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立法院陪审记 3

阿立法院陪审记 3

 

杭州阿立

2017年3月8日

 

上集《阿立法院陪审记 2》写到大家在休息室里侃大山(又插播了当时杭州杨梅正当时令,炭梅馋人)。

闲话休提,言归正传。

米砂锅进来了:“南希大法官开庭了。大家按昨天次序排队,跟俺走。”

众人依令而行。

米砂锅先进入法庭:“陪审员到。”

南希法官带头,控辩双方都起立,向俺们表示敬意。

陪审员们刚才休息室里笑话闲侃。现在个个神色严肃,陪审员的崇高感油然而生。

来到各自坐位上,有一本小记录本和一支笔。等陪审员都坐下了,南希才率领控辩双方坐下。

控方是铁梅和女警官袁立(没见上次的男助手)。辩方还是律师刁德意和被告胡传魁。

南希先对陪审员们关照一些注意事项:

1.   每人一本记事本。需要的话,可以做些简单记录。记录本不能带入休息室。庭审结束,陪审员退庭去讨论、辩论时,也不能带记录本进去。记录本只有本人在庭审时记录和查看。庭审结束后会被收集、销毁;

2.   陪审员离开法庭时(休息、午餐等),都不能讨论案情以及发表、询问各人的看法;

3.   庭审中本法官可能会叫控辩双方近前讨论一些事。这时本法官会按此按钮,产生噪音(当即示范了)。目的是不让你们和任何其他人听见。

阿立觉得记录本没啥用,真要用时又不让看。就没做任何记录。

接下去,南希让控辩双方向陪审员作简单陈述。

控方先来。

铁梅大致说了主要案情:

胡传魁和孙二娘同居多年。这晚胡传魁回家,孙二娘做了牛排。为了芝麻绿豆一点小事,胡传魁突然大发脾气,破口大骂。

孙二娘收拾箱子准备离去。胡传魁突然把孙二娘推倒在地。孙二娘打911报警。

多名警察分批到达。给二人分开录口供等。最

后把胡传魁带到警局去了。

检察院根据警局的报告决定起诉。云云。

铁梅(末了提醒大家):“孙二娘在要开庭之前几天,突然改口供。大家对任何证人的话,包括受害者,要自己独立判断、决定,是‘全部相信’、‘部分相信’还是‘完全不信’。”

轮到辩方了。

刁兄走到俺们面前:

“俺和传魁兄认识7年多了。他大概不是谦谦君子。平时就有点儿口无遮拦。喝酒之后,更会满嘴跑火车。但是:大家的职责不是对传魁兄作道德评判。而是:他到底是‘无罪’还是‘有罪’。”

刁兄(也提醒大家):“控方会传唤很多警察。这些警察事发时都不在现场,只能依赖二位当事人的叙述。二人当时正是情绪激动之时,未必叙述完整甚至正确。大家对每个证人的证词,都要自己独立判断、决定,是‘全部相信’、‘部分相信’还是‘完全不信’。”

 

阿立注:接下去传唤证人大多只能约略记录,否则篇幅太长了。叙述次序也未必完全按照当时的进程。

 

每个证人上庭,走到证人席前时,南希都要他/她先宣誓在法庭上说的都是事实等。然后坐下来,面对陪审员,大声说出自己的姓名等。

铁梅传唤了多名警官,本文只写两位:袁立和姚铭。

袁立(年轻女警官)在警局工作数年,调到夜间巡逻队已有三年。

当晚接到警局调度室911报警后,袁立和另一位警官最早赶到现场。按照规程首先将报警者和被告分开。

当时传魁(已知道报警了)在卧室里骂骂咧咧。孙二娘在起居室。袁立就先向孙二娘询问详情,另一警官进入卧室。

(阿立注:很快又有两辆警车到达。姚铭也进入卧室。)

袁立(报警者大致叙述事件经过):

传魁兄回家较晚,已有点酒意,骂骂咧咧。孙二娘问他吃晚饭了吗?说没吃。她就煎了牛排。

传魁兄坐在外间喝酒吃牛排。顺手切了两小块,丢给两只狗:小花和小黑。丢的位置不对。小花胆大,过来叼起一块。小黑趴着不动。

孙二娘走过去捡起牛排丢到小黑身边。传魁兄见此破口大骂,摔盘子啥的。

孙二娘知道今晚不安宁了,走到储藏室拿出小箱子收拾,准备离去。

传魁兄骂骂咧咧走过去,把她一把推倒在地。继续骂骂咧咧。

孙二娘打911报警,要求派人把传魁兄带走。

铁梅(询问袁立):“家暴案很多吗?还是偶然才有?”

袁立:“很多。大多数家暴受害者并不报警。报警者也往往是类似事件发生多次才报警。”

铁梅:“就是说,你接到报警的,施暴者很少是第一次如此(以前完全没有类似事件)?”

