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殿堂里的沉思者(二)科学的艺术

 

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正值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知识分子遭贬,知识匮乏,人们对周围世界缺乏认识,精神十分空虚。当时,不记得从什么地方找来了一本小说,作者和故事情节都忘了,只记得作者在小说之前有段简短自序,介绍他是如何写这部小说的,其中有段话是这样写的:“小说家不同于科学家,小说家尊重于主观,科学家尊重于客观。”

 

对我而言,主客观是哲学上的术语,有点绕人,带着玄妙。于是,很崇拜这位作者,觉得他非常了不起,既会写小说,又懂得科学,还会用哲学术语。之所以能把这段文字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他的文理不通的观念正迎合了世人的偏见,于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水火不容的观念便在脑子里根深蒂固地扎下根来,并且影响了我的终身。

 

上大学的时候,正值祖国文化复苏,各种杂志、大量文章蜂拥而至,令人目不暇接。那时,课余都去图书馆看书。别的同学看的都是专业书,唯我和几个要好同学喜欢去阅览室翻阅各种杂志,并且一坐就是半天,看得头晕眼花不说,心里总有一份犯罪感,觉得自己是不务正业,有点游手好闲二流子的味道,上辜负了时代,下对不起父母,虚度了自己来之不易的大学学习生活。那时,心里虽然觉得自己做法不对,却又管不住自己,一再竭力为自己找理由、找借口,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就这样,一边继续大量阅读不沾边的文章和书籍,一边怀揣着内疚和不安,那份自责,至今不忘。

 

这种阅读耗费大量时间,不免影响功课。一次考试之后,一位志趣相投的朋友撇着嘴对我说:“XXX有啥了不起,连高晓生都不知道是谁,多考那几分又有什么用?”当时,这句话直说到我心里去了。自己心里确实就是这么想的,却又不敢公开站出来表明自己的观点,因为事实上多那几分就是不一样。一晃几年过去了,多那几分的同学不是留校就是考研,而自鸣得意的一小撮,分配就不那么尽如人意。弹指一挥间,毕业后近三十年过去了。回过头来再看昔日的同学,不管是临床医生还是搞科研教学,做得有声有色的并不是当年成绩最好的那几位,而当年不务正业的几位好友,不论改行做了行政还是搞专业,都做得不错,小有成就不说,有的还在国内坐上了专业内的头把交椅。

 

如今,屈指算来,毕业之后做了十年医生,又到美国做了十八年的研究。认真总结自己走过的路,觉得把文理到底相通不相通这个问题拿出来讨论讨论十分必要。文理不通和知识面太窄对我们这代人的影响不谓不大,可谓害人不浅,确实到了该算算总帐的时候了。

 

要想把文理是否相通或者科学算不算艺术这个问题说清楚,不得不涉及科学和艺术各自的概念。对于许多搞了一辈子科学的人,要问他(她)一句什么是科学,听起来好笑,实际上未必就能答好。这点并不奇怪,答不好这个问题也不说明这个人就不称职科学研究。但毋容置疑的是,要想成为科学大家或巨匠,则必须对这个问题有独到的见解。

 

这种现象并不仅仅局限于科学概念的理解,实际上,科学领域中许多概念都是模糊不清的,听起来谁都以为懂,可解释起来却甚为困难。比如说数学,从上小学开始就学数学,可有几人能说清什么是数学?不要说是常人,即便是终身研究数学的数学家也未必能把这个概念搞清楚。动手写这篇文章之前,我曾翻阅了一些资料,试图搞清楚一些概念。可对于有些概念,这种尝试很无助,越搞越乱,数学正是如此。究竟什么是数学,美国数学家乌拉姆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难以确切定义的概念。不论从哪个角度论述,其定义和本身都不尽相符。也正是这种原因,数学领域内的悖论也最多。简单地说,数学是用模型、关系和运算来处理数字和图形的一种工具,在形式上包括公理、证明、引理及定理等步骤,数学是一切理性思维的基础。这么一解释,于是,立即又出现了理性思维的概念,而要解释思维的概念,马上又涉及人脑的功能,涉及哲学上打了几千年官司的主客观概念问题。好在科学的概念并不象数学那样复杂,但要让它有充足的内涵和外延却也不那么容易。

 

