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自然天堂里的小国王(十七)[《熊哲宏文学自传》连载17]

 

十七

 

 

 

我少年时期的游戏,可谓五花八门。跳房子呀、打玻璃珠子呀,跳绳之类的游戏,新庄小学提供了天然的空旷场地。可我玩得最爽的莫过于在泸水河里。嬉水、日光浴、游泳(最典型的方式是在急流上“漂潭儿”,潜水捉迷藏)、摸鱼儿。不一而足。刚到新庄那会儿,母亲为了让我和哲喜这两只刚从官地坪黄岩地来的“旱鸭子”识水性,每逢星期天就要带我们下河。而在放暑假的整个夏天,几乎天天我们都要下河。母亲带我们下河多半是东边,可能是因为下河方便,从操场东面那条小山坡路下去,走过一横一折的两道田埂,就到河岸了。总共只需约5分钟。还可能是因为这一带的河滩适宜母亲洗被子和衣服,河床宽广,几乎有一半是长年不淹水——除初夏发水季之外——的大大小小的岩石和鹅卵石,母亲洗的被子衣服就直接晒在石头上,往往到我们要回家时,它们就已经晒干了。而更可能的,是母亲觉得这里安全些。那流水的河面上,靠我们这一边几乎有一半是浅滩,不仅水浅,而且流速平稳,即使我俩摔到在了水里,也不会被水流冲走。这样,当母亲在洗东西的时候,她可以放心地让我俩在河里尽情玩耍。母亲时常洗好了被单,就吆喝我一声,我帮她把被单牵开铺在岩石上晒着。我和哲喜全身赤裸,呆在河里忘情地嬉水。不是学着游“狗爬水”(双手间或触着水底的石头,像狗一样的爬着游,同时双腿发疯地弹水,弄得浪花四溅的),就是在水面上“打漂漂儿”玩。这是一种颇需一点儿智能的技巧:你选一块越扁越好的鹅卵石片,朝宽阔的水面上使劲一扔,那石片在水面上急速“漂”过而溅起的浪花朵儿——一个个呈圆圈儿状——越多,你的“漂漂儿”就打得越多。我打的水平是,一般少则四到六个,多则十来个。这取决于你选择的石片儿是否规整,你扔出石片的力度和姿势是否到位,还要考虑到当时的风速和风向。在河里嬉水的最典型方式是二人打水仗。我俩时常打得不可开交,因为彼此势均力敌,谁也不让谁。这就不免有时假仗打成“真”的了——往往是以哲喜恼怒地大哭起来而告终。

 

我们水嬉够了就爬上岸,赤身躺在温热的鹅卵石上晒太阳。有时即便石头炙烤难耐,我也会硬撑下去,因为当你水淋淋的身子一着地,随着那热水气环绕身体的袅袅升腾,石头一会儿就不烫了。如若这样的玩法一整天下来,就那么在强烈的日光下曝晒,到了晚上可就要受苦了:我的后背、尤其是背脊一带,会有轻微火辣辣的烧灼感。过几天呢,皮肤就开始脱了一层薄如蝉翼的花瓣膜儿似的东西,整个上身就花一块白一块的了。有时我们躺在河岸上,就你跟我、我跟你地撕起那翘起的花瓣膜儿来了。随着夏天的演进,我们的身子也就在河里随之晒成了不折不扣的黑鬼,那就像是老天爷给我们换了皮肤似的。当然喽,冬天一过春天来临,我们的身体又恢复成白小胖了。

 

在盛夏水流量最小的时节,母亲会指导我俩帮她“修建”一条适宜洗衣的“水道”。若是水太浅,流速太慢,而她在清洗被子衣服的时候,需要将它们在水面上铺展开来,这样就洗得更干净些;更要紧的,是水位离她常洗的理想位置——那里有一块倾斜着的大些的岩石,好在上面用木棒槌来槌衣物——低很多了。如果能把水向这里引过来,形成一条水流充足的水道,岂不美哉?我充分理解母亲的意图,就带着弟弟干起来。要实现这个目标,实际上是要在水中垒起一道“河堤”,而且要呈“丫”形,以便让水流汇集到母亲所需要的地方来。为了起到某种“蓄水”的作用,我们还在我们开辟的水槽的下端,垒起一道半圆形的封闭式“围墙”(由大小不一的鹅卵石垒起来,不超出水面)。

 

此刻我的意识脑屏中快速重放当时的情景时,一个不易浮出的记忆突然显现:有一次,我和弟弟在河里捡柴时,发现了一条刚刚死去不久的大鲤鱼,被“搁”在我们构筑的“围墙”上了——想必是河的上游刚刚有人“赶鱼”了。印象上大约有七八斤的家伙,因为太重,只好由我和弟弟抬着弄回家的。