袁立:“一次也没发生过。我参加处理的所有案子,受害者都不是第一次被施暴。”

铁梅:“你在夜间巡逻队三年了。参加处理过多少家暴报警?”

袁立:“我直接参加处理的,大约平均每周有2到3次。”

 

阿立注:听到这里,所有陪审员都多少有点吃惊。阿立更是严重乖乖:

阿笨市相对是个新的小城市。虽然面积不小(美国很多所谓的小城市占地大约都比老北京城要大很多),人口并不密集。而且有很多地方是各类公司所在,并非是传统的居民小城。阿立上下班要经过很多城市,包括阿笨市。

这么点居民,每周至少2到3次家暴案报警(一晚/同时不止一起911报警也有的)。更多的人估计木有报警。米国佬暴力之人严重很多啊?!

想想也是:别看米国佬当面很客气(吵架更是罕见),开起车来,不讲理之人很多呢(比中国开车相对还是文气一点?)。

 

警官姚铭出来,人高马大,赛过当年的穆铁柱。

铁梅(对俺们):“是否觉得姚警官似曾相识?”

不管是否真的似曾相识,大家礼貌的点头。

铁梅:“他曾经是本州州立大学的橄榄球队员!”

众人:“怪不得啊,这么高大健壮。”

袁立和姚警官先后都讲述了当晚孙二娘/胡传魁各自的陈述。并且分别让孙二娘/胡传魁把自己的陈述写下来,签名。

孙二娘写的比较工整,大致经过都写了。签名也能辨认。

胡传魁写了断断续续的没几个字:“老子。。。那个该诗的。。。一点儿面子。。。”潦草的画圈当签名了。

姚铭:“胡传魁一直问他是否要被带回警局。确认要被带走后,更是不停的骂骂咧咧。俺和另一位同车来的警官把他带上警车,回警局了。”

刁德意对每个警官也都问了一些话。比如:

“你看见事件经过吗?”

自然没有警官看见。

“当事人是否很激动?”

是有点激动。言下之意(暗示):人激动时也许会叙述不准确乃至错误?

刁兄(问姚铭):“在回警局的路上,传魁兄情况如何?”

姚铭:“他不停的骂骂咧咧,脏话不断(俺无法在此重复)。”

刁兄:“你是否也骂人了?”

姚铭:“可能有几次回嘴吧。当你和你的家人被不断(无法重复的)脏话辱骂,有回应也难免?”

刁兄不置可否。

 

铁梅:“法官大人,接下去俺要传唤孙二娘。”

米砂锅出去,引着孙二娘进来了。

既然叫她孙二娘,自然不是风吹跌倒、闻香头晕的林妹妹了。若是亚裔女士,孙二娘的身材属于一年可以挣500个工分的(关于工分参见朝鲜电影《摘苹果的时候》)。

孙二娘走到证人席,先向南希宣誓说真话。坐下来之后大声介绍自己,声音也真像孙二娘(关于孙二娘请参见《水浒传》)。

铁梅后来严重声明:别看孙二娘不是费雯丽。胡传魁可是堂堂6尺多的白旋风。孙二娘站到传魁兄旁边的话,就好比勇‘晴雯’碰上‘镇关西’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大家知道不?)。

铁梅让孙二娘叙述事发经过。

孙二娘真的改口了:说不记得怎么就倒在地上了。也许是聊斋的妖风一阵吹来?

铁梅:“以你所说,传魁也许没推你?只是往卧室走时无意碰到你了?”

孙二娘:“也有可能啊。木有‘出律’还是‘失粘’吧?”

(关于‘出律’、‘失粘’要问诗坛小诗魔曹兄了。)

铁梅:“传魁进了卧室在干什么?”

孙二娘:“他就是骂人罢了。”

铁梅:“那你为什么不离开?而是打911?”

孙二娘:“这问题老娘木有演习到,刁兄?哦,现在不能问。”

铁梅:“你的储藏室里的小箱子,就是为了需要离家出走时准备的?以前你因为传魁动粗而离开过吗?”

孙二娘:“也没特意准备。不过以前倒也有受不了传魁而离开过的。”

铁梅:“你当晚对袁立警官说,如果自己走的话,传魁会追出来拉扯?”

孙二娘:“以前老娘要离开,他是有追出来拉拉扯扯的。又不让俺走、又不停的骂人。”

铁梅:“传魁有枪吗?”

孙二娘:“他真有枪。长枪短枪都有。不过‘七八条枪’严重夸张了。大概3、4条枪吧?俺算术没及格过。”

铁梅:“枪在哪里?”