中国大百科全书给科学的定义为:科学是以范畴、定理、定律的形式反映现实世界多种现象和运动规律的知识体系。它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有时还指生产知识的活动和过程。科学的英文一词来源于拉丁文Scientia,意为“知识”和“学问”。在科学的分类上,大致可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以及贯穿于三个领域的哲学和数学。当然,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这种解释是基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或哲学观,虽有不尽人意之处,但基本可以说明科学是怎么一回事。如果用抽书筋的办法来理解这段文字,所谓科学不外两个字,就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在这里,请注意中国文字的精彩,一是认,二是知,虽然两个字,却可囊括科学的所有内涵。认是认识,不管采用什么手段和方法,这种探索过程在不同领域不同社会演绎着不同的内容。所谓知,则是把认识的结果理论化系统化的过程,形成一定的知识体系。虽然只是两个字,但这两个字所包含的内容及它们之间的影响和关系则变换无穷,既相互对立矛盾,又相互统一和谐,必须用辩证的观点去看待,才能体会其中的奥妙。

 

当然,西方学者也有对科学的专门定义,把可以用实验求证或证伪作为科学的必要条件,舍此便不能称之为科学。实际上,这种定义有很大的局限。局限之一是把无需实验手段的哲学和数学排除在科学之外。假如非要这么定义,那就会把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两位科学家无情地挤出科学的殿堂,那就是牛顿和爱因斯坦。谁都知道,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不是实验做出来的,而是理论推导出来的,是后人们才给予了实验证实。除了光谱的发现之外,牛顿的主要科学贡献(无论是早期的微积分还是后来的力学三大定律)也不是实验做出来的。局限之二是把一些目前暂时尚无法求证的假想排除在科学之外,如上所述。

 

除此以外,这种定义局限的要害之处还在于前者是把科学的灵魂抽了去,因为人类历史上没有一项科学发现是不需要理性思维的。事实上,历史上许多大智者都是集科学家和哲学家于一身,只是到了十七世纪之后,自然科学发展太快,信息越来越多,分工越来越细,因时间和精力的限制,科学家才与哲学家分道扬镳。这种分道扬镳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至今尚不能定论。但有一点是毋容置疑的,就是这种形式上的区分并不能割断科学与哲学或数学血肉上的相连,哲学上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科学的进步又必须依赖哲学和数学的推动。对于后者,之所以说它狭隘,是因为人类对客观世界某些现象的研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依据以前的知识提出的假设,有些是错的,但有些则是对的,不能因为暂时没有求证的手段和方法就把人们这一认识过程排除在科学的范畴之外,予以一笔抹杀。这种抹杀不但武断,而且极不合理。因此,这种定义是不能为普遍接受的。回顾一下人类的科学史,科学发展总是伴随着假设求证再假设再求证的无穷循环往复,不断深化,怎么能生硬地把其中一个环节给拆除?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科学的概念并非那么慎密,这一概念不断地泛化,逐渐地把科学一词从神圣殿堂里融入日常生活中。比如说某个人很会办事,效率很高,我们便称赞这人做事很科学。再比如说我们要强调某一问题的重要,总是要把它提高到科学的高度,称之为科学的发展观,科学的人文观等等。这时候,科学已超出了原来的定义,难道你能向这些人断喝一声:岂有此理,胡说八道,科学能是如此乱用的吗?假如真的有人这么较真,表面上看起来是在捍卫科学,实际上倒不如说他是在阻止科学断送科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科学概念就不显得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人们的一种意识——科学的意识。在这种意识指导下,科学就会逐渐成为人们潜意识下的自觉行为,成为一种全民讲科学爱科学的风气,那时,真正的科学就会来到,大科学就会来到。近代科学为什么总是发源于西方?大家都在经济中教育中找原因,实际上,文艺复兴的人文思想带来的强劲科学春风被忽视了,而这种春风对人们的启蒙熏染又绝非是一日之功。

 

假如我们认真剖析一下科学的定义,我们会发现科学这一概念本身就极具艺术性和灵活性,而这种灵活性和艺术性也是科学定义本身的要求。科学一词要涵盖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的所有现象,就必须是一个开放系统。在这个系统中,通过不断地自我矛盾自我否定来达到一种平衡。这种既是定义本身又必须不断自我否定的过程就赋予了定义本身博大的胸襟,吞吐山河,海纳百川。只要你有兴趣在科学的海洋里遨游,你大可不必顾虑重重,尽管扬帆远航,倾尽你的聪明才智和心血。因此,在科学面前,不必那么拘谨、那么紧张、那么小心翼翼,也不必找到什么人认可,只管放开手脚去干。什么都可能是科学,什么又都可能不是科学。对的是科学,错的也是科学!关于这点,我将还会专门讨论。

 