 

在新庄的初期,我摸鱼儿,充其量也就是摸些“水爬虫”而已,因为技术有限呀。当你在河里试图翻开水中的石头的时候,最先、最容易见到的就是那种爬虫似的小玩意儿了。不知我儿时的水爬虫学名叫什么,可它们给我的教益却不少哩。首先我欣赏的是它们给自己造的“房子”,可堪称为一件小小的自然杰作。多在扁平石头的下面,一个或两个全是由小石子颗粒构成的像燕子的窝那样形状的东西,紧紧地倒贴在石头上。你轻轻地碰触它,或撕开它,就会发现这些小石子颗粒是由一种黏乎乎的灰白色丝线粘在一起的,这丝线般的黏绸物不仅相当的紧实,而且拉很长也不断牵。这让儿时的我想起了蜘蛛吐的网丝或春蚕吐的蚕丝,并推测水爬虫正是用它自己吐的唾沫将这些小石子儿粘成房子的。它们的房子最喜欢建在浅水的激流上。当你把石头翻过来时,这个肉嘟嘟的像蠕虫似的小家伙,就会从它房子的一个洞口——几乎与它的身子一样大小——爬出来。如果它是个机灵的家伙,当你看见它时,它早已从洞口爬出来了,身子猴急劲儿地一扭,就滑开了石头,消失在幽咽的水流中了;如果它是个傻头呆脑的懒虫,就只刚刚钻出个流水线般的尖头小脑袋,这样你就轻易将它逮在手中了。这个像蚕一样的身体的家伙,可颜色比白胖胖的蚕难看多了,浅些的家伙,呈麻灰色,深些的,则是透亮的乌黑色。通体软绵绵的,想必全是由蛋白质构成的。现在想起来,这家伙完全是可以吃的,可惜那时我们不曾想到要吃它。只是我后来学着钓鱼时,才知道把它当作诱饵来用,而且它对鱼的诱惑力可是比蚯蚓还要大呢。

 

随着我学摸鱼逐渐摸出了门道,这小小的爬水虫就淡出了我的视野;当我后来技术高妙出神入化的时候,我的最大能耐是徒手抓我们那会儿叫的“狮子鱼”(上海人称“昂刺鱼”)。也许是因为它的脑袋——尤其是那张扁平半圆弧般的大嘴——长得像个狮子,再加上那全身通体的青黄色,更是赋予了它高贵般的气质,我们就把它叫做狮子鱼了。要想空着手在水里逮着它,相当不易呢!因为它头大尾细,尾巴尖尖的,再加之它皮肤上那层滑溜溜的黏绸分泌物,你的手要攥住它,就得要有特别的“功法”。我好像是尝试了好多年才练得这般手法的。

 

终于有一天,我的这般功法还真的用在了刀刃上——我助推了我大幺大姨在新庄一见钟情式的恋爱成功。那是196869年夏天,我大幺熊先英从部队来新庄相亲,第一次跟我大姨王月明见面(有关背景情况见本书第一章第三节)。他俩一见便情投意合。那天傍晚,西下的夕阳将它最后一抹金色的余晖挂在了沙儿河对岸崖壁的树梢上,也投射在了那一对坐在河边互诉衷情的恋人背上。而我和哲喜则在水里给他俩摸鱼。那天我似乎是有意在他们面前图表现,着力展示我的摸鱼本领。兴许是因为我觉得他俩是天生的一对儿,冥冥中希望他俩真的好起来。哲喜几乎没抓着鱼。有时我希望他配合一下,比如帮我堵住石头的另一端,可多半是帮倒忙。我会首先判断哪一类石头下可能藏有狮子鱼,然后聚精会神小心翼翼地下手;如果我伸进石缝里的双手没有揪住鱼,或者鱼一听有动静就从另一端逃走了,我会敏锐地发觉,并立马跟踪,看它往哪里跑。多半情况下,被惊动的狮子鱼不会直接远游,而是仓惶地就近找一个石头藏匿起来。别看它长着个大脑袋,却可是笨得很哩。只要把自己的脑袋钻进石头里去了——不管石头是大是小,也不管自己的身子和尾巴是否还露在外面,它就以为自己安全了,就呆在里面不动了。这时,我逮住它的最佳时机就到了。可谓手到擒拿!那天我抓住的鱼足足有半桶呢。今天我完全可以假设,我的狮子鱼对于大幺大姨感情的加深多少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母亲洗衣服的“水道”的前方,那靠近河对岸的岩石斜坡的深水流一带,就是我十岁以后和小伙伴们“漂潭儿”的地方。河对岸的地质构造像是个天然的跳水台,有一百来米长的一道倾斜式的岩坡,那岩坡的幅员会随着河水的涨落而时高时低。岩坡的上方是厚厚的灌木丛(再上面就是一条可通往县城的小路),里面有木渣子树和蜜蜜儿树,我们游泳要是游饿了,就采这些东西吃。这岩石斜坡的颜色整体上呈灰白色,却间杂有黄褐色或赭色的形状各异的图案,从河这边看过去就宛如一幅幅雷诺阿笔触稀薄的印象派风景画,特别是当晚霞给它着色的时候。更给这幅图景锦上添花的,是盛夏的岩石斜坡上端的石缝里,点缀着一束束婀娜多姿的黄花菜,看上去更像是雷诺阿晚年在卡涅所画的田园牧歌式的伊甸园风光。这里的水流不太深,顶多也就一米多,可也不浅,而且流速还急,你可以看到水面上——特别是我们下水的上游——那不时交替的向下回旋的浪线,刚好适合我这样大小的孩子在这里漂潭儿哪!