孙二娘:“在卧室里。”

铁梅:“法官大人,暂时没问题了。”

 

刁兄站起来,走到左面靠墙的一大块写字板前,画起房间的平面图来。

铁梅:“法官大人,我抗议。这与本案无关。”

刁兄:“法官大人,有关的。”

南希:“(控方)抗议无效。刁兄继续。”

刁兄指着平面图:

“左面进门是这间厅:中间有餐桌。往右通厨房。往前(靠厨房这边)有隔墙,放着冰箱之类。隔墙左边的小通道通向里面的起居室。通道不宽。。。”

刁兄(对孙二娘):“你在起居室里整理小箱子,是靠近隔墙和通道吧?”

孙二娘:“差不多吧。刁兄美术课得优秀的吧?画的真像。”
   刁兄:“传魁兄走过去,正好是紧挨着孙二娘的右面经过。这么大个子,又是醉步蹒跚。无意碰上你,完全可能吧?”

二娘:“俺真的失忆了。刁兄的赏析比蒲松鹤有道理的赶脚。真可能是传魁哥无意碰到俺了。也可能是俺的蹲功木有练到家,重心又不稳。传魁哥走路本就迅疾如风:酒助魁哥劲,风吹二娘倒。”

刁兄:“这么说,你不能确定那晚是传魁兄故意推倒你的?”

孙二娘:“不能。”

刁兄:“你也不能确定你到底为什么跌倒了?也许传魁兄根本没推你?”

孙二娘:“俺真的失忆了。都有可能。”

刁兄:“法官大人,暂时没问题了。”

 

铁梅:“法官大人,俺要求启用证物编号某某某号。先让孙二娘确认。”手里拿起一个透明塑料袋。袋里是一盒录音带。

南希:“准了。”

铁梅(走到孙二娘面前):“这盒录音带是在法庭等待室里放给你听的。盒子封条上有你的签名。你确认是你的签名吗?”

孙二娘:“是的。”

铁梅:“这是你当晚打911的完整电话录音。你确认是你和911接线员的对话吗?”

孙二娘:“是的。”

铁梅(对陪审员们):“大家注意听,孙二娘当晚是如何叙述的,尤其是她如何倒地的。”

铁梅放录音,很清晰。确实是孙二娘和911接线员的问答。

孙二娘清楚的说到:

“他怒气冲冲的走过来,一把将俺推翻在地。又怒气冲冲的走进卧室。。。请马上派人来把他带走。。。云云。”

铁梅将‘。。。一把将俺推翻在地。。。’那一段放了几次。大家确认都听清楚了。

铁梅:“法官大人,暂时没问题了。”

 

刁德意:“法官大人,俺对孙二娘暂时没问题了。”

南希让孙二娘先退庭。

 

铁梅:“法官大人,接下去俺想传唤专家春苗作证。”

南希准奏。米砂锅出去,不一会儿引春苗到了。依旧是宣誓、坐下大声介绍自己。

春苗大约不到30岁。从上大学时的义工、实习开始,到毕业工作,一直与保护家暴受害者有关。她发表了好几篇论文和调查报告,都与家暴有关。

 

铁梅:“美国的家暴很多吧?”

春苗:“是的,很多很多。俺的第N篇论文和第M篇调查报告有数据的。”

铁梅:“大多数受害者都求救还是隐忍了?”

春苗:“报案求救的只是一小部分。关于具体百分比虽然出入蛮大的,但公认的是:报案人数绝对大大少于自己承受的人数。”

铁梅:“施暴者有可能只是很偶然的一次,而不是屡犯?”

春苗:“几乎没有只是很偶然一次的施暴者。都是重复、屡犯的。”

铁梅:“施暴者为何要施暴呢?”

春苗:“动力、目的未必一样。有一个共同点是:施暴者要控制、操纵受害者。要受害者接受自己低人一等,甘心臣服。”

铁梅:“施暴必须、只有用行动(拳头)吗?”

春苗:“施暴的手段有很多。语言也可以是暴力,效果未必低于行动。施暴者也往往不只是一种手段。”

铁梅:“受害者不愿、不敢报警,为什么不选择分手而去呢?”

春苗:“原因很复杂。实现分手也很难。经济上多年的牵扯、乃至依赖啊。有子女啊。离开之后的生活难于安排妥当啊。旁人的劝和、捣浆糊啊。。。”

铁梅:“施暴者会不愿、不准受害者分手吗?”

春苗:“当然。施暴者既然要控制、操纵,很少会轻易让受害者分手离去的。”

铁梅:“比如?”

春苗:“威胁啊、更进一步的施暴啊,等等。再加上道歉啊,痛哭流涕啊。还有‘情’(love)啊。要控制、操纵别人的人,往往也是有些‘魅力’(charming)的。”

铁梅:“所以操纵、控制不只是暴力(语言或行动)?也可以通过‘煽情’?‘求饶’? ”

春苗:“绝对的。比如:‘离开你我活不了了’。‘你走的话,我死给你看’,也是控制、操纵的常用手段。”

铁梅:“施暴和酗酒经常同时出现。施暴是因为酗酒吗?”