现在,再让我们来讨论艺术。

 

何为艺术?从语意上来讲,艺术一词兼有两种涵义,即美的作品和创造、技巧和技艺。至于要从功能、目的、起源、宗旨、类型及表现形式多种角度来考察艺术,则古往今来,学说林立,流派纷呈,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艺术领域大致可分为五类,这就是:造型艺术(绘画、雕塑等);声乐艺术(音乐、朗诵、歌唱等);表演艺术(舞蹈、戏剧、电影等);文学艺术(小说、诗歌)和建筑艺术(园林、建筑等)。

 

从审美角度又可把艺术分为三大类:象征艺术(建筑、装饰、音乐);形象-造型-表演艺术(雕塑、绘画、舞蹈、戏剧)及观念艺术(文学、诗歌、散文)。这种分类法是基于黑格尔对艺术分类的动态分析,其独到之处(也是深刻之处)是他指出了不同种类的艺术对于人类的思想和感情具有不同质的表现形式,并且可以循其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辩证规律找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对于艺术的作用和目的,许多艺术理论家、艺术家和哲学家们都有不同的见解。康德曾经指出:“美的艺术是一种意境,它只对自身具有合理的目的性。”马克思也说过:“作家绝不把自己的作品作为手段,作品就是目的自身。所以在必要时作家可以为了作品的生存而牺牲自己个人的生存。”普列汉诺夫在其著作《艺术论》中说:“任何一个民族的艺术,依据我的意见,总是同它的经济有着最密切的因果联系。”而列夫·托尔斯泰则在他的《艺术论》中极力反对“艺术是美的表现”的观点,认为那是把艺术定义为一种娱乐和享受的工具。而他认为艺术活动是人之间相互交际的手段之一。人们用语言互相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艺术则相互传递自己的感情。由此可见,同是艺术,却可任由打扮,不同的人、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社会、甚至不同的人生经历可以折射出不同的反应,从而把艺术一词渲染得光怪陆离,让人无所适从。

 

事实上,艺术作为人类一种精神活动,确实也始终逃不脱政治、军事、经济甚至阶级的影响。在进行科学与艺术的讨论中,我们不得不删除这些纷争的干扰,还原艺术和科学本来的面目,从而进行分析比较。

 

依我之见,对艺术的定义,也能简化到极致,用六个字即能概括,这就是艺术不外是发现美和表现美。它的作用和目的也不外是一种呼吁,欲在人们内心和感情深处寻求回声和共鸣。

 

实际上,对于一般人而言,艺术一词绝不象艺术理论家和哲学家口中那么艰涩难懂。和科学一词一样,艺术一词在生活中的应用也正在日益泛化,其应用范围也早已脱逸了定义本身的界定。比如说,一个人头脑灵活,办事得法,便说这人处理事情很艺术;一个人有独特的嗜好或品位,也说这人很艺术;甚至于一个人能言善辩,巧舌如簧,还得赞他(她)说话艺术。至于碰到有特殊才艺的人夸他(她)有艺术细胞则更是常见。自从林语堂先生《生活的艺术》问世以来,艺术一词的应用就更加广泛。无论啥事,稍有品位,则必以艺术称之。如酒文化里有艺术,茶文化里也有艺术,甚至放个风筝,赶个庙会,风俗民情等,全都冠上了艺术。试想,连林语堂先生饭后一枝烟里都有艺术,那什么泼水节、赶庙会算个艺术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

 

说来说去,艺术一词应用如此广泛,唯有一项人类最值得骄傲最值得夸耀的社会活动却极少有人冠以艺术称之,这就是科学活动。为什么在科学研究那么广泛那么重要的今天,没有人愿意用艺术的眼光去考量去审视它呢?

 

说到底,要讨论这个问题,还得把科学和艺术的神秘面纱揭去。

 

要讨论科学和艺术是相通的,必须从两个方面找证据,一是从它们各自定义的本身去找出它们之间的共性本质,二是要从外在的,从科学家和艺术家各自活动领域的互相渗透去说明问题。

 

首先谈定义上的相互联系和共同之处。

 

对艺术而言,要发现美就必须具备审美观。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美是不缺少的,缺少的是发现。当然,真正艺术家眼里客观世界的美与常人是不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审美观和审美情趣的不同。对科学家而言,科学研究最直接最原始的动机和目的也是发现自然界的美。因此,从发现美这一科学和艺术概念内涵的基本要素来看,两者是相通的,或者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艺术理论中,美学命题是个复杂的概念,要准确描述它,往往需要一个相反的命题加以补充。这点我将在以后讨论。德国近代最有名的艺术史家温克尔曼曾说:“美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奥秘之一,我们可以看到和感觉到它的作用,可要提供一个关于美的本质的清楚明白的一般概念,却是一个尚未被发现的真理。”