 

所谓“漂潭儿”,就是你站在斜坡岩石上,纵身往水里一跳。这里的关键是“漂”。你一旦入水后,就要像个死人似的,全身浮在水面上,四肢伸直并放松,随波逐流,任其身体随着水的下流而自由漂动,直到你漂到不能再往下漂的浅水处。(而新庄的人通常正是在这里过河的。只要把裤腿卷到膝盖以上就可以过河了;从这里再往下,经过一段狂野般的湍急奔流,就是前面我说过的“转拐潭”了。)

 

漂潭儿的同时还伴随另一有趣的游戏:潜水搜寻“猎物”,那就像是在水里捉迷藏似的。几个伙伴一起,在灌木丛里拔些青草,或摘些碧绿的树枝桠儿。先由张三下水把它藏匿在岩缝里或大石头下面,然后由王五再潜水把它搜寻出来。从事这项游戏需要相当的水性。首先,你隐藏青草或枝条的地点得非常讲究,不易被人发觉,否则别人就会轻易地找到它;而且你藏的时候不能露出绿色的“尾巴”,那就容易给人的眼睛留下线索或蛛丝马迹。再说,你在水下要能足够的憋气,你憋气的时间越长,找到“猎物”的可能性就越大;否则,你刚潜入水底,还没来得及搜寻,就憋不住只好浮出水面了。如果你只有这等的能耐,就会被开除水里捉迷藏游戏的资格。

 

得益于泸水河的天然馈赠,我在新庄的另一项游戏是“抓矷儿”。这“矷儿”,就是小石子,是从河里捡来的。适宜于用我们的小手来“抓”的矷儿,通常的大小是半厘米见方,正方形、矩形、平行四边形,甚至棱形的,都可以,但不能是圆形(它会滚到一边去了)。它们多半是天然形成的,在河里经水流的长年冲刷、岩石彼此之间的碰撞,形成了我们所需要的形状。哪怕是标准的正方形,它也会被大自然塑造成没有棱角的平和光滑的边缘。你把它们抓在手心里,会觉得柔和腴贴,丝毫没有刺手扎肉的感觉。这些石子的颜色五花八门。我最喜欢的,当然是白色的哪!是那种纯纯的、晶莹的、亮透的白,堪与新疆的和田玉相媲美的那种白。我在河里嬉水或日光浴的时候,特别是在河里捡柴禾的时候(因为搜寻的面积要大得多),就会在不经意间,发现令我眼前一亮的“玉石”。我这里甚至可以去掉玉石这两个字上面的引号!因为我断定,我捡到的这些形状各异、美不胜收的白石,就是今天的人们所疯狂欲求的那种玉石!

 

随着我捡起一颗晶莹剔透的白色石块而发出一阵尖利而快乐的欢呼声,我的少年将我召回到那遥远过去的新庄泸水河的河床上。那就是一座天然的玉石矿藏啊!我这样说,一点儿也不夸张。这种白色的石块,你不得不叫它“玉石”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哦!对于这些玉石,新庄人司空见惯,没有什么可稀奇的,也没什么可稀罕的!更没什么人想到要用它来卖钱、赚钱。似乎他们在本能地保护和珍惜大自然赠予的这个宝贝,除了有人用它来装饰一下自己家里的锅灶台呀,石砌房子的门框窗框呀,水井盖之外,谁也想不到把它用来换成钱。我儿时的新庄人,从不知道贪婪!

