法律条款中,有积极性条款,中性条款及消极性条款。
为了提升法律的品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值得探讨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适用于法律中的积极性条款、中性条款。
而对部分消极性条款则不适用。
比如,法律禁止18岁以下的人吸烟,对18岁以下的所有人来讲,这是
平等的;法律允许18岁以上的人吸烟,对18岁以上的所有人来讲,这也是
平等的。然而,这种平等是值得商榷的。
吸烟是一种坏习惯,18岁以上的人吸烟,都有着这种坏习惯。法律就
应该立法禁止这种坏习惯,禁止这种未形成习惯的坏习惯。例如,今年是
2018年,如果今年立法,法律应该禁止200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不许吸
烟,终身不许吸烟!把2000年1月1日作为分水岭,之前出生的人,可以吸
烟;之后出生的人,不许吸烟。为什么这样区分呢?因为2000年1月1日之
前的人吸烟,他们已经形成了习惯;200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吸烟,他
们还没有形成习惯,所以法律应该禁止这种未形成习惯的坏习惯。
如果法律能够禁止这种未形成习惯的坏习惯,那么这个世界上很多事
情都可以白骨生肉、绝处逢生!据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报告称:全世界现
有11亿烟民,每年700万人死于吸烟,经济损失1.4万亿美元。也就是说,
除了经济损失,每天还要死亡2万人。这种死亡的残酷对我们心灵的震撼力
,应该已经超过了广岛、长崎原子弹爆炸的威力!但事实上人们往往麻木
不仁,或者是叶公好龙!假如能够实现禁止200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不
许吸烟,终身不许吸烟!那么,吸烟的人就会越来越少,不吸烟的人就会
越来越多,一百年后,我们这个星球上再没有一个吸烟者,芳香就会飘满
我们的地球村家园。
希望各州议员、国会议员能够关注这一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一

个人及其子孙后代的大事,能够提案有助于这一法律的立法修正,造福于
天下的百姓,让明天的世界更美好!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