 

审美价值是有不同层面的,一般把它分为三个等级,这就是优美、深刻和崇高。康德在论崇高时说崇高也有不同方式。他认为:“这种感情本身有时侯带有某种恐惧或者也还有忧郁,在某种情况下只伴有宁静的惊奇,而在另一些情况则伴有弥漫着一种崇高计划的优美性。第一种我就称之为令人畏惧的崇高,第二种我就称之为高贵的崇高,第三种我就称之为华丽的崇高。”他接着指出:“崇高必定总是伟大的,而优美却也可以是渺小的。崇高必定是纯朴的,而优美则可以是着意打扮和装饰的。伟大的高度和伟大的深度是同样的崇高,只不过后者伴有一种颤栗的感觉,而前者则伴有一种惊愕的感觉,因此,后一种感觉可以是令人畏惧的崇高,而前一种则是高贵的崇高。”

 

无独有偶,在许多艺术理论家、哲学家或艺术家从艺术角度讨论美的发现和审美情趣时,许多有名的科学家也在谈论着美在科学研究中的价值。还是先说美国数学家乌拉姆吧。他因同被称为“计算机之父”的冯·诺依蔓合作而饮誉全球。他在一篇关于“数学和科学随想”的一篇短文中直言不讳地表示:“在数学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它的美学意义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一个定理是否有用倒没多大关系,重要的是它是否漂亮。不是数学家的人,即使是其他科学家,也很少能充分理解数学的美学价值,但一个数学家在这方面就决不会是外行!”

 

牛顿和贝多芬的传记作者沙利文说过:“由于科学理论的首要目的是表达人们发现的自然中存在的和谐,所以我们一眼就能看到这些理论一定具备美学价值。对一个科学理论的成功与否的衡量事实上就是对它的美学价值的衡量。因为这就是衡量它给原本混乱的东西带来了多少和谐……科学理论的辩护要从它的美学价值去寻找,科学方法的辩护要借助它的美学价值去获得。没有理论的定律充其量只具有实践的功效,所以我们看到指引科学家的动机从一开始就是美学冲动的兑现……没有艺术的科学是不完美的科学。”

 

德国物理学家冯·魏扎克对科学研究中的美学价值也有独到的见解。他说:“对动物行为的研究向我们表明知觉和活动的统一怎样是观察事物的原始的简单和容易得到理解的方式。在经验高度复杂的方式中,现象也有它自己的根源,我情愿把这一根源称为更高级的协同知觉。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这种协同的知觉就是美的鉴赏。”

 

对于科学研究中那些出人意料的新思想、新发现所引起的好奇和兴奋,用爱因斯坦的话说:“我们能体验到的最美的东西就是那种神密莫测的东西,这是所有真正艺术和科学的源泉。”

 

瞧,这些科学巨匠们是如何在科学研究中体察到那种对美的感觉和发现,难道这不是与艺术家们从事艺术创作中所激发的对美的审视和触摸如出一辙吗?

 

实际上,科学与艺术的沟通不仅表现在概念内涵上的相似,而且体现在表现形式上的互相渗透。在现代艺术理论研究中,有人把信息及其反馈机制引入艺术现象的观察和研究,把艺术的表现形式解读为一系列符号信息调节系统。这套调节系统是这样工作的。首先,把艺术家们观察到的自然现象人文景观作为创作素材的信息输入,把编码、调制和信道视为创作过程,待信号输出后,把解调、译码指为欣赏过程,然后,欣赏者再把自己欣赏的结果以正反馈或负反馈的价值取向反馈给信息源(或称创作者)。如此循环往复。不管这种理论能否被广泛接受,但这种研究方法却是把科技知识和艺术理解互相融会贯通最新潮的动态、最直接的证据。

 

