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

故乡,对于我们这代人,是难以确定的概念。我不承认自己有故乡,我的很多同龄的朋友们也这般向我表示过他们的理念。父母是国家干部,工作一调动,卷起铺盖就走,我们就跟着四处漂游。 

    于是,赴美之后,在定居还是回国的决择中,我便堂而皇之地对自己说:我本没有故乡,四海是家,回去干什么呢?定居之后,这种理由也确实使我心安理得了一阵子,可没有多久,平衡再也难能维系。尽管嘴里不说,故乡的思念却每每闯入梦境,且次数渐多,味儿渐浓,一发不可收拾。 

    仔细想来,我的故乡应该是江苏省睢宁县魏集乡。在那片贫脊的沙土窝里,有个小村落,不过二十户人家,我的三祖父和三叔的家就在那里。在这个小村里,我们孤门独姓,据说,顶多往上追三辈,那里便也不是我们的故乡了。是我祖父的父亲带着一家人逃荒要饭流落到那里的,至于他们来自哪里,三祖父没说过,父亲也没说过。如果勉强地说,那里就是我的故乡的话,我对那里却没有丝毫感情。我没有在那里生活过,只知道在小村南边一个果园的角落里,有着我们家的祖坟。我对故乡的印象,便就是那荒凉的濒于铲平了的几个小土堆。 

    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是在另外一个小镇上度过的,那就是睢宁县李集乡。当我远渡重洋,为了生存和发展拼搏在异国它乡之时,无数次闯入梦境的,正是这个与我童年生活不可分割的小乡镇。遥远的生活仿佛插了翅膀,一下子飞回到我的面前,那么丰富,那么清晰,那么牵人情怀,让人昼思夜念而又挥之不去。虽然,我没有鲁迅先生那有着祖宅的故乡,可我在特殊年代里的童年生活,却一点也不输于少年闰土雪地里捉鸟海滩上看瓜的故事。 

    清晨,小镇醒得很早。几家老字号的生意人家,早早地揭开了店面,升起了灶火,煮豆浆、炸油条、炕酥饼、蒸馒头。每当我们家的炉子闷灭了火,母亲就会让我们端着小筐提着饭盒去买早点。大街上的石板条早已被扫过了,光溜溜的,我一边走,一边用步子丈量脚下的石板,有时,为了不踏上石板接缝,我不得不把脚步跨得大大的,甚至于用力一跳,然后再回头,揣测我跳过的石板有多长。经常,街道两旁的住户会突然“吱呀”的一声打开门,衣冠不整,睡眼惺松的早起人,端着尿盆,怏怏地踏上石板条上的高门槛,一步就跨到了大街上,躲都躲不及。 

    因为街窄而长,街名便叫做棋杆街。顾名思义,其街特点,不讲自知。多年之后,我去张家界开学术会议,桃花溪畔有个非常出名的小镇叫王庄镇,是电影《芙蓉镇》的外景地。听说,选上王庄镇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看中了王庄镇的石板街,古色古香不说,正好是男主角扫大街的角色需要。当时,我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感,仔细一想,这不正是李集镇的棋杆街吗?我常念叨,假如摄制组选中李集镇的话,一定不输给王庄镇!甚至,在我私人的感情上,我觉得李集镇的石板街更有韵味。 

    当我赶到小铺的时候,小镇上过得殷实的老主顾们早已坐到了每天一顾的长凳上,两大碗豆浆,二两油条,或跷着腿,或半蹲着,“嗤啦啦”地连吃带喝,冒着一头的热气。我曾经馋得发狠:有朝一日有钱了,定要象他们一样,香喷喷地吃油条,热乎乎地喝豆浆。 

    刚刚打发走这波老主顾们,小店铺便迎来了繁忙的集日。我真正难以忘怀的,正是这种隔日一次的小镇集日。 

    太阳升起来了,通向小镇的大路小路顿时热络起来。赶集的人流象蜂群,似蚁队,又如流不断的水抽不断的丝,推车的,肩挑的,臂挎的,手提的乡下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小镇。 

    小镇位于两省三县交界之处,是方圆百里最大的集镇,虽说不上商贾云集,也有难得的自由贸易,素有“小南京”、“小上海”之称。通常,等我们吃完了早饭,集市上的人才能上齐。赶集,是我们的一大兴趣。我们抢过母亲臂弯里的菜篮子,往集市上最热闹的地方挤去。美国的超级市场开始对我有很大的刺激,可时间久了,却又留恋起童年的集日来了。四下乡邻们把整个小镇堵塞得水泄不通,那里虽没有现今流行的精品屋和富人商店里的高档消费,可日常吃穿用玩,山货土产,要有尽有。我们小小年纪,却精通讨价之道,突兀地一口拦腰砍,讨得乡下人望着我们直发愣。