春苗:“施暴和酗酒不同的。酗酒不是施暴的原因,但可能被用作借口。两者虽然可以共存,互相并不依附。施暴者即使没喝酒,仍然有很多控制、操纵的行为和表现。”

铁梅:“法官大人,暂时没问题了。”

 

刁兄出马:“语言也是暴力。施暴者一定是男的吗?”

春苗:“当然不是。女的也可以是施暴者。但宏观的统计,施暴者是男的百分比大大高于施暴者是女的。”

刁兄:“施暴者有时可能只是语言?”

春苗:“是的。”

刁兄:“‘受害者’可能也会语言回击吗?”

春苗:“当然有。这并不能改变谁是施暴者、要控制、操纵对方,谁是反击(push back)。反击也很少有效果。施暴者的行为总是趋向于越来越厉害、频繁。”

刁兄:“法官大人,俺对春苗暂时没问题了。俺想再传唤孙二娘。”

南希:“准奏。”

米砂锅再出去,引孙二娘出庭。

 

哦,文章好象又蛮长了。暂时打住吧。

情节次序改一下:

南希:“准奏。不过听证时间也长了。陪审员都有点疲劳吧?休庭20分钟。”

大家起立。米砂锅带着陪审员们先退席(记录本不能带),回到休息室。

米砂锅:“大家不能讨论案情。互相调侃吧。”

众人得令,没讨论案情。

只是小白兄忍不住,评论起春苗算不算专家来:

“她的论文好象也不是很高深的题目?云云。”

小哈兄:“俺对那些象牙塔里的教授和论文特不感冒。这帮人根本不接地气。只会写得神马浮云的。让你看的云里雾里,稀里糊涂。”

大家都附议小哈:

“俺也对象牙塔不感冒。”

“俺也觉得实际工作和经验更重要。”

“阿立兄,你是理工男。如何看?”

阿立:“俺们好象不能讨论春苗吧?哈哈,不过俺严重附议小哈。俺对‘名牌’过敏的。”

大家后来对春苗的印象越来越好。此是后话,打住、打住。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下集链接《阿立法院陪审记 4》)

 







北雁高飞 (2017-03-11 01:47:07)

记录的东西,不让带出法庭,怎么讨论啊?这个简单的家暴案件还好办,如果是复杂的刑事案件,就比较麻烦。

这个女人明显是后悔报警了,不想她老公被判罪。那天报警是一时冲动。我想她老公私下里也会求她。再说了,就是推倒在地,也没有伤到。

北雁高飞 (2017-03-11 01:49:17)

明白为什么立兄最初对写这个系列很迟疑了,因为必须描写的细节太多,又无法忽略跳过。Embarassed

杭州阿立 (2017-03-11 12:13:53)

北雁的思路和好多国内朋友相似(微信群里的留言、评论)。诗友随缘还写了很长的感言(她说铿锵有力),俺发给阿立嫂看了。Cool

记录本不让带入陪审员休息室,确实赶脚没啥用。至于案情复杂、细节繁多呢,其实慢慢学习到:都不是焖蹄关键啦,无需死记硬背的。铁梅和南希后面会跟俺们说:美食之食谱到底是,也只是,哪几样。。。

阿立在这集里埋了个包袱。看来北雁也木有摩斯到。微信留言也没人想到这是个包袱。只好下集阿立自己捧哏了。Cool

杭州阿立 (2017-03-11 12:16:41)

确实是这样。虽然很多细节最后和俺们讨论案情、判案木有关系,读者如果全不知过程,就可能严重不理解美国司法了。

又不想写的太长、集数太多。希望再写两集就够了。下集尽量把庭审写完。

北雁高飞 (2017-03-11 15:29:36)

每次龙乡结束后,都会一年半载不碰探案,好似“闭关修炼”。Cool

再说了,“鹤爪梅”的爪印,没有一定的道行的人,可循不到踪迹啊。Tongue Out

期待续集!

北雁高飞 (2017-03-11 15:30:53)

立兄,周末快乐!问候立嫂!

杭州阿立 (2017-03-11 16:18:16)

北雁伉俪粥沫鱼块!

予微 (2017-03-16 05:07:55)

阿立兄有才,记性又好,还能从潘长江春苗侃到刁德一铁梅胡传魁,那么枯燥的法庭被你写得有趣生动。

包袱是什么呢?

刁德一大概要说孙二娘用语言暴力?警察回嘴?

杭州阿立 (2017-03-16 10:45:25)

哈哈,谢予微果酱谷粒!记性其实不好,除了考试前临时突然记一下,倒还蛮灵的。C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