分子生物学中的基因工程被视为二十世纪最热门的学科,这其中,DNA的双螺旋结构的发现又被视为上个世纪最大的科学发现。为了破译双螺旋结构上的生命之书,生物学家们把语言学中的技巧应用到了DNA的研究之中,这就构成了自然科学向社会科学渗透的范例。当年,当美国总统克林顿郑重地向全世界宣布人类基因草图时,人们不免奔走相告,弹冠相庆,以为人类从此就揭开了生命奥秘,基因改造、祛除疾病、延年益寿、缔造物种,人类可以为所欲为地遨游在生命的天空。实际上,人类基因草图的解密对于理解整个生命的意义,实在是冰山不及一角。面对信息量如此巨大的生化字母,人们感到茫然无措。为了读懂生命这部天书,以特里冯诺夫博士为代表的聪明的生物学家们,试图用语言学的规律来揭开生命之迷。总的来说,生物语言学给研究者提供了一种工具,让人们从大海里捞针,深山里探宝,在繁杂的背景中筛选出有意义的片段。他们把这些片段当作词汇,并试图把它们分成有意义的实词或构成语法才有意义的虚词。例如,对英语的详尽分析有可能会显示出ookie这个词的对照词,即cookies这个词的核心部分。如果你碰到这种字母序列,你就会知道向上找C和向下找S。这有点象美国人的猜字竞赛,水平高还能挣大奖。

 

从这两例不难看出,艺术研究可以运用科技知识,反过来,科学研究也可以借助艺术(语言学)的规律,两者再也不是传统观念里的水火不容,相反,互相渗透互相借鉴反而成了时尚。

 

事实上,在人类科技发展史上,不乏既是科学家又是艺术家的先例。这种例子在西方学者中很多,达芬奇、弗兰西斯·培根、笛卡尔,还有罗素等,可以信手拈来。而在中国,则廖如日月,能与上述巨匠相提并论的,怕只有沈括而已。培根前已述及,这里谈谈笛卡尔、罗素和达芬奇。笛卡尔既是数学家,也是哲学家,是近代科学革命的奠基人之一,科学史上把他称为集科学家和哲学家于一身的最后一位科学领军人物,从他以后,哲学才和科学分道扬镳。罗素是英国近代著名的哲学家和数理逻辑学家,还曾于一九五零年荣获过诺贝尔文学奖。他学识渊博,涉猎极广,在哲学、数学、教育学、社会学、政治及文学等众多领域都颇有建树。人人都知道达芬奇是画家,可很少有人知道他同时又是一位科学家。达芬奇学的是绘画和雕刻,却是人体解剖学的鼻祖。为了了解人体结构,他解剖过三十多具尸体,这在当时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达芬奇认为博学对艺术家非常重要,因此涉猎很广泛,除了人体解剖学之外,他还研究动物和植物。在观察鸟类飞行的过程中,他产生了一个远大的抱负,就是制造飞天的机器,这比莱特兄弟制造的滑翔机至少早了五百年。因此,达芬奇除了是画家雕刻家之外,还是发明家和工程师。他曾计划过要写三本教科书,一本有关人体解剖学,一本有关机械制造,第三本则有关建筑工程。因为种种原因,他的这项计划没能实现,但他确实具有这些方面的知识和才艺。从这方面来讲,他又能算一名教育学家。由此可见,达芬奇堪称人间奇才,多才多艺。他的知识渊博也是与他绘画的造诣分不开的。

 

沈括是中国古代科学家,比达芬奇又早了大约四百年。之所以以他为例,是因为他在中国廖廖不多能称得起“双家”(科学家与艺术家)的巨匠之中堪称典范。沈括是中举进仕的。北宋年间,能够考取进士的,首先必须有文采,诸如欧阳修、王安石、苏东坡、范仲淹等文学大家。因此,沈括首先是个文学家。但他涉猎极多,兴趣广泛,在自然科学方面建树颇丰,对古代中国科技的发展有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最著名的著作《梦溪笔谈》中,他总结了自己多年的科学知识,分成十七个门类,涉猎之广,略见一斑,充分证明了他的博学和智慧。宋史记载沈括,说他:“博学善文,于天文、方志、律历、音乐、卜算,无所不通,皆有所论著。”记得女儿上中学时,一次去开家长会,碰到她的一个同学,中文名字叫孟溪,我一听就知道她的父母一定是中国人,脱口而出:“孟溪?《梦溪笔谈》,好名字!”孟溪的妈妈听了,转过头来,看着我笑了笑,问:“你也知道《梦溪笔谈》?”当时,我们“独在异乡为异客”,“同是天涯沦落人”,一句《梦溪笔谈》竟一下消除了彼此的陌生感,心头不禁一热,感慨万千。看来,尽管沈括的科学建树已于现代科学相去甚远,但他对中国科技发展所作出的巨大贡献,人们是永远不会忘怀的。

 