    如此斤斤计较,是有我们的用心,省下来的角儿八分,自有我们的用场。 

    我最爱的莫过于两个去处,一是听大鼓,二是看斗羊。那时,集日里有固定说书的地方,是当地最通俗最流行最受人欢迎的一种文化生活了。我觉得,那种艺术比欣赏我所在的这所美国大学里闻名遐尔的音乐系的音乐会更有劲,更具有魅力。每当我坐在优雅的音乐厅里听演奏时,我就会想起小时候的说书人。那些驰名一方的说书人(我的同伴们比我更清楚他们各自的特点和知名度)轮番地霸着场子,把赶完集办完事的小职员庄稼汉们拢在一堆,手中的钢板摇得成串,膝下的小鼓擂得天响,脖子上青筋一条一条地暴起,口角上白沫一团一团地乱飞。我只要一闭上眼睛,说书人那如痴如醉、如疯如狂的神情便会浮现在眼前。《桃园结义》、《薛仁贵征西》、《七侠五义》,更现代的,则有《烈火金刚》、《敌后武工队》等,都是百听不厌的好书。我有一远亲,没有多少文化,却是这种艺术疯狂的痴迷者,那种痴迷,丝毫不逊于今天时代里歌迷们对天王天后们的崇拜。他唯一的一次到我们家探访,便是日夜不停地给我们模仿《说岳全传》。凭他对故事的娴熟,他一定是把所有的空闲和精力全泡在大鼓场了。他居然能象相声演员绕口令一般向我们描绘出一位少年英雄:“白马白袍银灰银甲银刀枪”以致于在我心中,这位少年英雄竟成了一时的偶象。 

    这种说书是现场收钱,多少不拘。唱累了,呷口茶的档儿便起钱。袋里没钱时,只得远远地躲在后面,可听不真切,不过瘾。因此,一但兜里有了三、五分钱,便有了胆子,正儿八经地挤在前面,坐在正中。当收钱人摇着小碗过来时,便大咧咧地把两分硬币“咣”的一声丢在钱碗里。 

    听书过瘾,看斗羊同样过瘾。牛羊市上,总是人山人海。当地有人专门眷养种羊,目的是在这种集日里挣上几个配羊的小钱。为了拉生意,羊主人总会刻意地把种羊打扮一番,角上挂两个铜铃,额上戴一团红绸。看上去威风凛凛,听上去不可一势。在好事者的撮合下,斗羊常常发生,一是好玩,二是扩大影响,兜揽生意。一但说妥了,大家簇拥着,呐喊着来到空旷之地。两个羊主各自除去牵绳,把羊收拾利索,便搬着大羊角把两只羊的头对好。认准了头,撒开手,两头羊便往一起冲。羊主人跟在羊屁股后面,一边奔,一边拍,口里发狂地喊:“上!上!上!”此时再看种羊,真如猛虎下岗一般,昂着头,红绸带飘着,铜铃响着,加上看热闹的人齐声呐喊,整个斗羊场如山崩海啸,似天摇地动。冲至近前,两只羊齐身一跃,头便在半空中撞在一起,“蓬”的一声落下地来,各自按着原来的线路后撤,撤够了,又往一起冲。一场精彩表演,往往大战五十回合,不分胜负。主人心痛羊,不忍再战,便息鼓免战,各自把羊拉住,商定再战日程。于是,心里便留下个结,直恨羊主人小气,为什么不纵羊大战一百回合? 留下这么个让人心痒的悬念!

    这样,下个集日说什么也得想个法子再去羊市。 

    当然,听大鼓看斗羊这种好事常常要付出逃学的代价,对于要做一个好学生的家训,确实是大逆不道。因此,这种好事只能隔三差五,做贼似地偷偷摸摸。 

    集日,对我另有吸引的是邻里的商家女。商家女比我大几许我混沌不清,只知她瘦小的弟弟与我年龄相仿,尚能一起切嗟斗鸡玩狗之道。商家女早早就出落成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一袭紧身的司光蓝,一根独独的大辫子,腰身阿娜,眉眼水灵。除此之外,商家女更有不凡的手艺:做馒头。她蒸的馒头,既白又软,好大的个,一捏就没了,手一松又是一个大馒头。三口两口,一不在意,一个馒头便吞了下去。为此,不少乡下人都骂过:“街胚子坑死人,馒头不经口,准是使了坏手脚。”可骂归骂,乡下人心里虽明白,可嘴还是忍不住要上当。 

    每到集日,商家的大门总是敞开着,商家女里里外外地忙。我蹭蹭地围着她家的小摊位,自作多情地帮她瘦小的弟弟几把,为的是多看几眼商家女扭动着的腰身和来回摆动着的大辫子。可是,好景不长,童年里集日的繁荣很快就衰败冷清了。文化大革命开始,小镇就没有一日宁过。武斗,旗杆街两厢屋上的瓦被揭得底朝天,雨点一般的碎石瓦片使多少反对派群众在旗杆街筒子般的小巷里头破血流。除四旧,大鼓场被取缔了,说书人的大鼓被捣烂,鼓架被踏碎。斗羊也被列为封资修的娱乐,我所推崇过的一个羊主仅为此就遭过无数次的批斗辱骂,那头曾雄霸一方的种羊,被逼转买宰杀,羊主从此不去羊市,闭口不谈斗羊。至于开小店的,炸油条的,卖馒头的,除非充公,一律遭禁。