 

我会用我捡的这些白白的石子,配成一付“矷儿”——或十颗作为一付,或二十颗一付,都可以,就看你是和什么样的伙伴来玩抓矷儿的游戏了。如果是和比我小的女孩子一起抓,就用十颗一付的;如果是和男孩子一起,就得用二十颗的了。我也像一个原始野蛮人那样“加工”我的矷儿。有时,你捡了一个比较大的白石块,在你爱不释手的情境下,就会产生把它加工成矷儿的冲动。就像野蛮人捡着一块燧石要把它做成石斧一样,我就用陈伯的铁锤把它砍成方形的矷儿。这是一个需要聚精会神精雕细刻的过程,用力过猛就会把它砍碎,或总是砍不成你所需要的形状;力量不够呢,它的质地坚硬,仿佛纹丝不动。每当陈伯见我在瞎折腾石块时,他总是提醒说“当心砸伤你的手喔!”

 

抓矷儿,本来是女孩子擅长的游戏,我之所以也会玩,是因为隔壁杜家的大女儿杜春早。她应该比我大一两岁,她在打猪草的时候会忙里偷闲,找我玩抓矷儿。我有好几付矷儿呢(最初的那一付,还是她帮我积攒的),除了纯白色的外,还有黑色的(有的地方点缀一些小白点儿),黄色的(以黄色为主,间杂一条条的白色断层,就像是被浓缩了一堵矿脉岩层),青灰色的。若是和男孩子玩,我通常会拿出一付杂色的矷儿,那里面是什么颜色的都有。男孩子玩它往往缺乏耐性,玩腻了,就会把矷儿到处乱丢,相互用它你丁过来我扔过去的。

 

这游戏可以是两人玩,也可三人、四人玩。若是我和杜春早玩,其中一种玩法的规则是这样的:她会先将握在右手心里的一付矷儿(二十颗),轻轻地、随意地全部往地上一扔,然后从中捡起一颗来,作为向天空抛掷的媒介。就在你快速向上抛掷的一瞬间,同时在地上猛地抓起矷儿在手心里,并且要在空中下降的矷儿快要落地的一刹那,手心翻过来将它接住(让空中的矷儿直接落入手心中)。如果你在抓地上的矷儿时漏了矷,或者那空中下落的矷儿没有接住,那你就没有机会了,这一回合就输了。如果你在这一过程中一切正常,那么你抓起来的那些矷儿,就属于你的了,就算是你的“本(钱)”了。在每一次抛掷中,你从地上抓起的矷儿越多,那么在这一回合中,你抓的次数就越少,而完成这一回合的速度就越快。这里的要决至少是:你在开始扔矷儿的时候,就不要让它在地上太散乱(要多让一些矷儿挤在一起)。否则每一次你抓的时候就抓得很少。

 

第二种玩法的技术含量更高:开始时不是全部扔在地上,而是先双手捧着,一起将矷儿轻轻往上抛,同时右手背翻转过来,将落下的矷儿用手背接住。你手背上接住的越多,你得到的本(钱)就越多。你将手背上的矷儿收归己有后,再把地上那些没接住的矷儿,按第一种玩法的程序把它抓完。但这里的绝招在于:你在接空中下落的矷儿时,不是让它直接落入你的手心里(这相对容易得多),而是你那本来就握有地上矷儿的手心,将下降的矷儿在空中猛地向前一握(我们叫它“招”矷儿;或把矷儿一“招”)。要是弄得不好,那下落的矷儿就会从手心里飞出去。

 

无论是哪种玩法,我当然都抓不过杜春早。女孩子的手就是灵巧麻利些。她的手,特别是手背,又黑又粗糙,上面遍布了不是被茅草或荆棘划伤,就是被刀砍伤的一道道印痕。那都是她长年打猪草、干农活给弄的。可她的手背在抓矷儿时可好看哪!一当她的手背翘起来,那本来就修长的手指越发显得更细柔了,而手背中间则弯曲成一个椭圆形的凹槽,好像是专门用来盛矷儿似的。所以,一付二十颗的矷儿,她的手背一次就能装个一半走了。每次不都是她赢,那才怪呢。她比我高出一个头,扎一双光泽亮晶晶黑黝黝的小辫儿,小圆脸,脸颊上也是黑里透红的。走起路来像一阵风似的,好像她总是有做不完的家务事。我是从她身上最早感受到“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意味着什么。我那么热衷于帮妈妈做事,可能也无意识中模仿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