李政道先生是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华裔科学家,血液中同时流淌着中西方文化。李先生不仅是个大科学家,而且酷爱中国艺术。记得看过一篇文章介绍他的一次讲学,内容就是有关科学与艺术的关系。文中刊了一幅他请著名画家李可染先生为他研究课题画的画,题曰:“质子大如牛”。李可染先生画牛最出名,质子能量了不得,用李可染先生的牛喻质子的力,既确切又传神,给了我极深的印象。

 

《生灵之美》的作者娜塔莎·安基尔因对生命科学融入了独特的观察和深刻的思考而荣获科普文学最高荣誉奖—普利策奖。她对动物抱有特殊的情感,她认为:“它们有自己的意识。一种蜘蛛意识,一种红腊嘴鸟的意识。据我看来,这就象一种礼貌之举—也是对无知的默记。我们不知道其它生灵的心里在想什么,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说那是一片空白呢?当你不容分辨,将一个人一把扔进生命的激流之中时,他会感到一种神经质一般的惶惑。而当一只动物也露出这种惶惑时,为什么要说它是一个编好程序的机器人或一只畜牲呢?”她坚持认为,“要了解另一种存在,你必须移情于其中才行。”

 

这段话使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托尔斯泰的《艺术论》来。托尔斯泰认为艺术是一种感情的交流,而娜塔莎则说科学研究要注入自己的感情,那科学和艺术是不是可以凭借感情而互相沟通了呢?我以为,娜塔莎的这句话说得非常精彩:你必须移情于其中才行!一方面,你必须喜欢你研究的对象,不管是老鼠、蟑螂还是昆虫,你都必须倾注自己的感情。另一方面,你只有学会了同它们的对话,才有可能从它们身上找到你需要的东西。

 

因此,毫无讳言,我必须如是说,科学和艺术一样,是需要投入感情的,没有感情的科研是死的科研、机械的科研、呆板的科研、没有生命的科研。许多人都在寻找中国科技落后的原因却又一直不得要领,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在人们普遍的意识里赋予科学以生命。科学的生命是什么?不管别人会有怎样的反应,我坚持认为,它并不仅仅存在于人们一般视野中的新高楼、新仪器,也并不仅仅存在于政府给了多少拨款、教授拿了多少基金和奖励,而在于对科学真缔的领悟和全民意识。科学不在专家教授的头衔里,也不在繁多的会议和虚假的荣誉里,要振兴我们的科技,要振兴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就必须把科学从枯燥乏味的机械呆板中,从沽名钓誉的繁琐窒拷中拯救出来,赋科学予以感情、赋科学予以有血有肉的生命。而把艺术观点引入科学研究则是赋予这种生命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科学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正是因为我们的先人们是这样走过来的,不管他们有没有意识到,是自觉还是驱使,他们肯定是这样干的,只不过没有这么说过,没有这样提出过问题。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解释了为什么科学的振兴总是伴随着思想的解放和人文的复兴。

 






天地一弘 (2014-10-07 02:18:36)

慢慢欣赏。。。

默人 (2014-10-08 13:58:43)

谢谢欣赏!

追梦 (2014-10-09 20:20:54)

震撼力作!我虽然看完了,但不敢说全看懂了,其中好多问题我也思考过,但没有系统地用“科学”方法清理出头绪。仅就两点谈谈看法:

1。关于科学和哲学我比较接受我同学的观点,科学解释“是什么”哲学解释“为什么”。当然科学也在特定的范围内解释为什么,但它还是在“是什么”的范畴之内。哲学所解释的“为什么”是追究万物之理,是跨学科的。也有人说哲学是关于思考的思考。

2。科学和艺术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就像你举的达芬奇的例子,所谓大家一定是融会贯通的。所以无论是搞科学还是搞艺术,如果没有哲学系统作为根基,或多或少都会显得苍白无力。

 

默人 (2014-10-10 15:13:26)

追梦,非常高兴看到你的点评。就象你的许多文字,我也特别喜欢。平易、清新,非常耐读。《大西洋航游纪实》不仅是过程的写真,更是生活态度和信仰的写真,能活成这个样子是值得羡慕的。谈到科学和哲学,有说不完的话题。现代科学之所以缺少大的发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代科学家的素质太低,而科学与哲学的分道扬镳则是重中之重。没有哲学思想的科学家顶多只能算个专家,何谓专家?一技之长的技人匠者而已。更何况现代科学早已职业化、社会化、商品化了呢!谢谢阅读!可惜我的这部书太厚太长了,不合时宜,我谓之为“懒婆娘的裹脚布”。