    一天,我上厕所,未及解裤,忽听街上一阵糟乱,大门“咣”的一声被人撞开了,商家女神色慌张气喘吁吁地抱着馒头筐一头撞进了厕所。见了我,她本惊吓得惨白的脸也刷地一下红了,但它没有退,抱着筐上了石坑,难为情地对我说:“市管会抓人,我不敢出去。”我笑了,对她说:“不碍事,你就躲在这里,我出去帮你看人,市管会的人走了再来喊你。”她听了,感激地望着我。事后,我曾不止一次地设想,假如我正在办事将会怎样?她会不会因为一筐馒头而连最起码的羞涩都不顾了?当我离开小镇之后,一直没忘打听商家女的消息,后来听说,商家女走了,她姐姐为她在城里找了个好人家嫁了,从此再也没有过她的消息。在我的心目中,她是人中之凤, 既是凤,总是要攀上高枝的。如今,她也该快五十的人了,不知她是否过上了我所愿的那种好日子?

     对我而言,故乡只所以难舍,并不是故乡真正的属意,而是我潜意识里被故乡熏染和酿造出来的那份情感,除此之外,别无其它。

    我第一次对故乡产生感情,还是在我高中的时候。那一年,我第一次出远门。远行应该归功于清理阶级队伍,不知何方人氏不惜动员人力内查外调母亲的社会关系,结果找到了母亲失散了几十年的外甥。这位表哥同自己的母亲住一市几十年却彼此不知,实属罕闻。高兴之际,母亲不惜破资远去贵阳团聚,我幸获美差陪伴母亲。游历苏杭之后,我被人间天堂的美景所迷,不愿继续前行。母亲一人走了,我滞留苏杭度了一个暑假。返回前,我在杭州西湖柳浪闻莺处候车,当时已是晚上八点,公车站冷冷清清,我独自站在站牌下,形影相吊。秋风细雨,不免凄凉。这时,又来了一位候车人,相对无事,便拉起呱来,一出口方知彼此都不是江南人。互问,他是盐城人。

    “我们是苏北老乡啊!”

     他一声惊叫缩短了我们陌路之人的生疏,故里之人的亲切油然而生。故乡的概念一下从一个小村一个集镇扩大到整个苏北,虽然勉强,可心里却温暖了许多。做医生后,常外出开会学习,接触的人多了起来,会后,天南地北的同行们闲聊,总免不了套近,于是,故乡的概念便从苏北又扩大到苏南。只要一说江苏人, 彼此都大呼小叫::“老乡唻!”

    叫归叫,我心里却无法认同,江南江北,坐火车得跑一天,这算哪门子老乡? 初来美国,人地两生。一次去教会,碰到一同胞,彼此交换姓名和出处,他竟脱口而出:“咱们是老乡。”我以为他也是江苏人,追问,方知是误会了。他解释道,同是大陆出来的,不是老乡是什么?初始还惊,细一琢磨,相较港台人,东南亚华人,大陆出来的,老乡自然也说得过去。更甚,同一实验室的韩国人日本人也跟我套起老乡来了。他们说,都是亚裔不是老乡是什么?说是说,这次始终想不通。后来填写各类表格,都是把亚洲人和太平洋地区人划为一类,如此说来,老乡便又能说得通了。 

    老乡说多了,心里便对老乡不经为意,因而也把故乡看淡了。忽一日,当我重读鲁迅先生、郁达夫先生的《故乡》时,一种朦胧的乡愁袭上心头。“我的故乡在哪里?何处才是我真正的故乡?”思来想去,便对故乡有了自己的界定。我认为,当理智和思维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时,最好的方法是借助于直觉,借助于梦境,直觉告诉我的,令我梦魂莹绕的,便是我的故乡。

    如是说,我的故乡便是李集镇了。我不止一次地想过:故乡那条又窄又长的旗杆街还在吗?城镇拆迁改造会不会把那牵我梦魂的石板路也拆了?昔日说书的还说吗?斗羊的还斗吗?文化生活已经十分丰富的今天,还有这种娱乐形式存在的空间吗?想着想着,心里又聚起浓浓的乡愁,挥不去,解不开,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呵,故乡,对于远行游子,这份情愁该如何化解才是?

 

 

 

 

                      






夕林 (2014-11-19 17:48:54)

又读了一次,的确写的好。故乡活在我们心里。它是遥远的,又是最近的。那些细节情景,都是我们最为难忘的。谁读了这篇文章,都会想起自己的故乡来。

默人 (2014-11-19 18:54:58)

谢谢平弟抬爱!我想把它放在一起,故又贴了一次。你的新歌确实别有风味,感觉上有质的飞跃,不知是非是歌手演绎得好的缘故?

海云 (2014-11-20 17:48:07)

好文。 

默人 (2014-11-20 19:05:59)

谢谢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